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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资料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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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 2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写作资料集锦 】 一起看原创文学网作品www.17k.com

[作者名] 草草    [类别] 散文诗词   [最后更新时间] 2006-10-30 22:54:04.0


                外国历史

                                                 马木留克??奴隶军队 [本章字数:148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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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十三世纪五十年代前的埃及由阿尤布王朝统治。阿尤布王朝创建于1174年,是由大名鼎鼎的萨拉丁所创立,而阿尤布王朝的马木留克军队也是当年由萨拉丁一手组建的一支劲旅。马木留克是阿拉伯语“奴隶”的意思。从公元九世纪起,阿巴斯帝国的哈里发就开始从亚细亚和高加索地区购买奴隶,在加以严格训练以后,组建成骑兵部队,成为哈里发直接指挥的一支精锐部队。后来这种做法被阿拉伯其它各国的苏丹所效仿,纷纷组建自己的马木留克部队,使之成为国王直接指挥的精锐禁卫军。马木留克士兵虽然是奴隶身份,但由于深得主人的器重,不仅待遇优厚,收入颇丰;而且马木留克将领还往往能够进入政界的高层担任职务。萨拉丁组建的马木留克军队是当时阿拉伯世界中一支战力颇强的雄师。但萨拉丁的子孙们却一代不如一代,到十三世纪初埃及已沦为阿巴斯帝国的附庸。1250年,阿尤布王朝苏丹萨利赫病逝,突厥籍马木留克将领阿依巴克趁机杀掉了年幼的继承人,并娶了萨利赫的遗孀为妻,在埃及创建了马木留克政权。他不仅脱离了阿巴斯帝国的控制,还公开于之分庭抗礼。1258年蒙古西征大军消灭了阿巴斯帝国后,埃及的马木留克王朝就成为了当时整个伊斯兰世界的中心。

马木留克军队的战力颇强,原因在于兵源和训练。每年阿拉伯人贩子从高加索地区和中亚草原诱拐或绑架数以万计的孩童,把他们送到巴格达、大马士革、和开罗的奴隶市场贩卖,而阿拉伯各国的苏丹们要挑选素质最好的孩子,买下来编入军事学校,使之成为未来的马木留克战士。最受欢迎的马木留克"原材料”来自高加索的格鲁吉亚和中亚突厥部落,据历史文献记载,这个时期格鲁吉亚每年被拐走卖掉的孩童多达两万人。高加索山民和中亚突厥人具有粗壮强健的体魄,和好勇斗狠的性格,是培养马木留克的上佳材料。埃及的马木留克王朝从建立以后的五百年间,他的马木留克战士的来源几乎全出自高加索地区。

马木留克军事学校有非常严格的训练体制,学校先让孩子们学习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义,并灌输其对主人的忠诚;并接受系统化的身体和军事技能训练,包括熟练使用弯刀、长矛和弓箭等武器,以及基本骑术。箭法尤其受到高度重视,学员们先练习站在地上射箭,然后学习马上射箭,最后掌握策马飞驰时的射术。基本军事技能精熟后,便开始接受战术训练,演练实战中进退迂回的各种队形和互相策应的基本战术。

马木留克骑兵全部是重骑兵,头戴精钢打造的头盔,身披钢丝密织而成的锁子甲。马木留克骑兵的盔甲比欧洲骑士的全套行头轻便很多,但防护效果并不差。武器装备包括一张强弓,一支长矛,一柄锋利的大马士革弯刀和一面盾牌。马木留克的强弓射程远,穿透力强;而坐骑均是世界闻名的阿拉伯纯种马,身高腿长,冲刺速度极其惊人。

马木留克军队的战术很奇特,打仗时通常是采用先守后攻策略。骑兵们排成整齐的队形,用强弓一波接一波地齐射进攻的敌军(他们的箭术都很高超,能够在相当远的距离上准确射中敌人);待敌人被弓箭齐射大量消减阵形开始散乱后,马木留克骑兵才发起攻击。这时的马木留克骑兵会以严整的队形冲向敌阵,在接近敌人时再施放一拨弓箭,然后才冲入敌阵,以长矛或马刀与敌人格斗。马木留克骑兵的刀法也极其出色,他们可以在策马狂奔时挥刀劈中悬挂在空中的一枚沙果,而阿拉伯特有的弯刀更让马木留克骑兵在近战中勇不可挡。

埃及的马木留克军队在当时的确是一支劲旅。埃及的马木留克王朝在中世纪正是依靠了这支精锐的军队立于了不败之地。但五百年后,在公元1798年,马木留克骑兵被入侵的法国军队两次重创后而覆没,埃及的马木留克王朝也随之灭亡了,而这支法国远征军的统帅就是拿破仑。

                                         欧洲爵位浅谈 [本章字数:458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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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英国的爵位体制 [本章字数:4183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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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于贵族。

周朝与英国的爵位比较表:

   中国(周朝)--------------英国
****************************************
   皇帝/天子--------------King;Queen
   王,皇族--------------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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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 公爵--------------公爵Duke
   侯爵--------------伯爵Marquess
   伯爵--------------侯爵Earl
   子爵--------------子爵Viscount
   男爵--------------男爵Baron
   大夫--------------准男爵Baronet(平民)
   士----------------骑士Knight(平民)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属于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于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于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于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男性/女性        夫人      中译   可否继承
************************************************
Duke/Duchess      Duchess     公爵   可
Earl(即欧Count)/Countess Countess/Lady 侯爵   可
Viscount/Viscountess  Viscountess/Lady 子爵   可
Baron/Baroness     Baroness/Lady  男爵   可
Baron(Life Peer)/同上  Baroness/Lady  男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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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et/Baronet    Dame/Lady   准(从)男爵  可
Knight/Knight      Dame/Lady   骑士    否

称号:公侯伯子男男称Lord(爵士),准男爵及骑士称Sir(勋爵)

骑士注释:英国骑士封号(The British Orders of Chivalry)表(表略)。事实上每一种勋位又分为不同的阶级,以巴斯勋位(Order of Bath)为例,又分为三种阶级。在署名时多用简写或只写Knight,在公报中通常以简写标示。

  如果是贵族,称号用Lord加封号或称完整封号,如:凯尔文爵士?Lord Kelvin或凯尔文男爵?Baron Kelvin或Baron Kelvin of Largs。虽然许多中文书籍,包括教科书都直接称「凯尔文」,似乎也已经约定成俗了,但这样的称呼仍属不当,因为凯尔文爵士的本名为?William Thomason,「凯尔文」既不是他的姓,也不是他的名,这就好比称「齐桓公」为「齐桓」,当然我们可以了解所指为谁,但并不正确,亦不恰当,如果仔细阅读英文原文书,美国人或英国人对这些称号都相当尊重。

  此外,同一人可能因为继承或被授予,以致于有两个以上的封号,例如: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就有两个封号:Earl Russell of Kingston 及Viscount Amberley,称呼时以较高的爵位为准。

  骑士阶级分成许多骑士团,骑士团中又有不同的等级,每一种等级的人数多有定额。大部分的科学家多半受封为骑士。骑士并无特别的封号,以牛顿为例,称呼时是用「Sir+名」或「Sir+名+姓」,即:Sir Issac或Sir Issac Newton;而用Sir+姓,即:Sir Newton,并不符合英国的使用惯例,因此中文翻译成牛顿爵士还有待商榷;如果是准男爵,则在Sir之前再加上Baronet,以便与骑士有所区别。

爵士的翻译名称与建议

  ...由于语言上的差异,中文与英文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一些无法完全对等翻译的词汇,例如:borrow与lent、hear与listen、little与**all⋯⋯等,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中文的借、听、小;而中国人复杂的亲属称谓,在英文中则只用简单的uncle、cousin⋯⋯等表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因此,本文试图提出一些建议,希望一方面能够尊重两国之间的文化差异,还给这些科学家应享的荣耀,另一方面也避免造成我们的误解与误用。

  首先,Sir与Lord,中文均译为「爵士」,但两者的意义并不相同,也不能互用。若是出现Lord Newton或是Sir Kelvin之类的用法,看在外国人的眼里,恐怕会贻笑大方。如果改称Sir为「骑士」,似乎又与我们过去的用法格格不入,因此,我建议参照字典对Kinght的其他译法,把Sir翻译成「勋爵士」,而Lord仍称为「爵士」,使两者有所区别。

  另一个问题是Sir的使用法是Sir+名,而不是Sir+姓。以牛顿为例,一旦翻译成「伊萨克勋爵士」,大概没几个人知道他是谁;但是称「牛顿勋爵士」,顾及了意义上的理解,却又与英文的使用惯例不同。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语言使用的差异上:外国人在某些场合会使用「姓」来称呼彼此,但我们称呼彼此时,却不会只叫「陈」、「李」。
.....


~另篇节自"英王的名称"一文(焦国标)
....
  英国君主为什么被称为英国国王,而不说是英国皇帝?这是另一个重要现象和问题。一般也用“英帝国”这样的搭配,可毕竟英国的标准名称里是“联合王国”而不是“联合帝国”,是Kingdom而不是Empire。
英国君主的全称都标明其统治区域,比如威廉一世,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英格兰国王、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在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时间最长的英王,1837-1901,共64年,当时英国有“日不落”之称)之前,英国国王只称国王,比如查理一世称“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国王,国教捍卫者”。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被加封为“印度女皇”之后,英王称号中从此多了个“皇帝”的头衔。维多利亚女王长子、伊丽莎白二世的曾祖父爱德华七世,其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所有海外自治领的国王,国教捍卫者,印度皇帝爱德华七世”。到了伊丽莎白二世,其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其他领土和属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国教捍卫者伊丽莎白二世”,“皇帝”的称号消失了。13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勃拉克顿说:“英王是其王国的皇帝。”他以把国王与皇帝区分开来的办法来强调英王至高无上的地位。

用不用“皇帝”头衔是很严格的,那么国王与皇帝的不同到底在哪?以古代中国做类比,皇帝是大一统中国的第一号人物,分封到各地的皇亲国戚和功臣才称国王。也就是说,国王是皇帝诰封的。那么这个大致的区分放之英国灵不灵呢?灵。英国国王上面也有“皇帝”。谁?上帝,或上帝的代理人罗马教皇。勃拉克顿还说,英王是“上帝的大臣”。

英王登基,要向教皇或其代表坎特伯雷大主教行效忠礼,然后后者为其戴上王冠。罗马教皇与欧洲各国君主这样一种关系,想必是让最初交通西方的中国人联想到中国的皇帝与诸侯王,于是将其对译为教皇和国王。罗马教皇之所以被称为“皇”,不是仅凭其神职之至高,而且是世俗政治上的一个客观存在。印度是异教区,教皇管不着,英王为最大,可以称“皇帝”。印度独立以后,英王的“皇帝”头衔也自动取消了。

英王的全称与中国皇帝的尊号有一比:如前述,英王的全称里明确标示出他统治的国土区域,而中国皇帝的尊号里全是虚誉浮泛之词。比如唐玄宗的尊号是“开元圣文神武皇帝”,而宋太祖的尊号是“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仅就尊号长短而言,后者比前者要“伟大”许多,可是就统辖的疆域面积而言,北宋恐怕只有盛唐的三分之一大

                                         古罗马式建筑 [本章字数:1462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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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建筑分为三个时期:
  公元前8??公元前2世纪的伊特鲁里亚时期,在拱券结构方面形成了特色
  公元前2??公元前30年罗马共和国兴盛时期,建设成主要的城市街道与引水渠等方面
  公元3世纪起,帝国开始衰落,建筑开始逐渐衰退


恺撒广场

罗马的神庙
    与希腊神庙的三层台基相比,罗马神庙是建在高高的墩座上面,在前面只要通过台阶就容易进入正殿,正殿前是纵深的门廊,门廊的柱廊延伸扩大到神殿周围。最典范的建筑是万神庙。

罗马的公共建筑
    古罗马最重要的建筑主要表现在公共建筑上。黑格尔说过:“到了罗马时代,出现了许多希腊人所不知道的目的,希腊人只把艺术的豪华和优美运用到公共建筑的范围,例如他们的剧场斗兽场以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都把结构的符合目的性和外观的豪华壮丽结合在一起,而且在私有建筑方面也大有发展。
    公共建筑最主要体现在广场建筑上。如罗马城里都有中心广场,是历代皇帝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法律,商业及节庆的需要而建的。在广场的中心可以发布公告,进行审判和庆祝节日,甚至角斗。著名的有恺撒广场 (上图),图拉真广场(左图)等⋯⋯
    剧场是罗马最重要的公共建筑,最著名的有:公元前44??公元前13年的马采鲁斯剧场,公元50年建的奥朗治剧场等。
    大斗兽场(右图)。又称大角斗场,从规模,技术和艺术风格各方面来看,大角斗场都是古罗马代表建筑之一。
    公元3世纪时,十字拱券平衡体系成熟,把罗马建筑又推进了一步浴场建筑较之纪念性建筑要低微一些属于功能性建筑,代表作有:图拉真浴场,卡拉卡拉浴场等。早在共和时期,罗马城里就仿晚期希腊的模式,建造公共浴场。后来又把运动场,图书馆,音乐厅,演讲厅,商店等组织在浴场里,形成一个具有社交等多用途的建筑群。

罗马的花园庭院
    从罗马现存的花园和庭院来看,它受到古希腊的影响,主要分为宫苑和贵族庄园,最著名的有罗马近郊的哈德良离宫(下图)。而庞贝古城大体是广庭和柱廊相结合的家庭住宅和平整的街面布局,建筑中还有丰富的雕刻,笔画和嵌石画等装饰艺术,如维蒂府邸。



罗马建筑的风格
    建筑是古罗马人最富有创造力的领域。古罗马的建筑是古典建筑的典范,对人的心理能够产生强大的震撼
    这主要与其简单的几何造型,巨大的规模体量,厚重的石头材料等有关。他们的建筑具有一整套古典建筑的语言,形成了他们自己独特的建筑风格和特色。古罗马建筑最主要地体现在拱门,圆顶和券拱结构上。
    首先,拱门是罗马建筑最显著地特点,罗马人利用它,在高架渠和桥梁建筑上,创造了既美观又实用地杰作。在像罗马大竞技场一类地结构上,他们采用了重复拱门并和希腊地圆柱相结合。他们建造了拱型地凯旋门,和供状地甬道。
    圆顶也是罗马建筑最主要的特色。当然,圆顶所根据的原理和拱门是相同的。古罗马人是一个极有建筑艺术创造天才的民族。他们把原始部落的圆形屋顶一步步推向了极至,只有到了古罗马人手里,原始人的圆形屋顶才上升到了圆形拱顶建筑艺术。罗马人用它来作为巨大公共建筑的屋顶,使得整个建筑的内部空间不必用柱子支撑。世界上最大的圆顶之一就是罗马的万神殿。
    券拱结构是罗马建筑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成就之一。罗马建筑典型的布局方式,空间组合,艺术形式等等都与拱券结构有着血肉联系。正是出色的拱券技术才使罗马宏伟壮丽的建筑有了实现的可能性,才使罗马建筑那种空前勇敢大胆的创造精神有了根据。


                                         米兰大教堂 [本章字数:550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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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大教堂是米兰的地标,整座建筑物融合哥特、文艺复兴、新古典等多种建筑风格,其位居米兰市中心,雄伟的气势,令人望之而生仰慕之心,其中教堂正面以三角形状构建而成,四周有数百座尖塔成林,和高达108公尺的主塔相衬,仿如相互扶持,伸向蓝天,展现哥特式建筑的特色。



  这座教堂于1386年开始建造,当时是由统治米兰的威斯康提(Gian Galeazzo Visconti)下令兴建,建材为来自Candoglia地区的大理石。历经五、六百年,这座教堂逐一完成重要的建设内容。1418年主祭坛完工启用,1617年教堂正面工程展开,仍以歌德式为主要风格,1774年主尖塔圣母像建成,1813年拿破仑下令建成正墙面及所有尖塔,一直到二十世纪初,今日所见的正墙面五扇铜门才装置完成。



  最高的尖塔高达108.5公尺,上方置有圣母雕像,教堂拱顶由52根多柱体梁柱支撑,其上共有135根石柱尖塔、2245座雕像,均取材自圣经故事,教堂内外所呈现的圣者及使徒像,数目达3159座,据传均是文艺复兴时代所留下的作品,教堂正面五扇铜门上,分别刻有教堂历史、米兰历史、圣母生涯和君士坦丁大帝的“米兰诏书”等。不管从那一个方向看,米兰大教堂呈现的壮丽风貌及丰富的历史内涵,都很令人感动。


                                         洗礼与圣餐 [本章字数:126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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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 礼

罗马书6:3-6


洗礼是什么?它是对信心的公开承认,表明我们已经与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同埋葬、同复活。


我们的主耶稣在他被升上高天之前说过,“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洗礼是每一个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被要求遵行的。我欢喜并感谢神你们信靠耶稣基督作你们的主与救主。


在我们进行这仪式之前,在这个教会的会众面前,我想问你们几个问题来确定你们的信仰。


你相信圣经就是旧约与新约是神的话,且是我们属灵生命的指导吗?如果你相信,就说:“我相信。”


你相信你生来就有罪并犯了许多的罪,在思想与言行上违背了神的命令吗?你愿意悔改这些罪吗?


你相信耶稣基督为你的罪为死,你的罪被他的血所洁净,你因他的名有永远的生命的吗?


摒弃这个世界及其邪念是与基督的子民及他的教会的成员身份相宜的,你愿意这样做吗?你愿意一生顺服神的话语并服事他吗?


你决定要跟随他并服事他,愿神加给你恩典与祝福。


洗礼


_____,我奉父子圣灵的名为你施洗。


祷告

婴儿洗礼信心的重新确定



经文-马可福音 10:13-16; 罗马书10:9-10

当你接受婴儿洗礼的时候,你的父母为你作了信心的承认。现在既然你已经长大为成人,你需要为自己确定对耶稣基督的信心。

在我确认你对耶稣基督的信心并接受你为本教会的成员之前,我需要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你就回答,“是的。”

你是否与耶稣基督的教会一同承认圣经,就是旧约与新约是神的话语?

你是否相信耶稣基督为你的罪的而死,并承认他是你的主与救主。

在你以后的生活中,你是否愿意根据你的信仰不断地在耶稣基督的教会敬拜神,听他的话语,并回应他的呼召?

愿这些根据你的信心都成就。

祷告:天父,我们今天为这些确定他们对耶稣基督的信心的儿女们而感谢你,不祈求你会带领并引导他们,好使他们在这个世界上作活的见证。

使他们渴望更认识你,给他们智慧区分对错,给他们勇气为你站立得稳,给他们渴望来一生服事你。我们奉耶稣的名祷告. 阿门。

宣告

现在我奉父子圣灵的名宣告,你们对耶稣基督的信心已得到确定,你们已被接受成为这个教会的成员。阿门。

圣餐仪式

诗歌 284

祷告 牧师

经文 马太福音26:26-29

我们一起来低头省察自己并承认我们的罪。



我们的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的那一夜,他说,“这是我的身体,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当我们吃这饼的时候,让我们记念我们主耶稣基督所受的苦与他的死。



耶稣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当我们日喝这杯的时候,让我们记得我们的罪通过耶稣基督的血被赦免。

诗歌 144

祷告


                                         中世纪骑士的宗教情结 [本章字数:716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30 22:4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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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世纪骑士的宗教情结及其英勇精神品质的培育
宗教是人类产生以来对外部世界和自我世界的一种感知,也是人类情感和精神的依托与慰藉所在。在中世纪,骑士以战争为职业,以英勇作为骑士所应具有的基本品质,而 在打造培育骑士自我英勇的精神品质上,基督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与影响。本文旨在论述西欧中世纪时期宗教本身如何对骑士的情感和心理产生影响,即骑士如何感知神??上帝对他们战争胜负的影响与作用,如何借助超越自然的神的力量战胜自我内心的怯懦 与恐惧,激发培育自我英勇之气慨。


一、上帝决定战争的胜负

中世纪是一个信仰的时代。在中世纪人们的视野中,超自然的神力??万能的上帝不仅主宰了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而且也同样操纵着人世间的命运??祸福兴亡胜败。对于以战争为职业的武士阶层来讲,更关注与他们命运休戚相关的战争世界乾坤的定夺,他们相信战争的胜负是由上帝决定的。

在中世纪,骑士们将战争不仅看成是一种参战者之间的决斗,而且更倾向于把战争看成是上帝在参战者之间所进行的一次审判裁决。在这当中,上帝的倾向至关重要,决定了胜负的归属;上帝通常把胜利给予受到上帝恩宠的“正义”一边。在战争中,骑士们都表现出十分的自信,总是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上帝总是站在他们一方。在西班牙的史 诗《熙德之歌》中,一再宣讲熙德得到上帝的赞助而每每致胜,“保佑熙德的是造物主 ,他是天上的主公,在他的庇护下,熙德把穆尔维埃德罗占领。”

把胜利归之于上帝的这种宗教情结并非为西班牙的骑士所独有,法国的骑士在这方面的意识也毫不逊色。1016年,法国的安茹伯爵富尔克?勒雷尚,把在蓬勒瓦的富尔克?内拉对奥杜?布卢瓦的胜利归之为蒙神之恩的结果。当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在塞 浦路斯海上遇险时,法国王后想让国王向上帝和圣徒许诺进行朝圣,这样,就可以使他们摆脱险境,而这时茹安维尔说:“太太,我已许诺到圣尼古拉斯朝圣,敢保上帝会把我们安全地带回法国的。”当他们平安脱离风暴后,王后声称是圣尼古拉斯拯救了他们,法国国王圣路易也把脱险归于蒙上帝之恩。

同样,英国骑士对上帝致胜的宗教情结也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痴迷。历史竟是那么巧合 ,1174年7月12?13日,英国国王亨利在贝克特坟前赎罪,而与此同时狮子威廉被俘虏,这令同时代的人相信贝克特支持国王反对他的敌人,而威廉本人对此也深信不疑,国王亨利为此建造了阿布罗斯修道院,并捐给了圣托马斯教会。在第三次十字军当中,英国骑士们始终认为上帝一直在关爱着庇护着他们,与他们同在。1192年,英国国王理查一世在写给他的臣民的信中,就曾这样谈道:“在接近阿尔苏夫时,由于上帝 的宽容,我们这一天只牺牲了一位骑士詹姆斯?阿维斯内斯。他是被所有的人爱戴的,因为他证明自己是一位非常勇敢健壮和拥有虔诚信仰的人。靠上帝的意愿,我们到达了雅法。第二天,圣玛利亚的保佑,萨拉丁的人损失巨大。感谢上帝的恩典,我的伤势已经康复了。”正是由于英国骑士这种心理自我暗示几乎每次都得到了应验,从而更加坚定了他们的信念??上帝是站在他们一边的,是上帝决定了他们战争的胜负。

上帝决定战争胜负的宗教观念是为中世纪的骑士们所共同分享的,而决不是英国和法 国骑士们所特有的。1384年,葡萄牙骑士劳伦塞认为他们之所以能够战胜西班牙,就是因为他们信仰上帝,而且上帝总是站在他们一边,这样,他们才彻底打败了卡斯蒂国王。1492年,基督教骑士们最终赶走了阿拉伯人,占了格拉纳达时,一位见证 者在《拉默的历史》中,声称这最后的胜利是得益于上帝、圣母玛利亚和圣徒的帮助。

既然战争胜利是归之于上帝的帮助和恩宠,那么,同样,战争失败必然也是由于上帝 的愤怒和惩罚所致。一些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威廉一世的辩护者都一致认为:黑斯廷斯战役就是上帝通过战斗的裁决进行的正义申明。对此,伊德默这样记载:“⋯⋯尽管所有诺曼人被杀,但是他们还是胜利了,这不归于上帝的介入,又归于谁呢?上帝惩罚了邪恶作伪证的哈罗德。”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期间,1098年,在安条克战役中,阿代马尔?勒皮伊认为他的骑士骄傲和奢华行为惹怒了上帝,从而使他们在战斗中遭受了损失,于是,命令骑士们斋戒三天。同样,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期间,茹 安维尔把在西卢韦战役中他的六位骑士的被杀,归之于上帝对这六位骑士所犯的罪孽的惩罚,因为这六位骑士在作弥撒时说话,邪恶地大讲说他们将同已死的骑士的妻子结婚。在英法百年战争中,人们把法国骑士在克雷西战争的失败也归之于上帝对 法国人的惩罚,因为他们穿着打扮过于奢华。

“上帝决定战争胜负”的观念,其实是骑士在精神和心理上的自我暗示与自我精神解 脱的一种方式,是骑士为神秘莫测的战争寻找的一种自圆其说。骑士们想借此摆脱战败 所带来的恐惧和沮丧,而巩固增强战争胜利所带来的激昂高亢的情绪。


二、对上帝庇护的祈求

既然上帝的倾向决定了战争的胜负,那么,骑士们必然总是千方百计祈求上帝的神力对自己的掖助,以战胜自己内心世界深处的不安和恐惧,振奋自我情绪鼓起勇气。

第一,骑士们借助于对剑的祈祷,试图将神力附加在他们的武器上,以使它们更加锋 利无比,具有巨大的威力,战无不克。这样,在骑士授封仪式中,对剑的祈祷成为必不 可缺的程序。在10世纪美因茨主教礼典中,就记载了对剑祈祝的仪式。中世纪早期主教礼典书记述了对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所有东西所进行的祈祝,因而完全没有理由对在10世纪使用最多最频繁的剑不进行祈祝。10世纪是异教骚扰的时代,为了抗击维京人、撒克森人、萨拉森人、马扎尔人的侵扰,自然会“为这把剑祈祷吧!希望它能够保护教堂、寡妇、孤儿和所有反击凶猛异教徒的上帝的仆人们”在11世纪教会仪式文本记 载中,也谈到了在骑士授封仪式中对剑祈祝的礼仪:“主教授予他剑时说:‘接受这把 带有上帝祝福的剑,这样就具有神圣的精神,能更强有力去抗击和击败你所有的敌人和上帝与神圣教会的所有敌人。’”1200年,在奥地利的利奥波尔德公爵六世 的骑士授封仪式和1232年的弗雷德里克二世儿子的骑士授封仪式中,都包含了对剑进行 祈祷的礼仪程序。对剑的祈祷,在某种程度上,无疑会在心理和精神上对新封骑士英勇品质的培育产生莫大的鼓舞与激励,增加骑士们的勇气与斗志。

正因为有这种心理上的暗示与激励,骑士们自认为他们的武器锐不可挡,这样,用这 种与众不同的被蒙上魔力的剑矛进行格斗厮杀,就越发自信而英勇。在法国史诗《罗兰之歌》中,骑士罗兰之所以英勇无畏,就在于他使用了与众不同的带有神力的剑“杜伦 达”,这恰如罗兰惟恐“杜伦达”落入异教之手而不能将它折断时所倾述的:“啊,杜伦达,你是多么圣洁美好,你的金柄上镶嵌满了神圣珍宝,有圣巴西的血和圣彼得的牙,还有我主圣但尼的遗发,还有衣服属于圣玛利亚。”而罗兰的封君查理更 是盖世英雄,其英勇无比在很大程度上也无疑是借助于神器的鼎力相助。传说查理的剑 相当神奇了,他“佩戴着举世无双的鸠约斯宝剑;它每天变幻出三十种不同的光彩。我们都知道我主在十字架上,传说曾经被剑所刺伤,由于上帝恩惠,这把剑归了查理,他把剑安在金柄上;由于这种荣誉和这种天恩,这把剑就得了鸠约斯的名称;法兰西的将军们都忘不了,他们这才创立了‘蒙鸠依’的进攻口号,无人能够抵挡他们就是由于这把宝剑。”

第二,在进行远征或远航探险时,为了获得上帝的祝福而不是诅咒,骑士们都无一不 进行祈祷和捐赠。当熙德即将离开祖国,被迫流落他乡异国,而对前程感到迷茫恐惑时 ,他默默虔诚地进行祷告,“熙德的马头转向圣玛利亚,他把右手举上脸来把十字划:‘你主宰天空和大地,我感谢你,上帝啊!愿你的神力保佑我,光荣的圣玛利亚;我今生不知是否还能再回乡探望。光荣的圣母,愿你的神力保佑我流亡的生涯,把我扶救,不论在黑夜,还是在白昼!果然如此,再加上我交上好运的话,将来我奉上你祭坛的礼 物一定又丰富又精美;我向你许愿,我要向你献一千个弥撒。’”

祈祷和许愿都是为了得到神灵的帮助,压制内心的恐惑和不安,获得某种心理和精神 的安慰和振奋。“宗教的整个本质表现并集中在献祭之中。献祭的根源就是依赖感??恐惧、怀疑、对后果对未来的无把握、对所犯的罪行的良心上的咎责,而献祭的结果,目的则是自我感?自信、满意、对后果的有把握、自由和幸福。”奉献礼品 就是为了换取神的帮助,求得神的帮助来达到和满足自己的目的和需要。

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之前,1190年,英国王理查一世邀请在墨西拿的主教们,聚集在他的私人教堂里,他自己赤足,当众跪在圣坛前,请求上帝宽恕他从前所犯的罪过。为 此,编年史家写到:“从这一刻起,他抛弃了邪恶从善,成为敬畏上帝的人。”在百年战争期间,1388年,布拉帮特斯的女公爵的手下人马入侵盖尔德里斯公 爵的领地,从而引发了一场战争。战前,盖尔德里斯公爵在尼梅盖里的圣玛利亚教堂进行了捐赠。其结果他的虔诚举动得到应验,他战胜打败了布拉帮特斯的女公爵,为此,他特意到圣母教堂感谢圣母的保佑,使他取得了胜利,将他的盔甲呈现 在祭坛上,并把所缴获的各种战旗悬挂在教堂里。

第三,战前的捐献和祈祷,是进行心灵的净化,以确保免除上帝的惩罚和博取上帝的 庇护,但是这些行为举动只是为获得神的帮助作准备,而临战前祈祷是对神的威力的直接求助,也是对自我的心理和精神所进行的再一次勉励。法国史诗《罗兰之歌》中讲述到,在大战前,主教屠宾为法兰西骑士们诵经,“你们要忏悔罪恶,求上帝恩赐;我将挽救你们灵魂,为你们洗礼,你们死后将同圣洁的殉道者在一起,你们在天堂将有一席之地。”于是,法兰西骑士们下马,他们跪在尘土上,主教以上帝之名给他们祝福。同样,在西班牙的《熙德之歌》中,“堂赫罗尼莫主教为他们(骑士)做弥撒,弥撒之后,又为他们免罪:‘谁在这儿面对面同敌人作战而死去,我免除他的罪,上帝会把他的灵魂收取。’”免罪与获得上帝的恩惠对骑士们来说,是具有诱惑 力的,这可以使他们得到精神的宽慰和战胜临战前内心世界不安与恐惧而振作起来。在百年战争和十字军东征期间,战前的祈祷是相当普遍被实施的举动。在第三次十字军东 征期间的1191年的阿尔苏夫战役前的夜里,整个军营里所有的骑士,都把手伸向天空, 祈求上帝的援助和宽容,祈祷声响彻整个夜空。

第四,如果说临战前的祈祷是直接对神的祈祝,那么,战斗的呐喊(war-cry),则是骑 士们在战斗最为关键的时刻对神保佑最为直接的召唤,也最能够起到震撼心灵和振奋士气与激发勇气的作用。在中世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方都享有自己独特的与众不同的 战斗口号,在法国的史诗《罗兰之歌》中,当法兰西人同摩尔人激战时,法兰西骑士高 喊“蒙鸠斯依”作为战斗口号。当异教使者通报要同查理决战时,查理第一个装备上马,纵马飞奔,则呼喊着上帝和罗马圣徒之名作为战斗的号角。同样,在西班牙的史诗《熙德之歌》中,在进攻塞波利亚时,熙德高呼“造物主和圣徒圣 雅各之名”,鼓励骑士们勇猛杀敌。在阿尔科塞的激战中,基督骑士们再次把 圣雅各呼唤。

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几乎每次战斗中,英法骑士都使用了各自的呐喊口号,英国骑士一般使用“圣乔治”(St.George),而法国骑士则喜欢用“圣丹尼斯”(St.Denis)的 战斗口号。1350年,在普瓦捷战役的激烈厮杀中,法国骑士高喊“蒙鸠斯依ontjoye) !圣丹尼斯!”而英国骑士呐喊“圣乔治”!1385年,在阿尔茹巴罗塔战役中,卡斯蒂和葡萄牙进行激战时,运用了“圣母玛利亚助我里斯本”(OurLayforLisbon)和 “圣乔治”作为战斗的呐喊。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们用上帝或圣母来振 奋自己的斗志。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当中,理查一世用“上帝与圣墓助我们”来鼓励骑士们。

第五,在战场上,骑士们不仅通过呼唤神的帮助激发英勇,而且也举着圣旗扛着圣物 来最为直接地展现神力的支持。1173年,英国骑士曾在高级法官理查德?德露西带领下,扛着圣埃德蒙(StEdmund)旗去讨伐累斯特伯爵的叛乱。英国的亨利三世曾将绣有带着兰色眼睛火红舌头的龙旗帜存放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在1257年打着它反对威尔士,1264年打着它反对蒙福尔的军队。

在战斗中,不仅英国的骑士打圣旗扛圣物激励士气,而且法国骑士也是如此。法国骑士的战斗口号“蒙鸠斯依!圣丹尼斯”,反映了法国战旗的起源。一开始,王室的旗帜 是蒙鸠斯依;圣丹尼斯是圣丹尼斯修道院的旗帜,在12世纪后半期二者融为一体,存放 在修道院里,每当进行战争时,则将旗帜从圣坛上拿到战场上。路易斯七世与菲力普? 奥古斯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都使用过它。直接扛着圣物打着圣旗到战场,对骑士的斗志和勇气是最为现实的最为直观的鼓舞。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圣物圣旗给骑士们以巨大的精神鼓舞,使他们战胜了各种困难。在十字军骑士进攻安条克期间,传说曾刺过耶稣的圣矛的发现,给情绪极为沮丧的处于饥饿疲劳状态的十字军骑士们以极大的激励,使他们士气大振。为此,在攻占安条克后,许多骑士把他们能够攻占安条克的胜利归之于所发现的圣矛的威力。

既然圣物圣旗的出现,能够给骑士们带来蓬勃的精神力量,那么,圣旗圣物的丧失自 然无疑会使骑士们的精神一蹶不振。1187年,萨拉丁夺走了那个曾钉死过耶稣的十字架,从而也就夺走了耶路撒冷王国最有力的精神与心理上的保佑,对十字军骑士们的斗志 是巨大的打击。为此,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们总是千方百计想要夺回耶稣的十字架。1191年,在对阿克进行了长达两年时间的包围后,当萨拉森人提出投降时,英国国王理查一世提出的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求萨拉森人归还耶稣的十字架。以后,他甚至愿意以释放被俘虏的萨拉森人作为条件,交换回耶稣的十字架,但是几经交涉,萨拉丁 总是迟迟不予以答复,于是,理查一世狂怒之下,杀了所有的俘虏。萨拉丁之所以不愿以所谓的耶稣的十字架交换回几千名自己的武士,而宁愿让理查杀死,就是因为萨拉丁深知耶稣十字架对基督十字军骑士的精神和士气的影响与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惟恐十字架会给基督骑士更大的狂热和斗志,因此,想借助十字架首先在心理上击败十字军骑士。理查未能追回耶稣的十字架,对骑士们和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确造成一个巨大的精神打击。


三、骑士宗教情感的本质

中世纪骑士对超自然的神上帝的感知一认定上帝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并虔诚地以各种 方式痴迷地祈求上帝的赞助,骑士的这种宗教情感并不是其所独有的,而是每个时代的武士阶层所共有的精神现象,只不过中世纪骑士的宗教情感更为强烈些而已。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原始宗教就成为人们勇猛战斗的精神支柱,高卢战士相信“人死不过是灵魂从一个身躯转入另一个而已。他们认为这一信条能摆脱人们畏死之心,大大增加他们的勇气。”正是因为相信灵魂不死,高卢战士才表现出英勇无畏的气慨。荷马时代希腊人的宗教情感也是相当浓厚的,他们每每把自身的力量和胜利归之为神赋予的。

战争本身就充满了各种不可预测的危险,每当遇到危险面临死亡的恐惧时,武士们都 会祈祷神的帮助与保佑,抑制内心的恐惧展示胆量,来实现对他的同伴与贵族的忠诚。虽然很难评价宗教信仰对战争的影响,但是有一点是很明显很清楚的。在中世纪,除了宗教的外在形式的不同外,皈依基督教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的区别是很小的。尽管所有武士文化所包含的宗教范畴不相同,即在形式上与表达上有很大的差异?在阿拉伯与土耳其武士当中所浸透的伊斯兰气息,显然在表现上不同于日本武士道中所蕴 涵的禅宗佛教的色彩,但是,在对超自然的保护与神的帮助的需要和祈求上却是共同的。

战争是残酷的,参战的双方都面临着受重伤或死亡的威胁,尽管在中世纪战胜一方的 骑士向战俘索取赎金的做法毫无疑问降低了战败的骑士被杀的可能性,但是残酷的战斗 厮杀依然充满了巨大的被杀死的危险。如果认为中世纪的骑士之所以蔑视死亡沉迷于战斗的狂喜之中,纯粹是出于一种嗜好或天生的本能,那么,就是对骑士心理与本性的误解。在战斗中,骑士并非不同于常人,他们同样会产生恐惧惊慌,也相当惧怕死亡,但是除了荣誉观的影响和其他伦理观念的制约外,宗教成为骑士们战胜自我超越自我的重要力量。战争不仅仅是参战者之间的身体力量的较量和对抗,而且更主要的是胆量和勇气的竞争。胆量和勇气,实际上是心理上的自信程度和对自我的评估与认可的程度,越自信或自我评估越高,那么,就越有胆量和勇气。在中世纪,骑士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心理和精神上或者更为确切地讲是幻想借助于上帝来增强自信和战胜胆怯鼓起勇气的,而骑士自我的这种自信的重要精神源泉就是上帝的庇护。每当骑士一想到上帝的赞助和保佑,就会驱逐内心的恐惧,鼓起勇气,因为有上帝的神力相助,一定会使他战胜对手,确保他的性命。

对剑的祈祝、远征或战前的祈祷与捐赠、战斗的呐喊、对圣物掖助的渴望,既是骑士们祈求上帝庇护的方式,也体现了骑士不断在心理上寻求和借助上帝来克服自我、培育 打造英勇品质的发展过程。在中世纪这样一个虔诚信仰的时代,基督教成为骑士发扬其 英勇追求荣誉的保护者和激励者。它使骑士在战争中,战胜恐惧,鼓起勇气;天堂的诱 惑和对赎罪的祈求,使骑士达到了忘我勇于牺牲的境界。哈勒姆曾说过,“世上有三个强有力的精灵,活动在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水面上,对于人类的道德感情和精神 给予强有力的刺激。这就是自由、宗教和荣誉的精灵”。在中世纪,宗教对骑士英勇品质和内心世界起到了约束和震撼作用,宗教是平慰和刺激骑士英勇品质的“鸦片”
                                         天主教的骑士修道会 [本章字数:8823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30 22:5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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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的骑士修道会(The Military Orders)

基於这个概念的骑士,无论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界的,到目前为止历史学家们已经可以列举出一百余种骑士修道会,这还不算那些伪造的和夭折了的。而之所以有如此之多种的骑士修道会,须归咎于此制度与中世纪时两大要素的关联,这两大要素就是战争和宗教。至此以后,王族开始利用此方法来稳固自己或嘉赏对己忠诚的贵族,不停创造世俗的骑士修道会直至没有一个国家没有自己的皇家或王族直属骑士修道会

伪骑士修道会

甚至,一些个人也开始涉及此营生;此类冒险者为了满足其想当贵族的虚荣心,竟仿制骑士勋章然后加于自身,然后大量散发,变卖与上当的民众,揽获大量钱财。那么,这就出现了一整套被认为是伪造的骑士修道会。
在十七世纪时,就有一个叫马力诺.卡拉乔里(Marino Caraccioli)(1624)的那不勒斯贵族,从他自己那里继承了一个圣.乔治的骑士修道会的大师头衔(Grand Master of the Order of Knights of St. George),并宣称此骑士修道会可以追溯至君士坦丁时代。
在1632年,巴尔萨.基隆(Balthasar Giron),自称自己为埃塞俄比亚人,也带给了欧洲一种不太古老的骑士修道会,那便是埃塞俄比亚的圣.安多尼骑士修道会,这种冒名顶替的骗局几乎立刻便被另一东方人,博学的亚伯罕.艾奇隆西斯(Abraham Echelensis)(1646)所揭穿。
在路易十四世时,则有一黑奴(negro) --- 被从黄金海岸带到法国 --- 摆出一副王族的姿态,甚至得到了由柏恕(Bossuet)(1686)亲自为其洗礼的荣誉,并在返回其所指国前设立了圣母之星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Star of Our Lady)。

夭折的骑士修道会

一种常规的骑士修道会往往代表了一种兄弟般的情感或公会般的制度,这是一种骑士勋章和修士特权的结合物。这便意味着教会和世俗政权的双重肯定;而授予普通的神职人员,则需要得到教宗的首肯;他们不允许佩戴象征骑士的剑直到获得王族的授权。缺少了官方认可的骑士修道会是应从历史中被抹去的,尽管这些骑士修道会出现在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的记录中。从事实出发,一半以上的这种骑士修道会都没有通过其起始阶段,却留传了下来,那么这些都被称为夭折了的骑士修道会
无法追溯其源的有圣.米迦勒之翼骑士修道会("Bullarium romanum" of the order called the Wing of St. Michael),属於葡萄牙王阿方索一世;同样还有方舟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Ship),本应由圣.路易(St. Louis)在十字军前往突尼斯城前的晚上设立,但他却死在了突尼斯城(1270);还有那圣.尼各老之勇士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Argonauts of St. Nicholas),属於查理三世,那不勒斯王,1382。菲力普.德.梅济耶尔(Philippe de Mezieres),塞浦路斯王的总理大臣,曾起草关于设立基督受难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Passion of Christ)的建议(1360),其相关文件在最近被公布,但却从未付诸实施。
在从土耳其的手中夺下莱姆诺斯岛(Lemnos),教宗庇护二世设立了伯利恒圣母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Our Lady of Bethlehem),想以此来取代旧有的,不履行其职责的骑士修道会(1459),但由於岛屿的再次陷落而作罢。相同命运的还有德国的基督民军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Christian Militia),在教宗保禄五世任上提议(1615);法国的抹大拉玛丽亚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French order Of The Magdalen)则是为了控制决斗的发生(1614);以及圣母原罪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Conception of Our Lady),由曼图亚公爵(Duke of Mantua)起草并得到了教宗乌尔班八世的批准(1623),却也从未执行。
附:斟酌再三,决定将Military Order或Order译为骑士修道会,考虑到自己才疏学浅,又手头的中文资料有限,望有识之士多提建议。

正统的骑士修道会

十字军的时代已经逝去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种军人修会现可归结为三大类:(a)头等常规骑士修道会(The Greater Regular Orders);(b)次等常规骑士修道会(The Lesser Regular Orders);?世俗骑士修道会(The Secular Orders)。

(a)头等常规骑士修道会

此种头等骑士修道会多可追溯至十字军时代,并且他们往往保持了十字军时代每位骑士都有的标志 --- 胸前的十字

军事骑士修道会(Military Orders)

此类中最古老的为圣殿骑士,且一直以来为其他修道会的典范。圣殿骑士存在差不多一个世纪后,受到了教宗克来孟五世的镇压;但有两个幸存者从十四世纪存活了下来,那就是葡萄牙的基督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Chirist in Portugal),和西班牙的蒙台萨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Montesa in Spain)。在十二世纪时葡萄牙曾借鉴圣殿骑士的规章制度,并设立了葡萄牙的艾维兹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Aviz)。几乎同时在西班牙的卡斯提尔和来昂也分别设立了卡拉特拉瓦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Calatrava)和阿坎塔拉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Alcantara)。

军事/慈善骑士修道会(Military/Hospitaller Orders

在设立那些纯粹以军事为目的的骑士修道会的同时,另外一些骑士修道会却以军事和慈善为宗旨。其中最著名的有耶路撒冷圣.若望之骑士(Hospitallers of St. John of Jerusalem),也称马耳他骑士(Knights of Malta)[shensi2513:也称为医院骑士团或善堂骑士团],以及条顿骑士(Teutonic Knights),此两种修道会至今仍存在。属於此类的修道会还包括圣雅各布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antiago),此修道会流传于卡斯提尔,来昂,和葡萄牙。

慈善骑士修道会(Hospitaller Orders

近来,出现了一些纯粹以慈善为目的的慈善骑士修道会,他们的统领宣称其修道会的骑士们从未参与过任何战斗,诸如耶路撒冷圣.拉萨剌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t. Lazarus of Jerusalem)和蒙培里圣神之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Holy Spirit of Montpellier)。这些修会都与救赎圣母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Our Lady of Ransom)(Nuestra Senora de Merced,also called 梅塞德会Mercedarians)相关,此修道会由圣.伯多禄.诺拉斯科在亚拉贡(Aragon)于1218年创立,其目的原为保护战俘。在其创始之初,此修会里既有教会骑士也有修士,尽管其最开始被认为是军事骑士修道会,但修会内各阶层开始分裂,并选择自己的统领。最终教宗若望二十二世于1317年将此骑士修道会的统领权交与修士,於是造成大部分的骑士退出此修道会,转而成立新的蒙台萨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Montesa)。

(b)次等常规骑士修道会

在十二世纪的卡斯提尔曾有过蒙茹瓦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Montjoie),此修道会是由教宗亚力山大三世所准的,但后来被融入了卡拉特拉瓦骑士修道会

1191年,在艾可(the siege of Acre)战役之后,狮心王理查得一世为了还愿,设立了坎特布里圣.多玛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t. Thomas of Canterbury),以保护和服务英国的朝圣者。此修道会似乎是从属于圣.若望骑士修会的(Hospitallers of St. John),并从巴勒斯坦撤退后跟随圣.若望骑士修会来到了塞浦路斯。证明此修道会存在的证据包括教宗亚力山大四世和若望二十二世的通谕,除此之外就只有矗立在塞浦路斯的尼科西亚(Nicosia)一座设计独特的圣.尼格老(St. Nicholas)教堂了。

而著名的Schwertzbruder of Livonia(Ensiferi,刀剑骑士修道会,俗称带剑骑士团,也称利沃尼亚骑士团,或圣剑骑士团),[shensi2513:可能就是宝剑骑士团]则是由里加(Riga)的首任主教阿尔伯特于1197年所设立。其宗旨原为传教及保护新兴的基督教国家面对波罗的海附近众多的异教国家。为了对付这些异教徒,教会甚至组织起了一支十字军,可是十字军只是暂时的措施,於是为了维护基督徒们在巴勒斯坦的地位,教会设立了永久性的骑士修道会。此修道会从圣殿骑士那里继承了白袍和红十字,再加上他们独特的红剑,使他们带剑者(Ensiferi)的名声着实得到了彰显。刀剑骑士修道会于1202年得到由教宗依诺森三世所颁之通谕的批准。由於此修道会不讲究出身可以让任何人加入,所以许多漫无目的的冒险者也趁机而入,而这些人过於算计,不但使人们不愿皈依到基督教来,甚至惹怒了那些异教徒。刀剑骑士修道会仅坚持了很短的时间,并有过两任大师(grand master)。其中第一位名叫文南(Vinnon),于1209年被他自己的一个随从所杀,而第二位,维昆(Volquin),则与修道会的二百八十名骑士在1236年一同战死。剩下的骑士们於是请求加入条顿骑士,从此以后刀剑骑士修道会就成为了条顿骑士下的一个分支,并只保留省级统领(Provincial Master)的编制。而刀剑骑士修道会的财富和数次征战所得的战利品,在查理五世时(1525)最终建立起了一个公国,它的最后一任统领,哥塔.凯特(Gottart Kettler),也叛教脱节,于1562年接受波兰王的统治,成为世袭的库尔兰公爵(Duke of Courland)。

博洛尼亚(Bologna)的圣玛丽亚骑士修道会(Knights of Saint Mary,The Gaudenti of Our Lady),由教宗乌尔班四世于1262年批准成立,于1589年被教宗西斯笃五世所镇压。此修道会算不上军事骑士修道会,不过是一些绅士们在战乱年代维持安定的组织。

在亚拉贡的阿法玛曾有圣.乔治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t. George of Alfama),是于1363年由教宗乌尔班五世所批准,但于1399年并入蒙台萨骑士修道会。

而奥地利的圣.乔治骑士修道会(The Knights of St. George in Austria),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三世设立,并由教宗保禄二世于1468年批准成立。但由於没有自己的领地,使此修道会无法维持很长的时间,最终其地位由世俗的骑士团所代替。

教宗圣.士提反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t. Stephen, Pope),则是由卡斯莫一世大公(the Grand Duke Co**o I)在托斯卡纳(Tuscany)设立,并由教宗庇护四世于1561年批准成立,其修道会遵循本笃会规(Benedictine Rule)。它在比萨设有总部,并在地中海对抗土耳其的战斗中曾与马耳他骑士协商,后装扮成马耳他骑士的运输队,并武装了一部分奴隶一起出战。

?世俗骑士修道会

从十四世纪开始,世俗的骑士修道会(骑士团)仿效大型的骑士修道会而成立;并在后来,我们发现这些世俗的骑士修道会都发誓效忠教会和君主,都有自己的守护圣者,法规,统领(通常为现任君王),和特定的服务方向。这些世俗骑士修道会中的大部分都恳求得到教廷的承认和准许,而在另一方面,教廷也赐与了他们许多超越世俗的好处,诸如,大赦免罪,建立小型礼拜堂的特权,以及免除特定斋戒的特许,等等。

而以下就是主要的世俗骑士修道会:

英格兰

在英格兰,爱得华三世为了纪念传说中的圆桌骑士,而于1349年设立了由二十五位骑士组成的兄弟会,不包括有王族血统的王子和外国王子,以圣.乔治为其守护圣者,并以设立在温莎城堡内的礼拜堂为其例会会堂。这,便是嘉德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Order of Garter),得名于那独特的,佩于左膝的勋章。而选择那勋章的原因则说法不一,甚至兴起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传说逸事。另一骑士修道会,巴斯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Order of Bath),其原设立目的不详,但却可追溯至亨利四世的加冕典礼(1399)。第三种骑士修道会,起源于苏格兰,蓟花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Order of Thistle),由苏格兰王詹姆斯五世于1534年所设。这些骑士修道会(骑士团)都存世至今,尽管它们都被新教化了。

法国

在法国,皇家星之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Royal Order of the Star),可追溯到善王约翰(John the Good, 1352),皇家圣.米迦勒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Royal Order of St. Michael),由路易十一世于1469年设立,皇家圣神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Royal Order of Holy Ghost),由亨利三世于1570年设立,皇家加美乐圣母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Royal Order of Our Lady of Carmel),此骑士修道会由亨利四世并入圣.拉萨剌骑士修道会,这些骑士修道会(骑士团)最终都在大革命时被镇压。

奥地利和西班牙

现在奥地利和西班牙在对於谁有权授予那继承自勃艮第家族的,金羊毛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Order of Golden Fleece)争论不休。此修道会由公爵好人菲力普(Duke Philip the Good)所设,由教宗尤真尼四世(Eugene IV) 于1433年批准,并被教宗利奥十世(Leo X)于1516年增强

皮埃蒙特

皮埃蒙特(Piedmont)的安农齐亚塔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Order of the Annunziata),基於其后期的形态,仅始于查尔斯三世,萨伏伊(Savoy)公爵,1518年,但此骑士修道会第一次为圣母作出贡献则是在第一位萨伏伊公爵,阿玛迪斯八世(Amadeus VIII)和伪教宗斐理斯五世(antipope Felix V)时期。 除此之外,在安农齐亚塔骑士修道会成立之前,萨伏伊还出现过克拉骑士修道会(骑士团)(the Order of Collar),此骑士修道会将其会所设在了比热(Bugey)的卡尔特修道院(成立于1892)。这里还有安农齐亚塔骑士(Knights of the Annunziata)继续庆祝着安农齐亚塔的节日,并称自己为克拉骑士修道会的继承者。后来,由於比热被割让给了法国,他们将会所转移到了在都灵山上新建的卡玛尔迪斯(Camaldolese)修道院(1627)。

曼图亚

在曼图亚(Mantua)公国内,公爵文森特.霍桑(Vincent Gonzaga),在其子弗朗西斯二世的婚礼上设立了,并得到了教宗保禄五世的准许的,高贵之血骑士(the Knights of the Precious Blood)。此骑士团的遗迹被保存于曼图亚的首都。

教宗的世俗骑士

最后,还有一定数量的教宗世俗骑士修道会,其中最古老的为基督骑士(the Order of Christ),现在与1319年建立的葡萄牙基督骑士同名。在后来批准骑士修道会时,教宗若望二十二世(Pope John XXII)保留了新增一定数量的骑士的权利。现在,这便被用来嘉奖任何对教会提供了服务的人,不计较出身。

同样的还有圣.伯多禄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t. Peter),由教宗利奥十世(Leo X)建于1520年,以及圣.保禄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St. Paul),由教宗保禄三世建于1534年,和劳莱特圣母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Our Lady of Loretto),由教宗西斯笃五世(Sixtus V)委任于1558年,来监察和保持圣所的圣洁。这些荣耀的头衔以前往往用来赐与教宗办公处的办事员。

至於圣墓骑士修道会(the Order of the Holy Sepulchre)则有些问题,以前是下属于耶路撒冷的宗主教,后得到教宗庇护十世(Pope Pius X)的肯定。而圣.加大利纳骑士(the Knights of St. Catherine of Sinai)则不是修道会(骑士团),既不是世俗的也非常规的。

骑士修道会的各机制

对於那些大型的骑士修道会的研究有着种类不同的历史科目及大量的文献,但在此还是有必要,只是简要的解释一下骑士修道会的总体上的机制,包括宗教,军事,和经济此三方面。

宗教

尽管那些属於骑士修道会的骑士们都像修士们一样遵循三圣愿,且享有豁免权,但在教会中此两者还是应被区分开来。骑士们仅对教宗负责,他们有自己的小圣堂,他们自己的司铎,及自己的墓地,这些都不受在俗圣职人员的司法权的影响。他们拥有的土地财产毋须交纳什一税。当地的主教不可剥夺他们进行圣事活动的权利,尽管在那个时代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他们遵循着不同的隐修会规。例如,圣殿骑士以及由其衍生的骑士修道会都遵循熙笃会规(Cistercian Reform),而马耳他骑士则遵守奥斯定会规(Rules of St. Augustine)。然而,在十字军的时代过去以后,骑士们中间开始展现出懈怠之情,於是教廷对那些非圣职人员实施了一些温和的措施。对於那些不能坚持清苦的单身制度的,他们被批准,在一定的情况下,结婚一次,且只限与那些未婚的女士。即使在某些地方鼓励第二次婚姻,骑士们也都必须发誓忠诚于婚姻,所以如果他们违背了这条自然律的责任,那么他们将由於毁誓和违反自然律而被记双倍的罪。除去三圣愿以外,隐修会规依然要求骑士们操守修士生活,诸如背诵日课书(Hours),为此,介于许多人不通文理,所以一定数量的神父(Paters)将被代替应徵入伍。另外,隐修的生活还限制了他们的穿着和食物,以及节日,饮酒,斋戒期。最后,在选举高级官员的方面有着细致的规定,同样有着细致规定的还包括吸收两级战斗人员-- 骑士和士兵(man at arms) -- 以及两级非战斗人员 -- 专职司铎(chaplain),对此专职司铎保留一切的司铎职能,和casaliers,或称作承办人,此人负责管理临时事物。

*三圣愿: 最传统,团体性的誓言,由修会的会士所矢发,指贞洁,贫穷,服从三圣愿。

军事

各骑士修道会的军事机制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强制其自身军队保持足以让交战敌方饱尝失败之痛的实力,这也是战争的法则。在那个时代,一支军队的主力在於它的骑兵,而对於骑士修道会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兵刃,马鞍以及军事策略。骑士阶级(the knight-brethren)属於重骑兵;士兵阶级(the man at arms-brethren) 则属於轻骑兵。前者一人拥有三匹马,后者则每人一匹。在前者中,只有那些在战场上表现英勇的才被录取,或者,对於此资格的默认,也就是骑士之子,因为在这种家庭中战斗的精神和军事训练总是代代相传的。造成的结果就是,从来没有过为数众多的骑士;而正是这些骑士们组成了一支特种部队(corps d'elite),并挑起了十字军的大梁。他们聚拢在那既是修道院也是兵营的地方,混合了士兵服从的天性,与宗教的卑谦,上级与下级,肩并肩的住在兄弟般的集体中,这些骑士修道会有着超越了每个军队机制都梦寐以求的凝聚力,包括从马其顿的长枪兵到奥图曼的近卫军以来历史上最著名的军队。

经济

在中世纪时,骑士修道会的重要性常常通过衡量其分散在欧洲各处的土地所有来展现。在十三世纪,超过九千座的庄园构成了圣殿骑士的部分;而马尔他骑士则拥有超过一万三千座的庄园。这些收入被算作教会产业中的一部分,因此一层神圣的关系,避免了使用上的不当,以及免除交纳世俗的税款。他们与普通修道院收入的区别仅在中央集权的经营管理系统。当其他的修道院都在自主管理时,所有的骑士修道会都被缚在了一起贡献收入,在除去花销之后,统一进入一中央金库。由於如此大量的资本流动被控制在了各骑士修道会的手中,他们的财富可用作各种各样的财经行为,他们甚至可称为名副其实的存贷银行。他们完美的忠诚信仰使他们得到了教会和世俗统治者的充分信任。教宗雇用他们来收集十字军的捐款;王公贵族们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财产交与他们。在这方面,骑士修道会实为此类机构的榜样。
                                        中国历史

                                                 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本章字数:57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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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说的成语“十恶不赦”有它的渊源,它的形成,要从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都进行了法律法典的编纂,而在这些法律法典中,比较有影响的有魏时的《魏律》,北朝时的《齐律》,而后来据说的“十恶”最早也就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把这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所以说隋唐“十恶不赦”其实原来是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无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十恶不赦”自从《齐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

                                         中国古代避邪宝物 [本章字数:416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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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秘文化体系内的法宝,泛指一切经过人们有条件地操纵运作便能发挥所谓超自然法力的“宝物”,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供制作或能直接充当法宝使用的天然材料,如水、石头及部份植物,矿物等,另一类是经人工制作合成的器具,如工具、武器、饰物等。在如此重多的“宝物”中,我按其功效挑选了最有威力的七样中国古代的避邪宝物。

第七:“水”
水推崇为“五行”之一、“三官”(指道教所奉的天官、地官、水官)之列,人们对水的敬畏几乎达到了与天地并重的程 度。与此同时,水之于人,在提供饮用、灌溉及舟揖之利等外,还是施用范围最广、神通最多的法宝之一。

首先,水可赐福生财。俗信以为在各种特定时节汲取的水,可以给饮用者带来福气或财喜。如夏历正月初一早上汲取的井水与河水,称“银水”或“财水”;在夏历除夕守岁至半夜,打起灯笼悄悄去汲取河水的,称“天地水”,可保来年大吉等等。而特别日子的水还有其特别功能:谷雨日所收露水,用来图符并贴在墙上,有厌胜诸毒作用;农历四月初八日所收露水用于磨墨,书写咒语于红纸上,再贴在墙上,可攘蝗灾;又如端午日赤足瞠露,可攘灾厄;夏历八月初一“六神水”所收露水以调朱砂点灸,可祛百病,等等。当然这些功效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今期的主题是避邪水可治病招魂。俗信以为各种经过特定条件处理的水,有治病神效。如巫祝之流在水上画过符策后,称“符水”,或以清水祭神并加祝祷后,称“咒水”、“神水”、“圣水”等,皆能疗疾。天上下雨,以器皿接取后,谓“无根水”,用之煎药有效。此外。俗信又以为小孩生病不愈,乃魂魄走失所致,也可借水的法力召回。如“过水”之法,是于夜半焚香祝祷后,再抱上病孩,偷偷寻 一条小河膛过,再上岸时,魂已归体,病可愈。再如“叫魂”之法,是于天黑后端清水一碗,出门去沿路呼唤,视水中一起泡,便是魂已归附,端碗回家放在病童枕边,病可愈,等等。

凡此种种,水自然有其避邪功效,但由于迷信成份太重,实效太低所以只有列在第七位。


第六:灰
灰,《说文》解“灰”为“死火余烬”,无疑,指的是物质燃烧后的残留物。但是,在中国神秘文化体里,灰居然也是用途广泛的法宝。笃信灰有法力的观念,其来源大概也可以从现实生活中寻溯:古代文献中,人们播灰作肥、积灰止水或扬灰助战之类的记载很多。累积之后,是很可能将其功力作超效验的广泛化的。
此外,远从先秦以来,就有不少被后世归为道家者流的人士,都或隐或显地试图证明:物体经燃烧成为余烬后,仅仅是形状的改变,其精魄仍聚积在灰里。依循这种观念,寓有精魄的灰具有某种法力,也就顺理成章了。过去常把“搓骨扬灰”的动作与“斩尽杀绝“的意图联系起来,其本意亦在于精魄在灰中,分撒开后,就可以阻扰其聚合的目的。用灰去祈祷幸福平安的功效就不在这介绍了,我们关心的是灰是怎么驱邪的。
早在《周礼?秋官》中,即有“赤龙氏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之,以灰洒毒之”及“烟氏掌去无视,焚牡霸,以灰洒之”等制度,就是用灰来攻除虫富。以后,在宅中撒灰成为一种流行很广的民间风俗,“驱五毒”、“打灰簸箕”等各种名目,多于夏历二月初二、五月初五前进行。撒灰时要念咒语,亦有画灰于地作鸟兽状的。传中的撒灰活动,还由驱逐毒虫演变为宽泛的驱疫辟邪方术,甚至有夜深人静时画灰于道,作弓矢形状,以求射崇攘灾的。有些地方还有给小孩鼻尖上抹锅灰的习俗,据说也是为了压邪逐鬼。



第五:石头
普通的石头能成为法宝,其观念上的依据,是古人的灵石崇拜意识,这里仅就其避邪的适用范围和操作形式作些介绍。敦煌写卷中有《用石镇宅法》,云:“凡人居宅处不利,有疾病、逃亡、耗财,以石九十斤,镇鬼门,大吉利;人家居宅已来,数亡遗失钱不聚,市买不利,以石八十斤,镇辰地大吉。”所谓“镇”,就是照堪舆家指定的方位,埋下一块石头。
镇墓。即造墓时埋石为祭,理由与镇宅相同,但受惠对象则是亡者亲属,延及子孙后代。
镇巷。如住宅大门正对里巷(道路)、桥梁或别人家的屋角,俗信以为将有“邪冲”。


第四:鸡头狗血
鸡狗都是家养禽畜,但是在古人观念中,它们的来历非寻常动物可比。纬书《春秋运斗枢》称“玉衡星散为鸡”,《春秋考异集》则谓“狗,斗精之所生也”。如此秉赋,是与人们将它们身上的某些部份作为法宝用有直接联系的。狗血作为辟恶破妖的法宝,《史记》中已有记载。秦始皇杀狗课四门以御凶灾便是一例。此后,杀狗涂血于门户上,一直是民间辟除不祥或抵御邪恶的基本方式之一。俗信又以为狗血鸡头是化解妖气的最简便办法,特别是雄鸡头,黑狗血更具功效。倘遇上“妖人”使用法术,如剪纸为马、撒豆成兵时,也可将狗血泼去,破其妖术。 民俗中鸡血与狗血共同使用以厌妖邪的现象也很普遍。


第三:小豆
古人称豆为寂,但是据《广雅》、《博雅》等书的进一步辨析,还有大豆称寂而小豆名答的区别,凡黑豆、黄豆、青豆等,都属大豆,如赤豆、绿豆、白豆、豌豆等,就属小豆。在中国民间传统风俗里被看作有神通有灵验的豆,都是小豆。此外,本土佛教信仰和习俗内,也有用黄豆作“舍缘豆”派用处的。

小豆的神通首先在于辟瘟避疫。
如《杂五行书》云;“常以正月旦,亦以辟疫病甚灵验。正月七日,七月七,男吞赤小豆七颗,女吞十四枚,经无病,令疫病不相染。”显然,这种有时讲究、男女区分等条件的小豆施术,并不是药物上的观念。再如《岁广记》曰:“立秋日,以秋水吞赤小豆十粒,止赤白痢疾”,其理相同。还有接指认赤小豆就是厌鬼物的说法,《岁时杂记》云:“共工氏有不才子,冬至日死为疫鬼,畏赤豆,故是日作豆粥厌之。”此前我们已知,服赤豆限于冬至,凡正旦、元宵、七夕、立秋均有眼之辟疫的灵验,原来它正是.“疫鬼”最害怕的东西。
这个传说不但在中国很流行,而且在流传到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即使在今时今日,在那里的民俗中也广有”撒豆驱鬼“的行为,只是所驱的鬼各有不同而已。


第二:桃木
桃木亦名“仙木”。是用途最为广泛的伐邪制鬼材料。桃木所以具有这等神力,根植于古人认定桃树为百鬼所惧的神秘观念。在古代文献的记载和解释里,这种观念的依据大致有三种类别。因为和主题无关,所以就不详叙了。本段主要讲述的是发挥桃木伐邪镇鬼功能的方式:
1) 桃板。亦称“桃版”、“桃符”、.“桃符板”等,系用桃木削成的厌胜物.成对使用。板上画上神荼兄弟(传说中的驱鬼之神)的像,使之压邪。当然,众所周之,后来渐渐演变成现在的“春联”“对联”了。
2) 桃印。亦名“桃印符”,用桃木刻成的印钮,涂以红、蓝、黄。白、黑五色并写有辟邪咒语,钮间穿孔。逢端午节时,单只使用,方式是用彩绝将桃印系在门上或帐屏间,起驱凶撵鬼的作用。
3) 桃役。用桃木做成的佩饰性厌胜物,瓜形,多棱,刻有铭文,内容多祈福壤灾乏辞。使用方式是夏历正月佩戴在身上。从《韩诗外传》记述可知,此俗在春秋时已经风行,后来的桃木制刚卯,是其遗制。
4) 桃人。亦名“桃梗”、“桃偶”,用桃树梗刻成的厌胜物。状如人形,大小随意。使用方式是夏历除夕或正旦时,立于门侧,以辟凶邪。从《庄子》、《战国策》等书的记述中可知,此俗在战国时已流行。有些地区的民间建宅习俗中,也派桃人的用处,方式是在门墙上或梁柱间开个小洞,放个小批人.过去,再封住,认为可辟凶鬼,保住宅院的安定。
5) 桃核。截取桃树上的枝杈,毋需加工,就是现成的镇鬼物。《庄子》上 说,在家门口插上挑枝,儿童进门不害怕,鬼却因此生畏却步。此外,古人还用桃枝洗澡,以为可避邪气。
6) 桃弓。又名“桃弧”,用桃木制成弓形厌胜物,和棘制的箭形庆胜物配套使用。《左传?昭公四年》记有“桃弧棘矢,以除其灾”的仪式,“灾”之含义,似比鬼的概念还要宽泛些。
7) 桃□。用桃木棍和禾穗复合制成的法宝,状如答帚。《左传》、《礼记》和《周礼》等书上,均有用桃热拔除不祥的记载。桃前的使用场合,致有临丧吊唁和杀牲取血两大类。古人认为死人的事总是与鬼魂之类相关联的,凭吊死人前,须用镇物,方可确保活人不受侵害,而桃前便有这种镇鬼的威力。杀牲取血为盟誓用,然而也怕有不祥,桃前起到被除的作用。古时候,手执桃前做拔除工作的,多为巫视等官员,但后来挑前渐渐变成了道土的法器,也就是拂尘的前身了。
8) 桃木剑。这个应该是大家最熟的用途了用桃木削制的“捉鬼”或“斩鬼”的法宝,和“桃印符”、苇索等配套使用,这已是“牛鼻道人”之类手中的物事了,但取义源于古人笃
信桃木有镇鬼的神力。9) 桃汤。《荆楚岁时记》里有正月初一饮桃场以避邪气的描写,究竟是用桃子抑或桃胶、桃木熬场,今已无考。此外,民间巫祝之禁劾方术中,还有用桃场洗澡以解鬼迷的办法。

第一: 铜镜
在重多法宝中,铜镜的驱邪能力是最强的。古代中国人长期使用铜镜,铜镜不仅是照面的器具和工艺品,也是一种兼有多样功能的法宝。铜镜的法力从何而来,古人的种种解释多
与其制作者相联系。铜镜的神明妙用,首先在于它能“观照妖魁原形”。如葛洪《抱朴子》言,世上万物久炼成精者,都有本事假托人形以迷惑人,“惟不能易镜中真形”,它们一看见铜镜,也就暴露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于是赶快溜走。基于这一原理,凡巫视道冠一流在从事捉鬼妖等活动时,照例都要先用一面镜子当识破妖怪的法宝,其时镜子乍现,妖怪就逃之夭夭了。
顺此思路,照妖镜又成了应用广泛的禁劾物,比如古代武士甲胄的后背或前胸部位,多嵌有一块“护心镜”,一方面,镜材的铜质本身具有抵御剑矢之类武器侵害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它们又可以发挥镇吓诸多鬼怪妖物的功能;再比如,把一块小圆镜镶在大门顶端中间部位的民居建筑习俗,在中国许多地区盛行,甚至直到今天,这块具有镇邪驱怪意义的古老的
禁刻物,还常常出现在现代风格的建筑物上,只不过镜子的材料已由熟铜变成了玻璃。又比如,在传统的婚礼风俗中,铜镜是使用场合和次数最多的祛邪工具,新娘穿着有铜镜的新衣上轿去婆家;在花轿进入婆家大门前,还要由专职人员用铜镜在轿厢内上下左右仔细地“搜寻”一遍;用作合晋的洞房里,一面大铜镜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器物。此外,铜镜也被使用在民间丧葬活动中,人们将其置于墓穴顶部,或棺床的四角,这些安排均出于辟邪的需要。

                                         古代军事阵法 [本章字数:48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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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作战是非常讲究阵法即作战队形的,称之为“布阵”。布阵得法就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克敌制胜。

  中国古代军事史上有名的作战阵法有三种:

  一、八阵 这是战国时大军事家孙膑创造的,据说是受了《易经》八卦图的启发,所以又称八卦阵。具体阵势是大将居中,四面各布一队正兵,正兵之间再派出四队机动作战的奇兵,构成八阵。八阵散布成八,复而为一,分合变化,又可组成六十四阵。当年诸葛亮还用石头在四川奉节布设过八阵的方位,作为教练将士演习阵法之用,名为“八阵图。”

  二、撒星阵 是南宋名将岳飞破金兵“拐子马”的阵法。撒星阵的队形布列如星,连成一排的“拐子马”冲来时士兵散而不聚,使敌人扑空。等敌人后撤时散开的士兵再聚拢过来,猛力扑击敌人,并用刀专砍马腿,以破“拐子马”。

  三、鸳鸯阵 是明代将领戚继光为抗击倭寇而创设的一种阵法。他把士兵分为三队,当敌人进到百步时第一队士兵发射火器;敌人进到六十步时第二队士兵发射弩箭;敌人进到十步时第三队士兵用刀矛向敌人冲杀。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作战阵法从传统的方阵向多兵种的集团阵法演变的过程。

                                         古典家具名词术语 [本章字数:558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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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楔

    楔是一种-头宽厚,一头窄薄的三角型木片,将其打入榫卯之间,使二者结合严密,榫卯结合时,榫的尺寸要小于眼,二者之间的缝隙则须由挤楔备严,以使之坚固。挤楔兼有调整部件相关位置的作用。

    魔术

    从一件损坏了的,很脏的,松开了的或畸形的家具到恢复到它原来的面目,完整的形状并给予一个崭新的生命,这整个过程就叫做魔术。这不仅需要用心去理解,还需要由世代相传的一流手艺。这是古董家具的精髓所在。

    几案

    人们常把几案并称,是因为二者在形式和用途上难以划出截然不同的界限,几是古代人们坐时依凭的家具,案是人们进食、读书写字时使用的家具,其形式早已具备,而几案的名称则是后来才有的。

    关于几和案的实物,从考古发掘情况看,自战国至汉魏的墓葬中,几乎每座都有出土,有铜器、漆器、陶器等多种质地。

    从种类上来分,案的种类有食案、书案、奏案、毡案、欹案。几的种类有宴几、凭几、炕几、香几、蝶几、花几、茶几、案头几。

    几案的样式之多,且又各有各个用途,在厅堂殿阁的布置上,和其他家具一样,也各有其特定的规范。

    椅凳

    我国古代椅子出现在汉代,它的前身是汉代北方传入的胡床,发展到南北朝时期,已为常见之物。唐以后,椅子才从胡床的名称中分离出来,直呼为椅子。

    宋代椅子更为普遍。在宫廷中,所使用的椅子都是极为华丽的。宋代帝后像中描绘的椅子都有用彩漆描绘的花纹,结构也趋于合理。宋代还流行一种圈背交椅。交椅又名“太师椅”,在家具种类中,也是唯一的椅官衔命名的椅子。所谓交椅,是指前后两腿交叉,交接点作轴,可以折叠的椅子。北方民族最先使用,其特点十分适合游牧生活的需要。

    交椅在元代家具中地位较高,只有地位较高和有钱有势的人家才有,大多设在厅堂供主客享用,妇女和下人只能坐圆板凳和马闸。到了明代,椅子的形式已很多,如宝椅、交椅、圈椅、官帽椅、靠背椅、玫瑰椅等。

    凳,最早并不是我们今天坐的凳子,它是专指蹬具,相当于脚踏。它成为坐具,也是汉代以后的事。凳的形式有方圆两种,凳面的板心,也有许多花样,有影木心者,有各种硬木心者,有木框漆心者,还有藤心,大理石心者。宋代以后,用材及工艺都很讲究。

    床榻

    我国床的历史很早,传说神农氏发明床,少昊始作箦床,吕望作榻。有关床的实物当以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战国彩漆床为代表。汉代刘熙《释名?床篇》云:“床,自装载也”,“人所坐卧曰床”。当时的床包括两个含义,既是坐具,又是卧具。西汉后期,又出现了“榻”这个名称,它是专指坐具的。《释名》说:“长狭而卑者曰榻”,“榻,言其体,榻然近地也,小者田独坐,主人无二,独所坐也”。榻是床的一种,除了比一般的卧具矮小外,别无大的差别,所以习惯上总是床榻并称。

    直到六朝以后的床榻,开始打破了传统习惯,出现了高足坐卧具,此时的床榻,形体都较宽大。唐宋时期的床榻大多无围子,所以又有“四面床”的称呼,使用这种无围栏的床榻,一般是须使用凭几或直几作为辅助家具。

    辽、金、元时期,三面或四面围栏床榻开始出现,做工及用材都较前代更好。到了明代,这种床榻已盛行,结构更具科学性,装饰手法达到了很高的工艺水平。如①架子床。通常的做法是四角安立柱,床顶安盖,俗谓“承尘”,顶盖四围装楣板和倒挂牙子。床面的两侧和后面装有围栏,多用小块木料做榫拼接成多种几何纹样。因为床有顶架,故名架子床。②拔步床。其外形好像把架子床安放在一个木制平台上,平台长出床的前沿二、三尺,平台四角立柱镶以木制围栏。还有的在两边安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小廊子,廊子两侧放些桌凳小家具,用以放置杂物。拔步床虽在室内使用,却很像一幢独立的小屋子。③罗汉床。它的左右和后面装有围栏,但不带床架,围栏多用小木做榫攒接而成。,最简单的用三块整木板做成。围栏两端做出阶梯型软圆角,既朴实又典雅。

    清代床榻在康熙以前大体保留了明代的风格和特点,乾隆以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独特的清代风格。其特点是用材厚重、装饰华丽,以致志向繁缛奢靡,造作俗气。

    箱柜

    箱柜的使用,大约起始于夏、商、周三代。

    古代的柜,并非我们今天所见的柜,倒很像我们今天所见到的箱子,而古代的箱却是指车内存放东西的地方。古代还有“匣”这个名称,形式与柜无大区别,只是比柜小些。

    汉代有了箱子这个名称,器物则与战国前的柜子相同,多用于存贮衣被,称巾箱或衣箱,形体较大,是具备多种用途的家具。

    两晋以后又有了“厨”这个名称,它是一种前开门的具有多种用途的家具,可供存贮书籍、衣被、食品等物。

    唐代以后至明代,箱柜的形式无大变化,箱匣类大多做成?顶盖,棱角处多以铜叶或铁叶包镶。

    明代是中国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柜橱类家具也丰富多彩。如:

    1、闷户橱。形体与桌案相仿,面下安抽屉,两屉称连二橱,三屉称连三橱,大体还是桌案的形式,只是使用功能上较桌案发展了一步;

    2、柜橱。是一种柜和橱两种功能兼而有之的家具,形体不大,高度近乎桌案,柜面可做桌子用;

    3、顶竖柜。是一种组合式家具,在一个立柜的顶上另放一节小柜,小柜长宽与下面立柜相同;

    4、亮格柜。是书房内常用的家具,通常下部做成柜子,上部做成亮格,下部用以存放书籍,上部存放古玩。

    总之,箱柜也和其他家具一样,因用途不同而制法多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据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使之既美观又实用。

    屏风

    屏风的使用在西周早期就已开始,称之为“邸”。最初是为了挡风和遮蔽之用,后来不断发展,品种趋于多样化,不仅有高大的屏风,也有较小的屏风,也有较小的床屏、枕屏,有专用的,也有纯装饰性的陈设品。

    汉唐时期,几乎有钱人家都使用屏风。其形式也较前代有所增加,由原来的独扇屏发展为多扇屏拼合的曲屏,可叠,可开合,汉代以前屏风多为木板上漆,加以彩绘,自从造纸术发明以来,多为纸糊。

    屏风的种类有地屏风、床上屏风、梳头屏风、灯屏风等;而若以质地分则更多,如玉屏风、雕镂屏风、琉璃屏风、云母屏风、绨素屏风、书画屏风等等,不一而足。

    明代以后出现了挂屏,已超出了屏风的实用性,成为纯粹的装饰品。

    瘿木

    亦称影木,“影木”之名系指木质纹理特征,并不专指某一种木材。据现在北京匠师们讲,有楠木影(或作瘿)、桦木影、花梨木影、榆木影等。《博物要览》介绍花梨木产品时提到:“亦有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者,名花梨影木焉。”我国辽东、山西、四川等地均有生产。《博物要览》卷十云:“影木产西川溪涧,树身及枝叶如楠。年历久远者,可合抱,木理多节,缩蹙成山水人物乌兽之纹。”书中还提到《博物要览》一书的作者谷应泰曾于重庆余子安家中见一桌面,长一丈一尺,阔二尺七寸,厚二寸许。满面胡花,花中结小细葡萄纹及茎叶之状,名“满架葡萄”。

    《新增格古要论》中有骰柏楠一条云:“骰柏楠木出西蜀马湖府,纹理纵横不直,中有山水人物等花者价高。四川亦难得,又谓骰子柏楠。今俗云斗柏楠。”按《博物要览》所说瘿(影)木产地、树身、枝叶及纹理特征与骰柏楠木相符,估计两者为同一树种。

    《古玩指南》中提到:“桦木产辽东,木质不贵,其皮可用包弓。惟桦多生瘿结,俗谓之桦木包。取之锯为横面,花纹奇丽,多用之制为桌面、柜面等,是为桦木影。”

    影木的取材,据《新增格古要论》骰柏楠条和《博物要览》影木出产品第条介绍,似乎取自树干,把其木纹形态描绘为“满架葡萄”。而《新增格古要论》“满架葡萄”条中记载:“近产岁部员外叙州府何史训送桌面是满面葡萄尤妙。其纹脉无间处云是老树千年根也。”我们现在还时常听到老师傅们把这种影木称为桦本根、楠木根等。可知影木大多取自树木的根部,取自树干部位的当为少数。

    取自树干部位的多取树之瘿瘤,为树木生病所致,故数量稀少,瘿木又可分南瘿、北瘿,南方多枫树瘿,北方多榆木瘿。南瘿多蟠屈奇特,北瘿则大而多。《格古要论?异木论》瘿木条载:“瘿木出辽东、山西,树之瘿有桦树瘿,花细可爱,少有大者;柏树瘿,花大而粗,盖树之生瘤者也。国北有瘿子木,多是杨柳木,有纹而坚硬,好做马鞍鞒子。”

    这里所说的影木和瘿木,取材部位不同,树种也不一样,但纹理特征却大体一致,制成器物后很难区分,以致人们往往把影木和瘿木混称,有的通称影木,有的通称瘿木,由于瘿木比其他材料更为难得,所以大都用作面料,四周以其他硬木镶边,世人所见影木家具,大致如此。

    开门

    -成语“开门见山”的腰斩,用来评价一件无可争议的真货。也有呼作“大开门”的,那就更富江湖气了。

    爬山

    原来用于评价修补过的老字画,过去旧货行的人将没有落款或小名头的老画挖去一部分,然后补上名字的题款,冒充名人真品。而在老家具行业,特指修补过的老家具。

    叉帮车

    就是将几件不完整的家具拼装成一件。此举难度较大,须用同样材质的家具拼凑,而且还要照顾到家具的风格,否则内行一眼就能看破。

    生辣

    指老家具所具有的较好的成色。

    包浆

    老家具表面因长久使用而留下的痕迹,因为有汗渍渗透和手掌的不断抚摸,木质表面会泛起一层温润的光泽。

    皮壳

    特指老家具原有的漆皮。家具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木材、漆面与空气、水分等自然环境亲密接触,被慢慢风化,原有的漆面产生了温润如玉的包浆,还有漆面皲裂的效果。

    做旧

    用新木材或老料做成仿老家具,以及在新家具上做出使用痕迹,以鱼目混珠。

    年纪

    老老家具的年分。

    吃药

    指买进假货。

    掉五门

    这是苏作木匠对家具制作精细程度的赞美之语。比如椅子或凳子,在做完之后,将同样的几只置于地面上顺序移动,其脚印的大小、腿与腿之间的距离,不差分毫。这种尺寸大小相同、只只脚印相合的情况,就吃“掉五门”。

    后加彩

    指在漆面严重褪色的老家具上重新描金绘彩,一般多用于描金柜。

    蚂蟥工

    特指家具表面的浅浮雕,因浅浮雕的凸出部分呈半圆状,形似蚂蟥爬行在木器表面,故得此名。

    玉器工

    特指家具表面的浅浮雕参照了汉代玉器的纹饰和工艺,在硬木家具上比较多见。

    坑子货

    指做得不好或材质有问题的家具,有时也指新仿的家具和收进后好几年也脱不了手的货色。

    叫行

    同行间的生意,也称敲榔头。

    洋庄

    做外国人的生意。

    本庄

    做国内人的生意。

    鼓腿膨牙

    指家具的腿部从束腰处膨出,然后向后内收,顺势作成弧形,足部多作内翻马蹄行。

    三弯腿

    将桌类家具的腿柱上段与下段过渡处向里挖成弯折状,弯腿家具的足部多为内翻成蹄形。

    落膛

    指闷户柜、圆角柜等家具抽屉或门下面的空间,因不易被发现,可用于存放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

    束腰

    指在家具面沿下作一道向内收缩、长度小于面沿和牙条的腰线。束腰有高束腰和低束腰之分,束腰线也有直束腰和打洼束腰之分。束腰家具是明式家具的重要特征。

    托泥

    指家具的腿足之下另有木框或垫木承托,可以防止家具腿受潮腐烂,这一木框或垫木就是托泥。供桌和半月桌一般会有托泥。

    硬屉与软屉

    硬屉指家具椅面、榻面用木板镶作,软屉则指用藤面编制成面芯。

    抱肩榫

    指有束腰家具的腿足与束腰、牙条相结合时所用的榫卯。从外形看,此榫的断面是半个银锭形的挂销,与开牙条背面的槽口套挂,从而使束腰及牙条结实稳定。

    夹头榫

    这是案形结体家具常用的一种榫卯结构。四只足腿在顶端出榫,与案面底的卯眼相对拢。腿足的上端开口,嵌夹牙条及牙头,使外观腿足高出牙条及牙头之上。这种结构能使四只足腿将牙条夹住,并连结成方框,能使案面和足腿的角度不易改变,使四足均匀地随案面重量。

    插肩榫

    也是案类家具常用的一种榫卯结构。虽然外观与夹头榫不同,但结构实质是相似的,也是足腿顶端出榫,与案面底的卯眼相对拢,上部也开口,嵌夹牙条。但足腿上端外部削出斜肩,牙条与足腿相交处剔出槽口,使牙条与足腿拍合时,将腿足的斜肩嵌夹,形成表面的平齐。此榫的优点是牙条受重下压后,与足腿的斜肩咬合得更紧密。

    罗锅枨

    也叫桥梁枨。一般用于桌、椅类家具之下连接腿柱的横枨,因为中间高拱,两头低,形似罗锅而命名。

    霸王枨霸王枨上端托着桌面的穿带,并用梢钉固定,其下端则与足腿靠上的部分结合在一起。榫头是榫眼下部口大处插入,然后向上一推就挂在一起了。“霸王”之寓意,就是指这种结构异常坚固,能支撑整件家具。

                                        玄幻设定

                                                 牛头怪 [本章字数:1290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0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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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以人肉为食的怪物——牛头怪。

牛头人身的形象在人类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出现,毕竟牛是人类最早的图腾之一,代表了力量与丰饶。荷马两部流传至今的史诗中,常常用到一个形容词来描述战场上的神与半人神,那就是“牛眼睛的”,某些情况下就等同于“超越凡人的”。然而牛头怪并非适于这样的称颂,正相反,他们是被诅咒的邪恶生物。

minotaur是一个复合词,由表示弥诺斯文化的minos加上表示公牛的拉丁语taurus构成,直译意为“弥诺斯的公牛”,该词源自何处,只要是读过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弥诺斯国王有一个长了公牛头的怪胎儿子被关在迷宫里,每年都要吃掉七个童男童女,直到英雄忒修斯进入迷宫将它杀死。且不考虑这个故事的疑点(比如牛头怪一年只吃一顿,牛头怪能在迷宫自由行走却从来不逃脱),我们来看看这种生物本身。

牛头怪不是一种自然生物,通常是被诅咒后变成现在这样牛头人身的模样。是什么样的诅咒造出了牛头人这样的生物无人得知,但学者们猜想这一定与违背自然法则的罪行有关。希腊神话中的牛头怪是弥诺斯王后与一头公牛生下的孩子。而照《龙与地下城》的说法,传说里第一位牛头怪是个伟大但疯狂的人类战士,他渴望得到更强大的力量,而这愿望以奇特的形式获得了实现。牛头怪全都是雄性,靠侵犯人类的女子得到下一代。被变成牛头怪的人能通过法术恢复人形,而那些生即为牛头怪的则不可能变成人的模样。

他们生活在温带和亚热带的迷宫中,属于罕见的一种专吃人肉的夜行性生物。牛头怪身形巨大,孔武有力,至少有七英尺高,即2.13米。他们有夜视力,并且能凭气味跟踪猎物。其毛发颜色自褐色至黑色不等。衣着嘛,通常只有围在腰间的一块布。牛头怪生性狡猾而且感觉敏锐,寿命有200年,即使整年不吃东西仍能活着,但没有规律的进食使他们常常处于饥饿状态。他们是肉食性的,落在身上的诅咒让其只吃人肉。在第三版的龙与地下城《怪物图鉴》中,牛头怪已经变成适于在任何地底疆域生活的生物,地下错综复杂的坑道变成了他们“玩耍”的大迷宫。

牛头怪有自己的语言(DND三版中改说了巨人语),但没有文明可言,因为他们活得更像是动物而不像是人类这样的智能生物。牛头怪成因并不自然,因而数量本来就少,聚居时不会超过8个,一般会有一个家长,在其他人出去狩猎时他就在迷宫里照顾幼童。牛头怪所住的迷宫极少是自然形成的,通常都是某个邪恶的法师或某个暴君建好了一个迷宫后让牛头怪一家住在里面,拿囚犯或奴隶喂养他们。牛头怪有强烈的领地意识,会毫不畏惧地杀死任何入侵者,只在面对力量明显超出他们很多的对手他们才会感到害怕。大多数牛头怪所持的兵器是一把巨斧或连枷。牛头怪作战时往往是先低下头冲撞对手,较弱的对手在经过第一轮冲撞就已经无力再战了。他们崇尚力量,因而强壮的战士方能得到牛头怪的尊敬。豺狼人是牛头怪憎恨的生物,一看到它们,牛头怪就会立即将之杀死。因其强烈的守巢意识,在被遗忘国度中,黑暗精灵们将牛头怪作为奴隶,用以看守重要的地点。魔索布莱城的班瑞家族就用了25只牛头怪来看守班瑞家的寓所。《无星之夜》中贾拉索进入班瑞家时就遇到过牛头怪的盘查。
                                         Gnoll豺狼人 [本章字数:190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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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斯特定下心,仔细观察这些七英尺高的类人生物。他们的皮肤略呈灰色,鼻子是黑的,脸长得像狗。然而,令黑暗精灵介意的,则是他们手中阻挡去路的长矛和利剑。崔斯特认出了这种生物,他曾在魔索布莱城的奴隶群中看过。在这种情况下,豺狼人可是比崔斯特记忆中的更具威胁性。⋯⋯”

我们在黑暗精灵三部曲的《旅居》一书中读到过这样的文字,豺狼人在魔索布莱城的公共事务中是否扮演什么角色我们并不知道,不过在班瑞家的奴隶军队中确实有一百名豺狼人箭手;在玩《博得之门》的时候,我们遇上崔斯特这位双刀英雄时,他面对的也正是这样一队生物——豺狼人。

豺狼人并不是我们听鬼怪故事时讲到的那种在圆月下变成狼的人类。虽然看起来是个长有狼头,身高2米多的中等体型人形生物,一般都是直立行走,两只前肢和人类一样会抓握工具使用武器,但他们根本就不是被魔法或巫术变形的人类。

《怪物图鉴》中的豺狼人在绿灰色外皮上长满长毛,头部毛发的颜色自略呈红色的灰色至暗黄色不等,具有18米的暗视力,生活在温暖的地表或地下世界,自然寿命35年。他们说自己的语言,有时也说地精语和兽人语。《旅居》中,豺狼人首领就是用腔调古怪的地精语与崔斯特沟通的。

这是种夜行性肉食动物,不喜欢明亮的光线,但亮光并不对他们造成伤害,换句话说,如果你把一只豺狼人从洞穴赶到阳光下,他会不舒服会生气,却不会像黑暗精灵一样因阳光双眼发花,头昏脑胀地让你有机会在他头上敲一记。

遇上单个豺狼人的机会不多,因为他们常常成群结队地出现,不过其组织却相当松散。因为豺狼人由队伍中最强者统领。领导者靠恐吓、威胁及自身的力量来维护权力的延续。当统领死去时,成员们会彼此争斗,以选出新的最强者成为头领。但是如果争斗的时间拖延得太长,因之而死伤的成员又过多时,狼群就会分裂。如果是在地底遇上豺狼人,30%的可能他们带有一到三个洞穴巨人作为保镖或奴仆。他们还伺养宠物,八成会是4~16条狼,也可能是2~12只鬣熊,这些宠物也会被当作护卫使用。豺狼人也常常与熊地精、大地精、食人魔、兽人或洞穴巨人结盟。然而豺狼人是种用胃袋来思考的生物,一旦他们挨饿,这种同盟关系就会结束。要么吃掉盟友,要么就被盟友吃掉——毕竟饥饿胜于友情和恐惧。

战斗时他们穿鳞甲,使用战斧或短弓。第二版的《怪物图鉴》提到15%的豺狼人用剑,35%使用棍棒类武器,20%使用战斧,15%用短弓,其余的15%用流星槌(显然《旅居》是按第二版的说明写的)。不要指望从这种生物嘴里听到“单挑”两个字,豺狼人喜欢在数量上占优势时出击,采用游击战术或靠压倒性的强势制伏敌人。战斗时呈无序状态——除非能由一位特别强有力的领袖来指挥——也很少事前设置陷阱,而多采用伏兵手段自侧翼或后方进袭。因为身着盔甲,携有盾牌,这使得豺狼人潜行很是不易,也就意味着他们必须谨慎地选择埋伏的地点。

豺狼人的巢穴像是加强过的营地或是地下迷宫。狼穴中会有20~200只成年雄性豺狼人,雌性的数目是雄性的一半。雌性豺狼人作战模式与雄性无差别,但她们的武器和护甲要差一些。巢中幼狼与成年豺狼人数目相等(而在第二版的《怪物图鉴》中提及的幼狼数目是成年豺狼人的两倍,难道说其繁衍能力下降了?),不过幼狼没有作战能力。

回想《旅居》中的字句,还有提到过这样一段:“豺狼人首领惊讶地皱起眉头,开始喋喋不休。崔斯特只能断断续续地听懂‘人类⋯⋯弱者⋯⋯奴隶。’⋯⋯”

是的,豺狼人蓄奴,至少每十个成年豺狼人就会有一个奴隶伺候。这种劳工兼备用粮的角色多半是由人类、兽人或大地精充当,但因为豺狼人贪婪的胃口,奴隶的消耗率很高。豺狼人吃温血生物,而且更喜欢吃有智能的生物,因为他们尖叫的声音比动物更让豺狼人觉得愉快。在离开一片地区之前,豺狼人会完全“清空”此地。

豺狼人最适合的职业是游荡者,其统领大多数都是这个职业。据说他们崇拜月亮,不过却很少哪个部落有专门的祭司。其牧师崇拜的神是屠戮之神Erythnal,也有不少豺狼人对恶魔Yeenoghu表现出超过对待神祗的敬畏之心,将之视为自己的守护神,因为Yeenoghu看起来就像是只略为瘦削的豺狼人。

豺狼人往往用敬佩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的亲族弗林得(Flind)。弗林得外形与豺狼人颇为相似,只是短胖一些,也更强健。他们全身长满又短又脏的棕色与红色相间的毛发,其前额不像豺狼人一样斜长,耳朵也是圆的,但仍旧脱不了野兽的模样。75%的弗林得用大棒做武器,还有25%使用一种独门兵器——flindbar,这是一种用金属链连结的双截铁棍。不过在第三版的《怪物图鉴》中,这种生物似乎消失了。

                                         Kobold狗头人 [本章字数:185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0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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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惊讶为什么同一个词指的往往会是根本不相似的生物,好吧,这里又是一个例子。

在罗伯特 英潘的《奇灵精怪》一书中则音译为“寇伯”。这个词来自中古高地德语kobolt,指的是在家中捣蛋的小精怪,有时他们也帮忙操持家务。《哈利波特》中的家养小精灵多多指的也许是这种生物。他们会是家中最勤奋、最忠心的好帮手(很可能比家中做丈夫的那一位更为勤奋和忠心),为给自己提供了庇护的家庭任劳任怨的工作。读过《哈利波特》的各位想必对这一点颇有体会。他们擅长在花园和庭院里干活,比如打水、挤牛奶、劈柴、捡鸡蛋、照顾马匹、打扫庭院等等。但是,如果稍加练习,他们在屋子里干家事的能力也不差,而且和根本不想动一动扫把、擦一擦盘子的懒家伙不同,寇伯以做家事为乐。

然而与艺术加工过的小说大不一样,寇伯在民间传说里的模样是个满脸皱纹的小矮个子,而且也没有那么逆来顺受。他们的确工作非常勤奋,要求的回报也不多,主妇们在餐桌上或厨房里留下的一点碎屑就足以让他们吃个饱,但是如果忘记给他们食物的话,寇伯们可是会立即报复的。洗碗时摔破盘子、做饭时烧到指头、进门时绊倒在门垫上,如果遇上这种事,就是提醒你要喂他们了。至于给他一件衣服就能解除家养小精灵的身份,摆脱与这个家庭的关系,这可能是来自小说作者自己的创意。

而根据龙与地下城规则的《怪物图鉴》中描述的特点,Kobold被称为“狗头人”,是一种胆小卑怯好虐的矮个子人型生物,积极地与人类及半人争抢生存空间与食物。

狗头人和蜥蜴一样是卵生的,成年后身高3英尺(将近一米),生有鳞状外皮,颜色自深暗的铁锈色至淡黑色不等,闻起来像湿透的狗或是一潭死水的味道。其眼睛像是两点亮红的火,有60英尺的红外视觉,在明亮的阳光下则视觉受影响。头顶的两只小角则可能是从白色至棕褐色的任何颜色。狗头人说自己的语言,有75%会说兽人语和地精语。

喜穿红橙相间的衣衫,老鼠一样的尾巴,其语言听起来像小狗吠叫的声音,这些特点使他们常被当作小丑看待。不认真应对他们会是个致命的错误,因为狗头人用残暴和固执弥补了他们在体型和力量上的短处。他们在战斗中常利用数量的优势或者使用各种简单的计谋。狗头人尤其讨厌侏儒,会攻击任何视线范围内的侏儒,但在攻击人类、精灵和矮人之前会再三考虑,至少在数量超过一倍时才会发动进攻。他们将标枪和长矛投向敌人,在确定对方力量削弱后才会靠近。狗头人还憎恨施法者,一有机会就瞄准他们攻击。这个矮小的种族也乐于设置布满长钉、十字弓或是其他机械类的陷阱。在陷阱附近通常还设有观察窗和杀手密室。这样,他们就能向中陷阱的家伙身上泼油、射武器或扔下有毒的虫子。狗头人的战队以钉头锤、斧头、标枪、短剑及长矛武装,其盾牌很少用金属,多为木制或柳条编制。其首领和卫兵所用的武器较好些。

狗头人生活在黑暗潮湿的地下或是茂密的森林中,几乎可见于任何类型的气候带。因狗头人擅于挖矿,任何可能开矿之地都是合适的殖民点。

一般的狗头人部族有40〜400名成年雄性,队中每40名狗头人就有一个头目及两个护卫。在巢穴中有5〜20名护卫,雌性狗头人为雄性数目的一半,未成年者为10%,并有30〜300只卵,还有一名首领及2〜8名卫兵。更准确的说,65%可能是用动物护卫:70%为2〜5只野猪,30%是1〜4只巨鼬,也许还会有一或几位萨满巫师。

其社会形式为部落制,基于宗族的不同而分成多个战队。10个家庭就可作为一个宗族分离,每个宗族负责巢穴中半径10哩的范围。狗头人搜刮了其受害者的财物后就将尸首拖回巢中作为食物。有时他们不会杀死受害者而将之作为奴隶卖掉。但狗头人自己也常常是其它种族的奴隶。魔索布莱城中的第三家族欧布罗札就在爪裂谷中蓄养着大量的狗头人,平时作为折磨取乐的玩物,战时就成为列于阵前的炮灰。狗头人还在魔索布莱城中担任公共劳工的角色,负责保证这个内里肮脏的城市表面上的干净整洁。似乎也只有这一点是和前述的寇伯相同。伊莱恩 可宁翰的《卓族之女》、萨尔瓦多的《血脉》、《暗军突袭》都有提到过这种生物。

《怪物图鉴》中提到狗头人还有一种叫鹗德(Urd)的远亲。鹗德也是高约一米,长有乳白色的短角,外皮砖红色的鳞片杂有黄色的斑点。他们蝙蝠一样的皮膜翅膀展开时有8英尺长(约2.44米)。他们有60英尺(18.3米)的红外视觉,通常在夜间猎食,从空中往猎物头上扔掷尖锐的石块(每块1公斤左右)。有四分之一的鹗德使用轻质矛。鹗德可以活上100年,但他们绝少能活过50岁。

                                         兽人Orc [本章字数:1429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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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会被译为半兽人,在译林版的《魔戒》中译为奥克斯。一种奇幻世界常见的夜行性,体型中型的肉食性人形生物。部落聚居,以猎杀和突袭为主要生活方式。他们相信要生存就必须要扩张,因而兽人总是卷入各种连续不断的战事:对手会是人类、精灵、矮人、地精甚或其它兽人部落。

兽人的外貌各不相似,因为他们常常与其它种族混血。一般来说,他们看来像是披着一头乱发的灰绿皮肤的原始人。兽人看起来总是有点驼背,还有一个又矮又突出的前额,在该长鼻子的地方长了张猪嘴。尽管如此,但仔细比较过这种面部特征与猪的嘴脸后,你也许会认为一直以来盛传兽人长了张猪脸的说法是有些夸张,甚至有些不公平。兽人的犬齿发达,两耳像狼一般短而尖。他们的猪嘴和耳朵都带有淡淡的粉红色。他们的眼睛长得像人类,有夜视力,眼瞳在夜晚映着微弱的光线时闪动着红色。雄性兽人大约身高为五到六英尺。雌性一般比雄性矮六英寸。兽人常穿的颜色让大多数人类觉得不愉快:血红色、铁锈色、芥茉黄、黄绿色、苔绿色、呈绿色的紫色以及黑褐色。他们的装备通常挺脏,还有些生锈。

兽人说兽人语,这种语言源自古老的人类语言和精灵语。兽人语没有统一的标准语,因而各个部落间的方言不尽相同。兽人也会学说当地的通用语,但不愿说。还有一些兽人知道地精语、大地精语及食人魔某些方言的只言片语。

兽人常常卷入战事,其常用的武器组合如下:5%使用剑和连枷,10%用剑和矛,10%用斧和矛,10%用斧和棍棒类兵器,10%斧与十字弓,10%斧和弓,5%用剑和战斧,10%用矛,10%用斧,20%用棍棒类武器。棍棒类武器通常指的是戟、枪矛或宽刃剑。首领通常使两种兵器。在阳光下作战会让兽人的士气低落。野战时兽人喜好的战术就是伏袭和狙击。他们不会遵从战场规则,举白旗的敌人同样会被他们射杀,除非兽人首领想要从俘虏嘴里得到有用的消息。兽人嘲笑人类所谓的条约及所谓的骑士精神,而兽人与精灵和矮人之间的深仇大恨尤来已久,大部分兽人部族一看到精灵和矮人就会杀了他们。

人们深信兽人是种嗜血的生物,残酷无情,而且是效率相当低的战略战术策划者,盲目捣乱而从不知智胜为何物。套句老话,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有些兽人部落是这样,但绝非所有的兽人都是如此。有些兽人部族征战多年,早积累下一套行之有效的作战模式和经验。

超过三个兽人聚在一起就会选出一个头领。超过150个兽人就会有一队由副首领率领的3~18个兽人的卫兵小队。每100兽人会配有一名萨满巫师或巫医。兽人外出征战时,有20%可能会带上补给车队:1~6辆推车,10~60人的奴隶搬运工。

兽人的巢四分之三都设在地下,不然就是聚居在一个野外的小村落。100~400人的边塞堡垒,500~2000人的矿工小村、2000~20000人的大城市(通常有一部分设于地下)都有。兽人的地上城市多半都由木制的窝棚构成的小村,有壕沟,原木排的城墙或木栅栏,也会有由其它种族建造的更先进些的构筑物。村子会有1~4个守望塔及一扇大门。每有100个成年雄性兽人,就会有一架投石机及一具床弩。

兽人相当具侵略性。他们认为其它种族都是劣等种族,因而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则的一部分。他们容忍其它种族和他们一起生活——以奴隶的身份。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彼此背叛,只除了不敢忤逆最强者。友军是随时可以攻击的对象,而盟约也不过是张废纸。兽人们认为战争是至高无上的挑战,即使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极少有兽人首领能够意识到和平的意义。

                                         食人魔Ogre [本章字数:272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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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想必已经注意到放在教室中的标本,要忽略这些个头顶着天花板的食人魔着实不易。请看,这是一只成年雄性食人魔,我们称之为ogre,若是雌性则称ogress,我们也称呼他们叫做“食人妖”。 成年食人魔高9至10英尺,即2.7至3米,正是人类标准楼房一层楼高,其体重为300到350磅,即135〜157.5公斤。

标本已经过除臭程序,各位不必担心,请靠近观察。食人魔肤色自暗黄色至黑褐色不等,也出现过罕有的病态的紫色,而身上隆起的瘤结则是不同颜色,至少也会比其外皮颜色要深。请看头部。他们的脖子很粗,有硬皮,头发很长,通常蓬乱而油腻。阔而扁的鼻子,左右是配有白色瞳仁的紫色眼睛。牙齿以及爪子为橙色或黑色。其衣着只有简单鞣制过的兽皮,这更加重了他们天生的臭味。

食人魔是丑陋又贪婪的大型人型生物,属于天性邪恶的生物之一,是广义上地精类生物的一支,与熊地精、兽人、狗头人等有亲族关系。他们既懒惰又凶暴,所以我们也用ogre一词来形容残暴的人类,电影《Ogre》就是沿用的这种引申义。他们是一种群居性生物,对外部自然环境适应力较强,会出现在各种陆地、水域、地下洞穴,为了掠食的方便,通常会住在目标受害生物聚落附近,因而是常见又危险的敌人。食人魔是杂食性的,最喜欢**灵、矮人、半身人的肉,所以以上三种种族在被俘后成为囚犯和奴隶的可能性只有10%。

一个标准食人魔部落有16〜20名雄性,2〜12名雌性,2〜8名未成年者。不要因其四肢发达的外形就以为他们是头脑简单的傻瓜。他们以掠夺和偷窃为生,惯用的作战模式就是伏击和突袭。在近身肉搏之前他们也懂得先用远程武器攻击。这个种族同样有萨满巫师的存在,会的是些占卜、治疗、防护类的简单魔法。食人魔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直接粉碎阻拦他们的东西,如果做不到,他们就会采取将之忽略的逃避态度,因而是种好战但未必常胜的种族。食人魔彼此之间没有所谓的信任存在,节*也没有高到容许一场公平的战斗。在没有一个有力领导者的情况下,他们通常是陷于各自的杀戮行为,将作战变成混乱的搏击。一般来说超过10人的队伍就会出现一个头目。这个种族惯用粗大的木棒,也用长矛,雌性的攻击力较雄性弱,未成年的食人魔攻击模式与地精相同。一只食人魔的寿命是90年,但我怀疑他们能否在频繁的战事中活到那个年纪。

现在让我们来听听食人魔的历史。Ogre一词来自法语,可能最终是从拉丁语Orcus(地狱的主宰)而来,但常常与orc一词混用,因此不能确切的说出食人魔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据精灵们的典籍,很早以前精灵国度的边境就有怪物侵扰,如果这怪物指的便是兽人与食人魔的混杂队伍,那么食人魔应当和精灵一样是相当古老的种族。而在与精灵相比更为短暂的人类历史中,最早提及食人魔的是《穿靴子的猫》。

食人魔以小部落形式群居或以佣兵形式出现在其它种族的社会中,很少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记载中仅在被遗忘国度中的Thar地方曾有过食人魔王国,但在其国王被人类英雄杀死后,立即变成一盘散沙,也从此结束了王国的历史。谷地奠基历1365年至1367间发生过食人魔迁徙,他们被巨人驱逐出爱佛荒原,因而侵扰着周边的国家,希望能找到自己的新居所,其结果却往往是被人类与其它种族的联军打败。

食人魔说巨人语、兽人语,也会豺狼人语,聪明些的能说通用语。但看来他们仍处于原始文明阶段,文化这种东西估计是不存在的。鉴于其解决问题的粗莽态度,食人魔的外交能力也很让人怀疑。食人魔的文明中没有手工业和劳作制度,从其获得食物的方式来看也不可能蓄养得起大批的奴隶。一个食人魔巢穴中有30%的可能有2〜8个奴隶。俘虏25%作奴隶,75%作食物。除去成为兽人、地精、巨人甚至邪恶人类的佣兵外,可称得上经济行为的就只有将掠夺到的财物交换武器装备的作法。他们挑起战争的理由除了掠食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对黄金、宝石的贪欲。

食人魔还有两个亚种。一是水栖食人魔迈罗(merrow),一是食人魔巫师(ogre mage)。水栖食人魔生活在淡水江河湖泊,是水手和渔民们灾难的来源之一。迈罗的身体呈绿色,手脚都长有蹼,近10%的水栖食人魔还长有象牙色的角。长角的通常都是格外强壮的雄性。迈罗们还长着一张大嘴,强有力的下颚清楚地表明了其肉食的特性。他们的牙齿和爪子是黑色,眼睛是深绿色的,同样也是白色的眼瞳。在河里游泳时可得小心,如果看到一篷细长飘摇的水草忽然向你贴近,就准备武器、法术或者准备逃跑,因为那可能是迈罗们的头发。迈罗的性情比陆生的表亲们更为狂暴,行动速度也更快。其惯用的武器是长矛,肉搏时也不会放过使用爪子和牙齿的机会。不用慌张,诸位,这并不表示你们以后就不能到湖里玩水了——水栖食人魔并不是很常见的生物。水栖食人魔酷爱纹身,雌性的迈罗全身都画满了表示死亡和毁灭的图案。迈罗有自己的方言,当然也会说其他食人魔的语言。

接着是另一个亚种:食人魔巫师。这并非指担任巫师的食人魔,而是指拥有天赋能力的一类,他们能自我变形、隐形、化成气态飞行等等,这些能力相当于高级法师所施放的法术。他们比普通食人魔更强,更聪明,也更危险。想想看,你砍断他的手臂以后,他能把胳膊当场接好再给你一拳,这是种多可怕的敌人!幸好这是个极为罕见的亚种。他们的外形和中国传说中的夜叉有些相似:淡蓝或淡绿的外皮,有角,发色与肤色不同——绿色皮长蓝头发,蓝色皮长绿头发——真是缺乏想象力的生物。爪子是黑色的,牙齿却白得不象话。注意看眼睛,暗黑的眼睛,同样还是白色的瞳仁——我想这是食人魔的一个共性。

仍是一种部落聚居的种族,其领导者会在前额或后背纹有部落的标志图案。他们的住处是个坚固的建筑物,攻占之后能被扩展修缮成强有力的要塞。但他们附有魔法的装甲对人类而言尺寸太大,无法使用。与其亲族不同,食人魔巫师战斗时使用魔法,在有必要时才近战,以弯刀和鞭子为武器。其衣着和装甲都是东方式的,作战方式也同样是东方式的。其雌性与未成年者不参予战斗。这是一个非常爱护孩子的种族,在其孩童被俘后,他们愿意付出高昂的代价将之换回,但永远把这种仇恨埋在心中,以后再伺机报复。

传统观念里,食人魔是丑陋而邪恶的生物,但也有不同的意见。《龙枪传承》的《雷斯林的女儿》中就提到过善良又美丽的食人魔——艾达人(Irda)安柏莉。文中这样写到:“⋯⋯据说,在他们被邪恶盅惑之前,诸神所创造的最完美的种族就是食人魔⋯⋯”

关于食人魔的介绍就到此为止,各位如果有兴趣,可以去阅读如下的书籍:第二版与第三版龙与地下城的《怪物图鉴》、龙枪系列中《雷斯林的女儿》、被遗忘国度系列的《The Ogre’s Pact》。

                                         蜥蜴人 (Lizardfolk) [本章字数:1886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0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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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是百分百冷血的动物,双眼没有泪水,也不懂得同情之心,同种互伐或互相撕杀及吃了对手就是它们的本能,除了极寒和极热之地、它们分布在已知的大陆上。它们为了生存,不必智慧、只要有生存的手段和方法。生来就有武器和盔甲,同时它们有耐性和原始求生力量、是最佳的猎人。它们是蜥蜴人。

蜥蜴人的生态

成年蜥蜴人体高2米至2.5米之间,两足站立,比一个成年人高出一个码,大约重80公斤至100公斤,不论是爬行及疾走也比人类快。10岁的蜥蜴人是为成年,在本族中负责不同的工作,如战士、猎人等等,成年后多数能再活50年左右。高龄的蜥蜴人约为80岁,它们多是族长或族中的巫。它们偏爱只穿着带子,饰带简单布料,因为它们皮肤本来就是最佳保护色或警告讯号。

除非细心剖验,否则由外表雄性及雌性是一样的,雌性蜥蜴人生 2 到 3个蛋,在大约 35 天内自动孵化,不必细心照顾,但孵出了小蜥蜴后就至少要一年的才离开保育期,幼年的蜥蜴人是没有性别的,成年的性别是决定主要是视乎环境是否有利本族之生存,包括水土、温度、食物的多少。为了血脉的延续在极端情况下的成年后性别变化也是可能的。

它们的眼睛可以在水下视物,不过最灵光可是它们的臭觉,头上两侧是感觉器,能感到热力,舌头可以感觉空气中和气味,所以天生他们就是猎人。淡水盐水,它们都可喝用。虽然它们不能在水中呼吸?但是它们能屏息以待长达超过20分钟,就算水下缠斗时也可维持10分钟。

所有蜥蜴人也有爬虫的天赋~复生的能力、 这不单是康复力,如遇有折断手指背鳍等、约一周就再生, 四肢的折断也可以在半年到一年内再生。


蜥蜴人的社会

蜥蜴人没有国家、没有组织,生活原始,由老至幼约150只群居,成为独立的部族,

由最强的、最老或有智慧、或由蜥蜴人巫师所带领。

海洋生长蜥蜴人的偏爱在阳光及空气充虽足的水底洞中居往,又或沿着海岸线上的洞穴为居所;热带森林、沼泽陆地上的蜥蜴人,就会于陆上建房或筑巢;陆地上或沙漠地带的蜥蜴人会居在拥有地下河流或水源的山洞里。

在已知的疆界中,都有蜥蜴人的居往处。人类、精灵及矮人都常常受到它们的骚扰,食物和土地是战斗的主因,蜥蜴人食用大部份在沼泽中鱼类和其它的水生动物,

它们会吃人也是众周知的,当然它们也吃其它人型生物。它们也很少活捉人类、如果要留下作囚犯,主要是为了作奴隶、作为食用、用部落仪式中的牺牲祭品。文明的部落中,可能有讨厌吃其它智慧生物的想法,但较开明的蜥蜴人毕竟太少了。

蜥蜴人是无所不吃的,听说他们喜欢人肉的美味,不过单是为了口腹之欲而战斗,这就真是对们文明的一种赞美,事实上海洋、沼泽等地野生动物不少,如非环境变化或外界因素,它们主动为了食人而战斗就不太可能。反过来说,它们也是很好的雇佣兵、一般的食物和财宝都可以交换得它们合作、如果有其它种族邀请它们合作,条件合乎该部落利益,它们并不介意联合攻击。

蜥蜴人的战斗

它们天生就拥有武器和盔甲,全身由厚色包裹,由绿色、红色、黄色或遏色都有,因应它们它们生长的环境而不同,部份的蜥蜴人种族的皮肤更有变色的能力,可以更有效的在野外隐藏自己,或随时伏击猎物。

在战斗中蜥蜴人,倾向个别战斗,无组织或战术、以数目上的优势把对手打跨,如数量不足,就运用它们对野外的知识、因应它们它们生长的环境而作出不同变化。它们善于在该地区的追纵、补猎生物、游泳或探洞都是它们厉害的本领。就善用地形,设陷阱、埋伏、突袭、偷袭等等都是有效而常用的。不同的蜥蜴人部族有时会为了同共的利益而匆促集合共同混合攻击。

近距离上手爪及长长的决尖牙本来就是最佳的武器,杀伤力已是十分强劲,它们的力气甚大,只是用简单的武器就足以致命。尾部约是1米长,它虽不像手般灵活,但能平衡身体运动,不论是在游泳、疾走甚或用在战斗上、它毫不笨重、相反更令它们变得更加敏捷,是十分有效的身体部份。

中距离上,也同样致命,它们能用长弓、矛武器,战士及猎人用以猎杀大型水生或陆上动物,年少的蜥蜴人不能力敌,一旦用上了小弓、吹箭及投射武器,往往它们的武器也是染了土制的剧毒,足有见血封喉的威力,加上它们较小而灵活的身躯,是前哨及探子的好材料。

总结

蜥蜴人以个体而言是成功的生物,部落也是强横,是一个不可以看轻的种族。虽然它们的智能不高、但是和它们作战过的都会体会它们的冷血、快速而致命作战方法。它们生来就是善变狡猾。它们的目的也简单而直接、杀和食、两个生物最大的本能。

                                         哥布林(Goblin) [本章字数:167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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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Goblin有很多不同的中译名,绿精灵、顽皮鬼、丑小鬼、小妖精等等,引起名多误会,反而台湾音译的哥布尔是最为普遍。在RPG博物志里,就以哥布林为定名,一方面和Elf精灵分开、二反映矮细小又捣蛋的行为、三反映其邪恶自私的主性。

哥布林是兽人(Orc)的近亲,是绿皮家族中最细小的成员。这个喽?级的怪兽在众多的游戏中出现,大家都教训过他们了吧!有些朋友会把它们和岳志人混为一谈,又或当它们是幼年岳志人。尽管它们是近亲,毕竟是另一族种,它们拥有自己的文明和特色。与岳志人一样也是个成功的种族,在己知的大地上占有土地。没有高尚的文明及文化,拥有和人类、精灵、矮人相对衡的力量,哥布林虽然看似弱小喽?,它们做成的破坏及骚扰却不容置疑、冲突和战场也常爆发。

哥布林的特性

约1米高孩子身形、瘦小的四肢、双臂悬挂到及膝,,穿着布衣或皮衣服。扁平脸上有一个大得不成比例的尖鼻及长尖的耳朵。耳后和头顶长了极短头发、眼睛由大红到檬黄色也有,时而迟钝、时而精灵、面上总挂着七分狡猾三分淘气笑容,宽广的嘴吧、露出一列尖牙。哥布林的智慧和常人差不多,除自己语言,一些能说兽人、食人妖(Orge)、巨魔(Troll)、狗头人(Kobold)的语言。它们声音刺声,用字粗糙,以其不烂之舌,和术不正者打交道,从中取利。

哥布林的部落很多,单一种族有成员拥有差不多的肤色。生活习惯和甚至外观也有很大的分别,眼睛和肤色除了绿色为主外由黄、啡、柑橘色至深红色的部落也有。较原始的穿兽皮,打猎为生、较大的组织的就会做简单皮革及金工以掠夺为生。为数极少部落会穿帽子及鞋子,像人类会种地及建房子。

哥布林社会

除了极寒之地,在其它气候和地形都有他们的影子。它们讨厌猛烈阳光、是夜行生物、活跃在阴天及黑夜中。它是天生的地下居民,拥有暗视的能力,又是钻洞及发掘能手,所以不论地上地下、洞穴、废墟、大森林里都有它们的定居地,在邻近地方抢掠及打猎。所有哥布林居住在同一个地方,它们的观念是没有私人空间的、私人的物品不是携带在身上便就是公有或是头领或酋长所有。

哥布林的巢穴不论吃和睡眠都在那里,因此卫生条件极差,但和近亲岳志人一样有绿皮族的再生力量影向,虽不能再生、但对疾病有天生的免疫力。

哥布林部落各有大小,由四十至几百不等、各由一位头领或酋长统领。它拥有所有的抢掠得来的东西及财物只有领袖才有分开居住空间和它的私有财宝。它们和岳志人一样相信力量就是一切,而体型就是力量的其中一个象征,哥布林头领或酋长通常头领都是体型最大的一头,拥有多位保镳及十夫长(大部落更有百夫长)指挥作战及打点它的部族一切。

除头领或酋长外,哥布林也有魔法师,它也是一个不可看小的角色,它们的辅助魔法虽不是时时可以灵验,也不是大力量的直接杀害性的,但对大量的族人加强志气、或对它们的合军的岳志人、食人妖等用上,这就不太好了。

哥布林的可怕

它们的种族是十分有组织,对外狡猾邪恶、对内就较单纯,对头领命令忠心不移,清楚该做的工作,每个部落成员认识自己的位置,谁是老大、谁是手下,努力胜过其它族人去爬上面的高位。男性出外干活,女性照顾幼小,部落一半为男性、其它为女幼。哥布林十四岁成年,寿命约50、因战斗及意外多不能享尽天年。

哥布林常常给人孺弱及胆小的感觉,这是很自然的由于哥布林的体形小、不能力敌、它们会以众敌寡;更常用的是用陷阱及偷袭、可以的话,利用更多的条件而就更理想。它们往往因应地荒及士产而养有座骑生物、或建有小战车。森林的大蜘蛛、树森的野猪、野狼、巨乌鸦、还有地下的大虫及?球怪等等。其实他们不需要多吃, 但是会纯为了高兴而残害弱小,也会捕捉其它生物为食用或奴隶作,所以多少有威胁性,有机会的话它们会主动和其它的生物,如心术不正的人类、岳志人等等都是常有的组合,图谋更大的利益,往往带给邻近居民战争及破坏。

如果下次碰到这些喽?,希望只是它们的哨兵而不是它们联合军,因为它总会带给你新的麻烦。

                                         西洲龙族设定(非DND) [本章字数:392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1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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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洲龙族设定

作者:晨曦之星



龙族是大地上单兵力量最强大的种族。他们的鳞很厚,成年的身长可以达到50米,可以任意飞翔,不惧怕普通的刀剑和一般的魔法,主要用爪子,尾巴,和口中的气息作战。另外龙族还可以用龙语吟唱特有的龙族魔法。龙的气息一般可以喷出数十米远。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具体形象参考龙枪)

分类:
龙族分两种:龙族与亚龙族。这是由于龙奇特的繁殖方式造成的。当一个龙族的龙超过1000岁时就进入了繁殖期,它会与另一只异性的龙交配,然后雌性的龙就会产下3-5只龙蛋。此后,每隔一万年他们繁殖一次。但是龙在这些蛋中只留下一只(优生优育?劣质遗传因子排除法?)其他的会被丢弃。留下的这一只在这两只龙的看护下100年后就会孵出小龙。这只龙便是龙族中新的一员。但是被丢弃的蛋并不会就此腐烂,成为蛆虫的食饵。在一百年后他也会自动孵化出的龙便是亚龙族。
龙族是世界上一种近似于神的物种。他们十分的雄壮美丽,并且所有的龙族都十分善良,而从他们可以轻易学会所有的语言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它们智慧非凡。自从创世纪以来龙还没有发生过自然死亡的现象,可见龙有多么强大的生命。在断绝之战中由于龙族也加入了战争,大量的龙族都战死了,现存的龙族大部分聚集于埃克拉姆城,数量大约有五十只。其他龙族大都是被龙王所排除的“异端”。现在隐居与大陆,数量约为20只。
亚龙族比起龙族差远了。并不如龙族那样美丽,生性凶残。其实他已于一般动物无异,只是特别的强大罢了。他们都是单独生活的,大概是占山为王吧。

龙语:
龙语是龙族自创的一种语言,比起人类或其他种族的语言来,龙语不论在发音、语法以及书写体上都十分复杂。
龙语分两类:日常用语、魔法用语。
日常用语是基础用语,比较简单易懂,可以用很短的音节表示很多含义,信息量较大。比起人类语言来说龙语十分复杂,常人是根本不可能听懂的,只有少数语言天才才可能了解部分含义。所以龙族使用龙语对话完全不用担心被其他族的人偷听。
魔法用语则十分复杂,很难理解,甚至有些词并没有含义,只是为了激发魔法。龙语魔法是建立在龙语的基础上的,龙语的复杂性使得龙语魔法的威力也很大。龙语魔法可以作出人类的魔法中的所有变化,而人类的魔法语言却无法模仿龙语魔法中的个别魔法。

龙的信念:
龙族十分重视三样东西:力量、自由以及自己的爱“人”
龙族尊崇力量,但并不喜欢穷兵黩武。如果谋略可以解决的问题,他们一般不会诉诸武力。龙族的战斗力是有目共睹的,没有人指责龙族胆小。在龙族中力量是泛指所有力量,不只是身体力量,还包括法力、智慧等能力。
龙族是追求自由的,从前的龙族桀骜不驯不受任何人指挥。只有后来龙王才取得了龙族的信赖,成为他们的领导者。如果有人想要龙族听从他的指使,或作为他的仆人是不可能的,他只会受到其他龙的全力攻击。
第三点他家一定很奇怪,龙族并没有很强的家庭观念,子女在10岁后便独立生活。但是他们很爱自己的另一半。像人类那种三心二意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出来的。年轻的龙族会在未婚龙族中寻找配偶,只要两人相爱一生也不会改变,至死不渝。

关于龙骑兵:
龙骑兵所骑的龙是一种地位比较特殊的龙,它是介于龙族和亚龙族之间的龙。确切的说是“人工养殖”的龙族。
人们把龙族所遗弃的蛋带回去,利用魔法使它孵化。孵化的龙就是龙骑兵所骑的龙。这种龙不像亚龙族那样凶残,它拥有等同于人类的智力,可以学习人类的语言。但是却不具有龙族的能力。这种龙是不被龙族所接受的。他们非常稀少。因为龙抛弃的蛋很少能被人发现的,所以一般几百年才会出一名真正的龙骑兵或者骑龙法师。这样的龙只听从抚养他们的人的命令。一旦抚养他的那个人死去,这些龙就回归山林,等待下一位它愿意遵从的主人。
当然,也有驯化的亚龙族。

龙族的战斗方式:
龙族的战斗方式主要有三种。格斗、气息和龙语魔法。
龙主要以爪和尾部的攻击为主,龙族还常通过高速飞行然后俯冲所产生的冲力来攻击敌人。比龙格斗能力强的怪物有很多,所以龙族不特意去训练他们的格斗技能。但亚龙族的格斗技能却十分强大。
龙的气息是龙族的主要攻击手段,一般叫“龙之吐息”,不过也有人把这称为“巨龙的口臭”。不同的龙的吐息有不同的攻击效果,这些效果是天生的,并且一生不会改变。一般来说红色的龙有火系攻击效果,白色的龙有冰系攻击效果。但每个龙的攻击效果各不相同。(方便原创作者)龙之吐息的攻击范围是一个扇形,时间与威力是和龙的寿命有关,龙越老,这些威力越大。每次使用龙之吐息后龙必须休息三十秒左右才能再次使用。
龙语魔法是龙族才会的攻击手段,龙语魔法是建立在龙语的基础上的,龙语的复杂性使得龙语魔法的威力也很大。一般来说龙语魔法比同等级的人类魔法的威力要大,并且龙语魔法可以作出人类的魔法中的所有变化,而人类的魔法语言却无法模仿龙语魔法中的个别魔法。龙族的主要作战方式便是龙语魔法。

龙族的社会
龙族是世界上一种近似于神的物种,他们有无限的生命,并且十分的雄壮美丽。所有的龙族都十分善良,而从他们可以轻易学会所有的语言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它们智慧非凡。在断绝之战中由于龙族也加入了战争,大量的龙族都战死了,现有的龙族大部分聚集于埃克拉姆城,数量大约有五十只。其他龙族大都是被龙王所排除的“异端”。现在隐居与大陆,数量约为六十只。

龙王:
在断绝之战之后,众神将龙王杀死。并企图将它的灵魂打碎。但其他龙族将它的记忆以及抢救出来的一半灵魂放入了一块水晶之中,这块水晶就是龙之心。而另一半灵魂进入了轮回之中。凑巧的是这半个灵魂正好与人类的灵魂相似,所以每个龙王灵魂的继承者都是人类。这个龙王的继承者除了比一般人要长的美丽之外,跟人无异。有趣的是龙王灵魂的继承者并不是清一色的男性,在三十多个继承者中女性竟占了半数(当然她们都是非常漂亮的MM)。龙之心会跟这个人共鸣。只要他戴上龙之心,龙王的意识与记忆便会从他的体内复苏,但他以前的意识和记忆仍然保留。(类似卡拉只不过控制力弱一些)每当继位者死去后,龙族的勇士便会离开埃克拉姆城去寻找下一个继位者。
顺便提一下埃克拉姆城中的奴隶主要是用来服侍龙王的,其实这些奴隶过得也并不差,至少比人类社会里的强多了。
由于这个限制,龙族不可能再次组织对外的战争,所以在长久以来龙族一直处于封闭的埃克拉姆城里,被外人渐渐淡忘。

埃克拉姆城龙族的勇士(将领):
在龙王之下共有3位将领,这三位勇士在龙族内部形成了微妙的平衡,使得龙族的社会处于暂时的稳定之中。
奥斯?贝尔玄克(布朗),它是一头灰色的龙,生性冷酷,沉默寡言。是勇士中最年长的一只。他虽然不擅长作战,但很擅长谋略。他在龙王不在是暂时接替龙王管理全族。龙族是要在数十万年后统一世界的,所以世界的和平对于龙族是非常不利的。这一点奥斯?贝尔玄克十分清楚,但为了保持埃克拉姆城的“与世隔绝”,所有的谋略都保持在最低的限度。其实他不用采取任何谋略大陆的战火也一定会延续下去吧。其实最主要还是他很喜欢用谋略术把人类耍得团团转。
塔桑普罗斯?迪崔希尔(达斯卡),它是一头黑色的龙。十分能干且野心勃勃。他十分擅长内政,在以前龙族四处征战时曾立下许些汗马功劳。但现在虽然龙族部队已经名存实亡,大不如从前。但是埃克拉姆城在他的管理下秩序井然。
米利豪森?修克?亚尔特斯(加德),一只金色的龙。龙族最强的战士。在断绝之战时他带领的龙族突击队让众神的部队吃了不少苦头。他是三位勇士中唯一已婚的。妻子是苏菲亚?埃勒斯?赫尔科特(苏菲)一只红色的龙。
其他较年轻的龙
卡洛?埃勒菲耶?亚尔特斯(翔)米利豪森?修克?亚尔特斯之子(就是我啦,呵呵)是一只全身火红的龙,继承了父亲的勇猛,但很年轻只有800多岁。
艾布勒斯?卡夏?达斯利特(雪)银白色的一只龙同是800岁,现与卡洛?埃勒菲耶?亚尔特斯一同负责找寻龙王的任务。
法兰斯特?麦尔达斯利克(法兰)金色的龙,奥斯?贝尔玄克谋略的忠实执行者,他们三个是埃克拉姆城的龙族外出较多的龙。
(如原创作者有其他需要可以另行设定)

埃克拉姆城:
埃克拉姆城是断绝之战后龙族仅存的都市。它离西州500公里,而其他州都在2000公里以上。整个城市修建于海上一个巨大火山岛屿的火山内。面积约100平方千米。整个火山的内部都是空的,原先的熔岩流被控制起来,作为法力与矿产的来源。虽然是龙族的都市,但其中有不少人类与精灵族,这些都是被抓来当作奴隶的。在火山外的岛屿上,是一个极大的岛屿面积约14800平方千米,这里放牧着龙族的食物。整个到被龙语魔法所设的结界所保护,所有到此的船只都会迷失航向。最后船上的船员当然都成为龙族的奴隶。
值得一提的是龙族经常利用它们天生具有的变化能力变成其他生物(主要是人)的形态,进入这些生物的社会中。这最初是为了寻找龙王的继承人,但后来他们便在这里学习新的知识。用来充实龙族的社会,或改进龙语魔法。虽然龙的社会是与世隔绝的。但龙族熟悉这世上的一切变化。虽然他们现在只是历史的旁观者。但所有龙族的成员都相信。最终有一天龙族将离开埃克拉姆城,去征服全世界。
在1846年,龙族产生分歧,以布朗为首的主战派主张发动对人类的战争,但以龙王为首的一派主张与人类和平共存。达斯卡指责龙王长时间与人类接触,已被人类同化,十年后龙王逝世。埃克拉姆城发生暴动,达斯卡趁翔与雪出城寻找龙王时发动政变,及时赶回的龙王击败了达斯卡。但加德已经战死。布朗、加德、法兰带领一半的龙族离开了埃克拉姆城。翔、雪和苏菲成为龙族的领导人物。但龙族从此元气大伤。
                                         被遗忘国度神器设定 [本章字数:1797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1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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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道标 (Beacon of Light)

by Arcanum
译自《Volo's Guide To All Things Magical》

光之道标是一个边长一?的金色盒子,顶端的四个角落伸出银色圆柱。每侧盒面都雕刻着一个起源与意义均未知的象形文。


历史:

当沛塔(Ptah)引导雷(Re)和其后裔的化身们乘坐玛特(Matet,一艘巨型太阳船)来到国度天宇时,?使用一个金色盒子的光芒穿透幽深黑暗的天宇以导引?们。在停靠后,雷保存此魔法道标,以便将来在?的家族有需要时能召唤沛塔。

数百年后,雷带领穆兰(Mulan)人民离开那个曾是伊玛斯克瑞帝国(Imaskari Empire)的荒地,来到艾兰柏海(Alamber Sea)的海岸时,?正是使用光之道标来引领他们。随着阴影之城史卡德(Skuld)的建立,道标被放置在雷的神殿宝库中,几千年以来逐渐被遗忘。

在雷被兽人之神格努须(Gruumsh)于兽人门(Orcgate)战争中杀害时,?将神力传给荷鲁斯(Horus)并转变成荷鲁斯-雷(Horus-Re)。在两个教团整合期间,光之道标被再次发现,之后安置于史卡德城近海城墙的高塔中,作为魔法灯塔使用。

又过了数百年,?雷(Thay)对穆罕瑞德(Mulhorand)进行第二次侵略,红袍法师们用巨额赏金唆使一群海盗以大火摧毁了许多史卡德城的港口。在这次攻击行动中,道标就此消失。


战役剧情用途:

光之道标被埋藏在海盗群岛(Pirate Isles)南缘,小岛撒尔(Sarr)东端的废弃灯塔中。道标对穆罕瑞德的神王而言是非常神圣的物品。尤其是对安荷(Anhur,译者注:穆罕瑞德神系之战神)的教团来说更是重要,他们因遗失了此圣物而被荷鲁斯-雷的祭司们谴责。那些不将其归还史卡德城的冒险者将会被安荷神殿的代表追捕,甚至可能包括阙森坦佣兵团(Chessentan)或是行走塑像(Statues That Walk)。最后,拥有光之道标的冒险者们必定会被卷入穆罕瑞德地区,安荷神殿与荷鲁斯-雷神殿的权力斗争中。

“通晓传奇”法术可以揭示道标的用途和控制用的命令字词,但不包括它的历史与重要性。持有一段时间的人会随机的见到它过往外围环境的景象。巧合的是,它的外表非常类似一个数十年前失窃的阙森塔地区掌权者(Sceptanar of Chessenta)的镀金储藏箱;太常在公开场合展示它的拥有者或是准买家都可能会成为掌权者密探的目标(一开始是派佣兵去测试”储藏箱”持有者的实力,接着是派遣相当有实力的冒险者)。

力量:

激发 ─ 光之道标可以穿透云雨,照耀数哩的海域,为船?提供无视天候的清晰指引。道标藉由一个命令字词启动和另一个字词关闭。道标每天只能被启动六个小时,但那便足以在最严重的风暴中提供国度中任一港口的安全。

道标可以用来召唤沛塔(一个在国度天宇中,而非国度上受到崇拜的神?)的化身。这需要将道标高举于头顶并大声呼喊道路开启者(Opener of the Ways)之名三次。除非?选择如此,否则沛塔不会被强制服从召唤者的命令。

建议摧毁方式:

道标必须被莎儿(Shar)的斗篷包覆。

道标必须被包覆于一群由大风暴精魂(great skriax)所带领的风暴精魂(skriaxits)群中长达一百年。

当荷鲁斯-雷的化身与安荷的化身开始互相攻击时,道标将会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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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山达之血(Blood of Lanthander)

by Arcanum
译自《Volo's Guide To All Things Magical》

这件独特的洛山达(Lathander)次级神器为四滴自其圣者所流出的神血,封在拳般大小的卵型琥珀中。

历史:

百年前,蜜斯特拉(Mystra)选择了萨马斯特(Sammaster)作为?的选民。被这股力量全然征服的他,误认为拥有了神性且自视为一个先知。他那"亡龙将统治世界"的教导创立了龙巫教。萨马斯特和教徒们开始藉由创造龙巫妖和给予宝藏以实现该预言。

竖琴手们追踪到了这位堕落的大法师,并消灭了许多他的追随者。由于无法击败这位蜜斯特拉的选民,信仰晨曦之主的竖琴手祭司们呼唤他们的神。被大法师所承诺的永恒暴政所激怒,洛山达的圣者挑战这位蜜斯特拉的堕落选民。晨曦之主的圣者摧毁了萨马斯特,但受了严重的伤。(萨马斯特之所以能成功击伤神?的的原因为其有部分蜜斯特拉授予的神性本质。)

四滴洛山达的血落到地面,被一位村中的晨曦之主的祭司用琥珀瓶收集起来并妥善保存。它们的魔法性质与瓶子融合成一个无缝隙的物体。由于在战斗中许多的竖琴手与教徒都被杀死,因此这件新产生的圣物被忽略了。它从此沉寂于哈帕村,被大多数洛山达的牧师遗忘。

战役剧情使用:

洛山达之血目前置于洛山达的开启之掌,一间奉祀洛山达的小神殿,座落于战地谷的哈帕村中。活力充沛的新任女祭司,晨曦祭长卡萨兰卓?朵薇,利用它来协助那些请求晨曦之主帮助的冒险者。如果晨曦之主认为别的地方需要这件神器,玩家们可能会受到呼召前往护卫运送其至另一地点,并防护来自诸如龙巫教的攻击。

力量:

持续 ─
依循洛山达之意志,圣血会飞起(通常是不动地漂浮)并放出玫瑰色的光彩。琥珀内的光芒因神?的意愿而改变,从温和到近乎刺目。如果能取悦洛山达,琥珀可以用不规律的闪光来对晨曦之主的祭司提出的问题表示赞同与否。

激发 ─
它只能在晨曦之主的祭司与圣武士手中发挥作用,这件神器每天能治疗致命伤害四次,复活死者一次。每两天能再生四肢或是器官和施与复原术一次。

要呼唤它的力量,祭司或圣武士必须接触圣血。它会响应意志而飞起,接着必须导引它触碰个体以便让医疗力量运作。如果两位洛山达的信徒争着控制它,则它保持不动。

洛山达之血也能侦测谎言、鉴定或是正面确认那些声称信仰晨曦之主的人,这些能力仅在洛山达祭司持有它时,以接触该个体或物品的方式,用意志激活。

诅咒 ─
若被非晨曦之主信徒持有或移动,洛山达之血会爆发出极强的闪光和波动(比永续之光更亮)让持有者放开它并引他人注意。若被那些人士持有,他们的梦会充满着血缓缓滴落的景象,血会在落地前化为火焰消失。若被非信徒携带超过三天,它会发出亮光并如同加热金属法术般开始升温,它会在第三回合达到灼热并一直保持,直到无权拥有者舍弃它为止,并在三回合内回复到常温。

建议摧毁方式:

如果琥珀破裂,神血会立刻化为火焰消失,无法被法师或炼金术士捕捉。

⊙琥珀必须被国度上最老的龙巫妖之爪击碎。

⊙琥珀必须置于死寂魔法区域达99年,时候一到便会分解。

⊙琥珀必须被塔洛斯(Talos)的的圣者踩碎或是被现任死神捏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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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魔晶克林辛尼朋(Crenshinibon)

by Arcanum
译自《Volo's Guide To All Things Magical》

碎魔晶(Crystal Shard),克林辛尼朋(Crenshinibon),是一个混乱与邪恶的古老遗物。这个秽暗的神器外观为一?长、四面、如同直立冰柱的脉动水晶。

历史:

碎魔晶是由遥远晶壁系中,由七个巫妖组成的团体于数千年前创造的。制造过程耗尽了巫妖们的力量;而克林辛尼朋偷走了使他们维持不死的魔法力量,作为自身最初生命脉动的燃料。创造克林辛尼朋时也在场的一位塔那魔族领主,厄图(Errtu),则是被神器诞生时爆发的力量丢回了无底深渊(Abyss)。厄图本以为碎魔晶已经毁于爆炸之中,但在数百年后却再次发现碎魔晶的踪迹,魔晶塔,其脉动之心就是碎魔晶的样子。在那段时间,克林辛尼朋已经让许多世界中的拥有者成为暴君,且控制许多军队来进行屠杀,以达到其带来毁灭的目的。在厄图取回这件遗物之前,一位来自上层位面的曦天使,艾尔 戴门尼拉(Al Dimeneria),取得了它。厄图被天使逐回无底深渊,但那位天使也无法摧毁碎魔晶。它严重地烧灼他的手,他被迫将这件遗物丢过诸位面,希望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

克林辛尼朋落于拖瑞尔(Toril)的世界之脊,一条北方山脉碗状谷地的雪中。它在那里待了数百年,许多邪恶者,包括厄图都试着寻找它 ─ 但没人找到。最后,在王冠之年 (1351 DR),一位意志脆弱的法师学徒,阿卡尔 凯梭(Akar Kessel),发现了它,他当时被来自路斯坎(Luskan)巫士塔(Hosttower of the Arcane)的同伴丢弃于雪地中。在克林辛尼朋的影响下,他聚集起了一只由哥布尔、巨魔和巨人所组成的军队。厄图注意到了那股来自国度中暗示神器位置的力量,且利用一次前往主物质位面的失败召唤到达冰风谷。克林辛尼朋警告凯梭关于恶魔的到来,并要求厄图当其将军,承诺在人类死后这位塔那魔族领主将可以得到这件遗物 ─ 那对不朽的厄图来说是很短暂的时间。

受到碎魔晶邪恶智能的鼓舞,自封的”冰风谷暴君”命令其军队对抗十镇的人类与矮人战锤一族以便建立其王国。在数字冒险者的协助下,人类和矮人打败了凯梭。之后,凯梭和克林辛尼朋因其崩毁而深埋于凯恩巨锥(Kelvin’s Cairn)下的雪中。

战役剧情使用:

碎魔晶被赋予了究极的邪恶与服从纯粹混乱的强大智能。虽然被崔斯特 杜垩登(Drizzt Do’Urden)击败且被逐出主物质位面,厄图与许多其它的塔那魔族领主仍在持续寻找它。这些邪恶的存在体们终将有可能会得到这件神器。

克林辛尼朋虽被击败,但却很难被摧毁或是完全隐藏。一个技巧足够的法师可使用法术定位碎魔晶且将其从冰墓中取回。或者是,由神器所放出的热会让其逐渐下沉通过雪,最终进入地下溪流。神器有可能会被冲至幽暗地域和被强大的地下居民发现。若被发现者带往南方,它可能又会再现于某位地下暴君之手。玩家们可能必须对抗侵扰附近地面世界的某个地底国度,这是由于克林辛尼朋必须吸收阳光来补充它的能量。

力量:

克林辛尼朋是一个谜;这个至暗的邪恶之力抽取力量自那些善良者所珍视之物 ─ 阳光。碎魔晶(或是包含这件神器的魔晶塔)每曝露于阳光下一小时,便可吸收12个能量等级。这个神器一次最多只能储存144个能量等级,更多的曝晒将毫无作用。每两小时,克林辛尼朋将会慢慢地失去2个能量等级(能量只是单纯的散失而已)。

依循持有者的意愿,这件遗物燃烧能量等级以创造法术效应,每级法术效应花费一个能量等级。虽然法术效应可在晚上留存,但在太阳落到地平线下之后,此遗物无法创造新的法术效应。当法术被施展时,太阳的光芒会消失,如同此遗物真的偷走它一般。

克林辛尼朋是有知觉的,智力 19,智能 18,魅力 18,拥有100%的魔法抗力且免疫心灵异能及物理攻击。这件遗物喜欢虚弱、没有决断力的拥有者以方便支配。它渴望征服、命令,对绝对力量永不满足。

持续 ─
克林辛尼朋会灼伤那些以皮肤直接接触它的善良阵营个体,每轮1d10点的伤害。即使戴着皮革或金属手套,善良阵营个体每轮仍会受到1d6点的伤害。

对光进行极至的扭曲,克林辛尼朋会放射出约华氏80度的热量。它可提供任何直接接触它的人等同于温暖戒指的效果。

激发 ─
碎魔晶的持有者能以每天24个能量等级的代价建立或维持被称为魔晶塔(Cryshal-Tirith)的魔法之塔。真正的碎魔晶会产生复制品,当拥有者 (或拿着复制品的人)以咒语”依柏苏恩 戴尔 艾柏杜尔”(Ibssum dal abdur)激发它时,复制品将会变成巨大的建筑。这些惊人的要塞可作为神器持有者的庇护处与居所。依循持有者的意愿,这些魔晶塔可以用12个能量等级进行无错传送,将本身及内部一切事物传送到指定地点。



每座魔晶塔有四个以光滑而坚硬的水晶所构成的方形楼层。有着黑暗走道的第一层是用来当作主房间与守卫点。房间后方有楼梯通往小平台。一扇秘门隐藏了通往第二层的阶梯,而第二层是一个舒适的起居室。一条楼梯通向第三层,而此层被称为探知之厅(Hall of Scrying),充满了魔法探知装置,包括一打的镜子和一个华丽的水晶王座。一个小梯子通向放置碎魔晶(或其复制品)和一个镜子的第四层。此遗物(或其复制品)飘浮于房间的中央,支撑魔晶塔及拥有者想要的任何法术效应。

魔晶塔及其居住者免疫一切外部的魔法、心灵异能及物理攻击。除非他愿意,否则任何在魔晶塔内施展的魔法及心灵异能效应皆无法影响到克林辛尼朋的拥有者。任何对着塔施展的法术效应都会反弹回施法者身上。只有那些并非来自魔晶塔目前所处位面的生物以及克林辛尼朋拥有者允许(或神器本身允许)的生物才能看到塔的入口 ─ 一扇通往第一层的隐形门。

碎魔晶的拥有者可任意摧毁任一座魔晶塔。塔会倒塌成为一堆黑石,之后慢慢分解为尘埃。当神器用完能量等级时,这种情形也会发生。任何崩毁时在内的人都会立刻死亡。

魔晶塔及碎魔晶皆可爆发出一阵刺目的光波,任何看到的生物皆会目盲1d6轮。这项能力不需花费任何能量等级。碎魔晶也能在不抽取能量等级的情形下,当作最大力量的心灵遥控戒指(ring of telekinesis)来使用。

克林辛尼朋能让其拥有者施展许多法术效应,等同于18级的法师。当魔晶塔不在附近时,法术效应从拥有者本身施出,否则便从塔施出。所有的法术效应(除了那些属于附魔系学派的)皆以一道刺眼的射线呈现。

碎魔晶可作为强力的毁灭性工具。拥有者可以施展任何属于塑能系的攻击性法师法术,每一个法术等级需要一个能量等级。基本上如此施展的法术没有距离限制,但仍会受到地平线影响。

此遗物也能作为操控工具。持有者能施展任何附魔系的法术,每一个法术等级需要一个能量等级。除此之外,碎魔晶也能当作不需耗能的支配令牌(rod of rulership)使用。但很少持有者知道,透过克林辛尼朋施展法师法术”支配”(domination),每成功十次,便会永久降低智能和智力各一点。

克林辛尼朋也能当作强力的探知工具。位于魔晶塔第四层的镜子可以当作水晶球使用。碎魔晶的拥有者能施展任何属于预言系的法师法术,也能透过镜子施展等同支配令牌的力量,每一个法术等级需要一个能量等级。

如果把镜子从魔晶塔中移走,它便可以充当一个双向的沟通工具,让在魔晶塔中镜之室的碎魔晶拥有者与站在远方镜子前的人沟通。只要站在镜子前便会对碎魔晶拥有者发出通信请求。通过塔中的镜子则可以让拥有者到达远方镜子的所在处。

碎魔晶也可以促进更方便的魔法传送。拥有者可以施展任何八级和更低级的法师传送法术(随DM调整),包括任意门(dimension door)、传送术(teleport)、准确传送术(teleport without error)和通道术(gateway),每一个法术等级需要一个能量等级。

诅咒 ─
克林辛尼朋起先是以潜意识的方式来进行暗示,如同五级法师法术托梦法(或其相反,梦魇)。在经过1d4+1年对其拥有者的人格与目标进行转化后,克林辛尼朋可以在他/她清醒时以不出声的方式沟通。虽然此遗物不能强迫拥有者去睡觉,但它可以等同18级法师般任意施展暗示术于其拥有者身上。虽然对一般的免疫,但这些以上法术效应可影响碎魔晶的拥有者。在他/她清醒时,可以正常的进行对法术的豁免检定,但当睡着时,需要以遭受 ?6 的不利来进行检定。

克林辛尼朋的”暗示”通常是为了挑起混乱与邪恶与扩展其对更大区域的统治。克林辛尼朋可以透过重复地使用暗示术来使拥有者达成它的愿望。最后,克林辛尼朋会选择其拥有者,它无法被强迫进行任何工作 ─ 它可以拒绝或是抽回力量,如果它想这么做的话。

建议摧毁方式:

⊙克林辛尼朋只会碎于提?之拳或是其它守序善良的强大神力。

⊙克林辛尼朋可以被七位善良的高阶巫妖和一位强大的天界族裔所摧毁,只要他们
能重新找到当初的制造仪式,然后进行逆转施展即可,但此举会毁灭所有的高阶
巫妖和逐退该位天界族裔。

⊙克林辛尼朋包覆于莎儿(Shar)的黑暗斗篷中和被艾孟爱?(Amaunator)的圣者丢
入太阳中心时便会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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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之冠 (Crown of Horns)

资料来源:费伦大陆魔法志 Magic of Faerun
译者:一凡

这件物品保存着骸骨之王-前任死神米尔寇 Myrkul的一部分神性与智能。它是个镶了一颗黑钻石的银制头环,周围伸展出四枚骨质的尖角。钻石内部闪烁着奇异的光芒。角之冠是个拥有自我意识的邪恶物品,它存在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不停的散播邪恶与痛苦。

这 件物品是在久远之前,当米尔寇仍保有神?身分之时所造。虽然最后被「黑杖」凯尔本击为碎片,但是这些碎片上仍然残存了一些力量。当米尔寇被午夜(后来受领 前任蜜丝特拉神职,成为新魔法女神的凡人女性)击杀的那一刻,?运使濒临消亡的力量穿过黑杖塔周围的重重防卫,将角之冠的碎片重铸,然后将自己残存的神性 灌入此物,接着传送离开。这顶银冠非常喜爱侵袭破坏希瑞克 Cyric的教会及其信徒,但却会尽力避开凯尔本的盟友以及蜜丝特拉女神的神殿。


带上此冠之人将获得以下力量:

?拥有与巫妖等同效果的恐惧灵气。
?当对抗死灵系法术以及魔法效果时,拥有法术抗力25。
?拥有与6级牧师等同效果的责退或命令不死生物能力。如果已有该能力,则此能力可与其牧师等级迭加。
?每天可施展1次无误传送术,只限于传送戴冠者与其装备。
? 死亡灵光 Cone of Undeath:每10分钟可施展一次,影响范围为40?锥形。所有位于此锥形范围之内的生物都必须通过难度20的强韧检定,否则就会立刻死亡,并在 1d4轮之后转变为受戴冠着控制的缚灵wraith。通过检定则只会受到3d6+20的伤害。此为死灵系的即死效果。
?米尔寇之手 Myrkul’s Hand:每天1次,戴冠者可以让他的一只手覆满黑色的火焰。使用这些黑焰将视为碰触法术。当戴冠者成功使用近战接触攻击击中目标时,目标必须通过难度 20的强韧检定,否则便会立刻死亡,并在1d4轮之后转化成为受戴冠者控制的幽灵 spectre。通过检定则只会受到2d8+10的伤害。此为死灵系的即死效果。


戴上此冠之人也将遭受以下处罚:

?戴冠者的阵营将立刻转变成中立邪恶 NE。
?除非米尔寇同意,否则无法取下此冠。移除此冠的唯一方法就只有待其自行传送离开。
?角之冠每天都可以对戴冠者施展1次暗示术;每天角之冠可以附身戴冠者最多20分钟,效果与魔魂壶 magic jar等同。
?戴冠者会在长达两年的诅咒之下逐渐地转变为不死生物。每使用死亡灵光与米尔寇之手一次,便会加速此进程1d4个月。当转化完成后,戴冠者的外型与生物种类都将变为不死生物,不过他仍然会保有正常的属性值。如果角之冠离开已变为不死生物的戴冠者,则戴冠者将立刻灭亡。
?戴冠者将会变的非常多疑,也会尽力保护且占有角之冠,使其它人无法将其夺走。
?当角之冠被戴上后,所有离此冠100?内的生物都必须通过意志检定,否则都将受到共鸣术 sympathy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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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月法珠 (Death Moon Orb)

by Arcanum
译自《Volo's Guide To All Things Magical》

死月法珠是一个闪烁着微光的球体,黑色与紫色如同水油相混般不稳定地相互旋绕,且吸收着周围的光线。当靠近它时,一种幽暗而悲伤的灵气便会显现出来。不断注视的人会看见月亮表面的负面影像在法珠上微微闪烁。出于某种神秘的原因,法珠的大小不断地改变,小至男性成人手掌,大至成人头部。


历史:

数百年前,耐瑟瑞尔(Netheril)的术士王(sorcerer-king),法师拉洛克(the wizard Larloch),创造了一个威力巨大的神器,用来控制属下的心智、揭露敌人的计划和自外层位面召唤强力的存在体。这个神器对他帮助很大,而他也统治了很多年。最终,他变成一个强大的巫妖。拉洛克于帝国毁灭时幸存,且于战巫堡垒(Warloch’s keep)深处”活”到今日。至少有十六位红袍法师勇闯堡垒深处以寻找拉洛克的宝藏和魔法。到目前为止,只有萨扎斯坦(Szass Tam),?雷的红袍法师与死灵学派首席(zulkir of Necromancy),毫发无伤的回来。

在战巫堡垒中,萨扎斯坦与那位极端强大的巫妖达成一个秘密协议并带回了数个重要的魔法物品,包括死月法珠。他用法珠的力量放出了塔那魔领主艾尔塔柏(Eltab),然后再将其禁锢于撒寇席尔之座(Thakorsil’s Seat)。在坦完成双燃仪式(ritual of twin burnings)第九阶的混沌符文(rune of chaos)以永久奴役隐层之主(Lord of the Hidden Layer,艾尔塔柏的称号)前,一群冒险者进入?雷山要塞(Citadel of Thaymount)将艾尔塔柏自禁锢中解放。死月法珠在随后的爆炸中消失,可能已传送到国度中的任一地点。


战役剧情使用:

在两个冒险模组,法术枷锁(Spellbound)套装组合的欺瞒王座(Throne of Deceit)和混沌符文(The Runes of chaos)中,详细说明了萨扎斯坦试图利用死月法珠来奴役塔那魔领主艾尔塔柏的情形。死月法珠在混沌符文冒险后失落,有可能已落入另一位邪恶法师之手,其可能因误用法珠之力而死。在玩家手中,它是一个威力极强而堕落的物品,应尽可能谨慎使用。为了避免法珠被散塔林会(Zhentarim)、龙巫教 (Cult of the Dragon)、费林魔葵(the phaerimm)等国度中无数的邪恶组织取得,这应该可以提供玩家们充足的冒险。


力量:

持续 ─ 法珠可视为具有心灵感应与锐耳术的水晶球。

激发 ─ 法珠具有以下的能力,只能被持有者激发:操纵死尸、支配术(皆为每天3次),魅惑人类(每天5次),集体魅惑(每天1次)。除此之外,持有者可以召唤一个塔纳利魔、龙哥罗斯或巴特兹魔并强迫其完成一个任务。同一时间内只能召唤一个生物。如果召唤来的生物生命骰数小于或等于5 HD,则10天内不可再次用法珠进行召唤。若生物之生命骰数为5至10 HD,则1个月内不可再次用法珠进行召唤。若生物之生命骰数大于或等于10 HD,则1年内不可再次用法珠进行召唤。除非受到其它力量胁迫或被监禁,否则任务一但完成,该生物便返回原属位面。

诅咒 ─ 法珠使用者的阵营会逐渐偏向混乱邪恶。法珠也会强迫其使用者去进行一些非常邪恶的行动直到使用者变得极端恶毒与残酷为止。除非变成像坦和拉洛克那般不在乎他人想法的不死生物,那些持有者终究会以某种方式消逝。


建议摧毁方式:

法珠必须被末日毁灭兽(tarrasque)或是高等心魇怪(great feyr)吞食。

法珠必须被传送到奔放之野(Arborea)或是其它善良的外层位面并被该处神?摧毁。

法珠可藉由永聚岛(isle of Evermeet)高阶精灵法师施展的精灵高等魔法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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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之戒 (Ring of Winter)

by Arcanum
译自《Volo's Guide To All Things Magical》

寒冬之戒的外观是一枚边缘带有闪烁冰霜的黄金戒指。握在手中时,它那极度的冰冷会冻伤身体,并因力量而震动。除非戒指接触活物身体,否则它会逐渐将半径5?之内的所有物体覆以冰霜。当有魔法与它相抗时,它会放射出强烈的蓝色光辉。


历史:

目前所有关于寒冬之戒的资料都是从古老的历史中点滴搜集而得。在那个现今诸国仍是小村落的时代,它由一位具有惊人力量的法师锻造而成(某些人认为是阿祖斯成神前所制的),并被欧吕尔(译注:Auril,冰雪女神)亲吻。不论它的起源为何,寒冬之戒一直都是费伦上那些追求至善或至恶之人渴望得到的物品。

在一千多年前,考米尔的领主达勒马斯 雷布顿(Lord Dhalmass Rayburton of Cormyr)于现今阴影谷(Shadowdale)的邻近区域发现这枚戒指。多年以来,他在森林王国(Forest Kingdom)中使用这枚戒指,直到其匆促前往查勒特(Chult)的丛林后便不曾归返。直到它再次被发现的数百年间,无数的冒险者试着找寻它。其中近代较著名的有深水城的加瑞斯(Gareth of Waterdeep)、克蓝沃 里昂斯班(Kelevmor Lyonsbane)、散提尔堡的希瑞克(Cyric of Zhentil Keep)和艾拉赛尔 纳卡西亚公主( Princess Alusair Nacacia)。

在亚龙之年(Year of Wyvem,1364 DR),亚塔斯 赛柏(Artus Cimber)在查勒特丛林中,麦兹罗(Mezro)城市的乌塔欧(译注:Ubtao,恐龙之神)神殿里找到这枚戒指。他使用戒指打败了一队攻击麦兹罗城以取得戒指,隶属于冰霜教派(Cult of Frost)的哥布林。亚塔斯带着他的伴侣艾丽珊达 雷布顿(Alisanda Rayburton) ─ 雷布顿领主之女,乌塔欧的造物回到考米尔,之后,他们俩人一起在中央地区(Heartland)冒险。


战役剧情使用:

寒冬之戒是一个传奇的强大神器,而它再次出现的消息如同野火般传遍了费伦。由于它的威力太强而不能给予玩家人物,但他们可能会在冒险过程中遇到亚塔斯 赛柏。国度中每个渴求力量的法师和邪恶组织都可能会派人寻找此戒,而亚塔斯也许需要帮助以避开攻击。


力量:

要命令此戒,必须有人配戴它。寒冬之戒的先攻权(施法时间)调整值是4。

持续 ─ 此戒会加强所有在半径20?内,留存10天以上(由DM宣告)之魔法物品的力量。曝露的越久,力量增强越多。

配戴此戒时,持有者不会老化,若不移除便如同永生不朽的效果。

激发 ─ 此戒可以改变大范围区域的气候,将温度降至冰点和创造大量的冰与雪。它可以在一轮内造出一片三倍大的冰之墙,每轮升起一座10?宽40?高的冰柱体,或是一轮内向半径60?内的所有生物喷射麻痹性冰霜。(被冰霜喷射到的生物不能飞行,所有于效应范围内的移动都减至原速度的三分之一。)

此戒也可以在物品或生物旁创造一个冰球。此球会向内部传送保护用的暖意并朝外部10?之内的生物放射极度的冰冷,还带有寒冰锥法术的效果。此球体的防御等级为4 (译注:这是二版数据),在碎散前可承受56点的伤害。若受到热能和火焰相关的攻击时为双倍伤害。

此戒也可以创造10?高的冰之钉,医疗它的配戴者,制作活化的冰构装生物(包括大的足以用爪携带人类大小生物的冰之”鸟”),和做出大型且强壮的冰之臂,如同毕格比粉碎掌法术般抓握或攻击。

戒指能用它的冰冷粉碎金属或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一定数量的冰之盔甲,制作适合特定使用者的镣铐、盾牌或护肩。持有者可以造出细身剑、匕首或其他冰制的穿刺性武器(如同一般武器,还要加上1d4点的冰冷伤害)或是召来冰尘之风以举起和投掷人类大小(及以下)的生物。透过练习,戒指配戴者可以制造滑溜的冰薄片以协助移动石块或造出冰柱子、支撑物甚至阶梯。

诅咒 ─ “戒之诅咒”是一个长久以来伴随着寒冬之戒的神话。那些寻求此戒的人都会遭逢某种灾难,虽然这主要是心理作用的成分多于戒指的魔法作用。

配戴时,戒指会给予持有者关于其效力的景象,用一系列拥有莫大力量的场景来吸引配戴者。(最受喜爱的影像之一是持有者穿著一件透明的冰之盔甲,象征着无敌的防御。)不过,此戒只服侍善良的力量 ─ 若用于恶途,它会扭曲配戴者的意愿而带来灾难。举例来说,雷布顿领主为了让一位敌对的考米尔贵族允许他在其土地上进行考古挖掘,便试着用戒指来吓唬该贵族,结果戒指将整个村落和那个贵族的庄园全部埋在冰中,杀死了一哩内所有的人。


建议摧毁方式:

?寒冬之戒必须在国度太阳的中心熔解。

?戒指必须在卡曙斯(译注:Kossuth,火元素之神)的心中烧烤,用伊斯提悉亚(译注:Istishia,水元素之神)的深层冷却,于谷蓝巴(译注:Grumbar,土元素之神)的拳下粉碎,以阿卡荻(译注:Akadi,风元素之神)的风吹散所剩之物。

?此戒可让整个艾柏尔 ?瑞尔(Abeir-Toril)星球(海洋以及所有东西)进入冰河时期,那时会将它的力量耗尽,使其碎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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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弗拉斯权杖 (Scepter of Savras)

by Arcanum
译自《Volo's Guide To All Things Magical》


萨弗拉斯权杖是由灰烟色的夕木雕刻而成,长4?,杖身镶嵌九颗星蓝宝石。一颗直径1?,有着全见者萨弗拉斯(Savras the All-Seeing)徽记的钻石嵌于杖底,另外一颗直径3?(据说有1000个切面)、有着阿祖斯徽记的钻石嵌于杖顶。


历史:

在耐瑟瑞尔(Netheril)坠落后,迷斯卓诺(Myth Drannor)建立前,国度的神?们卷入了黎明之劫(Dawn Catacly**)的争斗中,预示了阴影之年(Year of Shadows)时,神?降临(Fall of the Gods)事件所带来的毁灭。神?们在争斗中被杀,动摇了整个国度,新神?出现,而太姬(Tyche)分裂成太摩?(Tymora)和贝莎芭 (Beshaba)。在这混乱的时刻,蜜丝特拉(Mystra)观看法师们竞争神职,并在不同时间拔擢了两位神?来帮助她。阿祖斯打败了全见者萨弗拉斯,将他的本质禁锢于一个事先打造的强大神器中。

法术之主,阿祖斯之后的称号,试图保留这柄权杖供自己使用。萨弗拉斯虽因争斗而减至微弱神力,仍然有能力将自己的牢狱传送到国度中,阿祖斯能力可及处外。 (作为全见者和预言魔法之主,萨弗拉斯甚至可以阻挡阿祖斯的探知能力。)人们所知的萨弗拉斯权杖,在数百年间于无数的大法师手中流传。萨弗拉斯一直试着寻找打破他牢狱的方法,而他下意识(作为权杖之魂)影响那些协助其达成目标的法师。

不过在萨弗拉斯被释放前,权杖落入入七姊妹之一,希伦 银手(Sylune Silverhand)的掌握。萨弗拉斯给予她一项永久能力,让她能够随意变成一只成年银龙。全见者希望能因此说服希伦释放他,因为他认定希伦身为蜜丝特拉选民的力量一定能够做到。

希伦无视于萨弗拉斯的恳求,因为她并不信任这位落入凡间的神?,反而利用她的强大能力与权杖进行多次的冒险。最后在阿祖斯的请求下,她自愿将权杖交出。 (阿祖斯终于得到那些关于神器位置的消息并收复它。)希伦曾使用权杖之力揭露了一些国度中神?行动的秘密,而那些正是蜜丝特拉认为凡人最好不要知道的。

阿祖斯再次得到权杖后,发现自己因长期监禁全见者而造起了一些困扰。之后在动荡之年(Time of Trouble)时,法师之神同意萨弗拉斯的请求并将其释放,以换取萨弗拉斯的效忠。

今日,萨弗拉斯是一位服侍阿祖斯的微弱神力,,其神职包括所有的预言和预言系魔法。这两位神?开始谨慎地处理彼此的友谊和之前分配神职的事情。某些学者推测全见者试图扩展他的神职以纳入命运呈现方式,这是因为他能同时知道过去与未来。这个想法似乎没有用,因为太摩?和贝莎芭势必会反对这种举动。

在神?被释放时,萨弗拉斯权杖突然就消失了。如同希瑞经(Cyrinishad),所有的神?都无法见到此权杖。不过,那些关于它出现在费伦上许多不同的地点的谣言正在增加,暗示着权杖可能还在国度内 ─ 而且仍然具有很多被创造时所用的力量。


战役剧情用途:

萨弗拉斯权杖是一件强大的神器,不论善用或误用都具有极大的威力。目前它具有预言之力和禁锢之力,不过前者可能随着所捕获的神?之神职而改变。萨弗拉斯渴望得到这个神器,因为他相信他的部分神力还留存在杖内。

玩家可能碰巧得到权杖而不自知。若敌人或是陌生人认出这把权杖,他们将会拼命设法得到它。若他们成功了,玩家可能必须尽力警告某一位神?关于即将到来的攻击。若失败便可能严重地破坏平衡,甚至失去一位神?。


力量:

持续 ─ 萨弗拉斯权杖攻击时视同 +5木杖。它有能力禁锢任何被击中且法术豁免检定失败的生物(如同法师法术,但以那颗大钻石作为拘禁处)。用杖底击地并连续说出被禁锢者的真实全名三次才能将其释放出来。

若神?的化身被权杖击中且豁免检定失败,除了该化身之外,那位神?所有在国度中的本质也都会被吸入权杖中。若该神?也出现于其它世界或位面(国度晶壁系之外),则直到本质被释放为止,其与国度的联系完全中断。除非触碰权杖,否则直到释放为止,该神?的牧师无法得到法术。由于自动荡之年后,神?需要靠信徒的数量和信仰来存活,将其禁锢可能会导致?的死亡。不论神?是否为凡人所捕捉,只有在其它神?化身或是具有一丝神力者(例如蜜丝特拉选民或是班恩巫妖)进行上述的仪式后,才能释放出被禁锢的神?。

动荡之年的狂乱魔法和萨弗拉斯的释放似乎给予权杖随机传送的能力。每天会累积1%的机率令权杖传送到国度的其它地点。因为权杖无法被魔法追踪,或许暗示着想要发掘它力量的人必须尽快才行。

次级生物(换言之,无神性生物)被禁锢于大钻石内的时候有意识,但仍旧无可奈何,无法进行沟通但不会老化,直到被释放为止。每天有3%的非累积机率会让被囚禁者因拘禁而精神错乱(DM可视个体性格倾向或情况而修改)。

激发 ─ 萨弗拉斯权杖存有最近或是目前被捕捉的神?的力量。这些力量可藉由念诵神?之名和所想要的力量来激发。若另一位神?被关入,则此杖激发力量会逐渐改变以回应该神?的影响领域。此权杖的先攻权(施法时间)调整值是2。

由于萨弗拉斯是最近的具神性之被禁锢者,此神器存有大量的预言能力。只要说出所需法术之名,权杖持有者可以施展任何来自预言学派或领域的牧师法术或法师法术。持有者也可用相同的方式施展遮蔽预言法术的法术(例如误导术或类似的法术)。

杖顶的大钻石可作为强效的水晶球使用。任何9级以上的施法者望入球体后可看见国度中的任一地点或是费伦神系所居,且没被神力阻断探知的内层及外层位面。长时间的观看不会有任何危险或减值。若持有者愿意,便可用球体阅读任何存在体,凡人或神?的心灵 ─ 虽然完全理解神?思绪是不须言明的。

诅咒 ─ 使用如同萨弗拉斯权杖般的强大物品必定要冒险。任何被禁锢的神?仍有意识和其化身之不须物理性存在的魔法能力与心灵能力。神?会努力的使自己被释放,愿意承诺或给予任何事物以交换拥有者的释放。不过,除非与被禁锢之神?阵营相同、对该神?有虔诚信仰或具有一丝神性本质(如同希伦),否则每天有1%的累积机率会因接近神力而使权杖持有者精神错乱。


建议摧毁方式:

?萨弗拉斯权杖必须用于禁锢阿祖斯之化身,那时权杖便会碎散,释放该神?。

?萨弗拉斯权杖必须关入哈克沙(hakeashar)、霓吸雾(rishruu)或灭法怪(magedoom)。

?若蜜丝特拉的化身愿意,便可将萨弗拉斯权杖如同小树枝般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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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梵龙泪冠 (Dragontear Crown of Sharrven)

译自《费伦失落帝国》
译者:艾坎能

  夏梵龙泪冠是一顶精致的王冠,由秘银链构成并饰以碎钻。一颗大型的君王
之泪悬於中央,内有一只威严银龙的影像,妆点佩戴者的前额。

  夏梵龙泪冠有著绿石护符的性质,如同以心灵屏障法术来保护佩戴者。在对
抗死灵系效应,或是任何会将她转送至其它地点或次元的效应时,佩戴者的豁免
检定有+4圣力加值。若该效应平时不允许豁免检定(例如迷宫术),佩戴者可尝试
以DC 20的意志豁免来抵销该效应。最後, 夏梵龙泪冠会使佩戴者免疫魔法或非
魔法恐惧,并使她能言说、理解和书写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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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瑟卷轴 (Nether Scrolls)和密瑟能核 (Mythallar)

译自《费伦失落帝国》
译者:艾坎能


  有两组耐瑟卷轴存在,每组分别包含五十张卷轴。有一整组位於迷斯卓诺遗
迹的风歌之塔深处,呈现金黄榉木的型态,名为奎斯?亚?泰蓝斯瓦(藏匿知识
的金黄树丛)。另一组已被打散且多数已失落。至少直到月落之年(1344 DR),有
三张卷轴位於至高森林之祖父树下方的迷雾之厅。另外两张位於赫斯萨克地窖,
该处坐落於蛮野牛沙漠西部沙地之下。剩下的卷轴有少数已被摧毁,那些还留存
者的地点与现今状态仍未知。

  每张卷轴都是8寸乘10寸的薄金箔页面,如纸张般柔韧。银色的魔法字迹於
其表面缓动,彷佛有生命般。卷轴的小型面积掩饰著其内存有的大量资讯。只要
读了一"页"内容,字迹会在页面上旋动和移行,重组成次页的内容。总体而言,
需要约莫一个月的专注研究才能看完单张耐瑟卷轴。

  耐瑟卷轴成了现今费伦的魔法理论基础。尽管并非直接,事实上自耐瑟瑞尔
崛起以来,,但所有擅长秘艺任一领域的法师皆自耐瑟卷轴获得知识。当然,这
些卷轴内含的众多资讯已被费伦的魔法社群视为常识。尽管如此,耐瑟卷轴仍包
含的大量资讯,对所有的秘艺学习者均有帮助。

  仅阅读一张耐瑟卷轴便可获得对秘艺的深湛理解。任何人物在阅读一张後,
其所选秘术施法职业会立刻获得一个等级。(也就是说,其整体经验值会处於其
新等级的中点。)

  耐瑟卷轴可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涵盖秘艺的一个相异面向。人物设法阅读该
章节共十张卷轴後,会获得额外效益,其性质依所读主题而定。耐瑟卷轴的章节
和所提供的效益如下所述。

  秘术概论 (魔法基本原则):观察法术检定获得+30天赋加值;所有秘法术的
豁免DC+1。

  魔法创造 (造物之法术):三个额外物品制造专长;制造任何魔法物品的经
验值耗费成为原本的75%。

  高等造物 (高阶创造):获得制造构装生物(参见怪物图监第303页)作为额外
专长;所制造的任何魔像或其他构装生物均得最大生命值。

  界域机制 (界域研究):可使用异界传送,如同该同名法术,每日一次;忽
视任何有害或削弱性之界域环境效应。

  秘奥论述 (神器制造):未知。一般认为耐瑟卷轴的此章节教导如何制造神
器。不过,需要某种额外钥匙以解开此套卷轴,而风歌之塔的施法者们从未发现
它。

  研读特定章节所获得之效益仅对人物的秘术施法职业有效。举例来说,若15
级牧师/5级法师研读高等造物卷轴并试图以圣法术制造魔像,该魔像不会拥有最
大生命值。

  刺目灵光,变化学派;施法者等级40级;重量1磅(每张卷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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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瑟能核 (Mythallar)

  密瑟能核多半是颗与人等高的大型光亮晶体,密瑟能核可造出如城市般大的
纯粹魔法能量层。不过与迷锁不同的是,密瑟能核必定用有一项高等特殊能力,
容许创造与使用准魔法物品。

  在密瑟能核领域内之准魔法物品,其作用类似正常魔法物品,而在边界外则
无效。初次获得并使用密瑟能核的耐瑟瑞尔秘术师们,认为此限制性相当公平,
毕竟不管多麽强大,任何准魔法物品的创造耗费均不包括经验值成分(然而,有
耗费经验值成分的法术仍必须如常支付)。不须经验值耗费使低等级施法者也可
制造物品,并可创造极端强大且近乎神器之物品,例如浮空峰顶领地。若无密瑟
能核,耐瑟瑞尔可能无法达到其魔法力量的顶峰。

  刺目灵光,变化学派;施法者等级30级;重量500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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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道拉冠冕 (Sunphelm of Shandaular)

译自《光辉南方》
译者:艾坎能


  珊道拉冠冕是一顶古代皇冠,至少三个王国:阿夏纳斯、艾尔塔柏拉纳和亚
凯阿,将其作为权位象徵。它的来源不明,於兽人之门开启前,在阿卡纳迷尔水
底的古代墓窖,由金黄者珊恩所发现,一名被大裂隙金矮人所雇用的法师。

  珊恩佩戴该冠冕多年,起先担任纳尔斯佣兵领袖,後来成为阿夏纳斯的首位
女王。在她逝世後,它被传予其子,孙子和曾孙(大法师亚凯乌思),依序於珊道
拉城统治阿夏纳斯。自该时期开始,此冠便称为珊道拉冠冕。

  今日,珊道拉冠冕的下落不明,但有博闻的学者指出,它目前被黑暗精灵城
市,堤林德赫特的某位主母所佩戴。

  由白银所铸并饰有金色符文,冠冕是个简单的圆环,以七颗贝裘里宝石为冠
尖,其内部闪动著光芒。三颗君王之泪以银链垂於冠前。每颗君王之泪的内部都
有不同景象 ─ 约-1000 DR时,珊道拉北半区拱门的景色、约200 DR时,珊道拉
南半区拱门的景色,和约750 DR时,亚卡图尔城和舞动海豚湾的景色。

  珊道拉冠冕的七颗贝裘里宝石,依拥有者之令,总合可提供等同烛光的亮度,
拥用神圣之星法术效果(参见费伦玩者指南第104页)。此外,冠冕佩戴者持续被
触发性医疗术所包覆,当佩戴者将因伤害、体质伤害或吸取而致死时,便会立刻
发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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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斯曼匕首(Jathiman Dagger)

译自《信仰与神系》
译者:艾坎能

(次级神器)

  这柄简单的铁刃,是藉由三十九位耐色瑞尔札斯曼教派成员的自我牺牲而
造出,让持有者有能力凌驾神性存在的命运。对所有神性事物充满敌意,札斯曼
成员相信凡人可藉由蛮横力量来推翻神只,将强大的秘法经由强烈的自我牺牲化
为实体。

  在札斯曼匕首被造出後,耶各亲自为整个教派派来毁灭,将一百四十九位
成员困於一个大竞技场,并缓慢内爆,再活化成为食尸鬼 ─ 强迫他们在混杂了
恐惧与可憎饥饿的情况下,观看其友的命运。在这场残忍的飨宴後,耶各查扣此
武器,最後在班恩成神前,令它落入其手中。

  札斯曼匕首是柄+5邪恶匕首,可忽视目标防御等级的神性加值。

  施法者等级:20级;重量1磅。

                                         狮鹫兽 [本章字数:502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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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狮鹫兽源自何时何地无人得知,贤者们认为它是古代文明中某次魔法试验的成果,但似乎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狮鹫兽就已经出现在诗人们和老人们流传下来的传奇 故事中。或许和人马一样,狮鹫兽是属于大自然非凡魔法造就的生灵。文献记载中的狮鹫兽最早出现于古阿卡得(巴比伦-亚述)神话,在马尔都克斩杀妖兽因而封 神的传说里,狮鹫兽就是他杀死的第三只巨兽。之后狮鹫兽的形象就出现在希腊神话中,为众神之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以及复仇女神涅梅西斯拉车——为涅梅西斯拉车的狮鹫兽与其同族毛色不同,通体漆黑就像只乌鸦。希腊语的grups的拉丁语变体gryphus和表示峡谷的grif混合,到英语和法语里就变成了 griffin/griffon/gryphon。

外型

也许是很靠近天空的缘故,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黄色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 黑色的。这是罗伯特?英潘《奇灵精怪》里对狮鹫兽的描述。

但有一千个描述者,就有一千种狮鹫兽的模样。龙与地下城中的狮鹫兽据说毛发的颜色自泛金的青铜色至暗棕色均有,年龄愈长,颜色愈深。雄性胸前的羽毛会 染有几抹红艳,而雌性的颜色则较为黯淡。但第三版的龙与地下城《怪物图鉴》画者的意见显然不同:狮鹫兽不仅从狮子般的前肢上直接长出了骷髅般的指爪,竟然还长了条狼尾巴。不过这位画者并未如前人一般把狮鹫兽的前肢错画成像根柴棒。因为狮鹫兽的前肢确实相当有力,一掌打折敌手的脖颈并不难,长达15厘米的锋 利钩爪更是撕裂血肉之躯的利器。

四足站立、不计尾长时,成年狮鹫兽体长7~10英尺(约2~3米),雄性重约1100磅(约半吨),雌性则要轻上三分之一。飞行时支撑这体重的,是一双翼展7~8米的翅膀。要鼓动这样的双翼,又要为有力的前肢提供力量,可想而知狮鹫兽有怎样发达厚实的胸肌。

狮鹫兽的眼睛就像是活生生的火焰,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这都可能是那双锐目闪动的炫彩。它们能在两哩(约3200米)的高空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马,如果它能读书的话,能在30米外把普通印刷品瞧个只字不误。虽然没有夜视力,但仍然可以聚集最微弱的光线看清周遭,轻松地狩猎。其嗅觉就食肉动物而言 只可算是平庸,比不上狗的灵敏,但已比人类强出许多,它能凭嗅觉追踪猎物,也能迅速发现在上风处的敌人。狮鹫兽的听觉敏锐之极,可在1哩之外分辨出脚步 声。

技能

因为体重较大,狮鹫兽不能像鸟儿一般轻灵的回转盘旋,但在没有骑乘者的情况下仍可以做相当多的空中技巧。它可以在任何天气飞行,也有感知天气变化的本能。狮鹫兽之所以难驯,有一个原因就是它对自己在空中的信心很强,不会接受骑手下的无理命令。

极少有哪种生灵能拥有狮鹫兽如此精湛的狩猎技。速度、灵巧,加上天生的利爪,狮鹫兽从空中俯冲掠食的情形是十分惊人的。它喜欢吃食草动物,尤其是马及 其亲族(鹰马兽、天马、人马、独角兽等等)。其实从兔子到野牛,不论体型大小,只要是能吃的肉类(人类同样如此)都不免成为它们的充饥之物。虽然它们同样 能在完全的黑暗中追捕猎物,却更乐于在白昼捕食,因为那时食草动物在外游晃,而且在阳光的热力下翱翔也更自在。广阔平原、稀树草原、绵延的草坡都是它们喜 爱的狩猎场。

就算受伤不能飞,狮鹫兽也不会饿死。因为它们同样是陆上狩猎的好手,还很有可能成为食人兽。它在陆上狩猎时就像只大猫,会像美洲豹一样潜近再突袭猎物的咽喉,也会像老虎一般伏在暗处猛然扑倒猎物。如果翅膀尚可勉强使用,它还可能从山崖或树顶急扑到猎物身上。

习性

虽然狮鹫兽可猎取的食物种类相当多,它们却仍对马有种奇特的执着。年轻的狮鹫兽根本不理会马背上是否有骑乘者,也不在乎看护马匹的人冲它劈来的刀剑射 来的箭枝。而年长些的狮鹫兽则小心谨慎得多,它会毫不犹豫地攻击没有防范的野马,但面对一整队骑士时则有可能放弃进袭,除非是因为饥饿、愚蠢、自大或者缺 乏与战士对战的经验。

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稚鸟会由任何一名家庭成员喂养,但通常是由雄性狩猎雌性守巢。狮鹫兽一般每次 产卵两枚,其外壳有玛瑙般的花纹,孵化期为四周。雏鸟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每天要吃掉和体重等重的食物。四个月时幼鸟已经和只大狗一般大小,会在岩石间轻松攀 爬,并且已能在地面活动自如,亲鸟将在此时教它们不必使用翅膀的狩猎技能。六个月大时,幼鸟开始学习飞行和空中狩猎技,这将耗费它们半年的时光。有必要的 时候,狮鹫兽会把巢搬到别的地方去,直至幼鸟有能力自我保护为止。两岁后小鸟成年,须离家远行筑自己的巢。

很偶然的情况下会有两只或几只狮鹫兽(通常都是雄性,两兄弟是最典型的组合)组队一同狩猎生活。这种情况持续到其中一只找到伴侣便会中止,因而可能只 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但也可能会终生如是(可怜的光棍党⋯⋯)。与行事谨慎的夫妻档不同,这类光棍搭档行动比较粗心,也就更容易被人看见。鉴于彼此间的忠 诚,即使分离后它们也可能因任何情况重聚在一起。


驯养

和其它掠食动物不同,狮鹫兽之间极少争斗。雄性也总是会小心保护雌性,即使彼此之间并非配偶关系亦会如此。强烈的忠诚心与荣誉感使狮鹫兽成为胜于战马 或其它飞行坐骑的最佳战友。狮鹫兽生而适于战斗,勇敢无畏。但是训练一只狮鹫兽可比不上训练战马容易。马匹很温顺,和同类在一起时彼此有安全感和认同感。

然而狮鹫兽个性独立又顽固,不乐意与别人协同作战,同时它又需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而且更不会有哪个训练者会蠢到去鞭打一只骄傲又强大的狮鹫兽。勉强狮鹫兽去做什么确确实实是非常困难的事。

其实获取一只狮鹫兽已是相当不易。狮鹫兽的卵和雏鸟值2000~5000金币的高价,这还只是公开的市场价(第三版《怪物图鉴》中已经将卵的价格提升 为3500金币,幼鸟为7000金币,一个训练员的雇佣金至少得1500金币)。驯养大一只雏鸟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难得多。雏鸟须在不到三个月大,第一根 羽毛尚未长出前开始受训。如果迟了,它有10%的可能不会接受新“家人”,假如还遭受虐待,不认同感可能每个月上升20%(圈养视为虐待行为)。

为完全发挥其能力,驯养幼鸟当然也包括了狩猎训练。户外训练是骑乘者及狮鹫兽都要参与的课程。虽说飞翔是狮鹫兽的本能,但雏鸟仍然需要耐心劝诱才会开始飞行。在训练过程中,还必须得教会它在冒险中应该会的特殊技能,例如空投炸弹或掠取地面的某件物品。

不过一个骑手可不会像狮鹫兽那么快就胜任飞行。他至少得练上11~16个星期,使用动物交谈术或类似的法术可以使适应过程缩短2~5星期。不够机敏灵巧,坐不稳当的也可以被当作行李一样绑在狮鹫兽身上,或者由它拎着飞。狮鹫兽可以带起和自己体重相当的东西,但当然不会太久。第三版的《怪物图鉴》中, 300磅以下物品视为轻载,300~600磅视为中载,600~900磅算是沉重的负担。它的爪子锋利尖长,可以抓稳物品,但也可能因此损坏物件。经过训 练的狮鹫兽还能把整扇的铁门或一长条围篱整个拔走。狮鹫兽的飞行中往往有许多急升骤降的起落,忍耐力不佳的搭乘者晕个七荤八素是常有的事。

很幸运的情况下,冒险者碰巧搭救了困在陷阱里的狮鹫兽或是治好了它的伤。如果能被视为成员之一,这只狮鹫兽会愿意为冒险队伍出力。因为通常这种情况下只会遇上成年狮鹫兽,所以不必进行飞行和狩猎训练。

对待狮鹫兽不能像对待马一样。关进笼圈、拴起来、打烙印、套笼头、缚缰绳都是不可容忍的。一匹受训的战马会遵从口头命令及手势指令,一只狮鹫兽更聪明,可以明白更复杂的指示。马鞍更是不合适狮鹫兽,为狮鹫兽设计的鞍座必须要虑及它的双翅,绝不可妨碍飞行。鞍座一般放在翅膀之前或之后。坐在翅膀后面也 许会比较舒适,但骑乘者视野不佳,不利于作战。侧坐鞍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鞍座如果是由马皮制作,则可能会被立即吃掉。装饰物绝少使用,因为会降低飞行速度,减低机动性。简单和轻质的头颈护甲及胸甲是可以使用的,但其重量需轻于一个骑手的体重。

作为坐骑,狮鹫兽与马相差的不仅限于上述几点。狮鹫兽不会因野兔、鸟类或阴影就受惊,但马也不会因饥饿去追逐兔子、野鹿或别的马匹,而且马更不会因不 满骑手的责打而一怒之下把他给吃了。狮鹫兽勇敢,但是凶暴;忠诚,但是任性。雄性狮鹫兽不仅比雌性体型更大力量更强,而且也更冷静和耐心。不幸的是,有一只狮鹫兽坐骑还会带来别的麻烦事。例如,一位常年骑着狮鹫兽的骑士不免会沾染上它的气息,当要换乘马匹时,马儿闻到自己最可怕天敌的气味它怎么会不害怕? 还有,在旅行结束之后,英雄们到城中休息,马匹可以寄放在马厩,可他们忠诚的狮鹫兽该到哪里去呢?城中的居民会相信这个大家伙不伤人吗?任何马的形象就足 以让它抓狂。就算是在野外,主人吃着煎肉排的时候,他/她的宝贝狮鹫兽可不会老实待在一旁的。

狮鹫兽的胃口也不小。不飞的时候一天要吃掉25~30磅的新鲜肉类,飞行时增加一半或一倍,视其飞行时的负重而定。饥饿的狮鹫兽相当危险,它不会吃掉 自己效忠的主人,但其它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跟一位养有狮鹫兽作宠物的同伴旅行,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或绝对充足的食物储备。在《龙枪编年史》中曾提及只有 精灵贵族才会养狮鹫兽作为座骑,这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

财富

狮鹫兽常常扮演的角色就是处罚贪财的人类。在有高崖的平原如果满布了珍贵的宝石,不顾生命危险去采集这些闪亮宝石的人必然会受到惩处。因为狮鹫兽的巢 往往就筑在那些高崖上,它们的锐目不会错过一个窃贼,利爪也不会放过一个小偷。但因为狮鹫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它们自己就是个窃贼,在它们的巢 里常常会发现诸多宝石,还会有装药剂的瓶子。不过,这些瓶子多半都不会是完整的,因为狮鹫兽爱飞到高空把它扔下去,就为了听玻璃砸到石头上时碎裂的脆响。 皮草、衣物、皮革制品一般会被利爪撕个支离破碎。魔法卷轴和魔法书如果不是被特别保护,也会是同样下场。仅有坚实的金属制品能安然幸存。

其它

狮鹫兽的语言像是尖啸与咆哮的合成,包括有许多关于飞行、狩猎、天气及事物外形的描述词。狮鹫兽和老虎一样会游泳,但在飞行前必然得把羽毛弄干。因为天**整洁,狮鹫兽一天里总会花上一段时间来洗澡,而绝不会让骑手减免它的这种乐趣。

狮鹫兽的寿命很长,也许能活上好几个世纪。150年是一只野生狮鹫兽的平均自然寿命。


  怪物图鉴中的数据

  第二版:
  生活地域:温带或亚热带山地
  出现频率:不常
  组织形式:狮鹫兽群
  活动周期:昼行
  食性:肉食性
  智力:2~4
  阵营:中立
  出现时数量:2~12
  防御等级:3
  移动速度:12,飞行时为30
  生命骰数:7
  零级命中值:13
  攻击次数:3
  每次攻击伤害值:1~4/1~4/2~16
  特殊攻击:无
  特殊防御:无
  魔抗力:无
  体型:大型(9英尺长)
  士气:稳定(11~12)
  经验值:650

  第三版:
  大型兽类
  生命骰数:7d10+21(生命点数59)
  主动进攻时+2敏捷度
  速度:30英尺,飞行时为80英尺(平均值)
  防御等级:17(体型-1,敏捷+2,天然防护+6)
  攻击:啄咬+8近身攻击,双爪+3近身攻击
  伤害:啄咬2d6+4 爪袭 1d4+2
  特殊攻击:突袭 1d6+2伤害
  特殊技能:嗅觉追踪
  豁免:要塞+8 反射+7 意志+3
  属性:力量18 敏捷15 体质16 智力5 感知13 魅力8
  技能:跳跃+8 听觉+6 侦察+11
  生活地域:温暖的山地
  组织形式:单独行动、成对行动或成群行动(6~10只)
  挑战等级:4
  财富:无
  阵营:中立

                                         巫妖 [本章字数:1936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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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又名巫妖,是一种具有智慧(也可以说是具有自主意识)的不死生物,不同于那些傻子骷髅僵尸,Lich通常具有超越一般人类的智力。从本质上分析,Lich是由负能量来代替正能量与体内的元素粒子产生反应,由于Lich所拥有的负能量远远多于一般所拥有的正能量,所以在一般情况下Lich可以活很长时间(有一种说法是Lich需要每100年吸取一个活物,但是关于这点我的代理人没有正面回答我)。Lich和其他生物的最大的不同在于,Lich的灵魂并不在自己的身体里,而是在一个被称为“命匣”的盒子里,无论是位面生物的魂身一体,还是巴佬们的魂不附体,都无法和Lich这种将灵魂放在别处的方法相比,由于这种优秀的方法,Lich即使被摧毁掉肉体,也可以利用命匣的力量重建身体而不必担心灵魂飘到外层位面去。如果直接摧毁命匣,则Lich仅仅是丧失了重生的能力,只要一个Lich再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创造另一个命匣,Lich依然可以重新拥有重生的能力。

可能有些人不会理解,为什么一个活人要变成Lich呢?

我们都知道,一个凡物,总是会老死的。而活物的生命往往比死物短的多,作为一个法师,需要许多的时间来研究各种各样奇怪的法术,同时也需要时间为自己赚取许多的金钱,如此,那些为了更好的投入法术研究工作的人就必须走向不死生物的道路,而对于法师来说,变成无法在白天活动的吸血鬼显然不妥,所以,法师们便纷纷走向了不死生物的道路。(选民那种表面是法师骨子里是牧师的东西我们先不予讨论)但是变成Lich也有一点小小的副作用,由于未知的原因,所有的Lich都迷恋各种魔法物品而无法自拔,当然,作为没有感情的不死生物,Lich们是绝对理智的。

既然法师们是为了魔法研究而变成Lich的,为何巴佬们会认为Lich邪恶呢?我总结了如下几点原因:

一、人们恐惧神秘的东西。由于Lich要研究法术,有些Lich还喜欢研究死灵系的法术,所以Lich们都需要躲在不是那么引人注意的地方,再加上Lich试验法术时候造成的一些副作用(比如出现了额外的声光效果,不小心把死人的尸体驱动了起来等等)和巴佬们对于魔法的无知,于是众多巴佬便认为Lich是邪恶的,就连一些有智青年也陷入了这个怪圈,实在是令人惋惜。

二、Lich的外貌长的稍微有些无组织无纪律。知识浅薄的巴佬常常以貌取人,由于一些活的时间比较久的Lich身上的肌肉已经褪去,所以只剩下了骷髅,再配合发着绿光的眼睛,的确会把小孩吓哭⋯⋯然后巴佬们便认为,既然能把人吓倒,那么8成就是邪恶的,再加上Lich没有为自己辩解的习惯,这种说法就越传越远⋯⋯越传越离谱⋯⋯

三、一些惟利是图的冒险者找的借口。如果说上面两种是Lich可以容忍的话,这一种就令Lich忍无可忍了。一些追求力量和金钱的冒险者,听说Lich收集魔法物品的习惯,便想前来打劫。有些Lich实力超群,能成功的正当防卫,有些就⋯⋯

最可恨的是,如果Lich防卫成功,巴佬会指控Lich谋杀,如果Lich防卫没成功,巴佬们却会给谋杀者献花⋯⋯

当然,这也不是说所有的Lich都不邪恶,我们承认在Lich队伍中有些人喜欢进行细菌战,活体试验⋯⋯但那只是少数,对于这些少数不良分子,我正在筹建一个Lich管制委员会来监控Lich们的行为,必要的时候组织人手切断负能量位面和那些不良分子之间的联系,让那些不良分子知道该如何做一个好Lich。


Lich这种生物有很多种类,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普通Lich。这种Lich遍布于各大位面,通常具有范围很小的恐惧灵光,利用负能量让对手不能动弹和一些免疫能力。当然,无论是哪种Lich,都必须是有一定法力的施法者(11级以上的术士,法师和牧师),由于他们的施法能力,Lich都不好惹。


二、Alhoon。这种Lich和第一种在能力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有一点很大的不同是,这种Lich是由夺心魔变成的,而且没有丧失他们的任何能力,这种Lich比第一种Lich要可怕许多。


三、善良Lich。这种Lich的数量现在非常稀少,但是这种Lich具有一些其他Lich所不具有的能力,我认为是由于变成这种巫妖的方法失传所致,但也有一种说法是由于一些神祗的干预,已经没有人能再变成这种Lich了


相信大家经过这堂课的学习,对Lich这种生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等到吃午饭的时间,香格拉大人会来签名售书:《惊情一百年》《我的Lich之路》《巴尔之子和我的恩怨情仇》,你们可能还会有幸听到阴魂城至高城主的录音讲话和见到Larloch先生在变成Lich之前所用的法术书,还有⋯⋯

                                         西方妖怪大百科 [本章字数:3672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2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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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暗黑之精灵 来源:魔界论坛

A

Ahuizotl(水猴)
中美洲神话中的食人水怪,半人半猴,尾部长有一只手,用于攫取水边的人,尤其喜食人的眼、齿和指甲。有时会用自己的哭声把人引到水边,将人抓住。

Aitvaras(鸡龙)
立陶宛传说中的“财神”,在室内时像一只公鸡,到了室外则幻化为龙的模样。它在某户人家定居下来后通常不会轻易离开,常会给这户人家带来飞来横财,但由于这些钱财大多是偷来的,因此也会给这家人平添很多麻烦。你可以从魔鬼处购买鸡龙,代价是必须像浮士德那样交出自己的灵魂。

芬兰传说中的恶龙(Ajatar)与它有着相同的渊源,不过这条恶龙并不会给人带来什么财富,只会生育毒蛇,制造瘟疫和疾病。


Al(埃尔)
在古波斯人的传说中,埃尔是半人半兽怪,浑身上下披满毛发,拥有野猪的獠牙,钢铁般坚硬的爪和齿,眼睛象两团烈火,通常居住在沼泽地中,喜食新生的婴儿。在阿富汗传说中,Al是一些长发飘飘的女妖,指甲很长,喜食尸体上的腐肉。

Alan(亚伦)
菲律宾传说中淘气的半人半鸟怪,居住在森林中,脚趾长在手上,手指长在脚上,常常倒挂于枝端。它们对人很友好,在菲律宾传说中曾经抚养过一些很有名的英雄。

Alcmene(阿尔克墨涅)
底比斯国王安菲特律翁之妻,被宙斯诱奸后生下大力神赫勒克里斯。阿尔克墨涅精通织布,曾向雅典娜挑战织布技巧,因落败而自杀,雅典娜将其灵魂转生为蜘蛛,上半身为女人,下半身为蜘蛛,像蜘蛛一样长有八只脚,生活在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内不停地织布。传说她会寄生在人的脑中,吞噬人的意志。

Ammut(阿穆特)
古埃及的鳄头狮身怪,后半身似河马,喜食腐肉。传说中它是死而复生的埃及之王奥西里斯(Osiris,在绘画中表现为手持节杖和鞭坐在王位上)的手下,奥西里斯也是古埃及传说中的冥世之王,所有亡灵都必须经冥世法庭的审判,奥西里斯佩带王冠坐在宝座上,宝座旁是Ammut以及由42位冥神组成的陪审团,法庭中央放着一个大秤,秤的一边放上真理之羽,另一边放上受审者的心,被判定有罪的亡灵将成为Ammut的口中餐。

Amphisbana(双头蜥)
希腊语“Amphisbana”的意思是“双管齐下”,双头蜥的两个头并非长在一起,而是身体前后两端各一个,并且拥有两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古罗马时期的著名科学家普林尼曾经记录了这种怪物的药用,据说活的双头蜥可以保护孕妇,死的双头蜥可以治疗风湿病。

Argus Panoptes(百眼巨人)
希腊语“Argus”的意思是“明亮的”、“明察秋毫的”,之所以被赋予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拥有一百只眼睛,这些眼睛遍布浑身上下,即便在睡着的时候,也有两只眼始终警惕地睁着。可怕的厄喀德那(见Echinda)就是在熟睡的时候被百眼巨人杀死的,但百眼巨人最终也被赫尔墨斯所杀,赫尔墨斯诱其入睡并割下他的头颅,宙斯之妻赫拉把他的眼睛剜出,安在孔雀的尾部,所以孔雀才会有如此美丽的尾巴。百眼巨人的故事在奥维德的《变形记》第一卷中有记载。

Atlas(阿特拉斯)
希腊神话中双肩撑天的巨人,巨人族被神族征服后,神族命普罗米修斯造人,命阿特拉斯巨人负天。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奉命前往圣园偷金苹果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建议他派阿特拉斯去完成这个任务,于是赫拉克勒斯答应在阿特拉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亲自负天,没想到阿特拉斯在摘得金苹果后不愿再从赫拉克勒斯的肩上把青天接过来,赫拉克勒斯只好用计脱身。

B

Ba(巴)
埃及神话中代表灵魂的人头鸟身怪。古埃及人对死亡有着独特的理解,他们将人分为Ka和Ba两个部分:Ka的意思是“双倍的”,代表人的肉体;Ba则是一只人头鸟身怪,代表不朽的灵魂。埃及人之所以制作木乃伊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在3000年以后,死者的这两个部分将会重新结合并获得新生。

Bahamut(巴哈姆特)
Behemoth(贝希摩斯,见下)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耶稣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Banshee(女巫)
“Banshee”在爱尔兰盖尔语中被称为“bean sidhe”(参见bean-nighe),意思是“拥有超能力的女人”,通常被刻画为一位鼻梁塌陷、头发杂乱、眼袋深陷的老妇形象,披着一副破烂不堪的白色披肩,在将死之人的门外大声哭号,她的双眼也因不断啼哭而成为红色。女巫通常只光顾一些历史悠久的家族,每个家族都有各自的女巫。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冰胡子在夏天的时候会“夏眠”,当气温降至零度以下时才会出现。它们的双脚非常大,可以当作雪鞋,防止自己陷入厚厚的雪中,又可以当作滑雪板,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Basilisk(毒蜥、鸡蛇)
毒蜥同龙、独角兽、巨人一样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种怪物,曾经出现在大量史料之中。

“Basilisk”这个单词来自希腊语“Basiliskos”,意思是“小国王”。最先对这种怪物作详细描述的是古罗马科学家普林尼,他的著作《自然史》收录了古代关于毒蜥的60多处记载(大多源自古希腊),其中第13卷的描述比较细致,普林尼先是介绍了另一种可以用目光杀人的怪物卡托布莱帕斯(见Catoblepas),然后才开始介绍毒蜥:“⋯⋯毒蜥拥有相同的能力,它产于昔兰尼加省(注:古利比亚东北临地中海的地区,公元前7世纪为希腊人统治,公元前1世纪成为罗马的一个省),长约12英寸,头部有亮白色斑点,像皇冠。它在面对其它蛇类时毫不惧怕,会发出嘶嘶的威胁声以吓退来敌。它不像蛇那样蜿蜒而行,而是隆起身体中部前行。毒蜥不但可以通过接触还可以通过气息杀死或烧焦草木、击碎岩石,对于其它动物它同样毫不手软,曾经有人骑在马背上用长矛刺杀了一只毒蜥,结果毒素很快沿着长矛传染到那个人的身上,而它的马最后也倒地身亡。尽管这种生物非常致命,但许多国王还是希望能在它死后得到它的标本。毒蜥的毒液是自然界中最毒的一种东西。”

古希腊人之所以用“国王”来命名毒蜥,原因大约有三:一、它们的头部有白色斑点,像皇冠一样;二、古埃及学者赫拉波罗在他的著作中曾经记载:“希腊人称之为‘Basilisk’的生物在埃及被称为‘Quraion’,埃及人用金子铸造这种生物的样子,并放在神的头顶”,显而易见,毒蜥在古埃及人的眼中是神圣和高贵的象征,在人面狮身像的额头上就雕有一条类似眼镜蛇的标记;三、毒蜥通常出没于沙漠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喜欢居住在沙漠里,而是因为它的目光和气息具有如此大的破坏力,以至于它所居住的地方难逃沙化的厄运,因此“毒蜥”成为“暴君”的代名词,希腊语“Basileus”的意思是“异邦的国王”,“Basiliskos”的意思是“小暴君”,这些词都含有贬义。因不恰当的行为而导致恶果的故事中也常出现毒蜥的形象,例如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和《荷马史诗》。

许多人认为毒蜥实际上是埃及眼镜蛇,它们的头部有白色斑点,而且剧毒无比,可以喷射毒液致人死地,而且在攻击前会把头高高仰起,这些特征经过人们的传言而被大大夸大。据说毒蜥的皮可以驱走蛇和蜘蛛,在阿波罗(太阳神)神庙和黛安娜(月神和狩猎女神)神庙的门口曾经挂有毒蜥的皮,用于驱走蛇、蜘蛛以及黑暗的生命。文艺复兴时期的炼金术中记载说用毒蜥的灰摩擦银子可以点银为金。

希腊神话中曾经提到毒蜥来自蛇发女妖美杜莎的鲜血,美杜莎被珀尔修斯杀死后它的鲜血落在人间成为毒蜥,因此毒蜥可以用目光杀人。杀死毒蜥的方法有三种:一、像珀尔修斯那样使用镜子;二、根据公元前3世纪时的记载,黄鼠狼是毒蜥的天敌,把毒蜥丢入黄鼠狼的洞里,黄鼠狼会用臭气将毒蜥熏死;三、根据克劳迪亚斯?艾伊连在《动物习性》(公元1世纪)中的记载,公鸡的叫声可以杀死毒蜥,这是人们第一次将公鸡与毒蜥联系在一起。此后关于毒蜥的传说开始渐渐发生了变化。

在罗马帝国毁灭之后,传说中的毒蜥已不再是一种剧毒的蛇,劳伦斯?布莱纳曾经解释过这一变迁:“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与非洲之间无法再保持经常的联系,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这片大陆上的传说变得越来越离谱,中世纪时期的欧洲人开始把毒蜥想象成一种浑身长满羽毛的怪物。”此时的毒蜥开始“本土化”,由非洲特产变为一种随处可见的生物,据说英格兰曾经遍布毒蜥。

传说中毒蜥的产生很特别,最早的记载出现在《旧约圣经》的“以赛亚书”中:“他们敲碎蝰蛇的蛋,编织蜘蛛的网。吞下蛋的人在击碎风之卵后将在里面发现一条毒蜥。”此后的圣经著作中也有不少记载,但都不一致,甚至会出现相反的情况。现在广为人知的关于毒蜥诞生的传说出现在亚历山大?奈卡姆写于公元12世纪80年代的一本书中,不过并未收入“毒蜥”而是归在了“公鸡”这一节里,它是由蟾蜍孵化而成的,上半身为鸡,下半身为蛇,“它的蛋必须生在天狼星的日子里,受精于7岁的公鸡。这种蛋很容易辨认:它并非普通的卵形,而是球形,没有外壳,而是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皮。而且这个蛋必须由蟾蜍孵化,这样就会孵化出这种剧毒无比的怪物??一条拥有蟾蜍和公鸡的特性的蛇。”

与此同时,“Cockatrice”(鸡蛇)这一称呼开始等同于“Basilisk”,在中世纪时期的绘画、纹章、雕刻、建筑(作为教堂的装饰物)中大量出现,它拥有公鸡的头和腿,蛇的尾巴,身体像鸟,但却没有覆盖羽毛,而是覆盖着蛇的鳞片。有趣的是,尽管鸡蛇大量出现在艺术品之中,但关于它的故事却少之又少,也许是因为它用目光杀人的威力太过强大,无法在文学作品中找到合适的地位(美杜莎也只是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在现代的奇幻小说中可以找到一些关于鸡蛇的内容,史克威尔公司的经典游戏《最终幻想》系列里也有它的踪迹。

Bean-nighe(洗衣鬼)
女巫(Banshee)的另一称呼,意思是“洗衣妇”,出现在爱尔兰、苏格兰和布列塔尼的传说中,之所以被称为“洗衣妇”,是因为人们常常看见她在河边洗一些染血的外套。她的脚象鸭、鹅一样有蹼,在苏格兰高地的传说中,只有将死的人才会看到她,如果在她找上自己之前先看见她,人就可以逃过一劫,如果在她找上门之后才发现她,那么将必死无疑。

Behemoth(贝希摩斯)
旧约《约伯记》所记载的巨兽,其中15至18节写道:“这就是我所创造的贝希摩斯,它像牛一样吃草,它的力量集中在腰部,集中在肚脐附近的腹部。它的尾巴如杉木般挺直,肌肉如石头般结实,骨骼如铜铁般坚硬。”第23节写道:“它不慌不忙地吸干了一整条河流,如果它愿意,它完全可以把整个约旦吞入嘴中。”许多学者认为贝希摩斯实际上是以河马为原型,因为从记载中可以看出,它生活在水里,食草,而且嘴巴很大,也有人认为贝希摩斯是一种类似大象的生物。从词源上讲,“behemoth”这个单词是希伯莱文“b'hemah”的复数形式,“b'hemah”的意 思是“野兽”,可以用来表示所有巨大、笨重和未知的动物。

贝希摩斯常与另一种怪物利维坦(见Leviathan)联系在一起,关于利维坦的记载紧跟在《约伯记》中记载贝希摩斯的下一章。在《旧约圣经》的外典“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贝希摩斯和利维坦,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贝希摩斯、利维坦和栖枝(见Ziz)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伊诺克的预言书也曾把这两种怪物放在一起进行描述:“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利维坦,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

中世纪传说中的贝希摩斯变成了司黑暗的恶魔,有人认为它是撒旦的化身。

Beholder(巨眼怪)
奇幻小说中的怪物,飘浮于空中的一类巨大的球状生物,模样丑陋,有一张大嘴,身体中央有一只眼,周围分布着许多小眼,杀伤力极强。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mb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Black Annis(黑安妮丝)
居住在苏格兰高地的沼泽地或山坡上的食人巫婆,蓝色皮肤,独眼,又老又丑,常常坐在山洞外的一堆白骨上,如果无人可吃,就会抓一些羊或鹿回来充饥。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波加特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头发茅草般凌乱,不但喜欢恶作剧,还喜欢制造灾祸,而且一旦落户就没有办法把它彻底赶走,即便搬家,它也会藏在家具里一同被带到新房子里。

Bottle Imp(瓶中怪)
类似于阿拉丁神灯里的那个巨人,同样拥有令主人梦想成真的本领。据说持有神瓶/神灯的人在死后会被打入地狱,因此神瓶/神灯的主人总是千方百计想故意丢掉它,但它每次都会自己回来。消除神瓶/神灯的唯一办法是把它贱卖掉。
Brownie(棕精灵)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Burak(布拉卡)
阿拉伯先知、伊斯兰教创立者穆罕默德的战马,拥有人的面孔和声音、驴的耳朵、马的身体、孔雀的翅膀和尾巴,眼睛如蓝宝石般湛蓝,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穆罕默德每晚都会骑着它游历天堂。

C

Cait Sith(凯西猫)
凯西是英格兰、爱尔兰和苏格兰传说中的猫国国王,猫国里的猫有着自己的智慧,能了解人类的语言,还拥有完整的社会体系,包括皇室成员和平头百姓,它们会将那些被人类虐待的猫带回自己的国家。凯西猫是一只胸前有白毛的黑猫,后足站立,双眼闪烁着智慧的绿光,喜欢在黑暗的地方出没,一般人无法见到。后来的“穿长靴的猫”的童话以及《爱丽丝漫游仙境》里的Cheshire猫就是以它为蓝本的。

Catoblepas(卡托布莱帕斯)
上面介绍毒蜥(见Basilisk)的时候,我们曾提到卡托布莱帕斯,普林尼在《自然史》中对毒蜥进行介绍前首先记述的就是这种怪物,据他记载,卡托布莱帕斯产于尼罗河的源头处,“体小而笨重,四肢不灵敏,头却大得出奇,因此常把头垂在地上,否则很可能把周围的生命全部杀光。”

“Catoblepas”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向下看的”,它的目光和气息都能致人于死地,就像毒蜥一样。它的身体像一头牛,皮肤厚而硬,靠食用剧毒的灌木为生,有人认为它的原型是牛羚(南非产的一种象牛的大羚羊)。因为可以用目光杀人,因此到了中世纪的时候,卡托布莱帕斯也被认为是蛇妖之一。

Cecrops(刻克洛普斯)
传说中雅典的第一位国王,拥有人的身体,蛇的尾巴。关于他的传说在维吉尔的《埃涅伊德》第5卷、荷马的《奥德赛》第11卷以及赫西奥德的《神谱》中都有记载。

Centaur(人马怪)
希腊神话中的Centaur是一种半人半马怪,是贴撒里国王伊克西翁和云的产物(伊克西翁因莽撞地追求天后赫拉的爱,而被宙斯缚在地狱永不停转的车轮上受罚)。Centaur有很多分类,有的拥有人的身体和四肢,但从腰部向后却延伸出马的躯干和后腿,有的拥有一双翅膀,有的还长有一对马的耳朵,由此也衍生出Onocentaur、Bucentaur和Leontocentaur等称呼。除肯陶洛斯族的喀戎(博多学智的人马怪,阿喀琉斯、赫耳墨斯和阿斯克勒庇俄斯的老师,曾献出自己的生命解救了普罗米修斯)和比较低级的普赫洛族外,大部分人马怪都与酗酒、暴力、**联系在一起。

在近东地区的一些古代雕塑和绘画中人们也发现了人马怪的踪迹,这些半人半马通常为猎人装束,弓箭是它们的主要武器,近东地区的人们将其奉为自己的守护神。中世纪时期人马怪成为艺术品中的“常客”,例如著名的贝叶挂毯里就绘有它的形象(贝叶是法国西北部的一座城镇,靠近英吉利海峡,贝叶挂毯保存于这里的一个展览馆里,它记载了1066年诺曼征服英国的事件)。

Cerberus(刻耳柏洛斯)
厄喀德那(见Echinda)和堤丰(见Typhon)的后代,希腊神话中的地狱看门犬,这条狗有三个头(赫西奥德的《神谱》中记载有50个头,为了雕刻方便而减为3个),狗嘴滴着毒涎,下身长着一条龙尾,头上和背上的毛全是盘缠着的条条毒蛇。大力神赫尔克里斯的任务之一就是把它从地狱里捉回来,赫尔克里斯只穿了胸甲,披着狮皮,将它制服,带回阳间,刻耳柏洛斯一见到阳光害怕得吐出毒涎,毒涎滴到地上变成了剧毒的乌头草。除赫尔克里斯外,太阳神阿波罗之子俄耳甫斯也曾击败过刻耳柏洛斯,相传俄耳甫斯善弹竖琴,其琴声能感动草木、禽兽和顽石,为了把妻子欧瑞狄柯从地狱中救出,俄耳甫斯利用手中的竖琴令刻耳柏洛斯昏昏睡去。维吉尔说刻耳柏洛斯有三个喉咙,奥维德说它的叫声是三重奏,布特勒把它比作主教的三重冠冕(主教是天堂的看门人,刻耳柏洛斯是地狱的看门犬)。北欧神话里也有一群名为嘉尔姆(Garm)的地狱犬,它们拥有四只被鲜血染红的眼睛,性情十分凶残,与刻耳柏洛斯一样看守着通往地狱的大门。罗门教的冥神阎罗王的狗也有着四只眼睛,罗门教和佛教的地狱里也都布满着狗,它们都是灵魂的拷问者。

Cetus(塞特斯)
“Cetus”在拉丁语里是“鲸鱼”的意思,她是希腊神话中由诸神创造的海怪,拥有海豚的身体、鱼的尾巴和狗的头部。埃塞俄比亚国王刻甫斯的妻子卡茜欧比亚认为自己的女儿安德洛墨达比海神涅柔斯的女儿海洋女仙们长得更漂亮,海洋女仙们听后十分愤怒,她们五十个姐妹请来海神波塞东淹没了整个王国,同时宣布只有将安德洛墨达丢给海妖塞特斯喂食,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国王只好将安德洛墨达绑在海妖塞特斯出没海域的岩石上。宙斯之子珀尔修斯看见安德洛墨达后爱上了她,为救下安德洛墨达,他杀死塞特斯,用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颅将其变为石头。

Chimera(凯米拉)
厄喀德那(见Echinda)和堤丰(见Typhon)的后代,“Chimera”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山羊”,它拥有羊身、狮头(赫西奥德的《神谱》中记载有说它有三个头)和蛇尾,会喷火,最终被骑着飞马的贝勒洛方所杀。也有人说它是九头蛇许德拉的后代,或说是厄喀德那和她的儿子双头犬所生。在中世纪的叙事诗、绘画、雕刻和建筑中常会出现。凯米拉的来源众说纷纭,比较切实的说法认为它产于利西亚火山区,该火山的山脚下盛产蛇类,较高的山坡上盛产山羊,荒凉的山顶则是火山口,有狮子出没其中,因此凯米拉可能是这一地区的隐喻。

另外,“凯米拉”在英语里还有“妄想,奇想”的意思,能够把蛇、山羊和狮子这几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拼凑在一起的确非“奇想”莫属。

Cyclops(独眼巨人)
希腊神话中居住在西西里岛上的三位风暴之神??Brontes(雷神)、Sterops(电神)和Arges(霹雳神),它们都属于巨人族,特征是“独眼”,只有额头正中有一只眼睛。这些独眼巨人曾被囚禁于塔尔塔罗斯(冥府下面的深渊)之中,在后来的传说中成为三位出色的铁匠,帮助火和锻冶之神赫菲斯托斯锻造神器,相传宙斯手中的闪电就是由这三位巨人铸造而成的。在最初的神话中它们是奥拉诺斯的儿子,后来逐渐演变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最终脱离神的体系成为一个单独的独眼巨人族,这个种族的特点是粗野,喜食人,在荷马的《奥德赛》里有相关的故事。


D

Doppelganger(二重身)
“Doppelganger”在德语中的意思是“两人同行”,在这里是指隐藏在每个人心灵中的另一个看不见的自我。从理论上讲,只有自己才能看见自己的二重身,不过这一半对于人的肉眼来说是无法捕捉到的(看见自己的二重身是不祥的征兆,据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临终前称自己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说完后就死了),只有小猫小狗才能看见它的存在。二重身在镜子里不会留下任何映像,也不会投下影子,但它每时每刻都站在人的身后,监视着人的一举一动,并将自己的建议灌入人的脑中或渗透入人的心里,从而形成思想。
二重身的出现通常带有恶意,会吸走原身的能量,甚至杀死原身,因此某些游戏把它做成一种具体的怪物,类似“克隆人”。

Dragon(龙)
对于龙的形象大家都很熟悉,游戏中多以西方龙为主,西方龙的特征是四足两翼,浑身黑亮,会喷火,相当于爬行动物和鸟类的混合体,是地上和空中的双重霸主。传说中的龙通常是财宝的看护者。

东方的龙多是高贵、神圣和吉祥的象征,而西方的龙则大多邪恶,在西方的英雄史诗,如希腊神话、日耳曼神话、北欧神话中都有英雄屠龙的故事。今年有一部名为《战狼》的电影,英文名为“BeoWulf”,其实这部电影与“狼”一点关系也没有,“BeoWulf”是一位武士的名字,它是根据7至8世纪的英国史诗《贝奥武甫》改编而成的,在《贝奥武甫》中就有一段关于龙的故事,讲述的是一条看守一批宝物约300年之久的巨龙因一次意外失窃而震怒,开始破坏整个王国,最后被贝奥武甫杀死,而贝奥武甫也因被龙牙咬伤而死去。

传说在阿迦门农的盾牌上刻的就是一条三头青龙,此后的罗马人将龙作为步兵大队的徽章,北欧海盗以龙头作为船首,圣经中也有许多关于龙的记载,通常是作为恐怖的象征。

Drake/Wurm/Wyvern(龙兽/亚龙/蜿龙)
这三种龙都是只有龙形而没有龙格,其中龙兽的体型最小,形似蜥蜴,具有龙的血统但等级很低,不会飞行只会滑翔;亚龙与龙的关系最小,在传说中它是以“大蛇”的形象出现的,体型巨大但却没有脚没有翅膀(显然不会飞),口吐毒气但却很怕火(显然不会喷火),身上覆有鳞片,严格地说应该归入蛇类神话之中。

蜿龙是双爪双翼,体似龙,爪似鹰,因此也有人称之为“两足飞龙”。它的体型比龙小,胸口有如狮子的鬃毛,尾部有尖刺,其形象经常出现在英格兰的家族徽章上,象征战争、瘟疫、嫉妒和邪恶。

Dryad(得律阿德斯)
森林女神的统称,在游戏中通常以树精的形象出现,大家可能还记得《柏德之门2》第一章里的一个任务就是帮助被Irenicus困住的三位森林女神逃离地牢,你只要把她们交给你的橡子交给居住在Windspear Hills湖畔的仙女女王Vaelasa,她们就会重获自由,而她们的橡树也可以再次获得新生。

Dullahan(杜尔拉汗)
无头的不死怪,与《暗黑破坏神2》资料片里的Reanimated Horde有些相似,生前都是高贵的骑士,死后依然是骑士装束,体格魁梧,身披铠甲,一手持剑,一手抱着带头盔的头颅(中世纪有死前用短剑将头斩下的习惯,短剑被人们称为“慈悲的匕首”)。

Dwarf(矮人)
身材短小(约一米左右)、四肢粗壮的种族,双颊红润,黑眼黑发,留有长须,工作勤劳,不苟言笑,喜喝啤酒、蜂蜜酒。它们的攻击力很强,可以看清黑暗中的东西,而且对魔法和毒药有着天然的抗力。矮人的传说最初源于北欧神话中的杜伊嘉尔(Duerger),这些矮人与神同时存在,居住于地下洞穴之中,善工艺,对武器制作有高深莫测的天赋,曾为北欧诸神铸造兵器。北欧神话中奥丁杀死冰巨人伊密尔以后,将他的头盖骨造成了天,又派四个最强壮的矮人立于地之四角,撑住天,不让天崩坠下来。大部分矮人都很注重自己的族群,对于权力没什么欲望,对于财宝却有很浓的兴趣,因此大多为矿工打扮。据说矮人与兽人(Orc)和小妖精(Goblin)有很深的仇恨。在“被遗忘的国度”里有四种矮人:盾矮人、金矮人、野矮人和杜伊嘉尔。
Echinda(厄喀德那)
大地女神盖亚(巨人族的母亲)之女,上半身为美丽的女人,下半身是可怕的蛇形,与丈夫堤丰生下了许多可怕的野兽,如上面提到的地狱恶犬刻耳柏洛斯、九头蛇许德拉、鹰身女妖哈耳皮埃、狮头羊身怪凯米拉、啄食普罗米修斯的秃鹫半狮半鹫怪格雷芬和双头犬奥特休斯,并同双头犬奥特休斯生下了斯芬克司,最后她被百眼巨人阿耳戈斯所杀。

Elemental(元素精灵)
代表土、气、水、火四元素的精灵的统称,在瑞士炼金士、医学家帕拉切尔苏(1493-1541)的定义中它们分别是:
土:侏儒(Gnome)
气:西尔芙(Sylph)
水:涅瑞伊得斯(Nereids)和乌狄妮(Undine)
火:沙罗曼蛇(Salamander)

Elf(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中共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

Empusae(安普莎)
一种长着铜脚的食人女怪,与拉弥亚(见Lamia)同为赫卡蒂(司夜和冥界的女神)的侍女。形状为半驴半人,会变化成**、母牛和美丽的少女模样,引诱人们靠近然后吞食他们,有时也被描述为吸血女怪。

Ericthonius(埃里克特翁尼亚斯)
埃里克特翁尼亚斯是希腊神话中火与锻冶之神赫斐斯塔斯和大地之神盖亚的儿子,半人半蛇,被盖亚遗弃后由雅典娜收养。她将埃里克特翁尼亚斯放在一个箱子里,把箱子交给雅典国王的三个女儿保管,并警告她们不得打开箱子,出于好奇,三位公主最终还是打开了箱子,当她们看见这个可怕的婴儿后,吓得神经失常,从雅典卫城的城墙上摔下。此后雅典娜便亲自抚养埃里克特翁尼亚斯直至长大,有记载说埃里克特翁尼亚斯拥有再生的能力,因为雅典娜曾把蛇发女妖美杜莎的血赐给了他几滴。尽管他的长相很丑陋,但最后却成为雅典的国王。雅典卫城的神庙就是以这位国王的名字命名的。

Erynnyes(厄里倪厄斯):
厄里倪厄斯是司复仇的三女神??阿勒克图、墨纪拉和底西福涅??的总称,她们是黑夜的女儿,任务是追捕并惩罚那些犯下严重罪行的人,无论罪人在哪里,她们总会跟着他,使他的良心受到痛悔的煎熬。因此只要世上有罪恶,她们就必然会存在。

“Erinyes”或“Erinnyes”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愤怒的人”,传说她们身材高大,眼睛血红,长着狗的脑袋、蛇的头发和蝙蝠的翅膀,一手执火炬,一手执着用蝮蛇扭成的鞭子,在希腊神话里她们又被称为“Furies”。关于复仇女神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天神乌拉纳斯(最早的至上神,天的化身,大地女神的丈夫)被阉割后的鲜血生成的,一说是大地之神盖亚与风神的女儿。“Erynnyes”有时又被称为“Eumenides”(欧墨尼得斯),意思是“仁慈的人”,因为希腊人对于复仇女神十分敬畏,认为直接说出她们的名字会给自己带来厄运。


F

Faerie(小魔女)
欧洲民间传说中一类很重要的精灵,通常生活在森林里。现代通俗文学通常把她描写为“小仙子”的形象??体型很小,比昆虫略大一些,体色透明,长有蝴蝶的翅膀和触角,其实这是对“Faerie”的误解甚至贬低。真正的“Faerie”应该译作“小魔女”比较妥当,因为魔法是她们的生命之血,是她们的动力,失去了魔法,这些小精灵就会逐渐枯萎直至死去。小魔女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充满奇迹、遍布危险的魔法世界,在这里,宏伟的天堂与可怖的噩梦共存。
小魔女的另一个特点是崇尚英雄般的战斗,即便处于极端的劣势下,她们也能从容不迫地取得最后的胜利。她们有极端的倾向,世间万物在她们眼里不是善就是恶,不存在任何灰色地带,因此她们认为,无论是为善而战还是为恶而战,只要是为了自己的自由,都应竭尽全力。

Fafnir(法夫尼尔)
北欧英雄传奇中一只居住在地下的巨龙,保护着光的财宝,后被英雄锡格尔德所杀。锡格尔德是北欧神话中的武士,他的功绩包括杀死巨龙,获得这笔受诅咒的财宝;将战神奥丁的十二侍女之一布琳希尔德救醒(布琳希尔德在被施魔法后沉睡不醒);后来娶了一位公主,因布琳希尔德的妒忌而被杀。相传锡格尔德在杀死巨龙后将龙血滴到唇上,获得了同鸟类交谈的能力,吃了龙心并用龙血洗身后成为刀枪不入的无敌之身。在《尼贝龙根戒指》的故事中曾经提到过这只巨龙。

Faun(弗恩)
自然和丰收之神弗恩乌斯(Faunus)的追随者,长着英俊小生的脸和身体,鹿的腿、耳朵和尾巴,与希腊神话里的那个具有人形却有山羊尖耳、腿和短角的森林之神、**狂萨堤罗斯有渊源关系,不过他比萨堤罗斯要温和可爱得多,只是喜欢恶作剧,或制造噩梦。

Fenrir(芬里尔)
北欧神话中的恶狼。破坏及灾难之神洛基和女巨人安格尔伯达一共生了三个可怕的子女??死亡女神和冥界女王赫尔,尘世巨蟒约尔曼冈德(见Midgard Serpent),以及巨狼芬里尔。由于生性凶残,被天神用托尔锻冶了九天九夜的一根铁链拴住,但芬里尔很轻松就挣断了铁链。诸神无可奈何,只好求助于善制兵器的侏儒,侏儒用山的根、猫的脚步、鱼的呼吸、女人的胡须、熊的力量以及鸟的唾液这六种罕见的事物锻造成一根名为“Gleiphir”的无形的魔链,并且牺牲了战神蒂尔的一只手,才将芬里尔擒住。据说在一根被称为“Gleiphir”的无形的魔链才将其困住,这根魔链是用许多珍稀的物品制作而成的,包括山的根、猫在移动时所发出的声音、鱼的呼吸、熊的力量等等。传说在Ragnorok(神的劫难)一战中,芬里尔最终还是挣脱了这根无形之链,吞食日月,吞食世间万物,杀死了诸神之王奥丁,在杀死奥丁后,它也被奥丁之子、森林与和平之神维达尔刺杀。

G

Gargoyle(滴水嘴)
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屋顶上的半人半兽状滴水嘴,用于引导屋顶上的水流以保持清洁。这些怪物面目狰狞,长着蝙蝠的翼和尾,有恶魔之姿,人们把它放在门口以避邪。相传亡灵巫师会把生命灌入这些雕像中使之行动,它们有着石头般坚硬的皮肤,刀枪不入,弱点是畏光。衍生到最后,这种怪物已经完全失去了最初的实用价值和宗教价值,成为一种纯粹的装饰品。

Geryon(革律翁)
革律翁是居住在大西洋伽狄拉海湾厄里茨阿岛上的巨人,高大如山,长着三个身躯和三头六臂,是世界闻名的富户、绰号“黄金宝剑”的意卑利亚国王的四个儿子之一(意卑利亚后来分成西班牙和葡萄牙)。革律翁拥有一群棕里透红的牛,交由另一个巨人和双头犬奥特休斯替他看管,大力神赫尔克里斯的十二个任务之一就是把这群牛带回给国王欧律斯透斯。在击败看管牛群的巨人和双头犬奥特休斯之后,赫尔克里斯受到革律翁的追击,他用一枝在九头蛇许德拉的血液中浸泡过的箭射穿了革律翁三个躯体连接处的腹部,将其射杀。

Giant(巨人)
巨人的总称。大地女神盖亚的子女,最初的提坦巨人(Titan)被宙斯打入塔尔塔罗斯地狱,此后盖亚与天神乌拉诺斯又生下一群巨人,这些巨人面目狰狞,杂乱的长须、长发,身后拖着一条带鳞的龙尾巴成为他们的脚。盖亚为了报仇曾经率领巨人族与神族进行过一场激战,最终神族在大力神赫尔克里斯的帮助下击败了巨人族。在下面这段话里大家可以看到许多熟悉的巨人的名字:“去吧,孩子们,为我,为往昔的神?之子去报仇。”大地之母对他们说,“秃鹰在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提堤俄斯也受到惩罚,宙斯用闪电击中了他,他躺在地上,两只大雕在啄他的肝脏!阿特拉斯被判处肩扛苍天;提坦巨人被铁链锁住受尽折磨,去吧,去报仇,去拯救他们!你们应该用我的肢体??高高的山峰作为阶梯和武器!登上星光照耀的城堡!阿耳克尤纳宇斯,你去夺下暴君手中的权杖和闪电!恩刻拉多斯,你去征服海洋,将波塞冬赶走!律杜斯去夺下太阳神手里的缰绳,珀耳菲里翁去占领特尔斐的神殿!”

Ghoul(食尸鬼)
穆斯林传说中一种邪恶的灵魂或魔鬼,他们盗掘坟墓并吃死尸。在《异尘余生》中也有食尸鬼,不过已不是吃死尸的恶鬼,而是被核辐射变异的人类。

Gnome(侏儒)
代表土元素的精灵(见Elemental)。“Gnome”一词来源于希腊词语“gnosis”,意思是“知识”。之所以用“知识”来命名他们并非因为他们很聪明(实际正好相反,侏儒的智慧值一般都比较低),而是因为他们知道一些珍贵金属的确切位置。侏儒的年龄很大,可以存活数百年,与矮人(Dwarf)有亲缘关系,但个子比矮人矮,身材也比矮人苗条。他们的肤色通常为黑色或淡褐色,头发为白色,还有一个大大的鼻子(据说他们打招呼的方式是摩擦各自的鼻子)。侏儒的性格比矮人活泼得多,很有幽默感,喜欢开玩笑。他们与矮人一样喜欢财宝,尤其是珠宝玉 石,与矮人一样可以在黑暗中看清事物,对魔法有天然的抗力。在一些文学作品中,侏儒常被描述为身穿紧身棕色衣服和僧侣外袍,居住在地下,守卫着地下的财宝。他们的工作很努力,和善而忠诚,在遇见人类时会立即消失在树干之中,由于它们一直住在寒冷潮湿的地下,因此情绪很容易变得沮丧。有时候人们也把他们同小妖精(见Goblin)混用,不过小妖精通常怀有恶意,如果硬要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话,可以把小妖精视为恶侏儒。

Goblin(小妖精)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牛奶变酸、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一般的小妖精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等,但有的种族却十分危险,如红帽子,只需念诵圣语即可将它们赶走。

Golem(石人)
希伯莱传说中用粘土、石头或青铜制成的无生命的巨人,注入魔力后可行动,但无思考能力。最著名的石人是由布拉格犹太学者洛伊乌为保护犹太人不受迫害而铸造的,为了使石人行动,石人的铸造者需要在它的舌头上每天放一片小药片,并在它的额头上写上“Ameth”(希伯莱语“真相”的意思)一词;要销毁石人的话,首先要从它的舌头上取下药片,并擦掉“Ameth”的第一个字母,变成“Meth”(希伯莱语“死亡”的意思)。奇幻游戏中的石人有很多分类,其中粘土制成的石人不受任何武器的伤害,只有一些魔法钝器,如锤或杖才能破坏它。

Gorgon Medusa(戈耳工美杜莎)
戈耳工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三姐妹,居住在遥远的西方,是海神福耳库斯的女儿。她们的头上和脖子上布满鳞甲,头发是一条条蠕动的毒蛇,长着野猪的獠牙,还有一双铁手和金翅膀,任何看到她们的人都会立即变成石头。宙斯之子珀尔修斯知道这个秘密,因此背过脸去,用光亮的盾牌作镜子,找出美杜莎,在雅典娜和赫耳墨斯的帮助下割下了她的头。从美杜莎的躯体里跳出双翼飞马珀伽索斯和巨人克律萨俄耳,他们都是波塞冬的后代。珀尔修斯躲避美杜莎两个姐姐的追杀时,在空中遇到狂风的袭击,被吹得左右摇晃,从美杜莎的头颅上滴下的鲜血落到利比亚沙漠中,成为毒蛇(包括上面所介绍的毒蜥)。

在蛇发女妖三姐妹中,只有美杜莎是凡身,她的姐姐丝西娜和尤瑞艾莉都是魔身。据说美杜莎曾经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因吹嘘自己比雅典娜长得漂亮而被这位智慧女神夺去了她的所有美丽,只留给她一个丑陋的妖怪之躯。

戈耳工的血液虽然剧毒,却拥有特殊的力量,曾赋予埃里克特翁尼亚斯(见Erichthonius)以起死回生的能力。珀尔修斯用割下的美杜莎的头颅杀死了海怪塞特斯(见Cetus),回去后把头颅交给雅典娜,雅典娜把它固定在自己的盾牌/胸甲中央。戈耳工三姐妹的头像常被艺术家用在象征性的徽章、建筑的装饰物甚至雅典的钱币上,也曾用于士兵的盾牌上。

Grendel(戈兰德尔)
8世纪英国史诗《贝尔武甫》中记述的一只半人半怪兽,关于它的这段故事也是电影《战狼》的主要情节。戈兰德尔每晚都会在丹麦国王赫洛特戈尔的城堡里杀人,以折磨人和杀人为趣,双方的战斗持续了多年,始终没有人能将它杀死,因为它受到魔法的保护,刀枪不入。贝尔武甫来到这座城堡,经过一番激战杀死了这只野兽,砍下它的一条胳膊,作为战利品挂在城墙上。戈兰德尔逃回洞穴,终因伤势过重而死去。

戈兰德尔的母亲是一只巨大的水怪,在亲眼目睹儿子之死后她决定报仇雪恨。她在夜间潜入国王的城堡,取回儿子的胳膊,贝尔武甫一路跟踪它,看着它消失在黑暗之湖的水中。由于受到毒蛇的攻击,贝尔武甫负伤并被拖入水怪的洞穴,被水怪的巨爪抓伤,不过他最后还是手刃了这只水怪,并且在洞穴里找到一把巨大的宝剑,这把宝剑是唯一可以杀死戈兰德尔的武器,他用这把宝剑砍下怪物的头颅带回城堡。

Griffin(狮鹫)
希腊神话中一种鹰头狮身有翅的怪兽,亦作“Griffon”或“Gryphon”。据记载,狮鹫的身体比八个狮子还要大,高度比一百只老鹰还要高,有很长的耳朵,豹子嘴,脚上有爪,大如牛角。据但丁描述,狮鹫的鹰头部分是金色的,狮身部分是白色的。有人认为狮鹫代表恶魔,有人则认为它是基督的标志,因为在《语源学》一书中曾有这样的解释:“基督是一只狮子,因为他有着统御的才能和巨大的力量;基督也是一只老鹰,因为他在复活后可以升入天堂。”在“龙枪”小说中,狮鹫被描述成一种飞行速度很快的生物,具有很强的正义感。


H

Hag(巫婆)
关于巫婆的故事很多,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巫婆其实就是具有超能力的老妇,长相丑陋,常与邪恶联系在一起,最大的特点是会在人睡着的时候骑在骑在人的肚子或者胸口上飞行,因此有“hag-ridden”的说法。被骑的人在睡觉的时候会感到很不舒服,作噩梦,甚至莫名死去。在凯尔特人的传说中,巫婆是一种古老的精灵,经常在围裙里放上巨大的石头,这些石头如果落在地上就会变成高山。如果你碰巧听见两个巫婆在争吵的话,最好立刻躲进屋里,因为天上很快就会落下树木和石头来。
爱尔兰传说中的巫婆会帮助家庭主妇纺纱织布。

Halfling(哈夫林)
奇幻大师托尔金创造的一种矮小的种族,很像胖乎乎的小孩,生有一张圆而阔的红润的脸庞,头发总是卷曲着,脚面上也长有粗粗的体毛。生性喜欢呆在舒适的家中,不爱冒险。动的享受生活,喜欢开一些简陋的玩笑或者讲一些朴素的故事。在“被遗忘的国度”里有三种哈夫林??毛脚(Hairfoot)、高佬(Tallfellow)和斯托尔(Stoul)。

Harpy(哈耳皮埃)
希腊神话中的鹰身女妖,长着妇人的头和身体,长长的头发,鸟的翅膀和青铜的鸟爪。传说哈耳皮埃是堤丰(见Typhon)和厄喀德那(Echinda)的四位女儿??Aello(暴雨)、Celaeno(黑风暴)、Okypete(疾飞)、Podarge(疾行)??的总称,她们原先是风之精灵,冥王哈德斯的传令者,负责把死者的灵魂送往冥界。在后来的传说中她们才成为生性贪婪的鹰身女妖,总是显得饥饿且疲惫不堪,她们所接触过的一切东西都会变得污浊不堪,散发臭味。据说这些女妖只害怕一件事物??铜器的声音。

Hippocampus(马头鱼尾怪)
Hippocampus是一种半鱼半马怪,长着马的头和海豚的尾巴(或说马尾或蛇尾),有的有前腿,有的没有,脚爪之间有蹼,背部有鳍,据说是海神尼普顿的坐骑,在中世纪的徽章上也能找到它的形象。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Hydra(许德拉)
希腊神话中厄喀德那(见Echinda)和堤丰(见Typhon)所生的九头蛇,身躯硕大无比,性情十分凶残,生有九个脑袋,其中八个头可以杀死,而第九个头,即中间直立的一个却是杀不死的。许德拉在阿耳哥利斯的勒那沼泽地里长大,常常爬到岸上,糟蹋庄稼,危害牲畜。大力神赫尔克里斯的第二个任务就是杀死这条九头蛇。

激战的时候赫尔克里斯每打碎她的一个脑袋,就会在原来的位置又长出一个,于是赫尔克里斯借助侄子伊俄拉俄斯的帮助,让伊俄拉俄斯手执火把,把附近的树林点着,然后用熊熊燃烧的树枝灼烧刚长出来的蛇头,不让它长大。由于中间那个头是无法杀死的,赫尔克里斯只好把它砍下埋在路边的一块巨石下。杀死许德拉后,赫尔克里斯把自己的箭浸泡在她的血液中,此后用这支剧毒的箭杀死了革律翁(见Geryon)。

有记载称许德拉长着狗的身体,她的气息中也含有剧毒,甚至只要吸一口气就足以致人于死地。


I

Imp(魔精)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双翼,擅长偷袭,通常由法师呼出,充当信差或侦察员。在《暗黑破坏神2》资料片中有一种叫Demon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垂下,远看酷似木偶。英语里“Imp”也有“顽童”的意思。
Jinn(灵怪)
阿拉伯传说中的神怪,在人类被创造出来以前就存在于天地之间,据说是真主从黑色的无烟火焰中创造出来的。它们的身躯是透明的,体格庞大,由火焰或蒸汽构成,可以幻化为人或动物等不同的形体,可以隐身。灵怪分为善恶两种,善的长相英俊,恶的则面目丑陋。绝大多数灵怪都是善良的,但喜欢恶作剧,例如从屋顶上朝路人扔石头,诱骗漂亮的妇女,偷取食物等,不过你只要默念真主阿拉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这些麻烦。正因为这些恶作剧,因此人们有时很难从行为上判断它的善恶(类似小魔女和Brownie,灵怪懂得以德报德,以眼还眼,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帮助你,如果你对它粗暴,可就得留点神了)。

灵怪可以到达较低的天堂,可以偷听到天使的预言,因此掌握有神奇的力量,例如催人入睡,在睡梦中将人传送到遥远的地方,向他展示各种奇迹后再把他送回床上。人类可以爱上灵怪,可以与灵怪结婚,生下的孩子具有穿墙而过的能力,懂得飞翔,而且衰老得很慢。

前面介绍的瓶中怪(Bottle Imp)也可以算作灵怪的一种,另外《柏德之门2》的一处地牢里有一个隐形的火焰巨人,也含有灵怪的影子。

K

Kelpie(水鬼)
苏格兰传说中的黑色水鬼,半马半牛形,头上长有两根尖尖的犄角。常会变幻为一匹美丽的白马,一旦有人骑上就会撒腿狂奔,直至将人摔入水中淹死,然后饱餐受害人的血肉。有时这种水鬼也会变幻成英俊小生的模样,不知情的年轻女子很容易受到它的诱惑而追求它,结果走入自掘的水墓,不过只要细心一点你就会发现,这位“英俊小生”的头发总是湿漉漉的,中间还夹杂有水藻。

Keres(凯瑞斯)
希腊神话中的勾魂使者,当命运之神确定某人的死辰后,就会派出凯瑞斯去邀请将死的人。凯瑞斯常会飘浮在战场上空,穿着红色的长袍,长袍下是黑色的皮肤,他们的眼睛磷火般闪烁,牙齿白得吓人。当战场上有人战死后,凯瑞斯就会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冲下地面,从死者的伤口处吸食血液,然后将其带往冥界。

北欧神话中也有相应的女神瓦尔基里(Valkyr),她是奥丁的十二侍女之一,任务是将战死的勇士接引上天,战死者的魂灵上天后就由神赐予盛宴,天天快乐。

Kobold(家神,地精)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又老又丑的妖怪,个头很小,满脸皱纹,不知疲倦地为自己所居住的家庭作家务活。它们的要求并不多,只要你从餐桌上遗漏一些食物的屑粒给它们就可以了,如果你连屑粒都舍不得给,它们就会变得喜欢恶作剧。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配着皮甲、剑和盾。

Kraken(北海巨妖)
“在深不可测的海底,北海巨妖正在沉睡/它已经沉睡了数个世纪,并将继续安枕在巨大的海虫身上/直到有一天海虫的火焰将海底温暖/人和天使都将目睹/它带着怒吼从海底升起,海面上的一切将毁于一旦。”??阿尔弗雷德大帝

北海巨妖是北欧神话中的巨大的海怪(有记载说它有15米长),平时伏于海底,偶尔会浮上水面,当它浮上水面的时候,有些水手会误把它的身体当作一座小岛,甚至会登上这座“小岛”,在上面安营扎寨,结果在它沉下去的时候葬身海底。北海巨妖有着巨大的触角,可以把巨舰抓入海底,因此有人认为它的原型实际上是挪威海附近的大王乌贼。正如北欧神话中的尘世巨蟒(见Midgard Serpent),北海巨妖将在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浮出水面。

Kujata(库亚塔)
库亚塔是立在巴哈姆特(见Bahamut)身上的那只巨牛,有4000只眼睛、嘴巴、耳朵、鼻孔和蹄子,在它的背上是一座红宝石山,山上站着一位天使,地球就放在天使的肩膀上。据说从库亚塔的一只耳朵/眼睛走到另一只耳朵/眼睛要花上500年时间。

L

Ladon(拉冬)
欧律斯透斯国王交给赫拉克勒斯的十二个任务之一是到金苹果圣园里去偷取金苹果,这棵金苹果树是大地女神盖亚从西海岸带来送给宙斯和赫拉的结婚礼物,夜神的四个女儿赫斯珀里得斯仙女被指派看守圣园,帮助她们看守的就是这条名叫拉冬的巨龙,它是百怪之父福耳库斯和大地之女刻托所生的百头巨龙,从不睡觉,走动时总是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因为它的一百张嘴会发出一百种不同的声音。最后赫拉克勒斯借扛天巨人(见Atlas)之手诱巨龙睡着,杀死巨龙并偷得了金苹果。

在关于阿耳戈英雄的希腊神话中,阿耳戈英雄的首领伊阿宋也是在战胜一条从不睡觉的巨龙后才拿到的金羊毛,这条巨龙毫无倦意地看守着圣林中的金羊毛,一见来人就会伸长脖子,发出一阵阵可怕而又尖利的吼叫。伊阿宋的爱人美狄亚以甜美的声音祈求睡神斯拉芙为她呼唤恶龙入睡,并请来伟大的地狱女神赐福给她,使这条巨龙昏昏欲睡。最后她用杜松树枝把魔液洒在巨龙的眼睛里,令它昏迷不醒,这才拿到了金羊毛。这条龙在某些记载中也被说成拉冬。

Lamassu(拉玛苏)
拉玛苏是亚述/巴比伦神话中的人首半狮半牛怪,保卫着亚述人的神庙和宫殿。它们有翅膀,可以飞翔,而且力量很大。与之相应的是舍杜(Shedu),也是人头牛身有翅膀的怪物,同拉玛苏一起保卫着亚述人的寺庙和宫殿。

Lamia(拉弥亚)
希腊神话中的人首蛇身女怪,上半身是美丽的女人,下半身为蛇身。拉弥亚原本是利比亚一位美丽的女王,宙斯爱上她并赋予她任意消除或更换眼睛的魔力。宙斯之妻赫拉得知后十分嫉妒,杀死了拉弥亚的所有子女。痛苦疯狂的拉弥亚为了报仇,把所有她能找到的儿童都吃掉或者吸食他们的血。还有一些故事说,尽管拉弥亚的第一批子女被赫拉杀死,但她还有另一些被称为拉弥亚伊(Lamiae)的后代,这些后代是半人半蛇的吸血怪,四足,前足为爪,后足为蹄,被拉弥亚伊咬到的人只有用拉弥亚的吼声才能治愈。也有一些传说将拉弥亚伊当成半羊半马怪。

Leprachaun(鞋精灵)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

Leshy(莱西)
莱西是斯拉夫传说中的森林精灵,可以变形为很小的物体,躲藏在树叶下面。一般情况下他们总是保持人形,很容易辨认,因为他们的血液是蓝色的,因此皮肤也是蓝色的,而他们的眼睛则是绿色的,鼓出眼袋。更明显的标记是,他们的衣服总是反穿,鞋子也总是左右颠倒。

Leviathan(利维坦)
“Leviathan”的字意为裂缝,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利维坦常与另一种怪物贝希摩斯(见Behemoth)联系在一起,关于利维坦的记载紧跟在《约伯记》中记载贝希摩斯的下一章,书中描述的利维坦实际上就是一条巨鳄,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在基督教中利维坦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

在《旧约圣经》的外典“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坦和贝希摩斯,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利维坦、贝希摩斯和栖枝(见Ziz)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伊诺克的预言书上说:“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利维坦,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

在迦南文化中也有利维坦的原型??一条名叫洛唐“Lotan”的七头蛇,最后被巴力(Baal)所杀,这位巴力就是《暗黑破坏神2》里的那个魔头,他在闪族人的传说中是伟大的丰饶之神和自然之神,在希伯来人眼里则是邪神。

Lich(玄尸)
“Lich”在古英语中是“尸体”的意思,专指那些死而复生的邪恶法师或被妖魔附体的苦行僧,这些法师生前常常独自一人在地下城里研究法术,死而复生后便成为玄尸,栖息在阴暗的地下城中。游戏里玄尸属于高级不死怪,擅长火系魔法,弱点与吸血鬼相似。

Lilith(莉丽丝)
犹太传说中的夜魔,字意为“属于黑夜的”。据说她是与亚当同时被创造出来的第一位女子,因无视神灵而受到处罚,最终跳红海而死,在她死后天神才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莉丽丝死后成为永不衰老的女魔,拥有美丽的容颜、乌黑的长发和一条蛇尾。这位“夜之魔女”的形象在几经传说后变成了一个吸血的女鬼。

M

Manticore(曼提柯尔)
“它的喉咙上伸出巨大的牙齿⋯⋯尾巴好似蝎子一般。它会用甜美的歌声把你引诱,抓住你然后将你吞噬。”

这段关于人头狮身蝎尾怪曼提柯尔的记述来自巴特洛迈乌斯?安戈里克斯著的《物之属性》(De Proprietatibus rerum),其中详细描述了曼提柯尔的可怕特征,据说它拥有红色的狮身,人面、人耳和蓝色的眼睛,上下颚各有三排利齿,尾端像蝎子一样长有致命的毒刺,这些毒刺可以向任何方向发射出去。曼提柯尔的行动非常敏捷,可以作强有力的跳跃,常出没于印度丛林中,觅食人类。另外,曼提柯尔还有用声音引诱敌人的本领,它的喉咙可以发出笛子和喇叭的声音。

“Manticore”源自古波斯人的“Martikhoras”一词,意思是“食人者”,古伊朗语的“Martiyakhv”也有着同样的意思,因此,关于曼提柯尔的最早记述应该来自古代的波斯,公元前5世纪时期的希腊医师塞特西亚斯曾经收录过一段古波斯人对曼提柯尔的记载,此后许多希腊和罗马的科学家,如亚里斯多德和普林尼等都作过相同的描述。

到了公元2世纪,人们普遍认为曼提柯尔的原型实际上就是印度虎,由于当地人对印度虎十分恐惧,因此夸大了它的模样,而以后的一些外来者在理解古印度人的曼提柯尔雕像时也产生了一些误解。

中世纪时期,曼提柯尔成为希伯莱先知耶利米(公元前7世纪和6世纪)的标志,因为相传曼提柯尔居住在地球深处,而耶利米也曾被丢入深渊。与此同时,曼提柯尔又逐渐演变为暴政、轻蔑、嫉妒的象征,最后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邪恶的怪物。直至20世纪30年代,西班牙的许多农民依然把曼提柯尔视为不祥之物。

13世纪有一本名为《亚历山大国王》(Kyng Alisaunder)的记述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的丰功伟绩的书,书中称亚历山大大帝曾牺牲三万多士兵,这些士兵被蝰蛇、狮子、熊、龙、独角兽和曼提柯尔吞噬,可见当时的人们对于曼提柯尔的真实性如同对于龙、独角兽一样毫不怀疑。

法国作家福楼拜在《圣安东尼的诱惑》中也曾提到这种怪兽:“绛红的皮肤有珍珠的光泽,混杂着黄沙般闪烁的光亮⋯⋯我的爪像钻子,我的齿像锯子,我的尾巴像标枪不停地投掷,打在我的前后左右。”

Mermaid(美人鱼)
7000多年前的古巴比伦神话中有一位水神Ea(希腊人称之为Oannes),他拥有人的身体和鱼的下身,这是最早有记载的鱼人。

此后的传说中,鱼人大多以女性的形象出现,被称为Mermaid,她们生活在海洋之中,上身和头部是美丽的少女,下身为鱼的尾巴。

大家比较熟悉的美人鱼包括前不久头部被窃的丹麦美人鱼和华沙美人鱼。丹麦美人鱼位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朗厄里尼港湾海滨公园里,她坐在一块石头上,凝望着身下的大海,神情忧郁而又充满向往。这座铜像是根据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塑造的,童话讲述了一位向往人间生活的美人鱼,不惜用自己的舌头向巫婆换来一剂药,以脱去鱼尾获得一双敏捷的腿。她爱上一位王子,但这位王子最后却决定同邻国的公主结婚,美人鱼很伤心,但她又无法回到原先无忧无虑的海里生活。这时有人告诉她,只要在王子结婚的那天早上用匕首刺进王子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自己的脚上就可以使自己的双腿重新变回鱼尾,美人鱼不愿伤害王子,最终投入海中化为了泡沫。

华沙美人鱼位于波兰首都华沙的维斯瓦河畔,左手紧握盾牌,右手高举利剑,眉宇间洋溢着英雄气概。华沙美人鱼的故事与丹麦美人鱼完全不同,相传她是很久以前一位被侵略者追赶而英 勇投河的18岁少女,投河后化为美人鱼,多年以后当侵略者再次入侵波兰的时候,这条美人鱼拿起武器,手持盾牌,挥舞利剑,击败侵略者,而自己也在战斗中死去。

其实美人鱼的传说在世界各地都有记载,西南太平洋群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也有类似的神话传说,他们的美人鱼名为“阿达拉”(Adaro),上半身为人形,下半身为鱼形,居住在太阳里,经由彩虹来到地球,平时隐匿于海上的龙卷风之中。不同于其它美人鱼的是,阿达拉在美拉尼西亚人眼里是一种危险的生物,他们会用飞鱼袭击人类,使他们昏迷不醒甚至死亡。

男性人鱼被称为“Merman”,希腊神话中的男性人鱼是指特里登(Triton),他们是海神波塞冬和海之女神安菲特律特的儿子,这些男性人鱼随身带着一个海螺,他们的海螺可以唤起或平息海上的风暴。关于特里登的故事最早见于利比亚传说,相传他们与海神涅柔斯和普罗特斯一样拥有预言的能力,失去神的身份后成为海洋里的生物。

Midgard Serpent(尘世巨蟒)
尘世巨蟒也被称为约尔曼冈德(Jormangund),是北欧神话中的怪物,破坏及灾难之神洛基和女巨人安格尔伯达所生的三个儿子中的第二个,第一个是巨狼芬里尔(见Fenrir),第三个是死亡女神和冥界女王赫尔。这条尘世巨蟒环绕着整个北欧世界,嘴衔着尾巴,头尾相接,象征永恒。在古挪威人的想象中,凡人居住的尘世位于整个宇宙的中央,是一座巨大的城堡,而尘世巨蟒就盘绕在这座城堡的周围,在神的劫难(Ragnorok)到来的时候,它将激起可怕的波涛。

这条巨蟒在北欧神话中是作为反面角色出场的,雷神托尔曾经有两次想杀死它,以帮助那些遇难的水手和渔夫。在神的劫难(Ragnorok)一战中,这条尘世巨蟒从大洋里咆哮而出,加入巨人之间的战斗,雷神托尔迎上前去,在经过一番激战后杀死了它,而托尔自己也被尘世巨蟒的毒液所杀。

在世界各地的许多文化中都有这种头尾相连的蛇的形象,例如沃洛波罗斯(Ouroboros),“Ouroboros”的意思就是“咬着自己尾巴的蛇”,它头尾相衔,雌雄同体,盘绕着整个世界,象征“一切”、“完美”、“轮回”和“阴阳”,代表着自然界周而复始的现象,既是开始,也是结束,因此也有人把它视为罗马神话里的双面神坚那斯的标志,因为坚那斯掌管着事情的始末。

丹尼斯?郝楼维曾经把沃洛波罗斯同冥身布鲁托的手下提穆厄斯相提并论:“它没有眼睛,也不需要眼睛,因为它的面前空无一物。在它的四周没有物体也没有声音,时间对它来说是停止的。它不需要消化系统,因为它既不生产也不消耗,所有行动都因它而起,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影响到它。”有趣的是,19世纪的德国化学家克库勒就是因为在梦中梦见首尾相衔的蛇才发现了苯环。

Mimic(食人箱)
只存在于游戏中的一种怪物,常伪装成宝箱的形状,躲在里面伺机攻击那些贪心的冒险者,用咒语可以使其现身。最近的“案例”发生在《柏德之门2》第二章的一个山洞里,杀死这只食人箱后,魔法师Jermien会用它的血激活他所创造的石人(见Golem)

Minotaur(弥诺陶洛斯)
克里特岛上的半人半牛怪,克里特岛国王弥诺斯(宙斯和欧罗巴之子,死后成为地府的三个法官之一)之妻帕西法厄与波塞冬派来的牛的产物,拥有人的身体和牛的头,弥诺斯在克里特岛为它修建了一个迷宫。由于弥诺斯的儿子安德洛革俄斯在阿提喀被人阴谋杀害,弥诺斯起兵为儿子报仇,给那里的居民造成很大的灾难,为了平息弥诺斯的愤恨,解除雅典的灾难,雅典人向弥诺斯求和,答应每九年送七对童男童女到克里特作为进贡,弥诺斯接到童男童女后,将他们关进半人半牛怪弥诺陶洛斯居住的克里特迷宫里,由弥诺陶洛斯把他们杀死。在第三次进贡的时候,年轻的忒修斯带着抽中签的童男童女来到克里特,在克里特公主阿里阿德涅的帮助下,用一个线团破解了迷宫,又用她交给自己的一把利剑斩杀了弥诺陶洛斯。

Mummy(木乃伊)
古代埃及人相信在3000年以后死者的肉体和灵魂将重新结合并获得新生(见Ba),因此他们采用各种原始的防腐技术(如涂抹香油,浑身缠绕绷带)制作木乃伊以保存人的尸体。据说这些木乃伊都带有诅咒,打开的话会触动诅咒,降下灾祸。
N

Nereid(涅瑞伊得斯)
代表水元素的精灵(见Elemental),另一个代表水元素的精灵是乌狄妮(见Undine),在希腊语中“Nereid”是“湿的”的意思。希腊神话里五十位海之女神的统称,她们都是海神涅柔斯的女儿,母亲是山林女神多瑞丝。这些海之女神拥有美丽的金发,住在父亲的水底宫殿中,每个人都有一个金色的宝座,平日纺纱织布或骑着海豚出游,喜欢在海面上嬉闹。

Nymph(宁芙)
希腊语“Nymph”的意思是“新妇”,泛指山林水泉的女神,在希腊神话中有许多关于她们的恋爱故事,多以美丽女子的形象出现,有时会化身为树、水和山等自然之物。希腊神话里的宁芙女神与《楚辞》的《山鬼》一篇中所描写的“山鬼”很相像:“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O

Ogre(兽人)
民间传说中的食人巨妖,性情凶残,曾出现在童话《穿长靴的猫》中。“Ogre”这个单词可能源自拉丁语的“Orcus”,意思是“地狱之神”,女兽人被称为“Ogress”。游戏里的兽人大多长着牛头或马头以及人的身体。

Oni(恶鬼)
日本神话里的恶鬼。虽然不属于西方神话的范畴,但因为Bungie公司即将发布的一部动作游戏的名字就是“Oni”,因此在这里做一下介绍。日本神话里有许多不同的恶鬼(Oni),出现次数最多的是地狱恶鬼,这些恶鬼通常为绿色或红色,长着牛头或马头,人的身体(类似中国传说中的牛头马面)。它们抓住有罪的人后会把他装入死神那辆熊熊燃烧的战车之中。还有一种饿鬼流传也很广,这种饿鬼肚子向外鼓出,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形状,总是又饿又渴。恶鬼是疾病和灾祸的起源。

Orc(半兽人)
人形,外表丑陋,性情残暴,拥有很强的攻击力,在游戏中有时会与兽人(见Ogre)混用,《魔戒之王》的作者托尔金曾将半兽人与小妖精(见Goblin)混用。

Orthus(奥特休斯):
伽狄拉海湾厄里茨阿岛上替革律翁(见Geryon)看管红牛群的双头犬,厄喀德那(见Echinda)和堤丰(见Typhon)的后代,地狱恶犬刻耳柏洛斯(见Cerberus)的兄弟,最后被大力神赫拉克勒斯一棒打死。

P

Pegasus(珀伽索斯)
宙斯之子珀尔修斯割下蛇发女妖美杜莎(见Gorgon Medusa)的头颅后,从她的躯体里跳出双翼飞马珀伽索斯和巨人克律萨俄耳,他们都是波塞冬的后代。相传这匹飞马在赫利孔山上踏过时踩出了希波克里尼灵感泉,诗人饮之可获灵感,因此这匹飞马也被视为文艺、科学女神缪斯的标志。

Peryton(佩利冬):
生长于亚特兰蒂斯(大西洋岛屿,位于直布罗陀西部,据柏拉图记载该岛在一场地震中沉入海底)上的一种半鹿半鸟怪,拥有鹿的头和腿,鸟的羽毛、翅膀和后半身。佩利冬在阳光中投下的并不是半鹿半鸟的影子,而是人形的影子,因此被人们认为是客死他乡的旅人变化而成的一种精灵。据说佩利冬是人类的敌人,罗马的毁灭就是由它们造成的。

Phoenix(不死鸟)
这是罗马诗人奥维德对不死鸟的描述:“大部分怪物都是由其它生物衍生而来的,只有一种例外,它们可以再生,亚述人称之为不死鸟(Phoenix)。不死鸟并非靠花草果实维生,而是以乳香为食,在降生五百年后它会落在棕榈树顶端的橡木枝上为自己搭建一个巢,然后出外收集肉桂、甘松和没药等香料,衔入巢内,垫在自己的身下,当它呼出最后一口气后会悄然死去,此时从它的身体里将飞出一只新的不死鸟,同样拥有五百年的生命。等这只不死鸟长大到有足够的力量时,就会把父母的巢从树上升起,衔往埃及的赫利奥波利斯城,放在太阳庙里。这个巢是它的摇篮,同时也是它父母的坟墓。”

正如奥维德所说,不死鸟的记载源自亚述人,不过在世界各地都有类似的神话,例如中国的凤凰、日本的Ho-oo、俄罗斯的火鸟(Firebird)、埃及的太阳鸟(Benu)、美洲的叶尔(Yel)和阿拉伯的安卡(Anka)等,所有这些鸟都有死而复生的特点(寿命分别为500年、540年、1000年、1461年、1700和12994年不一),而且同太阳有着密切的关系。最早提到不死鸟的人是公元前八世纪的希腊诗人、《神谱》的作者赫西奥德,最早详细描述不死鸟的人是希腊历史学家赫罗底特斯,他说:“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它,只是在绘画中见过,它的羽毛一部分是金黄色的,一部分是鲜红色的,外形像一只巨鹰”,而且还拥有美丽的歌喉。

到了公元四世纪以后,不死鸟的形象发生了变化,传说寿限将至的成年不死鸟会在巢里自焚,三天后将重新升起,像基督一样复活,此时的“不死鸟”已经拥有了“永生”和“死而复生”的象征含义。罗马科学家普林尼在写给罗马参议员马尼利亚斯的一份材料中曾经提到不死鸟的再生,他说死去的不死鸟的骨头里会生出一只小蠕虫,这只虫最终成长为新的不死鸟。

有人认为不死鸟实际上是一种巨大的爱干净的鸟类,它们为了杀死身上的寄生虫,将翅膀放在火堆的烟上熏,见者误以为它们是从火里诞生的。

古埃及神话中的太阳鸟(Benu)与不死鸟有许多相似之处,许多学者认为关于不死鸟的种种神话传说实际上是对埃及太阳鸟神话的改编,古埃及人将太阳鸟视为太阳神拉(Ra)的象征,埃及语中的“Benu”意思是“紫鹭”和“棕榈树”,在赫利奥波利斯的太阳神庙中有这种太阳鸟的标志。由于会死而复生,因此它们也常常被视为埃及之王、冥神奥西里斯的象征(见Ammut)。

阿拉伯传说中的安卡(Anka)也和不死鸟一样会在寿限将至时自焚并获得新生,它们的寿命约为1700年。安卡的体型巨大,足以载动一头大象,最初被认为是神的完美的创造物,但在后来的传说中却成为一种邪恶的生物,捕食所有的生命,有时甚至会掠走儿童,于是犹太教徒们大肆猎杀安卡,使这种巨鸟最终灭绝。

Pixie(匹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它们通常穿着紧身的绿衣,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匹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传说中当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落户英格兰的时候,它们是第一个出来表示欢迎的,但双方最终还是爆发了一场精灵大战。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Hobgoblin)。

Q

Questing Beast(寻水兽)
蛇头豹肚狮臀的怪物,混乱和**的标志。长着野兔的爪子(或说鹿的蹄子),奔跑速度很快,到处寻找水源,以暂时平息永远无法消除的口渴的感觉。它在奔跑的时候,腹部会发出四十只猎犬的叫声。这一怪兽在马洛里的书中曾多次出现。

R

Redcap(红帽子)
小妖精(见Goblin)的一种,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用于杀害人类,头上戴着一顶用受害者的鲜血染成的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通常居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处的城堡和了望塔里,有时也会搬迁到无人察觉的地方。对付它们的方法与对付其它小妖精一样,只要念诵圣语就可以将它们赶走。

Roc(巨鹏)
“人们目前所知道的一切长羽毛的飞禽,从巨大的卢奇(Rucke)到小巧的鹪鹩,从森林、田野、河畔到池塘,所有有巢的、脚趾分叉的,包括大雷克(Grand Rake),都友好地飞了过 来。”??迈克尔?德雷顿

这首写于十六世纪的诗歌表明当时的人们相信确有巨鹏(Rucke)存在存在。事实上,世界各地都有关于巨鹏的传说,这些巨鹏的体积相当大,可以载动大象、骆驼或成群的孩子,例如古波斯的斯摩奇(Simurgh,大地、海洋和天空的结合体,住在知识之树的树顶,曾亲眼目睹世界的三次大毁灭)、希伯莱的巴尤克尼(Bar Juchne,犹太法典中曾经提到,它的蛋从巢中滚落,砸死300多棵树,淹没600多个村庄)、印度的金刚大鹏(Garuda,亦作“揭路荼”或“迦楼罗”,印度神话中鹰头人身的金翅鸟,印度尼西亚的国徽图案)和美洲的雷鸟(Thunderbird,以巨鸟形象出现的雷、闪电和雨的精灵),都有着相似的特征。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出现在《一千零一夜》和《马可?波罗游记》之中,《一千零一夜》里有四个关于巨鹏的故事,辛巴德曾经对它作过描述:“它们拥有巨大的身躯和宽阔的翅膀,如果它们完全展开翅膀,足以将日月遮蔽。”辛巴德最初见到巨鹏蛋的时候,误把它当作巨大的圆顶建筑。这些巨鹏十分疼爱自己的幼子,《一千零一夜》的两个故事都曾提到因船员杀死巨鹏的幼鸟而被巨鹏丢下的石头砸沉所在船只的经历。马可波罗在游记中记述的巨鹏“展开翅膀有16米长,羽毛约8米长,纯白色,蛋的周长有50多 米”,马达加斯加的特使曾经向中国皇帝敬献过一根巨鹏的羽毛。实际上,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巨鹏,而是象鸟(又称隆鸟,一种不会飞的白色巨鸟),马达加斯加是象鸟的故乡,这种鸟在16世纪就已经绝迹。在追溯巨鹏的起源的时候,有学者认为这种会丢下石块的巨鹏是土著人对流星雨的解释
S

Salamander(沙罗曼蛇)
代表火元素的精灵(见Elemental),形似蜥蜴,身上有五彩的斑点,散发火焰,产于高温的火山口之中。拜恩文乌托?塞里尼曾经有一段关于这种火蜥蜴的叙述:“当时我才五岁,那天父亲正在一间屋里冲洗房间,这间屋里有一堆燃烧的橡木,父亲在火堆中看到了一只类似蜥蜴的小动物,据说这种动物即便在最热的地方也能存活下去。父亲立刻把我和妹妹叫过去,指给我们看。突然,父亲打了我一记耳光,我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父亲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说:‘亲爱的孩子,我打你并非因为你犯了什么错误,而是为了让你记住你在火里看到的这个小动物,它就是沙罗曼蛇,据我所知,以前从未有人见过它的模样。’”

“Salamander”一词源自希腊语“Salambe”,意思是“壁炉”。亚里斯多得和普林尼都曾对这种火蜥蜴作过描述,据他们介绍,沙罗曼蛇的身体非常冷,不但不怕火,还可以灭火,而且懂得用火去攻击来犯者。沙罗曼蛇的体液中含有剧毒,人如果食用了沙罗曼蛇爬过的果实会立即中毒身亡。据说沙罗曼蛇在冬天的时候会躲入中空的树干或岩洞中冬眠,冬眠时全身盘卷起来,保持蛰伏的状态,直到在体内储满足够的燃料后才会苏醒过来。

实际上,沙罗曼蛇之所以不怕火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它在被激怒的时候会从身体的毛孔里分泌出一种粘液,这种粘液有隔火隔热的功能,可以暂时保护身体不受高温的伤害。马可?波罗曾经在游记中记载了在中国看到的石棉矿,西方人不相信中国出产石棉,认为是用沙罗曼蛇的茧抽丝后编织而成的。十六世纪的炼金士认为把铅炼成金需要很高的温度,如果能达到那个温度的话,就可以看见这种火精灵在火焰中飞舞。

“Salamander”的另一个意思是“蝾螈”,这是一种像蜥蜴的小型两栖动物,皮肤无鳞而多孔。有趣的是,在美语中,“Salamander”还有“耐火保险箱”的意思。

Scylla(斯库拉)
希腊神话中吞吃水手的女海妖,有六个头十二只手,腰间缠绕着一条由许多恶狗围成的腰环,守护着墨西拿海峡的一侧。斯库拉原先是个美丽的山林女神(见Nymph),女巫喀耳刻(曾将奥德修斯的手下变成猪的女巫)嫉妒她的美貌,于是乘斯库拉洗澡的时候把可怕的魔蛇放入海水之中,使之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现实中的斯库拉是位于墨西拿海峡(意大利半岛和西西里岛之间的海峡)一侧的一块危险的巨岩,它的对面是著名的卡律布狄斯大漩涡,希腊神话中关于斯库拉、卡律布狄斯和塞壬的传说很可能就是得灵感于墨西拿海峡的礁石、激流与漩涡。另外,在英语的习惯用语中有“Between Scylla And Charybdis”的说法,前有斯库拉巨岩,后有卡律布狄斯漩涡,翻译过来就是“进退两难”的意思。

Selkie(塞尔克)
传说居住于苏格兰奥克尼郡和舍尔特兰岛附近海域中的海豹人,又被称为“Silkie”或“Selchie”,外形与常人并无二致,但体外却长着一层光滑的海豹皮,使他们可以在水中自在地游泳。当塞尔克上岸的时候,会褪下自己的海豹皮藏起来,如果幸运的你在岸边发现了塞尔克少女的海豹皮的话,一定记住把它藏在其它地方,找不到海豹皮的塞尔克少女会主动嫁给你(与中国牛郎织女的传说相仿),不过如果她今后又找回自己的皮肤的话,会立刻返回大海。据说那些天生有蹼的婴儿有着塞尔克人的血统。

Siren(塞壬)
希腊神话中女人面孔鸟身的海妖,拥有美丽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她们是河神埃克罗厄斯的女儿(包括Teles、Raidne、Molpe、Thelxiope、Parthenope、Lecosia、Ligia和Aglaophonus),是从他的血液中诞生的。因与缪斯比赛音乐落败而被缪斯拔去翅膀,令她们无法飞翔,缪斯用塞壬美丽的翅膀为自己编扎了一顶王冠,作为胜利的标志。失去翅膀后的塞壬只好在海岸线附近游弋,有时会变幻为美人鱼,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吸引过往的水手。她们居住的小岛就在墨西拿海峡附近,另一位海妖斯库拉(见Scylla)和卡律布狄斯也在那里,因此那一带堆满了受害者的白骨。英雄奥德修斯率领船队经过墨西拿海峡的时候,事先已经得知塞壬的致命的诱惑,于是命令水手用蜡封住各自的耳朵,并将自己绑在船的桅杆上,方才安然渡过。阿波罗之子、善弹竖琴的俄耳甫斯也曾顺利地通过塞壬居住的地方,他用自己的竖琴声压倒了塞壬的歌声。在其它一些希腊人的传说中,塞壬是珀尔塞福涅(得墨忒耳和宙斯的女儿)的同伴,珀尔塞福涅被冥神哈得斯劫持娶作冥后,后被其母所救,从此每年在人间过六个月,在地狱过六个月。塞壬由于未能阻止冥神哈得斯而被罚为亡魂的护送者。

Skeleton(骷髅)
不死怪的一种,生前多为普通士兵,攻击力很强,行动敏捷但没有智慧。可参阅Dullahan。

Sleipnir(斯雷普尼亚)
北欧神话里众神之父奥丁的灰色战马,有八条腿,跑得比风还快,可以在空中、地上和地狱里任意驰骋。一旦哪里有战争,奥丁就会戴上鹰盔,骑上这匹八条腿的灰色宝马出战。

Slime(粘怪)
角色扮演游戏里的低级怪物,状同烂泥。

Sphinx(斯芬克司)
“斯芬克司之谜使我们顺从自然。当迷雾逝去之后,我们会更加注意目前的需要。”??索福克尔斯斯芬克司最初源于古埃及的神话,它被描述为长有翅膀的怪,通常为雄性,是“仁慈”和“高贵”的象征,当时的传说中有三种斯芬克司??人面狮身的Androsphinx,羊头狮身的Criosphinx(阿曼的圣物),鹰头狮身的Hierocosphonx。亚述人和波斯人则把斯芬克司描述为一只长有翅膀的公牛,长着人面、络腮胡子,戴有皇冠。到了希腊神话里,斯芬克司却变成了一个雌性的邪恶之物,代表着神的惩罚。“Sphinx”源自希腊语“Sphiggein”,意思是“拉紧”,因为希腊人把斯芬克司想象成一个会扼人致死的怪物。传说天后赫拉派斯芬克司坐在忒拜城附近的

悬崖上,拦住过往的路人,用缪斯所传授的谜语问他们,猜不中者就会被它吃掉,这个谜语是:“什么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腿最多的时候,也正是他走路最慢,体力最弱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正确答案,谜底是“人”。斯芬克司羞愧万分,跳崖而死(一说为被俄狄浦斯所杀)。据阿波罗多洛斯记载,斯芬克司是厄喀德那同她的儿子双头犬奥特休斯所生。斯芬克司的人面象征着智慧和知识。

Stymphalian Birds(斯廷法罗斯湖怪鸟)
希腊神话中栖息在阿耳亚斯廷法罗斯湖畔的一种怪鸟,是“死亡”和“毁灭”的象征。它们有着铁翼、铁嘴和铁爪,坚硬的铁嘴甚至能将青铜盾啄破,抖落的羽毛会像箭一样飞射出去。赫拉克勒斯的第六件任务就是赶走这些怪鸟,他用雅典娜交给他的两面大铜钹惊起怪鸟,并用手中的弓箭将其射落,仓皇逃走的怪鸟飞越大海,一直飞到阿瑞蒂亚岛。还有一些记载将斯廷法罗斯湖怪鸟视为食人鸟。

Succubus(梦魔)
在男子睡觉的时候降临并与之交媾的女妖,源自中世纪的传说,一般形象为有翼有尾的妖艳女子,会吸取男人的精气。《暗黑破坏神》一代和《暗黑破坏神2》资料片的怪物中都有这种女妖,特点是穿得很少(比基尼+高筒靴),外加一双蝙蝠的翅膀。男性梦魔被称为“Incubus”,是指在女子睡觉的时候降临并与之交媾的男妖,一般形象为美男子,会吸取女人的精气。

Sylph(西尔芙)
代表气元素的精灵(见Elemental),形象为一轻盈少女,身体为半透明,有薄翼。希腊语“Sylpha”是“蝴蝶”的意思。

T

Titan(提坦巨人)
希腊神话中大地女神盖亚与天神乌拉诺斯所生的巨人族,生于诸神之前,宙斯掌权后将提坦巨人统统打入塔尔塔罗斯地狱监禁起来。造人窃火的普罗米修斯就是古老的提坦巨人的一员。参见巨人(Giant)

Troll(洞穴巨人)
北欧神话中一种智力低下的食人巨人,相貌丑陋而邪恶,住在洞穴里,保卫着地下的财宝,遇见阳光即会变成石头。在神的劫难(Ragnorok)中它们曾代表巨人出战,后来逐渐演变为类似矮人(dwarf)的怪物,依旧住在地下,但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高大强壮,也不像以前那样残暴,不过仍然喜欢偷窃儿童或女人,而且在智力方面比它们的先辈略高一筹。角色扮演游戏里的洞穴巨人也是可怕的食肉动物,很难杀死,在被击倒后会重新复活,必须用火或毒继续攻击它的尸体,才能彻底将其消灭。

Tuatha de danann(丹努之子)
爱尔兰语,意思是“女神丹努的孩子”。“丹努之子”在小魔女(见Faerie)种族里是最重要的一个分支(很多人都认为这些没有年龄、英俊漂亮的小精灵是所有小魔女的老祖宗),拥有完整的社会体系,有君主,有百姓,懂得使用魔法。相传这些小精灵曾带着四样魔法器件飞往爱尔兰??命运之石(Lia Fail)、战神(Lug)之矛,努阿杜(Nuadu)之剑和善神达戈达(Dagda)那口永不耗尽的大锅,它们赶走弗尔伯格(Firbolg,义为“沼泽地里的人们”,侵入爱尔兰的种族之一,来自欧洲大陆),击败弗摩利安(侵入爱尔兰的一支野蛮人种族,后被“丹努之子”击败并赶入海中),许多世纪之后“丹努之子”又被米勒希安(Milesians)击败并驱逐至它们来世的王国“Tir nan Og”。

Typhon(堤丰)
比山还高的喷火巨人,长着一百个蛇头,浑身覆有羽毛并生有一对翅膀,与妻子厄喀德那生下了许多可怕的野兽,如地狱恶犬刻耳柏洛斯、九头蛇许德拉、鹰身女妖哈耳皮埃、狮头羊身怪凯米拉、啄食普罗米修斯的秃鹫半狮半鹫怪格雷芬、双头犬奥特休斯和尼密阿巨狮。


U

Ukobach(乌科巴克)
全身缠绕火焰的人形怪,头大得出奇,身后有一条细小的牛尾,任务是不断地将燃烧物送入地狱,以免地狱之火熄灭。

Undine(乌狄妮)
代表水元素的精灵(见Elemental),另一个代表水元素的精灵是涅瑞伊得斯(见Nereid)。传说乌狄妮非常美丽,长发上沾着水滴的美姿常令男子神魂颠倒,能通过与凡人结婚并为他生育小孩而获得灵魂。她们非常注重感情,会因嫉妒而杀死情敌或自杀。

Unicorn(独角兽)
最早提到独角兽的是古希腊历史学家、医生凯特西亚斯作于公元前389年的一篇手稿,据他说这是一种与马差不多大小的野兽,身体为纯白色,头部为暗红色,眼睛为深蓝色,头顶有一犄角,长约一英尺半。罗马科学家普林尼曾对它作了比较详细的描述,说这是一种“非常暴躁凶残的野兽,体似马,头似鹿,足似象,尾似野猪,吼声低沉有力,额头上的犄角为黑色,大约两尺来长。”

独角兽生性喜爱洁净,对纯洁的人或物有特殊的好感,捕捉独角兽的唯一办法是让一位年轻的处女走到独角兽身边,此时独角兽会温顺地躺在她脚下,将头部枕在她的膝盖上入睡。据说独角兽头上的那只角(Alicorn)具有神奇的治疗功能,在凯特西亚斯的手稿中曾经记载说,把那只角磨成的粉和药水调配在一起可以防止许多疾病,将角挖空用来盛酒的话可以去除酒里的毒。

到了中世纪的时候,独角兽成为“权利”、“高贵”和“纯洁”的象征,它的角象征着“精神之箭”、“上帝之剑”、“阳光”和“神的启示”。在圣经故事中曾提到独角兽因未被带上诺亚方舟而淹死在汪洋大海之中,从此灭绝了踪迹。相传独角兽的角一次可以刺死一头大象,在《一千零一夜》辛巴达的第二次航行中有相关记载。独角兽的唯一敌人是狮子,在十六世纪的一段诗中记述了独角兽与狮子的一次决斗,独角兽的角刺入树干拔不出来,结果被狮子咬死。到了十八世纪初,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英格兰的豹和狮子与苏格兰的独角兽同成为大不列颠帝国皇家军队的徽章形像。现代故事常把独角兽简单地描写为长有独角的白马。

许多人认为独角兽的原型实际上是独角鲸和印度的独角犀,经过旅行者的夸大其词而演变为独角兽,据说曾有人把独角鲸前额上那根突出的触角当作独角兽的角出售。中国神话和日本神话中的麒麟也可视为东方的独角兽。

V

Vampire(吸血鬼)
吸血鬼是一种附体的鬼魂,眉毛蓬乱,手掌长毛,以坟墓和棺材为家,畏惧日光,常在夜间从坟墓里爬出来吸食活人的血,以延续自己的生命。吸血鬼通常不是用牙齿咬受害者,而是通过皮肤的毛孔吸血,被吸血鬼残害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从“吸血”而非“咬血”这一特征我们可以知道,那种长着一对尖齿的吸血鬼实际上是作家杜撰出来的形象。对付吸血鬼可以用阳光、圣水、圣体或十字架,将木桩钉入它的心脏可以让它永远无法复活,吸血鬼害怕大蒜的说法则来自罗马尼亚。

最早关于吸血鬼的记载是在伊朗发现的一个史前陶罐,陶罐上画着一名男人与一个想吸他血的魔鬼搏斗的场景。此后犹太传说中的夜魔莉丽丝(见Lilith)也是一个吸血女鬼的形象,喜欢吸食儿童的血。北欧传说中有吸血僵尸的说法,南美传说中也有一个名为阿兹曼(Azeman)的吸血女鬼,白天为女人的形状,夜晚会变为蝙蝠或其它动物。当地人有一个很有趣的方法可以防止她的骚扰,因为阿兹曼对于数数有着天生的爱好,如果把种子撒在地板上或在家门口挂一把扫帚的话,她就会停下来数这些种子,或是呆在门口数扫帚的穗数。其实这些传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吸血鬼,真正的吸血鬼同基督的传说有着密切的关系。

公元785年,查理曼大帝颁布法令,迫使萨克森人改信基督教,接受基督教的洗礼,根据这道法令,凡是把异教信仰同圣餐里的面包和葡萄酒视为耶稣的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的萨克森人一律处死,相传吸血鬼的起源就与耶稣以及圣母玛利亚的血有关。到了十一世纪,人们对圣血更为迷信,一些巫师开出的资料百病和延缓衰老的药方竟然是喝处女的血,直至文艺复兴时期,关于吸血鬼的迷信愈演愈烈。

我们现在见到的吸血鬼形象实际上是以英国作家布拉姆?斯托克的小说《吸血鬼达寇拉》为原型的,其中的达寇拉公爵成为现代吸血鬼的原型。吸血鬼在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当数1992年的《惊情四百年》,这部电影就是根据布拉姆?斯托克的小说《吸血鬼达寇拉》改编而成的,从下面这段剧情中大家可以了解到现代吸血鬼的起源:公元1462年,君土坦丁堡受到土耳其人的袭击,达寇拉公爵受命征讨土耳其军。不料在他获胜之时,谣言四起,传闻他的军队在前线被打败,他本人也被敌军杀死。达寇拉公爵的妻子莉莎悲痛欲绝,投河自杀,班师回国的达寇拉公爵

看到妻子的尸体后痛苦万分,他愤怒地责问上帝,为什么他一生都为主而战,最后却得到这样的结局。于是他用长矛刺穿十字架上的耶稣,鲜血四流,从此他便投向魔鬼,以鲜血为生命,成为一个不死的吸血僵尸。

欧美游戏中也有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作品,仅2000年就发布过《狩魔猎人3:神之血》、《吸血鬼:千年潜藏》和《吸血鬼达寇拉》等多部以吸血鬼为主题的游戏,在《柏德之门2》等游戏里,吸血鬼是一种高级怪物,会控制角色的行动,耗尽角色的等级。值得一提的是,Sierra公司的《狩魔猎人》系列一直以西方传说中的神秘文化为卖点,如巫毒教、狼人和吸血鬼,在《狩魔猎人3:神之血》里还出现有独角兽的形象。

W

Werewolf(狼人)
“即便一个心地纯洁的人,一个不忘在夜间祈祷的人,也难免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变身为狼。” 近半个世纪以来,狼人无疑已经成为西方神秘文化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这种怪物平时从外表看与常人并无不同,但一到月圆之夜就会变身为狼。其实,世界各民族的文化里都有关于人变 为野兽的神话传说,中国有狐妖,非洲有狮人,秘鲁有豹人,印度有虎妖,这些野兽在当地人眼里都是令人生畏的;而欧洲人对于狼有着特别的恐惧,这种恐惧起源于北欧和东南欧的一些民间传说,在这些地方,狼被视为致命的野兽,尤其对于穷人来说。

“Werewolf”是古萨克森语“wer”(义为“人”)和“wolf”(义为“狼”)的结合词,之 所以把“人”放在前面,把“狼”放在后面,是因为狼人的变形过程是由人至狼,而在《柏德之门2》里有一种怪物则正好相反,它们的变形过程是由狼至人,因此被称为“Wolfwere”。 希腊神话中的狼人被称为“Lycanthrope”,其中“Lykos”是“狼”的意思,“Anthropos” 是“人”的意思。相传莱卡翁(Lycaon)是阿卡迪亚(古希腊山地牧区,以境内居民生活淳朴与 宁静著称,后来成为“世外桃源”的代名词)的国王,拥有许多妻子、五十个儿子和一个名叫卡 里斯托的女儿,有的故事说莱卡翁是一个残暴的国王,有的故事说莱卡翁是个好国王,但他的儿子们却不敬神,总之,宙斯在前往阿卡迪亚的时候因其招待不周而大为光火,遂将莱卡翁变为一匹狼。

“Lycanthrope”这个单词用在医学方面表示“变狼狂患者”,指那些臆想自己为狼的心理病人。 阿卡迪亚人在十八世纪遭到放逐,此后移居美国,居住在阿拉巴马南部和密西西比东南部,混有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血统,他们将狼人称为“Loup-garou”。尽管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狼人的神话传说,但这一主题在文学艺术方面却没有太大的成就,不像吸血鬼那样有一部《吸血鬼达寇拉》作为现代吸血鬼的奠基石(见Vampire),唯一值得称道的是盖尔?恩多莱写于1933年的一本名为《巴黎狼人》的小说。

Wraith(幽魂)
从恶魔的魂灵中升起的一种不死怪,曾在《暗黑破坏神2》的第二幕中出现,其实就是一堆会飞的骨骼,骨骼周围绕以邪恶的光环。幽魂没有腿,没有尾巴,细长的胳膊末端长有弯曲的利爪,主要靠爪和齿攻击敌人,玩家在受到攻击后不但生命值降低,魔法值也会被它吸走。

Y

Yeck(耶克)
印度神话中一种会变形的小精灵,常常变化为毛茸茸的小动物,头上还戴着一顶小白帽。别小看这些小精灵,他们的力量很大,足以搬动一座山。耶克喜欢引人迷路,如果你能偷到它们的帽子的话,就可以拥有隐身的能力。

Yeti(雪人)
生长在冰天雪地里的一种灵长类生物,高约三米,全身覆盖着长长的白毛,最著名的莫过于出没于喜马拉雅山的雪人。

Z

Ziz(栖枝)
在圣歌书中曾经提到的一种巨鸟,与巨鹏(见Roc)相似,据说是上帝创造出来保护其它鸟类的神鸟。在犹太教中属于洁净之餐,相传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栖枝、贝希摩斯(见Behemoth)和利维坦(见Leviathan)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

Zombie(僵尸)
等级最低的一种不死怪,亡灵巫师使用咒语在尸体上使之复活,没有智力,行动迟缓。另外,Zombie也是西非、海地和美国南部等地的巫毒教所崇拜的蛇神。

                                         山海经所有怪物 [本章字数:928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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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
??兽:(南山经)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食之善走。
白猿:(南山经)又东三百里,曰堂庭之山,多【木炎】木,多白猿,多水玉,多黄金。
又东五百里,曰发爽之山,无草木,多水,多白猿。
蝮虫:(南山经)又东三百八十里,曰【犭爰】翼之山,其中多怪兽,水多怪鱼,多白玉,多蝮虫,多怪蛇,多怪木,不可以上!
羽山,其下多水,其上多雨,无草木,多蝮虫。
又东四百里,至于非出山之首,其上多金玉,无水,其下多蝮虫。
(南山经??又东三百七十里,曰?阳之山,其阳多赤金,其阴多白金。)
鹿蜀:又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
旋龟:其中多玄龟,其状如龟而鸟首虺尾,其名曰旋龟,其音如判木,佩之不聋,可以为底。
(南山经??又东三百里柢山,多水,无草木。)
鲑: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蛇尾有翼,其羽在【鱼去】下,其音如留牛,其名曰鲑,冬死而复生,食之无肿疾。
(南山经??又东四百里,曰擅爰之山,多水,无草木,不可以上。)
类: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
(南山经??又东三百里,曰基山,其阳多玉,其阴多怪木。)
??:有兽焉,其状如羊,九尾四耳,其目在背,佩之不畏。
【尚鸟】【付鸟】:有鸟焉,其状如鸡而三首、六目、六足、三翼,食之无卧。
(南山经??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青【左丹右上隹右下又】。)
灌灌:有鸟焉,其状如鸠,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
??: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赤【鱼需】:英水出焉,南海注于即翼之泽。其状如鱼而人面,其音如鸯鸳,食之不疥。
(南山经??南次二经之首,曰柜山,西临流黄,北望诸【囟比】,东望长右。)
狸力:有兽焉,其状如豚,有距,其音如狗吠,其名曰狸力,见则其县多土功。
【朱鸟】:有鸟焉,其状如鸱而人手,其音如痹,其名曰【朱鸟】,其名自号也,见则其县多放土。
(南山经??东南四百五十里,曰长右之山,无草木,多水)
长右: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
(南山经??又东三百四十里,曰尧光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金。)
猾?:有兽焉,其状如人而彘鬣,穴居而冬蛰,其名曰猾?,其音如斫木,见则县有大繇。
(南山经??又东五百里,曰浮玉之山,北望具区东望诸【囟比】。)
彘:有兽焉,其状如虎而牛尾,其音如吠犬,其名曰彘,是食人。
(南山经??又东四百里,曰洵山,其阳多金,其阴多玉。)
【羊患】:有兽焉,其状如羊而无口,不可杀也,其名曰【羊患】。
芘蠃:洵水出焉,而南流注于阏之泽,其中多芘蠃。
(南山经??又东五百里,曰鹿吴之山,上无草木,多金石。泽更之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滂水。)
蛊雕:水有兽焉,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
(南山经??东五百里,曰祷过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犀、兕,多象。)
犀:
兕:
又西二百五十里,曰众兽之山,其上多【王雩】【王孚】之玉,其下多檀楮,多黄金,其兽多犀兕。
象:
熊:
罴:
瞿如:有鸟焉,其状如【交鸟】而白首,三足、人面,其鸣自号也。
虎蛟:其中有虎蛟,其状鱼身而蛇尾,其音如鸳鸯,食者不肿,可以已痔。(浪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海。)
(南山经??又东五百里,曰丹穴之山,其上多金玉。丹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渤海。)
凤凰: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南山经??又东五百八十里,曰南禺之山,有上多金玉,其下多水。有穴焉,水出辄入,夏乃出,冬则闭。佐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海,有凤凰、【宛鸟】雏。
(南山经??又东五百里,曰鸡山,其上多金,其下多丹【左丹右上隹右下又】。黑水山焉,而南流注于海。)
鲭鱼:其中有鲭鱼,其状如鲋而彘毛,其音如豚,见则天下大旱。
(山海经??又东四百里,曰令丘之山,无草木,多火。其南有谷焉,曰中谷,条风自是出。)
【禺页】:有鸟焉,其状职枭,人而四目而有耳,其名曰【禺页】,其鸣自号也,见则天下大旱。
大蛇:又东五百八十里,曰禺稿之山,多怪兽,多大蛇。
(南山经??又东五百八十里,曰南禺之山,有上多金玉,其下多水。有穴焉,水出辄入,夏乃出,冬则闭。)
【宛鸟】雏:佐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海,有凤凰、【宛鸟】雏。
(西山经??西四十五里,曰松果之山。囗水出焉,北流注于渭,其中多铜。)
?渠:有鸟焉,其名曰?渠其状如山鸡,黑身赤足,可以已【月暴】。
(西山经??又西六十里,曰太华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广十里,鸟兽莫居。)
肥[虫遗]:有蛇焉,名曰肥[虫遗],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
(西山经??又西八十里,曰小华之山)
【牛乍】牛:又西八十里,曰小华之山,其木多荆杞,其兽多【牛乍】牛。
英山,兽多【牛乍】牛。
白於之山,其兽多【牛乍】牛。
赤【上敝下鸟】:鸟多赤【上敝下鸟】,可以御火。
(西山经??又西八十里,曰符禺之山,其阳多铜,其阴多铁。)
葱聋:其兽多葱聋,其状如羊而赤鬣。
【民鸟】:其鸟多【民鸟】,其状如翠而赤喙,可以御火。
(西山经??又西七十里,曰英山,其上多?囗,其阴多铁,其阳多赤金。禺水出焉,北流注于招水)
【鱼丰】鱼:其中多【鱼丰】鱼,其状如鳖,其音如羊。
肥遗:有鸟焉,其状如鹑,黄身而赤喙,其名曰肥遗,食之已疠,可以杀虫。
(西山经??又西五十二里,曰竹山,其上多乔木,其阴多铁。)
人鱼:丹水出焉,东南流注于洛水,其中多水玉,多人鱼。
豪彘:有兽下,其状如豚而白毛,大如笄而黑端,名曰豪彘。
(西山经??又西百二十里,曰浮山)
木虫:,多盼木,枳叶而无伤,木虫居之。
(西山经??又西七十里,曰囗次之山,漆水出焉,北流注于渭。)
嚣:有兽焉,其状如禺而长臂,善投,其名曰嚣。
橐【上非下巴】:有鸟焉,其状如枭,人面而一足,曰橐【上非下巴】,冬见夏蛰,服之不畏雷。
(西山经??又西百七十里,曰南山,上多丹粟。丹水出焉,北流注于渭。)
猛豹:
尸鸠:
(西山经??又西三百二十里,曰【山番】冢之山,汉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沔;嚣水出焉,北流注于汤水。)
白翰赤【上敝下鸟】:
(西山经??又西三百五十里,曰天帝之山,多棕【木丹】;下多菅蕙。)
溪边:有兽焉,其状如狗,名曰溪边,席其皮者不蛊。
栎:有鸟焉,其状如鹑,黑文而赤翁,名曰栎,食之已痔。
(西山经??西南三百八十里,曰【上自下半】涂之山,蔷水出焉,西流注于诸资之水;涂水出焉,南流注于集获之水。)
【犭婴】如:有兽焉,其状如鹿而白尾,马足人手而四角,名曰【犭婴】如。
数斯:有鸟焉,其状如鸱而人足,名曰数斯,食之已瘿。
(西山经??又西百八十里,曰黄山,无草木,多竹箭。盼水出焉,西流注于赤水,其中多玉。)
【上敏下牛】:有兽焉,其状如牛,而苍黑大目,其状曰【上敏下牛】。
鹦鹉:有鸟焉,其状如?,青羽赤喙,人舌能言,名曰鹦鹉。
(西山经??又西二百里,曰翠山,其上多棕【木丹】,其下多竹箭,其阳多黄金、玉)
【左三田右鸟】:其多【左三田右鸟】,其状如鹊,赤黑而两四足,可以御火。
(西山经??西次二经西二百里,曰泰冒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铁。浴水出焉,东流注于河,其中多藻玉,多白蛇。)
白蛇:
(西山经??西南三百里,曰女床之山,其阳多赤铜,其阴多石涅)
虎豹犀兕:
鸾鸟:有鸟焉,其状如翟而五采文,名曰鸾鸟,见则天下安宁。
(西山经??又西二百里,曰鹿台之山,其上多白玉,其下多银)
白豪:其兽多【牛乍】牛、?羊、白豪。
凫?:其状如雄鸡而人面,其鸣自叫也,见则有兵。
(西山经??又西四百里,曰小次之山,其上多白玉,其下多赤铜。)
朱厌:有兽焉其状如猿,而白首赤足,名曰朱厌,见则大兵。
(西山经??又西三百里,曰大次之山,其阳多垩,其阴多碧)
?羊:其兽多【牛乍】羊、?羊。
(西山经??又西四百里,曰囗阳之山,其木多稷、【木丹】、豫章)
【犭勺】:其兽多犀、兕、虎、【犭勺】、【牛乍】牛。
(西山经??又西三百五十里,曰西皇之山,其阳多黄金,其阴多铁)
麋、鹿:其兽多麋、鹿、【牛乍】牛。
(西山经??又西三百里五十里,曰莱山,其木多檀楮)
罗罗:其鸟多罗罗,是食人。
(西山经??西次三经之首,曰崇吾之山,在河之南,北望冢遂,南望【遥去辶】之泽,西望帝之捕兽之丘,东望【虫焉】渊。)
蛮蛮:有兽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日,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
(西山经??又西二百里,至刚山之尾。洛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河。)
其中多蛮蛮,其状鼠身而鳖首,其音如吠犬。
(西山经??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钟山。)
大鹗:钦【丕鸟】化为大鹗,其状如雕而墨文曰首,赤喙而虎爪,其音如晨鹄,见则有大兵。
【皴去皮加鸟】鸟:鼓亦化为【皴去皮加鸟】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黄文而白首,其音如鹄,见即其邑大旱。
(西山经??又西百八十里,曰泰器之山。观水出焉,西流注于流沙。)
文鳐鱼:是多文鳐鱼,状如鲤里,鱼身而鸟翼,苍文而白首赤喙,常行西海,游于东海,以夜飞。其音如鸾鸡,其味酸甘,食之已狂,见则天下大穰。
(西山经??昆仑之丘)
土蝼:有兽焉,其状如羊而四角,名曰土蝼,是食人。(《广韵.十九侯》土[羊娄],似羊,四角,其锐难当,触物则毙,食人。)
钦原:有鸟焉,其状如蜂,大如鸳鸯,名曰钦原,【上若下两虫】鸟兽则死,【上若下两虫】木则枯,
鹑鸟:有鸟焉,其名曰鹑鸟,是司帝之百服。
(西山经??又西三百七十里,曰乐游之山。桃水出焉,西流注于稷泽,是多白玉)
【鱼骨】鱼:其中多【鱼骨】鱼,其状如蛇而四足,是食鱼。
(西山经??又西北三百五十里,曰玉山)
狡:有兽焉,其状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其名曰狡,其音如吠犬,见则其国大穰。
胜遇:有鸟焉,其状如翟而赤,名曰胜遇,是食鱼,其音如录,见则其国大水。
(西山经??又西二百里,曰长留之山。是多文玉石。)
其兽皆文尾,其鸟皆文首。
(西山经??又西二百八十里,曰章莪之山,无草木,多瑶碧。所为甚怪。)
狰:有兽焉,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其名如狰。
毕文: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文,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讠为】火。
(西山经??又西三百里,曰阴山。浊浴之水出焉,而南流注于番泽,其中多文贝。)
天狗: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首,名曰天狗,其音如榴榴,可以御凶。
(西山经??又西二百二十里,曰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是山也,广员百里。)
【彳敖】【彳因】: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白身四角,其豪如披蓑,其名曰【彳敖】【彳因】,是食有。
鸱:有鸟焉,一首而三身,其状如【乐鸟】,其名曰鸱。
(西山经??西水行百里,至于翼望之山,无草木,多金玉。)
囗:有兽焉,其状如狸,一目而三尾,名曰囗,其音如囗百声,是可以御凶,服之已瘅。
?【余鸟】:有鸟焉,其状如乌,三首六尾而善笑,名曰?【余鸟】,服之使人不厌,又可以御凶。
(西山经??又北百二里,曰上申之山,上无草木,而多硌石,下多榛【木苦】,兽多白鹿。汤水出焉,东流注于河。)
白鹿:
??:其鸟多当扈,其状如雉,以其髯飞,食之不【目旬】目。
(西山经??又北二百二十里,曰盂山,其阴多铁,其阳多铜。生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
白狼白虎:其兽多白狼白虎,其鸟多白雉白翟。
白雉白翟:
(西山经??西二百五十里,曰白於之山,上多松柏,下多栎檀)
?:其兽多【牛乍】牛、?羊,其鸟多?。
(西山经??又西三百五十里,曰英【革是】之山,上多漆木,下多金玉,鸟兽尽白。【氵宛】水出焉,而北流注于陵羊之泽。)
冉遗之鱼:是多冉遗之鱼,鱼身蛇首六足,其目如观耳,食之使人不眯,可以御凶。
(西山经??又西三百里,曰中曲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雄黄、白玉及金。)
?: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音如鼓音,其名曰?,是食虎豹,可以御兵。
(西山经??又西二百六十里,曰【圭阝】山。【氵蒙】水出焉,南流注于洋水,其中多黄贝;)
穷奇: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虫胃】毛,名曰穷奇,音如?狗,是食人。
嬴鱼:鱼身而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
(西山经??又西二百二十里,曰鸟鼠同穴之山,其上多白虎、白玉。渭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
鳋鱼:其中多鳋鱼,其状如囗鱼,动则其邑有大兵。
【上如下鱼】?:滥水出于其西,西流注于汉水,多【上如下鱼】?之鱼,其状如覆铫,鸟首而鱼翼,音如磬石之声,是生珠玉。
(西山经??西南三百六十里,曰崦嵫之山,其上多丹木,其叶如楮,其实大如瓜,赤符而黑理,食之已瘅,可以御火。
其阳多龟,其阴多玉。 苕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海,其中多砥励。
孰湖:有兽焉,其状马身而鸟翼,入面蛇尾,是好举人,名曰孰湖。
??:有鸟焉,其状如?而人面,【虫隹】身犬尾,其名自号也,见则其邑大旱。
(北山经??北山经之首,曰单狐之山又北二百五十里,曰求如之山,其上多玉,无草木。滑水出焉,而西流注于诸囗之水。)
滑鱼:其中多滑鱼。其状如【鱼单】,赤背,其音如梧,食之已疣。
水马:其中多水马,其状如马,文臂牛尾,其音如呼。
(北山经??又北三百里,曰带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青碧。彭水出焉,而西流注于芘湖之水)
[月?]疏:有兽焉,其状如马,一角有错,其名曰[月?]疏,可以辟火。
?【余鸟】:有鸟焉,其状如乌,五采而赤文,名曰?【余鸟】,是自为牝牡,食之不疽。
?鱼:中多?鱼,其状如鸡而赤毛,三尾六足四首,其音如鹊,食之可以已忧。
(北山经??又北四百里,曰谯明之山。谯水出焉,西流注于河。)
何罗之鱼:其中多何罗之鱼,一首而十身,其音如吠犬,食之已痈。
孟槐:有兽焉,其状如?而赤毫,其音如榴榴,名曰孟槐,可以御凶。
(北山经??又北三百五十里,曰涿光之山。嚣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河。)
囗囗【同习】之鱼:其中多囗囗【同习】之鱼,其状如鹊而十翼,鳞皆在羽端,其音如鹊,可以御火,食之不瘅。
蕃:其上多松柏,其下多棕囗,其兽多囗羊,其鸟多蕃。
(北山经??又北三百八十里,曰虢山,其上多漆,其下多桐椐。其阳多玉,其阴多铁。伊水出焉,西流注于河。
橐驼:其兽多橐驼,
窝:其鸟多窝,状如鼠而鸟翼,其音如羊,可以御兵。
(北山经??又北四百里,至于虢山之尾,其上多玉而无石。)
文贝:鱼水出焉,西流注于河,其中多文贝。
(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丹熏之山,其上多樗柏,其草多韭韭,多丹囗。熏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棠水。
耳鼠:有兽焉,其状如鼠,而菟首麋身,其音如?犬,以其尾飞,名曰耳鼠,食之不Cai【月采】,又可以御百毒。
(北山经??又北二百八十里,曰石者之山,其上无草木,多瑶碧。【氵此】水出焉,西流注于河。
孟极:有兽焉,其状如豹,而文题白身,名曰孟极,是善伏,其鸣自呼。
(北山经??又北百一十里,曰边春之山,多葱、葵、韭、桃、李。杠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氵幼】泽。
幽?:有兽焉,其状如禺而文身,善笑,见人则卧,名曰幽?,其鸣自呼。
(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蔓联之山,其上无草木)
足訾:有兽焉,其状如禺而有鬣,牛尾、文臂、马【足厂虎】,见人则呼,名曰足訾,其鸣自呼。
【交鸟】:有鸟焉,群居而朋飞,其毛如雌雉,名曰【交鸟】,其鸣自呼,食之已风。
(北山经??又北八百里,曰单张之山,其上无草木。栎水出焉,在而南流注于杠水。)
诸犍:有兽焉,其状如豹而长尾,人首而牛耳,一目,名曰诸犍,善吒,行则衔其尾。
白【夜鸟】:有鸟焉,其状如雉,而文首、白翼、黄足,名曰白【夜鸟】,食之已嗌痛,可以已【疒制】。
(北山经??又北三百二十里,曰灌题之山,其上多樗柘,其下多流沙,多砥。)
那父:有兽焉,其状如牛而白尾,其音如?,名曰那父。
竦斯:有鸟焉,其状如雌雉而人面,见人则跃,名曰竦斯,其鸣自呼也。
(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潘侯之山,其上多松柏,其下多榛【木苦】,其阳多玉,其阴多铁。)
旄牛:有兽焉,基状如牛,而四节生毛,或曰旄牛。
(北山经??北二百八十里,曰大咸之山,无草木,其下多玉。是山也,四方,不可以上。)
长蛇:有蛇名曰长蛇,其毛如彘豪,其音如鼓柝。
(北山经??又北三百二十里,曰敦薨之山,其上多棕【木丹】,其下多茈草。敦薨之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氵幼】泽。出于昆仑之东北隅,实惟河原。)
赤鲑:
柝鸠:
其中多赤鲑,其兽多兕,旄牛,其鸟多柝鸠。
(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少咸之山,无草木,多青碧。)
窥窳:有兽焉,其状如牛,而赤身、人面、马足,名曰窥窳,其音如婴儿,是食人。
【鱼市]【鱼市]之鱼:敦水出焉,东流注于雁门之水,其中多【鱼市]【鱼市]之鱼。食之杀人。
(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狱法之山。【氵襄】泽之出焉,而东北流注于泰泽。)
【鱼巢】鱼:其中多【鱼巢】鱼,其状如鲤而鸡足,食之已疣。
山【犭军】:有兽焉,其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名山【犭军】,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
(北山经??又北二里,曰北岳之山,多枳棘刚木。)
诸怀:有兽焉,其状如牛,而四角、人、耳、彘耳,其名曰诸怀,基音如鸣雁,是食人。
【鱼旨】鱼:诸怀之水出焉,而西流注于嚣水,水中多【鱼旨】鱼,鱼身而犬首,其音如婴儿,食之已狂。
(北山经??又北百八十里,曰浑夕之山,无草木,多铜玉。嚣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海。)
肥遗:有蛇一首两身,名曰肥遗,见则其国大旱。
(北山经??又北百七十里,曰【阝是】山,多马。)
?:有兽焉,其状如豹而文首,名曰?。
龙龟:【阝是】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泰泽,其中多龙龟。
(北山经??又北五十里,曰县雍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铜)
闾麋:其兽多闾麋,
白翟白【有鸟】:其鸟多白翟白【有鸟】。
【上此下鱼】鱼:晋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汾水。其中多【上此下鱼】鱼,其状如囗而赤麟,其音如叱,食之不骄。
(北山经??又北三百五十里,曰敦头之山,其上多金玉,无草木。旄水出焉,而东流注于印泽。
【马孛】马:其中多【马孛】马,牛尾而白身,一角,其音如呼。
(北山经??又北三五十里,曰【钅句】吾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铜。)
狍?:有兽焉,其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名曰狍?,是食人。
(北山经??又北三百里,曰北嚣之山,无石,其阳多玉。涔水出焉,而东流注于邛泽。)
独【犭谷】:有兽焉,其状如虎,而白身犬首,马尾彘鬣,名曰独【犭谷】。
囗【冒鸟】:有鸟焉,其状如乌,人面,名曰囗【冒鸟】,宵飞而昼伏,食之已【日曷】。
(北山经??又北三百五十里,曰梁渠之山,无草木,多金玉。修水出焉,而东流注于雁门)
居暨:其兽多居暨,其状如囗而赤毛,其音如豚。
嚣:有鸟焉,其状如夸父,四翼、一目、犬尾,名曰嚣,其音如鹊,食之已腹痛,可以止【彳同亍】。
(北山经??又北三百八十里,曰湖灌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碧,多马)
【鱼旦】:湖灌之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海,其中多【鱼旦】。
(北山经??北次三经之首,曰太行之山。其首曰归山,其上有金玉,其下有碧。)
【马军】:有兽焉,其状如囗羊而四角,马尾而有距,其名曰【马军】,善还,其名自?
囗:有鸟焉,其状台鹊,白身、赤尾、六足,其名曰囗,是善惊,其鸣自?。
(北山经??又东北二百里,曰龙侯之山,无草木,多金玉。决决之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
人鱼:其中多人鱼,其状如【鱼帝】鱼,四足,其音如婴儿,食之无痴疾。
(北山经??又东北二百里,曰马成之山,其上多文石,其阴多金玉。)
天马:有兽焉,其状如白犬而黑头,见人则飞,其名曰天马,其鸣自?
【屈鸟】【居鸟】:有鸟焉,其状如乌,首白而身青、足黄,是名曰【屈鸟】【居鸟】。其名自?,食之不饥,可以已寓。
(北山经??又东北二百里,曰天池之山,其上无草木,多文石。渑水出焉,潜于其下,其中多黄垩。)
飞鼠:有兽焉,其状如兔而鼠首,以其背飞,其名曰飞鼠。
(北山经??又东三百里,曰阳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金铜。)
领胡:有兽焉,其状如牛而尾,其颈【左上臣右上又下鸟】,其状如句瞿,其名曰领胡,其鸣自?,食之已狂。
象蛇:有鸟焉,其状如赤雉,而五采以文,是自为牝牡,名曰象蛇,其名自?。
囗父之鱼:留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河。其中有囗父之鱼,其状如鲋鱼,鱼首而彘身,食之已呕。
(北山经??又南三百里,曰景山,南望盐贩之泽,北望少泽。其上多草、【上艹下诸】囗,其草多秦椒,其阴多赭,其阳多玉。)
酸与:有鸟焉,其状如蛇,而四翼、六目、六足,名曰酸与,其鸣自?,见则其邑有恐。
(北山经??又东百八十里,曰小侯之山。明漳之水出焉,南流注于黄泽。)
【古鸟】【左上羽左下白右鸟】:有鸟焉,其状如乌而白文,名曰【古鸟】【左上羽左下白右鸟】,食之不【氵爵】。
(北山经??又东北二百里,曰轩辕之山,其上多铜,其下多竹。)
黄鸟:有鸟焉,其状如枭白首,其名曰黄鸟,其鸣自?,食之不妒。
(北山经??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水。)
精卫: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
(北山经??又北三百里,曰泰戏之山,无草木,多金玉。)
【羊东】【羊东]:有兽焉,其状如羊,一角一目,目在耳后,其名曰【羊东】【羊东],其鸣自?。
(北山经??又北山行五百里,水行五百里,至于饶山。是无草木,多瑶碧)
囗囗:其兽多囗囗,
【留鸟】:其鸟多【留鸟】。
师鱼:历虢之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其中有师鱼,食之杀人。
(北山经??又北四百里,曰乾山,无草木,其阳有金玉,其阴有铁而无水。)
?:有兽焉,其状如牛而三足,其名曰?,其鸣自?。
(北山经??又北五百里,曰伦山。伦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
罴:有兽焉,其状如麋,其川在尾上,其名曰罴。
(北山经??又北五百里,曰碣石之山。基上有玉,其下多青碧。)
蒲夷之鱼:绳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其中多蒲夷之鱼。
(北山经??又北五百里,曰【钅享】于毋逢之山,北望鸡号之山,其风如【左风右三力】。西望幽都之山,浴水出焉。)
朋蛇:是有朋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见则其邑大旱。

                                         龙神简介 [本章字数:840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3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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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龙神都是艾欧的孩子,艾欧是龙类包容万有的九面龙神。


其他种族的生物也有可能会信奉龙类之神。这就好像一位人类的铸剑师可能会因为职业的关系而崇敬铸造之神莫拉丁,一位精灵弓手敬拜艾罗娜(艾罗娜不是本来就是精灵的神么?)一样。因此,如果一名矮人,半兽人,或者狗头人声称他信奉龙类之神时,你不必感到吃惊。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各个种族的宗教中并不罕见(特别是哪些使用龙语的种族,比如狗头人,蜥人族和战蜥人)。

阅读说明:

第一部分是龙类诸神的表格,这包括每一位神祉的描述和基本资料。


表格1?2:龙类诸神
神祉           阵营    领域
阿丝忒瑞娜,创造女神  混乱中立   混乱,龙,机运,旅行,诡术(魅惑,幻术,贸易)
埃丝泰拉博,财富女神  绝对中立   龙,保护,财富(地穴,金属)
巴哈姆特,善龙之主神  守序善良   风,龙,善良,机运,保护(高贵,风暴)
库若尼普斯,命运之神  绝对中立   死亡,龙,知识(命运,编制,时间)
法拉祖尔,腐败之神   中立邪恶   死亡,龙,邪恶(黑暗,不死生物)
卡瑞克思,毁灭之神   混乱邪恶   混乱,毁灭,龙,邪恶,火(复兴)
赫尔,欢笑女神     混乱善良   混乱,龙,善良,诡术(符纹)
艾欧,众龙神之主    绝对中立   龙,知识,魔法,力量,旅行,财富(法术)
兰狄司,公正之神    守序中立   毁灭,龙,秩序,保护(复仇)
塔玛拉,生命女神    中立善良   龙,善良,医疗,力量,太阳(家族)
提亚马特,恶龙之主神  守序邪恶   毁灭,龙,邪恶,贪婪,秩序,诡术(憎恨,爬虫,专制)


名字:第一排给出了神祉被世人所熟知的名字。其他的名字,或者是头衔列在名字的下方。
紧接着神祉名字的是神祉的神格等级。并且按照强大神力,中等神力,弱等神力和半神的顺序递减。神格等级并不会影响牧师们的能力,和他们所能施展的神术以及凡间的其他事物。该描述只与神祉本身相关。

居住位面:这个部分注明神祉在多元宇宙中通常所居住的位面。你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战役背景做出相应的调整。

徽记:简短的描述了侍奉神祉的牧师所佩戴的圣徽或者邪徽的形状外观。这个徽记通常刻在神祉的祭坛或者是其他的象征物品上。

阵营:注明神祉的阵营。神祉和凡人一样有着自己的阵营,关于阵营的详细描述请查阅《玩者手册》104〜106页。

神职:凡人的生活和神祉休戚相关,这里列出的是一些常见的神职。

信徒:这里粗略的列出了信奉和崇拜神祉的常见种族和职业。

牧师阵营:列出信奉神祉的牧师所能允许的阵营。正如《玩者手册》所言,牧师的阵营由所信奉的神祉而定。但和神祉的阵营之间只能有一级的偏差。举例来说:大多数海若尼斯的牧师都是守序善良阵营(海若尼斯是守序善良),但是也有一部分信奉海若尼斯的牧师是守序中立或者中立善良阵营。一般来说,牧师不能是绝对中立阵营,除非她们信奉的神祉的阵营是绝对中立。
阵营的偏差可以对照下表左右或者上下移动一级,但是不能沿斜线进行偏差。

守序善良  中立善良  混乱善良
守序中立  绝对中立  混乱中立
守序邪恶  中立邪恶  混乱邪恶

一些神祉对自己牧师的阵营有着特殊的要求,比如守序善良的神祉巴哈姆特的牧师只能是守序善良和中立善良,而不能是守序中立阵营。

领域:神祉的牧师所能选择的领域。本书中,新增加了“龙”,“贪婪”,“财富”这三个全新的领域(具体描述请查阅107页)。
括号中的领域是神祉在《被遗忘的国度战役设定集》的世界中拥有的领域。如果你使用被遗忘的国度战役设定,那么你可以将这些领域添加到神祉的领域列表中。

喜好武器:神祉喜好的武器种类。牧师通常会首先考虑使用自己信奉的神祉所喜好的武器。这也会影响到而一些特定的牧师神术,比如“灵能武器”。
喜好武器中包含两项。前一个提供给能够使用武器的牧师,而括号中的则是提供给那些不能使用武器的牧师。比如龙类牧师。


正文描述:
神祉的外貌和一些基本信息。

教义:神祉的信条和基本教义的原则。

神殿和神职人员:介绍献身神祉的牧师的行为规范和神殿的具体描述。这通常包括了教会,神祉的盟友和她的敌人。



阿丝忒瑞娜
艾欧的信使
半神
徽记:咧齿而笑的龙头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混乱中立
神职:学问,创造,快乐
信徒:混乱阵营龙类,自由思想者
牧师阵营:叛逆善良,混乱中立,混乱邪恶
领域:混乱,龙,机运,旅行,诡术(魅惑,幻术,贸易)
喜好武器:弯刀(爪)
阿丝忒瑞娜近乎疯狂的喜欢文字游戏,创造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并乐此不疲。她是艾欧的信史,一条巨大,爱多管闲事的黄铜龙。

教义
阿丝忒瑞娜经常会突发奇想并且思维转得飞快。她要求她的信徒们凡事要多动动自己的头脑,然后用文字或者其他什么记录下来。在阿丝忒瑞娜眼中,最不可饶恕的罪行,就是你不再相信你自己和你的设计图。

神殿和神职人员
阿丝忒瑞娜的牧师经常隐匿身份秘密的旅行。这位女神的神殿相当的稀少。虽然看上去非常简陋,但是却非常的隐蔽和安宁,可以为远行的信徒们提供一个安全的休息场所。
阿丝忒瑞娜的信徒通常对加尔?闪金,法兰恩和喔利达马拉保持着敬意。


埃丝泰拉博
财富的女主人
弱等神力
徽记:一颗十二面的宝石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绝对中立
神职:收获,地位,财富
信徒:龙,渴望财富者
牧师阵营:中立善良,守序中立,绝对中立,混乱中立,中立邪恶
领域:龙,保护,财富(地穴,金属)
喜好武器:弯刀(爪)
埃丝泰拉博代表财富和地位,但这必须是通过正规手段得到的。埃丝泰拉博非常反感提亚马特和她的信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表现出的**裸的贪欲。

教义
埃丝泰拉博崇尚财富和地位,但这不能来自于贪欲。正是在埃丝泰拉博的潜移默化之下,龙类才养成了天生喜欢收集和收藏珍宝的癖好。埃丝泰拉博声称,她不能容忍任何从她的信徒那里偷窃的行为,但有些时候对这种情况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神殿和神职人员
埃丝泰拉博认可她的牧师任何具有中立成分阵营,并且最好在收集财富上有着单纯的动机。他们一般不会介入龙类之间的冲突中,但是当巨龙收集到更多更珍贵的宝藏时,埃丝泰拉博的牧师们通常会给予它们奖励。
埃丝泰拉博受到所有龙类的广泛尊重,然而信徒却并不多见。最常见的情况是巨龙们用爪子把这位女神的圣徽涂抹在一个小小的护身符上,然后把它挂在它们藏宝室的门外以祈求女神的护佑。
埃丝泰拉博的信徒们对矮人之神莫拉丁和侏儒之神加尔?闪金保持者适当的尊敬(以及其他一些和珠宝钱币有关的神祉)。他们不信任喔利达马拉的信徒,因为信任他们就等于相信那些登堂入室的小偷。


巴哈姆特
白金龙,善龙之王,北风之主
弱等神力
徽记:星云上的白色星辰(Taburiss大人译作星辰与星云)
居住位面:天堂山
阵营:守序善良
神职:善龙,风,智慧
信徒:善龙,任何躲避恶龙攻击的人
牧师阵营:守序善良,中立善良
阵营:风,龙,善良,机运,保护(高贵,风暴)
喜好武器:重型十字镐(咬)

以下的描述部分参考了Taburiss大人过去的翻译。在这里对Taburiss大人表示感谢^^。

巴哈姆特在很多地方都受到尊崇。虽然所有的善龙都对巴哈姆特表示敬意,但其中,金龙,银龙和黄铜龙则对他保持者一种独特而至高无上的崇拜。其他的龙类,甚至是邪恶的巨龙(当然要除开他的敌人提亚马特)也敬服于他的智慧和力量。
巴哈姆特的自然形态,是一条全身覆盖着银白色鳞甲的巨大蜿蜒的巨龙,即使在微弱的青光下,巴哈姆特的全身仍然闪耀着光芒。有些人说,巴哈姆特如同猫一般的双瞳是深蓝色的,就如同仲夏的蓝色天空一样美丽。而另外一些人则坚持的说巴哈姆特的双眼如同冰河之心一样是深邃的靛青色。或许,这两种说法仅仅只是反映出了伟大白金龙的变换着的情态而已。

教义
巴哈姆特严厉的反对任何邪恶。他不能够容忍任何邪恶的行为。除此之外巴哈姆特是整个多元宇宙中最富有同情心的存在之一。他几乎无限的同情那些都到压迫和无依无靠的人们。他规劝他的信徒们要志力行善,不过他希望他们能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自己面对自己的挑战。对于巴哈姆特而言,他更喜欢为凡人提供信息,医疗伤者,或者为他们建造一个暂时性的避难所,而不是直接接过他们肩头的重担。
巴哈姆特的身边有七条太古金龙随侍左右。

神殿与神职人员
巴哈姆特只认可善良的牧师。巴哈姆特的牧师有龙类,半龙以及其他一些深受巴哈姆特的教诲熏陶的其他生物。他们终其一生一生为善良的利益进行着微妙而精细的斗争,所谓微妙而精细,是指他们努力使自己的斗争尽可能不对尘世造成任何伤害。
大多数的金龙,银龙和黄铜龙在他们的巢穴中都供奉着巴哈姆特的神龛。神龛非常简单,一般就是在一面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墙上画着巴哈姆特的圣徽。
巴哈姆特的宿敌是恶龙之神提亚马特,他们之间的仇恨直接影响在他们的信徒之间。巴哈姆特联合了海若尼斯,莫拉丁,悠达拉和其他守序善良的神祉来共同对抗他的敌人。



库若尼普斯
沉默者,关注者
弱等神力
徽记:一只睁开的龙眼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绝对中立
神职:命运,死亡,审判
信徒:龙,观察者
牧师阵营:绝对中立
领域:死亡,龙,知识(命运,编织,时间)
喜好武器:巨镰(咬)
库若尼普斯是沉默的中立者,冷静而不干预任何事物的发展。他是龙类的命运,死亡和审判之神。库若尼普斯全身没有任何光泽和色彩,这表明他置身于金属龙和五彩龙的斗争之外。

教义
库若尼普斯是一个不带任何感情的观测者。任何龙类在死亡之后都要接收他的审判,以决定其灵魂的最终归宿。不同于兰迪斯,库若尼普斯并不偏好于正义:他仅仅是评判什么是而什么不是。他也从来不会关心任何生命生活上的琐碎事物。这就是说,只有那种引起世界动乱的重大灾难才能让他从这种漠不关心中唤醒过来。

神殿和神职人员
库若尼普斯的信徒非常少见,而他的牧师则更为稀少,因为大多数的龙类不具备不受任何事件阻碍观察的条件。
库若尼普斯和他的信徒们既没有盟友也没有敌人。其他神祉中,只有博卡布拥有类似的条件并且能够彼此分享。而大多数的神祉都或多或少具有阵营上的偏好。


法拉祖尔
黑夜之龙
弱等神力
徽记:龙的头骨
居住位面:灰色荒野
阵营:中立邪恶
神职:腐败,不死生物,枯萎
信徒:恶龙,死灵师,不死生物
牧师阵营:守序邪恶,中立邪恶,混乱邪恶
领域:死亡,龙,邪恶(黑暗,不死生物)
喜好武器:弯刀(爪)
恐怖的黑夜之龙法拉祖尔是中立邪恶阵营,他是一切腐败,枯萎和不死生物的主人。一些人认为,法拉祖尔的身躯早已腐败而只剩下了骨骸。而另一部分人则相信,他看上去就像一头血肉不断剥离的苍老黑龙。

教义
法拉祖尔的教义认为龙类的生命虽然漫长,但是总有尽头。只有涉足另外一个领域,抛弃龙类的形态,变为不死生物才能永恒不朽。一般认为,是法拉祖尔创造了第一个龙类不死生物(或者在创造过程中还有过其他助手),比如龙巫妖,吸血龙和幽灵龙(见第四章)。

神殿和神职人员
在龙类诸神中,恐怕只有巴哈姆特和提亚马特才有比法拉祖尔更多的非龙类信徒。相当多的死灵师都崇敬法拉祖尔,以及相当数量的智能不死生物,比如巫妖,尤其是龙巫妖。
法拉祖尔的神殿一般都建在很深的地底。这里远离阳光的照射,在黑暗的覆盖下与外部世界隔绝开来。
法拉祖尔的信徒不会相信任何善良阵营的成员,并且坚持把他们当作仇敌。有些时候,他们会和奈落结成同盟,不过这种情况相当少见。


卡瑞克思
火焰之主,全无者,世界肃清者
弱等神力
徽记:火丛中的龙眼
居住位面:喧癫空隧
阵营:混乱邪恶
神职:火,毁灭,复兴
信徒:龙,术士,军阀,以及一部分德鲁伊
牧师阵营:混乱中立,中立邪恶,混乱邪恶
领域:混乱,毁灭,龙,邪恶,火(复兴)
全无者卡瑞克思在龙类中象征着纯粹的力量和毁灭。有争论说卡瑞克思事实上具有疯症,结果就造成了喧癫空隧中永无止境的狂风。卡瑞克思的形态看上去就像一头巨大的太古红龙。

教义
卡瑞克思的教义举例来说就是要周期性的来到主物质界将不洁的毁灭之火宣泄到人间。敬拜他的信徒们都会尽可能的运用他们的力量带来灾难和毁灭。

神殿和神职人员
卡瑞克思几乎很少,甚至根本就从不关心他的信徒和牧师,但他们却毫不在意。他们相信只要他们的神能够认同他们具有完成毁灭事业的力量就足够了。或许你会有些奇怪,为何有些德鲁伊信奉卡瑞克思会具有复兴的一面。然而,对于重新焕发活力来说,有一些毁灭是必须的。另外,一些阿斯海德朗(见87页)的追随者则认为,这条太古红龙(阿斯海德朗)实际上就是卡瑞克思的圣者。
卡瑞克思的神殿只有极少数被人们所知。在那里,他的信徒们用他们精湛的手艺雕刻着卡瑞克思的圣徽。
卡瑞克思通常与寇德和厄瑞斯努彼此分享他们之间共同的喜好,但这不代表他的全部方面。


赫尔
诙谐者,说书者
弱等神力
徽记:摊开的书本
居住位面:奔放之野
阵营:叛逆善良
神职:幽默,传说,灵感
信徒:龙,游吟诗人,艺人
牧师阵营:中立善良,叛逆善良,混乱中立
领域:混乱,龙,善良,诡术(符纹)
喜好武器:短剑(爪)
赫尔是一条红铜色的巨龙,她的眼中随时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并且开怀大笑。在龙类的众神中,只有她对非龙类生物抱有最多的友善。(阿丝忒瑞娜相当欣赏这种调皮捣蛋的个性。)

教义
赫尔喜欢和别人一同分享她最新创作的故事和诗歌,而从不管聆听者是何种族,是何背景。然而她却很少和暴政者谈论她的创作,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往往残忍而缺乏耐心,喜欢欺凌弱者。赫尔的教义主张任何压迫都必须得到解放,无论这是来自行为还是思想上的。自由的秩序,就是她明确的主张。

神殿和神职人员
赫尔的牧师通常都兼职牧师和游吟诗人。他们通过诗歌和音乐来传播他们的信念。有些地方的赫尔信徒们会修建一些简易的神殿,作为他们旅行到下一个小镇(或者是另一条龙的巢穴)时可以用来稍作休息的场所。
赫尔的信徒们对喔利达马拉保有适当的尊敬,而有一些生物则同时信奉这两位神祉。由于神职的原因,海克斯托和维克那是赫尔的首要敌人。




艾欧
龙类调停者,伟大的永恒之轮,阴影吞噬者,九面龙神,龙类创造者
中等神力
徽记:多彩的金属圆盘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绝对中立
神职:龙类
信徒:龙
牧师阵营:所有阵营
领域:龙,知识,魔法,力量,旅行,财富(法术)
喜好武器:弯刀(爪)
艾欧是绝对中立的九面龙神,在他的外表中,环绕着九种阵营的所有特征。他可以以任何龙类的形象出现,即便从最小的伪龙到最大的太古巨龙。

教义
艾欧只关心他的“孩子们”??龙类和他们在世界上的繁衍。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艾欧会袒护龙类对付其他的种族。但是当某些龙类做出危害到另外一个种族整体存亡的举动时,艾欧也会毫不犹豫的帮助这些种族对抗龙类。
艾欧希望龙类之间的争斗能尽量保持在非胶着状态,当一旦这种斗争逐步升级,他就会亲自出手阻止事态的继续发展(有时候,他会派遣他的使者阿丝忒瑞娜或者其他的仆人)。

神殿和神职人员
艾欧的牧师和神殿和牧师远远少于大多数的龙类诸神,因为他已经无所不知。因此,巴哈姆特,提亚马特以及其他龙神的大多数牧师都最起码会对九面龙神保持最低限度的敬意。偶尔,艾欧也会从类爬虫种族中挑选出一些牧师和传道者,比如狗头人和战蜥人。
在信念上,艾欧没有任何敌人,因为他明白恪守中立的价值。同时,他在任何阵营上都能找到和其他人相同的信念,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被称为九面龙神。


兰狄司
公正天平,平衡者,生命核秤官
弱等神力
徽记:悬在针尖上的利剑
居住位面:机械境
阵营:守序中立
神职:平衡,公正
信徒:龙类
牧师阵营:守序善良,守序中立,守序邪恶
领域:毁灭,龙,秩序,保护(复仇)
偏好武器:长剑(爪)
和在死亡之时才审判巨龙的审判之神库若尼普斯不同,兰狄司会公正的评价巨龙生前漫长的一生。兰狄司的银色鳞甲黯淡而毫无光泽,据说那是因为他忘我的工作而从不在意自己。

教义
兰狄司是龙类的仲裁者,审判助理,陪审员和执行者。当有龙类遭遇不公的时候,兰狄司(或者是随侍的三条太古银龙)就会立刻处理,并给予它应有的公正。比如惩罚太过严厉,而控诉未被受理。

神殿与神职人员
兰狄司的牧师和圣武士都是优秀的公正维护者,他们通常服务于地方政府,并担任仲裁官的角色。在某些地方,人们信赖兰狄司的龙类信徒,并且由他们来维护公正。
兰狄司的牧师一般和圣?库斯伯特的信徒相处不错,而对混乱神祉的信徒则非常不满,比如寇德,喔利达马拉或者厄瑞斯努。



塔玛拉
仁慈女士,怜悯女士
弱等神力
徽记:黑色旷野中的七角星
居住位面:极乐境
阵营:中立善良
神职:生命,光明,怜悯
信徒:善龙,医者,富有怜悯之心的人
牧师阵营:守序善良,中立善良,叛逆善良
领域:龙,善良,医疗,力量,太阳(家族)
偏好武器:弯刀(爪)
塔玛拉是龙类诸神中最仁慈的神祉。也许你会错认为她很软弱,但这样的错误相信不会再犯第二次。塔玛拉的形象是一条美丽高贵的巨大银龙,她的双眼如同太阳的光芒一样明亮而睿智。

教义
塔玛拉相信无论是生命还是死亡都是宽容的。不仅仅是医疗疾病和护理伤痛,当大多数的巨龙在天年将尽的时候,塔玛拉会慈悲的赐予他们安详走到终点的权力。她非常反感采用任何人为的手段勉强延长生命的巨龙。在她看来,这违背了龙类的精神。

神殿与神职人员
塔玛拉的牧师都是医者,同时也是那些尝试逃避死亡者的警告人。他们会尽一切可能消灭任何遇到的不死生物,特别是龙类不死生物(如龙巫妖)。
虽然本着慈悲和怜悯的教诲,但是她的信徒们在打击邪恶和暴政的时候却也丝毫不会犹豫。太阳神培罗是塔玛拉坚定的盟友之一,而法拉祖尔,海克斯托,奈落和厄瑞斯努则是她的敌人。



提亚马特
五彩龙后,恶龙创造者
弱等神力
徽记:五色龙头
居住位面:巴托地狱
阵营:守序邪恶
神职:恶龙,征服,贪婪
信徒:恶龙,征服者
牧师阵营:中立邪恶,守序邪恶
领域:毁灭,龙,邪恶,贪婪,秩序,诡术(憎恨,爬虫,专制)
喜好武器:重型十字镐(咬)
所有的恶龙都敬拜提亚马特;绿龙和蓝龙则心甘情愿的承认她最为至高无上的君主。事实上善龙在内心深处也同样敬佩提亚马特,尽管表面上他们尽量避免提到,甚至是联想到她的名讳。
提亚玛特的自然形态是一条巨大,拥有五颗龙头以及一条如同双足飞龙尾巴的巨龙。她的每一个头都拥有着不同的颜色,分别是白,黑,绿,蓝和红。她巨大的躯干上则是散布着由这些颜色组成的美丽条纹。
提亚玛特拥有很多的配偶,包括很多年纪已经上了太古的白龙,黑龙,绿龙,蓝龙和红龙。

教义
提亚玛特只关心如何传播她的邪恶主张,如何击败所谓的“善良人士”,以及如何扩大邪恶龙族的人口数目。她最喜欢的小娱乐就是把一个村庄,城市或者国家,甚至是世界上的一大块地区都彻底夷为平地。她是个阴影中的恶者,她的存在往往能够在精神层面被感知,但却没有人能在视觉层面发现她。
提亚玛特一直坚持着寻找能够扩大邪恶龙族在世上的力量与势力的方法,特别是当她和她的恶龙追随者们发现他们被卷入了与善良龙族的领土争夺时。提亚玛特也不倦地追求着从她的追随者那里来的更多的尊敬,崇拜与供奉。

神职人员与神殿
如同巴哈姆特一般,也是几乎没有什么牧师与神殿供奉提亚玛特。她只接受邪恶牧师。提亚玛特的牧师,如同提亚玛特自己,一直在找寻着一块只应属于邪恶龙族自己的“净土”。
尽管大多数的邪龙都崇拜提亚玛特,但是几乎没有什么龙在他们的自己的巢穴为提亚玛特献上一座小小的神龛或者祭坛,那是以为内他们不想让提亚玛特那贪婪的眼睛总是注视着他们巢穴中的宝藏。当然,他们以另外单独的巨大黑暗洞穴为神殿,并不时的奉上财宝和牺牲品为供品。
提亚马特认为自己不需要任何盟友,虽然很多人相信她和很多高等魔鬼和海克斯托这样的守序邪恶神祉签订了盟约。她的敌人众多,这包括海若尼斯莫拉丁,当然还有她的宿敌巴哈姆特。
                                         龙神简介 [本章字数:840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4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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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龙神都是艾欧的孩子,艾欧是龙类包容万有的九面龙神。


其他种族的生物也有可能会信奉龙类之神。这就好像一位人类的铸剑师可能会因为职业的关系而崇敬铸造之神莫拉丁,一位精灵弓手敬拜艾罗娜(艾罗娜不是本来就是精灵的神么?)一样。因此,如果一名矮人,半兽人,或者狗头人声称他信奉龙类之神时,你不必感到吃惊。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各个种族的宗教中并不罕见(特别是哪些使用龙语的种族,比如狗头人,蜥人族和战蜥人)。

阅读说明:

第一部分是龙类诸神的表格,这包括每一位神祉的描述和基本资料。


表格1?2:龙类诸神
神祉           阵营    领域
阿丝忒瑞娜,创造女神  混乱中立   混乱,龙,机运,旅行,诡术(魅惑,幻术,贸易)
埃丝泰拉博,财富女神  绝对中立   龙,保护,财富(地穴,金属)
巴哈姆特,善龙之主神  守序善良   风,龙,善良,机运,保护(高贵,风暴)
库若尼普斯,命运之神  绝对中立   死亡,龙,知识(命运,编制,时间)
法拉祖尔,腐败之神   中立邪恶   死亡,龙,邪恶(黑暗,不死生物)
卡瑞克思,毁灭之神   混乱邪恶   混乱,毁灭,龙,邪恶,火(复兴)
赫尔,欢笑女神     混乱善良   混乱,龙,善良,诡术(符纹)
艾欧,众龙神之主    绝对中立   龙,知识,魔法,力量,旅行,财富(法术)
兰狄司,公正之神    守序中立   毁灭,龙,秩序,保护(复仇)
塔玛拉,生命女神    中立善良   龙,善良,医疗,力量,太阳(家族)
提亚马特,恶龙之主神  守序邪恶   毁灭,龙,邪恶,贪婪,秩序,诡术(憎恨,爬虫,专制)


名字:第一排给出了神祉被世人所熟知的名字。其他的名字,或者是头衔列在名字的下方。
紧接着神祉名字的是神祉的神格等级。并且按照强大神力,中等神力,弱等神力和半神的顺序递减。神格等级并不会影响牧师们的能力,和他们所能施展的神术以及凡间的其他事物。该描述只与神祉本身相关。

居住位面:这个部分注明神祉在多元宇宙中通常所居住的位面。你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战役背景做出相应的调整。

徽记:简短的描述了侍奉神祉的牧师所佩戴的圣徽或者邪徽的形状外观。这个徽记通常刻在神祉的祭坛或者是其他的象征物品上。

阵营:注明神祉的阵营。神祉和凡人一样有着自己的阵营,关于阵营的详细描述请查阅《玩者手册》104〜106页。

神职:凡人的生活和神祉休戚相关,这里列出的是一些常见的神职。

信徒:这里粗略的列出了信奉和崇拜神祉的常见种族和职业。

牧师阵营:列出信奉神祉的牧师所能允许的阵营。正如《玩者手册》所言,牧师的阵营由所信奉的神祉而定。但和神祉的阵营之间只能有一级的偏差。举例来说:大多数海若尼斯的牧师都是守序善良阵营(海若尼斯是守序善良),但是也有一部分信奉海若尼斯的牧师是守序中立或者中立善良阵营。一般来说,牧师不能是绝对中立阵营,除非她们信奉的神祉的阵营是绝对中立。
阵营的偏差可以对照下表左右或者上下移动一级,但是不能沿斜线进行偏差。

守序善良  中立善良  混乱善良
守序中立  绝对中立  混乱中立
守序邪恶  中立邪恶  混乱邪恶

一些神祉对自己牧师的阵营有着特殊的要求,比如守序善良的神祉巴哈姆特的牧师只能是守序善良和中立善良,而不能是守序中立阵营。

领域:神祉的牧师所能选择的领域。本书中,新增加了“龙”,“贪婪”,“财富”这三个全新的领域(具体描述请查阅107页)。
括号中的领域是神祉在《被遗忘的国度战役设定集》的世界中拥有的领域。如果你使用被遗忘的国度战役设定,那么你可以将这些领域添加到神祉的领域列表中。

喜好武器:神祉喜好的武器种类。牧师通常会首先考虑使用自己信奉的神祉所喜好的武器。这也会影响到而一些特定的牧师神术,比如“灵能武器”。
喜好武器中包含两项。前一个提供给能够使用武器的牧师,而括号中的则是提供给那些不能使用武器的牧师。比如龙类牧师。


正文描述:
神祉的外貌和一些基本信息。

教义:神祉的信条和基本教义的原则。

神殿和神职人员:介绍献身神祉的牧师的行为规范和神殿的具体描述。这通常包括了教会,神祉的盟友和她的敌人。



阿丝忒瑞娜
艾欧的信使
半神
徽记:咧齿而笑的龙头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混乱中立
神职:学问,创造,快乐
信徒:混乱阵营龙类,自由思想者
牧师阵营:叛逆善良,混乱中立,混乱邪恶
领域:混乱,龙,机运,旅行,诡术(魅惑,幻术,贸易)
喜好武器:弯刀(爪)
阿丝忒瑞娜近乎疯狂的喜欢文字游戏,创造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并乐此不疲。她是艾欧的信史,一条巨大,爱多管闲事的黄铜龙。

教义
阿丝忒瑞娜经常会突发奇想并且思维转得飞快。她要求她的信徒们凡事要多动动自己的头脑,然后用文字或者其他什么记录下来。在阿丝忒瑞娜眼中,最不可饶恕的罪行,就是你不再相信你自己和你的设计图。

神殿和神职人员
阿丝忒瑞娜的牧师经常隐匿身份秘密的旅行。这位女神的神殿相当的稀少。虽然看上去非常简陋,但是却非常的隐蔽和安宁,可以为远行的信徒们提供一个安全的休息场所。
阿丝忒瑞娜的信徒通常对加尔?闪金,法兰恩和喔利达马拉保持着敬意。


埃丝泰拉博
财富的女主人
弱等神力
徽记:一颗十二面的宝石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绝对中立
神职:收获,地位,财富
信徒:龙,渴望财富者
牧师阵营:中立善良,守序中立,绝对中立,混乱中立,中立邪恶
领域:龙,保护,财富(地穴,金属)
喜好武器:弯刀(爪)
埃丝泰拉博代表财富和地位,但这必须是通过正规手段得到的。埃丝泰拉博非常反感提亚马特和她的信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表现出的**裸的贪欲。

教义
埃丝泰拉博崇尚财富和地位,但这不能来自于贪欲。正是在埃丝泰拉博的潜移默化之下,龙类才养成了天生喜欢收集和收藏珍宝的癖好。埃丝泰拉博声称,她不能容忍任何从她的信徒那里偷窃的行为,但有些时候对这种情况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神殿和神职人员
埃丝泰拉博认可她的牧师任何具有中立成分阵营,并且最好在收集财富上有着单纯的动机。他们一般不会介入龙类之间的冲突中,但是当巨龙收集到更多更珍贵的宝藏时,埃丝泰拉博的牧师们通常会给予它们奖励。
埃丝泰拉博受到所有龙类的广泛尊重,然而信徒却并不多见。最常见的情况是巨龙们用爪子把这位女神的圣徽涂抹在一个小小的护身符上,然后把它挂在它们藏宝室的门外以祈求女神的护佑。
埃丝泰拉博的信徒们对矮人之神莫拉丁和侏儒之神加尔?闪金保持者适当的尊敬(以及其他一些和珠宝钱币有关的神祉)。他们不信任喔利达马拉的信徒,因为信任他们就等于相信那些登堂入室的小偷。


巴哈姆特
白金龙,善龙之王,北风之主
弱等神力
徽记:星云上的白色星辰(Taburiss大人译作星辰与星云)
居住位面:天堂山
阵营:守序善良
神职:善龙,风,智慧
信徒:善龙,任何躲避恶龙攻击的人
牧师阵营:守序善良,中立善良
阵营:风,龙,善良,机运,保护(高贵,风暴)
喜好武器:重型十字镐(咬)

以下的描述部分参考了Taburiss大人过去的翻译。在这里对Taburiss大人表示感谢^^。

巴哈姆特在很多地方都受到尊崇。虽然所有的善龙都对巴哈姆特表示敬意,但其中,金龙,银龙和黄铜龙则对他保持者一种独特而至高无上的崇拜。其他的龙类,甚至是邪恶的巨龙(当然要除开他的敌人提亚马特)也敬服于他的智慧和力量。
巴哈姆特的自然形态,是一条全身覆盖着银白色鳞甲的巨大蜿蜒的巨龙,即使在微弱的青光下,巴哈姆特的全身仍然闪耀着光芒。有些人说,巴哈姆特如同猫一般的双瞳是深蓝色的,就如同仲夏的蓝色天空一样美丽。而另外一些人则坚持的说巴哈姆特的双眼如同冰河之心一样是深邃的靛青色。或许,这两种说法仅仅只是反映出了伟大白金龙的变换着的情态而已。

教义
巴哈姆特严厉的反对任何邪恶。他不能够容忍任何邪恶的行为。除此之外巴哈姆特是整个多元宇宙中最富有同情心的存在之一。他几乎无限的同情那些都到压迫和无依无靠的人们。他规劝他的信徒们要志力行善,不过他希望他们能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自己面对自己的挑战。对于巴哈姆特而言,他更喜欢为凡人提供信息,医疗伤者,或者为他们建造一个暂时性的避难所,而不是直接接过他们肩头的重担。
巴哈姆特的身边有七条太古金龙随侍左右。

神殿与神职人员
巴哈姆特只认可善良的牧师。巴哈姆特的牧师有龙类,半龙以及其他一些深受巴哈姆特的教诲熏陶的其他生物。他们终其一生一生为善良的利益进行着微妙而精细的斗争,所谓微妙而精细,是指他们努力使自己的斗争尽可能不对尘世造成任何伤害。
大多数的金龙,银龙和黄铜龙在他们的巢穴中都供奉着巴哈姆特的神龛。神龛非常简单,一般就是在一面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墙上画着巴哈姆特的圣徽。
巴哈姆特的宿敌是恶龙之神提亚马特,他们之间的仇恨直接影响在他们的信徒之间。巴哈姆特联合了海若尼斯,莫拉丁,悠达拉和其他守序善良的神祉来共同对抗他的敌人。



库若尼普斯
沉默者,关注者
弱等神力
徽记:一只睁开的龙眼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绝对中立
神职:命运,死亡,审判
信徒:龙,观察者
牧师阵营:绝对中立
领域:死亡,龙,知识(命运,编织,时间)
喜好武器:巨镰(咬)
库若尼普斯是沉默的中立者,冷静而不干预任何事物的发展。他是龙类的命运,死亡和审判之神。库若尼普斯全身没有任何光泽和色彩,这表明他置身于金属龙和五彩龙的斗争之外。

教义
库若尼普斯是一个不带任何感情的观测者。任何龙类在死亡之后都要接收他的审判,以决定其灵魂的最终归宿。不同于兰迪斯,库若尼普斯并不偏好于正义:他仅仅是评判什么是而什么不是。他也从来不会关心任何生命生活上的琐碎事物。这就是说,只有那种引起世界动乱的重大灾难才能让他从这种漠不关心中唤醒过来。

神殿和神职人员
库若尼普斯的信徒非常少见,而他的牧师则更为稀少,因为大多数的龙类不具备不受任何事件阻碍观察的条件。
库若尼普斯和他的信徒们既没有盟友也没有敌人。其他神祉中,只有博卡布拥有类似的条件并且能够彼此分享。而大多数的神祉都或多或少具有阵营上的偏好。


法拉祖尔
黑夜之龙
弱等神力
徽记:龙的头骨
居住位面:灰色荒野
阵营:中立邪恶
神职:腐败,不死生物,枯萎
信徒:恶龙,死灵师,不死生物
牧师阵营:守序邪恶,中立邪恶,混乱邪恶
领域:死亡,龙,邪恶(黑暗,不死生物)
喜好武器:弯刀(爪)
恐怖的黑夜之龙法拉祖尔是中立邪恶阵营,他是一切腐败,枯萎和不死生物的主人。一些人认为,法拉祖尔的身躯早已腐败而只剩下了骨骸。而另一部分人则相信,他看上去就像一头血肉不断剥离的苍老黑龙。

教义
法拉祖尔的教义认为龙类的生命虽然漫长,但是总有尽头。只有涉足另外一个领域,抛弃龙类的形态,变为不死生物才能永恒不朽。一般认为,是法拉祖尔创造了第一个龙类不死生物(或者在创造过程中还有过其他助手),比如龙巫妖,吸血龙和幽灵龙(见第四章)。

神殿和神职人员
在龙类诸神中,恐怕只有巴哈姆特和提亚马特才有比法拉祖尔更多的非龙类信徒。相当多的死灵师都崇敬法拉祖尔,以及相当数量的智能不死生物,比如巫妖,尤其是龙巫妖。
法拉祖尔的神殿一般都建在很深的地底。这里远离阳光的照射,在黑暗的覆盖下与外部世界隔绝开来。
法拉祖尔的信徒不会相信任何善良阵营的成员,并且坚持把他们当作仇敌。有些时候,他们会和奈落结成同盟,不过这种情况相当少见。


卡瑞克思
火焰之主,全无者,世界肃清者
弱等神力
徽记:火丛中的龙眼
居住位面:喧癫空隧
阵营:混乱邪恶
神职:火,毁灭,复兴
信徒:龙,术士,军阀,以及一部分德鲁伊
牧师阵营:混乱中立,中立邪恶,混乱邪恶
领域:混乱,毁灭,龙,邪恶,火(复兴)
全无者卡瑞克思在龙类中象征着纯粹的力量和毁灭。有争论说卡瑞克思事实上具有疯症,结果就造成了喧癫空隧中永无止境的狂风。卡瑞克思的形态看上去就像一头巨大的太古红龙。

教义
卡瑞克思的教义举例来说就是要周期性的来到主物质界将不洁的毁灭之火宣泄到人间。敬拜他的信徒们都会尽可能的运用他们的力量带来灾难和毁灭。

神殿和神职人员
卡瑞克思几乎很少,甚至根本就从不关心他的信徒和牧师,但他们却毫不在意。他们相信只要他们的神能够认同他们具有完成毁灭事业的力量就足够了。或许你会有些奇怪,为何有些德鲁伊信奉卡瑞克思会具有复兴的一面。然而,对于重新焕发活力来说,有一些毁灭是必须的。另外,一些阿斯海德朗(见87页)的追随者则认为,这条太古红龙(阿斯海德朗)实际上就是卡瑞克思的圣者。
卡瑞克思的神殿只有极少数被人们所知。在那里,他的信徒们用他们精湛的手艺雕刻着卡瑞克思的圣徽。
卡瑞克思通常与寇德和厄瑞斯努彼此分享他们之间共同的喜好,但这不代表他的全部方面。


赫尔
诙谐者,说书者
弱等神力
徽记:摊开的书本
居住位面:奔放之野
阵营:叛逆善良
神职:幽默,传说,灵感
信徒:龙,游吟诗人,艺人
牧师阵营:中立善良,叛逆善良,混乱中立
领域:混乱,龙,善良,诡术(符纹)
喜好武器:短剑(爪)
赫尔是一条红铜色的巨龙,她的眼中随时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并且开怀大笑。在龙类的众神中,只有她对非龙类生物抱有最多的友善。(阿丝忒瑞娜相当欣赏这种调皮捣蛋的个性。)

教义
赫尔喜欢和别人一同分享她最新创作的故事和诗歌,而从不管聆听者是何种族,是何背景。然而她却很少和暴政者谈论她的创作,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往往残忍而缺乏耐心,喜欢欺凌弱者。赫尔的教义主张任何压迫都必须得到解放,无论这是来自行为还是思想上的。自由的秩序,就是她明确的主张。

神殿和神职人员
赫尔的牧师通常都兼职牧师和游吟诗人。他们通过诗歌和音乐来传播他们的信念。有些地方的赫尔信徒们会修建一些简易的神殿,作为他们旅行到下一个小镇(或者是另一条龙的巢穴)时可以用来稍作休息的场所。
赫尔的信徒们对喔利达马拉保有适当的尊敬,而有一些生物则同时信奉这两位神祉。由于神职的原因,海克斯托和维克那是赫尔的首要敌人。




艾欧
龙类调停者,伟大的永恒之轮,阴影吞噬者,九面龙神,龙类创造者
中等神力
徽记:多彩的金属圆盘
居住位面:外域
阵营:绝对中立
神职:龙类
信徒:龙
牧师阵营:所有阵营
领域:龙,知识,魔法,力量,旅行,财富(法术)
喜好武器:弯刀(爪)
艾欧是绝对中立的九面龙神,在他的外表中,环绕着九种阵营的所有特征。他可以以任何龙类的形象出现,即便从最小的伪龙到最大的太古巨龙。

教义
艾欧只关心他的“孩子们”??龙类和他们在世界上的繁衍。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艾欧会袒护龙类对付其他的种族。但是当某些龙类做出危害到另外一个种族整体存亡的举动时,艾欧也会毫不犹豫的帮助这些种族对抗龙类。
艾欧希望龙类之间的争斗能尽量保持在非胶着状态,当一旦这种斗争逐步升级,他就会亲自出手阻止事态的继续发展(有时候,他会派遣他的使者阿丝忒瑞娜或者其他的仆人)。

神殿和神职人员
艾欧的牧师和神殿和牧师远远少于大多数的龙类诸神,因为他已经无所不知。因此,巴哈姆特,提亚马特以及其他龙神的大多数牧师都最起码会对九面龙神保持最低限度的敬意。偶尔,艾欧也会从类爬虫种族中挑选出一些牧师和传道者,比如狗头人和战蜥人。
在信念上,艾欧没有任何敌人,因为他明白恪守中立的价值。同时,他在任何阵营上都能找到和其他人相同的信念,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被称为九面龙神。


兰狄司
公正天平,平衡者,生命核秤官
弱等神力
徽记:悬在针尖上的利剑
居住位面:机械境
阵营:守序中立
神职:平衡,公正
信徒:龙类
牧师阵营:守序善良,守序中立,守序邪恶
领域:毁灭,龙,秩序,保护(复仇)
偏好武器:长剑(爪)
和在死亡之时才审判巨龙的审判之神库若尼普斯不同,兰狄司会公正的评价巨龙生前漫长的一生。兰狄司的银色鳞甲黯淡而毫无光泽,据说那是因为他忘我的工作而从不在意自己。

教义
兰狄司是龙类的仲裁者,审判助理,陪审员和执行者。当有龙类遭遇不公的时候,兰狄司(或者是随侍的三条太古银龙)就会立刻处理,并给予它应有的公正。比如惩罚太过严厉,而控诉未被受理。

神殿与神职人员
兰狄司的牧师和圣武士都是优秀的公正维护者,他们通常服务于地方政府,并担任仲裁官的角色。在某些地方,人们信赖兰狄司的龙类信徒,并且由他们来维护公正。
兰狄司的牧师一般和圣?库斯伯特的信徒相处不错,而对混乱神祉的信徒则非常不满,比如寇德,喔利达马拉或者厄瑞斯努。



塔玛拉
仁慈女士,怜悯女士
弱等神力
徽记:黑色旷野中的七角星
居住位面:极乐境
阵营:中立善良
神职:生命,光明,怜悯
信徒:善龙,医者,富有怜悯之心的人
牧师阵营:守序善良,中立善良,叛逆善良
领域:龙,善良,医疗,力量,太阳(家族)
偏好武器:弯刀(爪)
塔玛拉是龙类诸神中最仁慈的神祉。也许你会错认为她很软弱,但这样的错误相信不会再犯第二次。塔玛拉的形象是一条美丽高贵的巨大银龙,她的双眼如同太阳的光芒一样明亮而睿智。

教义
塔玛拉相信无论是生命还是死亡都是宽容的。不仅仅是医疗疾病和护理伤痛,当大多数的巨龙在天年将尽的时候,塔玛拉会慈悲的赐予他们安详走到终点的权力。她非常反感采用任何人为的手段勉强延长生命的巨龙。在她看来,这违背了龙类的精神。

神殿与神职人员
塔玛拉的牧师都是医者,同时也是那些尝试逃避死亡者的警告人。他们会尽一切可能消灭任何遇到的不死生物,特别是龙类不死生物(如龙巫妖)。
虽然本着慈悲和怜悯的教诲,但是她的信徒们在打击邪恶和暴政的时候却也丝毫不会犹豫。太阳神培罗是塔玛拉坚定的盟友之一,而法拉祖尔,海克斯托,奈落和厄瑞斯努则是她的敌人。



提亚马特
五彩龙后,恶龙创造者
弱等神力
徽记:五色龙头
居住位面:巴托地狱
阵营:守序邪恶
神职:恶龙,征服,贪婪
信徒:恶龙,征服者
牧师阵营:中立邪恶,守序邪恶
领域:毁灭,龙,邪恶,贪婪,秩序,诡术(憎恨,爬虫,专制)
喜好武器:重型十字镐(咬)
所有的恶龙都敬拜提亚马特;绿龙和蓝龙则心甘情愿的承认她最为至高无上的君主。事实上善龙在内心深处也同样敬佩提亚马特,尽管表面上他们尽量避免提到,甚至是联想到她的名讳。
提亚玛特的自然形态是一条巨大,拥有五颗龙头以及一条如同双足飞龙尾巴的巨龙。她的每一个头都拥有着不同的颜色,分别是白,黑,绿,蓝和红。她巨大的躯干上则是散布着由这些颜色组成的美丽条纹。
提亚玛特拥有很多的配偶,包括很多年纪已经上了太古的白龙,黑龙,绿龙,蓝龙和红龙。

教义
提亚玛特只关心如何传播她的邪恶主张,如何击败所谓的“善良人士”,以及如何扩大邪恶龙族的人口数目。她最喜欢的小娱乐就是把一个村庄,城市或者国家,甚至是世界上的一大块地区都彻底夷为平地。她是个阴影中的恶者,她的存在往往能够在精神层面被感知,但却没有人能在视觉层面发现她。
提亚玛特一直坚持着寻找能够扩大邪恶龙族在世上的力量与势力的方法,特别是当她和她的恶龙追随者们发现他们被卷入了与善良龙族的领土争夺时。提亚玛特也不倦地追求着从她的追随者那里来的更多的尊敬,崇拜与供奉。

神职人员与神殿
如同巴哈姆特一般,也是几乎没有什么牧师与神殿供奉提亚玛特。她只接受邪恶牧师。提亚玛特的牧师,如同提亚玛特自己,一直在找寻着一块只应属于邪恶龙族自己的“净土”。
尽管大多数的邪龙都崇拜提亚玛特,但是几乎没有什么龙在他们的自己的巢穴为提亚玛特献上一座小小的神龛或者祭坛,那是以为内他们不想让提亚玛特那贪婪的眼睛总是注视着他们巢穴中的宝藏。当然,他们以另外单独的巨大黑暗洞穴为神殿,并不时的奉上财宝和牺牲品为供品。
提亚马特认为自己不需要任何盟友,虽然很多人相信她和很多高等魔鬼和海克斯托这样的守序邪恶神祉签订了盟约。她的敌人众多,这包括海若尼斯莫拉丁,当然还有她的宿敌巴哈姆特。
                                         欧洲中世纪的七大古魔法书 [本章字数:205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30 22:5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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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书不仅仅是恶魔名单的简单排列,也记载了许多所谓的“召唤术”-即通过一些仪式召唤恶魔、天使或者精灵为自己服务
魔法书(Grimoire)是中世纪术士杜撰的有关“魔法”与“魔术”的书籍,其中搀杂着很多迷信的成分,但是也记述了在当时被教会禁止或妖魔化的古代传说的一些故事。魔法书不仅仅是恶魔名单的简单排列,也记载了许多所谓的“召唤术”-即通过一些仪式召唤恶魔、天使或者精灵为自己服务,这种迷信的体系在15世纪末到18世纪被完善,但可以确定的是它的起源要早上许多。下面是一些比较著名的魔法书。
《魔法大全》(Heptameron)
  十七世纪初叶印刷的传统魔法书,主要记载了一些“天使外表的恐怖恶魔”的传说和召唤术。
《罗洁爱尔之书》(The Book of Raziel)
  这本书的名字源自圣经外典《以诺克书》中记载的《Sefer Raziel》一书,传说为七大天使之一罗洁爱尔(Raziel)撰写,记载了宇宙一千五百种知识,《以诺克书》宣称罗洁爱尔由于同情即将被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将书赠送给他,后来书被嫉妒的天使夺去并扔进海里,最后上帝派遣暴力天使拉哈夫(Rahab)把书取回;故事后来又讲道这本书被赠给贤者以诺克,后来送给了诺亚-他根据书中的知识建造了方舟,最后这本书被所罗门王得到,之后的下落不明。从诺亚那一段技术来看,这书要是存在,说不定是机械工程学的入门手册呢。

  而魔法书《罗洁爱尔之书》和上面说的这本并无关系,只是术士们借来的一个名目。这本魔法书记述了天使、怪物和行星运行的一些描述,还有召唤术,历史文献价值较低。它也被称为《象征之书》或《亚当书》。
《Arbatel》
  目前可称为内容最为完备的魔法书,被恶魔学者维特(Waite,1876`1942C负有盛名的恶魔学研究家)盛赞为“恶魔领域的超值论文”。它记载了有关奥林匹亚众神的传说、咒语和符号、纹章学知识,也包括天使、恶魔传说和作者杜撰的鬼神分类学以及魔术、神秘学。
  但是这本书的现存本并不完整,原本各部分散布在世界的八个地方。
《大魔法书》(Grand Grimoire)
  也是一本著名的魔法书,主要记载天使的传说和召唤天使的内容,也记载有恶魔召唤的内容。
《所罗门的钥匙》(The Key of Solomon)
  在犹太人的传说中,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由于得到了天使书写的《罗洁爱尔之书》,获得了自由召唤和操纵恶魔精灵的能力。这本书记载了召唤的规则和咒语,但是这本书实际上是中世纪的术士们所撰写,和所罗门王毫无关系;并且书中记载的魔法鼓励杀生祭祀,属于所谓的“黑魔法”。据称现在保存最古老的该书为十四世纪的手誊本。

  《所罗门的小钥匙》(Lemegeton)
  一本重要的恶魔学文献,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该书的史料性比较强,分为四部。其中第一部记载了所罗门王有关召唤地狱72大恶魔的方法,而这本书实际上也是术士和恶魔学家的作品,和所罗门毫无关系,其中大部分的恶魔形象和典故抄袭自圣经的一部伪典《伪以诺克书》。

但是书中有关恶魔的记述可以引申到被教会禁止的一些古代传说和非基督教神话的典故,还记载了一些关于医学和矿产方面的知识。而第二部则记载召唤四方怪兽的方法;第三部记载星象学和黄道十二宫的天使传说;第四部记载召唤天使和呼唤蜡像的咒语。

  目前认为该书也只有第一部是中世纪写成,后三部应该并非原本。
《地狱辞典》
  1818年,法国记者西蒙?科兰以科兰?戴?布兰西的笔名撰写的这本书籍在很大程度上勾起了当时人们对恶魔迷信的兴趣。科兰(1794〜1881)并非恶魔学家,在该领域并无很深的造诣,但其人相当博学并且受到中世纪恶魔学家约翰?威尔(Johann Weyer,1515〜1588)的影响,所以也不能说他完全是个门外汉。

  科兰以半吊子的知识所书写的《地狱辞典》继承了威尔的理论,为地狱描述出和人间相似的行政结构,恶魔们各司其职,甚至还有搞笑般的驻各国恶魔大使。很多学者指责《地狱辞典》低级庸俗、胡编乱造、是扰乱恶魔学的糟糕作品,但是仔细想想,那些所谓正统的魔法书那个不是胡编乱造的产物呢?笑。也正因为作者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贯汇文中,所以该书虽然没有什么文献性、但是读来相当有趣,简直可以称为西方的山海经。这本书中,也穿插了一些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比如地狱帝国派驻到英国的大使竟然是代表“贪婪”的大恶魔莫蒙-这无疑是对英国的商业主义的讽刺。

  《地狱辞典》关于恶魔的解说基本按照威尔的理论进行。而到了1863年发行第六版时,加入了550幅彩色木版插画,插画由画家M?L?布尔顿创作-此公对恶魔学和术士的那套理论一窍不通,这些恶魔的形象完全按照一些传说的描述或他自己的想象进行创作。这些表现力和视觉效果极强的插画对近现代恶魔传说文化起到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很多神魔影片的恶魔造型都来自《地狱辞典》的这些插图。

                                        艺术相关

                                                 古筝的流派 [本章字数:993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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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汉以来古筝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并与当地戏曲、说唱和民间音乐相融汇,形成了各种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流派。有河南筝、山东筝、潮州筝、客家筝、浙江筝、内蒙筝六个派系,其筝曲及演奏方法各具特色。


河南筝:由秦筝传入河南和当地民间音乐「郑卫之音」融合发展成为后世有名的中州古调。在傅玄《筝赋.序》中对河南筝曲的评价是"曲高和寡,妙技难工",以深沉内在慷慨激昂为其特色。


山东筝:多和山东琴书、民间音乐有直接联系。曲子多为宫调式,以八大板编组而成。其演奏风格纯朴古雅。


潮州筝:流传于广东潮州一带,音乐结构特殊,旋法别具一格。它以其右手的流畅华丽、左手按滑音的独有加花奏法,变化细腻、微妙而独具一格。主要曲调有《重六》《轻六》《活五》《反线》等。其中《重六》调乐曲比较委婉;《轻六》调乐曲清新明快;《活五》调乐曲缠绵悲切,律调很有特点。


客家筝:即广东汉乐筝曲,是广东优秀传统音乐之一。广东汉乐的历史源远流长。相传它是在晋安帝九年(公元405年)至宋亡前后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中,随着中原一带人民多次南迁而流行在客家人居住的地方,如广东东部地区包括梅县、惠阳、韶关地区部分县,以及江西、福建、台湾部分地区和国外华侨居住的地方。广东汉乐的古筝演奏有久远的历史,它是以《汉皋旧谱》(即汉调音乐)为主要依据,受当地风格及方言影响而形了文静含蓄的风格。


江浙筝:即武林筝,流行在杭州一带。与江南丝竹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乐曲以移植琵琶曲为多。


内蒙筝:只有10弦,多半用来为民歌和牧歌伴奏。



山东派

风格粗犷古朴,非常具有浓郁的山东地方特色。其代表人物有黎连俊,高子成等。这个筝派的代表曲目有:《汉宫秋月》《四段锦》《天下同》《美女思乡》等。

河南派

明朗流畅,风格活泼。代表人物有:魏子猷,曹东扶等。代表曲目有:《落院》《和番》《打雁》等。

潮州派

柔美婉转,意韵深远。代表人物有:郭鹰,苏文贤等。代表曲目有:《寒鸦戏水》《秋思曲》等。

客家筝

典雅文静,秀丽委婉。代表人物有:何宝泉,等罗九香等。代表曲目有:《出水莲》《蕉窗夜雨》等。

浙江派

抒情性,戏剧性很强。代表人物有王撰之等。代表曲目有:《高山流水》《将军令》等。


                                         歌曲之王??舒伯特 [本章字数:2862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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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为了作曲而生的。??舒伯特
     这句话概括了他的一生。
   天才的音乐家用心感受自己,用耳朵倾听自己,写自己的生命,写自己的故事。
   少年时期的舒伯特一直受到很正规的音乐教育,而他亦有四分之三的作品是在他音乐生涯的头十年完成的。人们对于年少的莫扎特津津乐道,称赞他为神童。然而,对于舒伯特的早期作品,人们却总是不以为然。惟有舒伯特少年时代的作品总让世人震憾!
   20岁时,舒伯特已经创作出了他一生当中的最佳艺术歌曲:《纺车旁的格雷岑》《魔王》,《漂泊者》,《马车夫克罗诺斯》等。还有一共写的九首交响曲中的前五部。
   在十八年紧张不间断的创作活动中,舒伯特一共完成了一千一百多部作品,其中有十四部歌剧、九部交响曲、一百多首合唱曲、五百六十七首歌曲(其中100首是按歌德的诗所谱写。其余则来自席勒,鲁克特等人的诗歌)。他的《未完成交响曲》、《C大调交响曲》、《死神与少女》四重奏,《鳟鱼》五重奏、声乐套曲《美丽的磨坊姑娘》、《天鹅之歌》以及剧乐《罗沙蒙》等,都享有盛名。
   他无疑是一名多产的作曲家,一名虔诚的、为作曲而生的音乐家。

2. 晚安,晚安,你一定能够知道,我曾经把你怀念,我曾经把你怀念。??舒伯特《冬之旅》
      舒伯特无疑具有浪漫的禀性和优雅的天资,这一点我们可以在他的音乐中体会到。而在艺术歌曲的创作上,舒伯特显示了他的全部情感与想象。这正是他的特点??他的音乐从来不以思想见常。他的艺术歌曲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声乐套曲《冬之旅》了。舒伯特是属于冬季的,他就像歌中唱的那位流浪者,心失去了依靠,不知要流浪到何方,在寒冷的旅途中奔波,度过自己凄凉的一生。歌中那位流浪者,在《春梦》(Fruhlingstraum)前还有那么一丝希望;而《春梦》以后,他的幻想已经完全破灭,充满了悲观与绝望。在最后一首《老艺人》(Der Leiermann)中,所有的一切凝结成一个悲剧性的结尾,令人久久不能忘怀。《冬之旅》中歌曲的歌词如《晚安》、《风向标》、《菩提树》等等,都耐人寻味。《菩提树》(Der Lindenbaum)给人一种“佛”的圣洁感觉(中国就有古话:“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而《晚安》(Gute Nacht),是舒伯特特有的感伤,淡淡的忧郁,也许还带着对往昔的那么一点儿温存的回忆,但立即被残酷的现实所打断。最令人感动的是在末尾:“我不愿意惊醒你的梦,让你静静安眠;不让你听到脚步声,轻轻把门儿关。临行前在你的门上写着,晚安,你一定能够知道,我曾经把你怀念。我曾经把你怀念。”(原文歌词更能体会这样的意境。)

3.一声叹息 ,年复一年,我唱着歌。每当我想歌唱爱,它却变成痛。爱和痛就这样撕扯我。 ??舒伯特《我的梦》
     有着双重性格的舒伯特,被爱与痛撕裂着。舒伯特常常会从一个地方或某种心态,不经任何过渡就转到另一个完全出人意料的陌生领域。他毫无保留地把性格的双重性溶入到自己的音乐中。最明显的是晚期的作品。《F小调狂想曲》最后揪人心腓的不和谐音,《A大调钢琴奏鸣曲》最后乐章中插入的全面沉默。就连动人抒情的《C小调弦乐五重奏》也出人意料的转调,过渡到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综合了各种情绪,还有优美的、平静的慢乐章被骇人的痛苦打断。
   快乐只是舒伯特的一面,从本质上来说,舒伯特更像一个生命旅途中的流浪者。他的感伤绝不同于肖邦。肖邦并不就是纯粹感伤,肖邦更多的是一种独白性,只是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而舒伯特,正是因为他一生的苦难历程,也更能体会到人世间的那份沧桑,他的感伤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悲哀。然后将他瞬间的感受描绘出生命归宿的歌,以此回报他的天资。
   舒伯特总是以一个令人叹惋的悲剧形象示人的。他站在古典和浪漫的分水岭,背后是巨人贝多芬投下的阴影,面前却是世俗的不解和冷漠。然而他的音乐依旧充满了真诚,清纯无邪,充满了天真浪漫的憧憬。

4.“这个舒伯特的身上闪耀着神奇的火花”??贝多芬
     舒伯特的一些钢琴奏鸣曲,弦乐四重奏,以及像即兴曲这类的小品都堪称经典。舒伯特的东西总是有即兴的味道,即使是他的室内乐也有着如歌似的旋律,如清泉般自然流露,浑然天成。《鳟鱼五重奏》是舒伯特最为著名作品之一,这绝对是舒伯特最美妙动听的室内乐佳作,甚至也是钢琴室内乐这个门类的一顶桂冠。整个基调是浪漫而愉快的,情怀坦荡,自由自在,而且始终充满了歌唱性。第四乐章是采用舒伯特本人的歌曲《鳟鱼》的旋律而作主题与变奏,脍炙人口。
   舒伯特还创造了一种被他称之为“音乐瞬间”的小品,这就是所谓“无词歌”的最早的标本。后来,舒曼、门德尔松、勃拉姆斯等都采用了这种形式,创作了一大批小巧的精美绝伦的钢琴诗歌。而他的钢琴独奏作品中,两组八首“即兴曲”的美也直接打动了人们的心灵,绝对不比肖邦的《夜曲》逊色。比如被公认为最美的第三首即兴曲,用少见的降G大调写成。给人以梦幻的感觉,直接地打动了听者之心。若不是作曲家对钢琴情有独钟,这也许又是一首完美的艺术歌曲了。
   舒伯特在他短暂的作曲生涯中总共写了九部交响曲。它们都采用寻常的古典形式,却也含有一些创新特征,降B大调第五交响曲是他创作的最优秀的一部作品,风雅迷人、温婉可亲。b小调第八交响曲(即《未完成交响曲》),与以往的交响曲风格迥然不同,其音乐感人至深,且他完成的两个乐章表现了他在谱写管弦乐方面令人钦佩的深厚功力。

5.(死神):把你的手给我,你这可爱的,温柔的人。我是你的朋友,不是来惩罚你的。鼓起勇气。我并不残忍,你会安睡在我怀里。 ??《死神与少女》
     舒伯特像莫扎特一样,很早就感到自己的生命力日渐衰竭,预感到末日即将来到。在他染病之后,对自己的未来感到绝望,对自己能过上完整、正常生活的机会也绝望了。这段时期的许多作品都纷纷转向死亡,舒伯特创作的《死神与少女》,死亡意味就更加明显。
   终生清寒,依赖别人救济而生的舒伯特,在三十一岁终因伤寒病夭折。
   死对舒伯特而言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他不必再面对世俗而违心地做一些不愿做的事,他不必再继续忍受病痛的痛苦折磨。他在天堂里淡淡地唱着《冬之旅》,以透明的姿态俯瞰大地。

6.“这里埋葬了音乐的一件瑰宝,但也是更璀璨的希望。”??舒伯特墓志铭
     生前备受冷落,死后极尽哀荣,也许是那个时代里天才的宿命,在舒伯特身上则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艺术深深植根于古典主义的传统之中,他的长篇抒情歌曲表明他与古典主义阶段的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的音乐,尤其是歌曲、室内乐和钢琴音乐,对后来的作曲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莫扎特带给人愉悦,贝多芬带给人力量,勃拉姆斯带给人深沉,柴科夫斯基带给人忧伤,而舒伯特总是能带给人幻想。他用31年的短暂生命,用他的天才、灵感、勤奋,赢得了“歌曲之王”的美誉。




                                        奢华生活

                                                 北京几家顶级俱乐部 [本章字数:6516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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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美国资深记者说.普通中国人对北京富豪的了解.远不如了解纽约老板和俄罗斯富翁。但是作为我们“身边“的这些富豪到底有何新鲜之处?又是怎样看待婚姻和处理自己的财富的呢?日前记者在朋友帮助下,探访了京城几家顶级俱乐部,让我们一起走进现代富翁的隐秘生活。

  斯先生是京城地产界有名的“大腕”,谈妥采访事宜后.他亲自开着自己那辆银灰色的跑车来接我和朋友。车在宽阔的长安街上行驶,我们的目的地是东三环边上一个富有时尚气息的演艺吧。经过长安俱乐部的时候我对斯先生说这里管理比较严格.特别是门僮。斯先生说,是啊,出于一种对会员私密性的考虑,不是这里的会员或者没有会员引见,就进不去。

  斯先生正是长安俱乐部的会员,十几万元的注册费以及一年近两万元的年费对斯先生来说是算不上多的。重要的是,他很多重要的合同都是在这里签成.给他带来的财富远远超过了会费。在他眼里,这恐怕也是一种“花小钱,赚大钱”的方式。

  走进长安俱乐部,首先在大堂见到的是一座气势不凡的“金銮殿”.富贵的气息即使跟故宫里的相比也毫不逊色。坐电梯去8层,那里有北京城最好的中餐厅之一“清樽红烛”,同时也是俱乐部里占地最大,装饰最下本钱的一个。大厅里不仅有巨幅油画”贵妃醉酒”,还有各式古典家具、古典灯饰.而一件件名贵的紫檀木屏风.更将皇家气派和优雅氛围上升到极至。中餐厅里可以吃到精致的粤菜和各地特色菜式.另外.它还拥有数十间贵宾包间.名字也很有意思:一品、双喜、三元一直到九如、十全。

  俱乐部第9层包含“日本桥”日式餐厅和“那不勒斯”意大利餐厅.日式餐厅不仅有“寿司吧”.烧烤屋,还有两间原滋原味的“榻榻米”;来自日本的厨师长据说曾经为日本皇家服务过。而意大利餐厅则可提供品味纯正的意大利菜以及酒水。

  问到这些地方的消费价格,斯先生说,俱乐部里有几款独创的菜单.都是根据全世界最好的食谱采用最好的原料制作的.价格从人民币8888元至48888元不等。当然,如果作为嘉宾.在这里和一位会员卡号排名前1 00位的会员共餐.就不用支付1 5%的服务费。

  此外,俱乐部里还有会员酒吧、图书室等。宴会设施可容纳一两百人同时用餐或是举办鸡尾酒会.一般用于商务午餐会、晚宴、新品展示会和签字仪式等等。康乐设施有室内乒乓球馆、保龄球馆,壁球馆和两个位于十楼的室内空调网球场;此外,游泳池和冲浪按摩池、水疗健身池.健康舞室,小型电影放映厅以及儿童活动中心也在地下二三层无一例外地提供。

  斯先生说,加入长安俱乐部须经过他们的资料审核.中国企业家入会基本条件包含:45?55岁之间的男性,是企业的“一把手”,公司资产至少在5000万以上,要有国际化的意识,最好会说英语。所以在此经常可以见到一些国内著名的企业家,包括经常在媒体上曝光或是比较低调的。

  “长安俱乐部“总共近1000名会员,这里的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无误地喊出每一个人的名字,甚至还能知道你的一点爱好,这些被照顾到的细节让人觉得很舒服。而且作为会员.还可以通过他们了解某人是不是会员,并可以得到与之相识的渠道.拓展人脉关系。

  斯先生还介绍了北京另外一大顶级俱乐部??“京城俱乐部”,它位于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京城大厦50层,俱乐部里除了配有世界各地的古董装饰.360度的落地长窗让人“站得高.望得远”很有别致的风格。

  平时.斯先生把这些地方做为“根据地”,约会商业伙伴,或和几个朋友去休闲放松。除了俱乐部,他也经常去五星级饭店的休息区和朋友聊天打牌。在这里.他似乎和旁人无所分别,也许只有当他拿出手机的时候眼尖的人才会注意一下:这是一款售价20多万元、内含宝石轴承的“诺基亚一VERTU”手机,不仅是全球最奢侈、最富有、高贵气质的手机,而且是一个优秀的贴身秘书.在世界各大城市.只要一按手机上的客户专键.手机便会直接连接到VERTU的24小时服务总台,所有有关交通,娱乐、饮食,酒店等资讯问题.都会有专人来解答。

  他用MSN聊天.车里放着迈克尔?杰克逊的碟,知道孙燕姿、s.H,E和房祖名,采访时斯先生曾说过一句话:不要把他描叙成”不现代”的人。我得把我们去演艺吧后的情景来一次展现。尽管去演艺吧之类的地方很平常.但这次我品尝了斯先生亲手调制的鸡尾酒。

  夜色下的东三环灯火辉煌.车来人往,闪耀的霓虹令人炫目,如果不是带着采访任务,我想我会如无数次经过这里一样停下来作一次短暂的观赏。斯先生说.这个地带白天看起来很平常,只有在夜晚灯光照耀下“才有那么一些味道”。演艺吧里,抱着吉他的歌手正弹奏着旋律优美的曲目.三两个人围在台球桌边切磋球技.这些人是不是也像斯先生一样. “有钱而且有闲”!

  坐下不久,斯先生拿过一个郁金香形香槟杯,开始调制他的鸡尾酒。他先在酒杯里洒上绿薄荷酒和纯净的汤尼水,再在上面加上碎冰堆砌成的冰峰,然后顺势淋上一些烈伏特加划燃火柴,冰峰上顿时腾起一簇淡蓝色火焰。烈火熊熊燃烧,冰峰慢慢融化,,融入绿色的薄荷酒中,清香扑鼻。斯先生说:你喝吧,这是为你调制的,正宗的喝法是一口喝完,很烈,但年轻人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斯先生说他只喝茶,除非情况很特殊,平常便很少喝酒。但是烟瘾很大,外出时车里至少得放上两包以上的香烟.而如果是在家,他会静下心来享受抽雪茄的乐趣。在他的别墅里,雪茄保湿箱和加湿器。真皮烟丝包、烟斗以及专用的雪茄剪、打火机和烟灰缸等装备一应俱全,这些东西中,光是?个镀金的雪茄剪就要两万多块,所有行头加起来便是十多万。

  “贡院6号”在京城可谓大名鼎鼎。三幢豪华公寓拥有全北京最高的房价:每平方米4万元,顶级套房每平米6万元,最小的一套住宅1 33平方米.约530万元;最大的一套住宅面积470平方米.约1 880万元。刘先生的家就住在这里。他说自己选择贡院6号还有另一大因素:低调和牛气冲天是这所豪宅经营者的两大特征。三幢公寓只有一栋对外出售,共50套。业内流传一个说法:大富豪刘永好来贡院6号看房子.因为没有提前预约,被拒之门外。经营者还强调: “并非有钱就可以买房.演艺明星我们就不接纳。”

  刘先生在北京共有6处房产.总价值超过5000万元。虽然房产不少.但在“贡院6号”的家却以一种贴心而不张扬的奢华最得他和夫人的欢心:客厅里一整面墙全是用金铂装饰,卧室里贴着真丝壁布便于擦洗,马尾编制的床头,制做时掺入金粉的威尼斯水晶灯具.百年榆木树瘤装饰柱,整张马驹皮手工缝制的茶几;40平米的厨房虽然只是管家和厨师活动的场所.却有着整块施华洛世奇天然水晶水嘴开关,可自动升降、自动渗油的煎锅和与之相配的自动升降抽油烟机,适用于金属器皿的微波炉⋯._

  刘先生在加拿大和日本都开有公司.有时一个星期就要在北京、东京和多伦多市之间往返几次.堪称”国际飞人“,皇宫般华丽的家根本无暇享受,那位小保姆反倒悠闲自在.生活得潇洒而滋润。 “有时我真弄不清我俩到底谁是主人?”他这样同记者开玩笑说。

  刘先生是个讲诚信出了名的商人.在商界口碑极好,北京有不少成功人士都争着同他交朋友。合作投资在国外开公司。说到诚信,刘先生讲起了他在加拿大经历的几件事.让人大开眼界。

  5年前,刘先生在加拿大做的第一笔生意是交易高压聚乙烯材料,共200吨,十个集装箱。他看货物质量不错.价格也合理,就打算交定金,忙问对方怎么签合同。货主迈克是个1.90米的大块头,听了之后,一边挑动浓密的眉毛一边说:“朋友,你得记住一点,和我做生意.永远不需要签合同。如果你想写就写好了,我可没有兴趣签。如果你喜欢我的货,就来买.咱们钱货两清。”刘先生想入乡随俗吧,他不签就不签,反正一箱货如果有损失也不会太大。第二天,他赶了个早,提前到货场想监督装货。但等他到货场的时候,发现集装箱和他要的货都不见了!

  他问“大个子”老外:“货呢?”对方说:“装走了!”不监督怎么就发货?但看“大个子”一脸诚实和自信,刘先生也没好再问,可心里直打鼓。装的货质量好不好?数量够不够?刘先生纳闷,“大个子”一分钱没收,怎么敢发货?如果自己不认账或者赖账,他不傻眼?他满腹狐疑地付了款,焦急地等消息。后来,他北京的合作伙伴按时收到了货,不仅货物质量上乘,而且数量准确,连纸箱的皮重都算得很清楚。

  后来才知道当地人极讲诚信,据官方统计的数字,加拿大经济活动中约有一半的买卖交易是在不签约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年下来,刘先生做了50多单大生意,不管怎么忙,验货.装船、报关,就是没有忙过签合同。慢慢地.他以前绞尽脑汁研究合同的习惯不知不觉也没有了。

  还有一次,在卡尔加里出货.刘先生住的地方离该市很远,发货时没有到现场。后来,客户来信反映货物的颜色和品种有误差.造成了一定损失。刘先生想,已经给卡尔加里的货主付了款,要想要回差价谈何容易。可出乎意料的是.他给货主打了?个电活,一星期后.收到了一大笔汇款⋯⋯不仅有给他的赔偿,还有表示抱歉的信函。

  刘先生问一些生意人为什么不签合同?他们说:商人一旦失去诚信,损失更大!诚信已成为良性互动的基石。

  正因为受加拿大商人的影响.处处恪守诚信,刘先生赢得了国内众多企业家的信赖和尊重。去年他在多伦多向上海一家机电设备公司订了1 000多万美元的货。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正发愁预付款的事,对方却打电话告诉他。货物已经装船发出了,你看这多让人感动!结果这批机电设备一到港.刘先生马上就付清了全部的货款。

  过去刘先生因为每天总想着如何赚钱把事业做大.结果把自己累出了一身的病,更别说享受生活了。从今年开始,除请私人健身教练专门指导自己锻炼身体外,他还把大部分业务交给伙伴去打理,不再事必躬亲。刘先生对各地的特色,小吃一直情有独钟,于是一旦“心血来潮”便会坐着飞机去。

  云南、广东是刘先生去得最多的地方,有时候第二天就回来了.有时候今天去,明天就回来顺便看看当地的风景,呆上七八天。当然,现在北京也能找得到一些,但他总觉得不太正宗。比如云南傣族的一种风味小吃他只有看到周围的寨子才能“吃出感觉”,于是。他放弃了北京城里众多所谓的“地方特色菜馆”,继续打他的“飞的”一次次、飞来飞去之后,朋友建议他购买一部私人直升机,更加方便。刘先生动了:这个念头,“买直升机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在国外的富豪中很平常,而且他们看重的是有没有私人游艇,有游艇意味着你住在水边,可以修码头。“上次本来打箕去看珠海国际航展,结果有事没去成。后来听说深圳一位姓黄的商人在航展上定购了一台麦道直升机,800多万据说。陕西的民营企业家雒小平等人成立一了中国第?个私人直升机驾照持有者俱乐部。我想随着国家对低空领域的逐步开放,今后私人飞机肯定会多起来”刘先生接着又说,当然,我的直升机梦很快也会实现的!

  乐当“小女人”的千万富姐

  潘女士在商海里赚的第一桶金很偶然。一次她出差到无锡,无意间在一个服装加工厂看到一种长袜子。靓丽的色彩和独特的棱型使她眼前一亮,经打听,她才知道,这是日本商人定的货,因故退了回来.堆了满满一房间无人问津,厂家正发愁呢。

  天生的敏感告诉她:这个东西很新鲜,拿到北京一定会有人喜欢!她花掉手头所有的积蓄毫不犹豫地将这批货全盘下。部分交给在西单开店的朋友卖。果然,她的感觉应验了。彩袜大受欢迎!短短几天就卖疯了,营业额最高时一天有上万元。

  后来她索性辞去公职,在北京著名的秀水街做起了精品服饰生意。靠着她对时尚脉搏的准确把握、店里那些颇富日本风情的服装,吸引来了大批时尚美眉。接着,潘女士又代理了日本的几个品牌,一口气开了5家分店。

  当初她选择经营日式服装,也颇有一番分析。东方人的五官比较平,靠着服饰上的精雕细琢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加之日本时装界喜欢吸纳世界元素,在东方消费群体里是走在前沿的。

  对于美,潘女士天生比较敏感,她购买各种曰本原版时尚杂志,有空就搜索时尚频道,及时把握当前流行资讯。几乎和日本市场同步推出新款,当自己推出的产品在市场里出现了第二家时,她就毫不犹豫,激流勇退。

  你绝不会想到.如今拥有一家时装集团公司,并掌握着这个市场服饰流行风向标的潘女士.当年学的竟是计算机专业。以前的工作环境虽然优裕。然而单调枯燥,她的审美优势完全得不到发挥,一番选择后.她终于找到了这条能够自我伸展的路。把爱好变成了事业,潘女士很得意,但在婚姻生活中却出人意料的“惨”!

  先生是政府机关的?位小科员.最初“练摊”时俩人风雨同舟还十分恩爱。几年过去她的小公司逐渐壮大,不仅拥有装饰一新的两层高级写字间,还聘请了上百名公司职员。家里的生活质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住了别墅.出入有司机。所有家务有专职人员打理,一时间生活和事业仿佛都无可挑剔了。就在那一年。她的公司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先生却主动提出离婚!

  原因很简单,有了钱她太“霸道”,把家当作一”临时旅馆“,先生像她手下的员工,样经常受到训斥。结婚多年来最为激烈的一次争吵,使两人僵持了近半个月。无论是公司生意还是他们的感情都备受伤害和折磨。

  后来启迪潘女士的是她的一位朋友。作为一家德国公司的中国CE0,朋友年收趴超过l00万,给人的印象精明能干,霸气十足,绝对属于“女强人”。虽然成就远在丈夫之上,而且工作的要求导致她和家庭聚少离多,但是他们的夫妻感情依然很好。朋友说女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强势,什么时候适当示弱。她在自己先生面前永远是很柔弱的,跟工作时候的雷厉风行完全不一样。她经常对她先生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你的存在我的生活都不会有意义⋯⋯”可就是这么一句话。让做丈夫的感到身上的重担光荣而艰巨。感到被需要的莫大满足感和荣耀感。

  睿智的潘女士从中悟出:柔弱者,与收入无关!女人示弱,绝对是一种高超技术!她和老公又和好了,当然是自己先低头认的错。

  从此,潘女士把“示弱”这件法宝用的得心应手,使他们的感情越来越和谐美满。家庭中大到投资理财,小到头发的颜色,凡是需要决断的地方她都时刻保持低调,把选择权优先留给他。这样下来的结果是,先生对她更加宠爱有加。一天晚上,两人看碟至深夜。她嘀咕着肚子饿啦,要吃鸭掌,先生不动声色地准备换衣服出门,刚走到门口,潘女士就从背后抱住了,变变戏法一样拿出洗好的水果,香喷喷的鸭掌,哼哼着说:“就想试试你是否真的对我好⋯⋯”,先生无可奈何地笑了:“看我又中计了!百炼钢不敌绕指柔。’我这一辈子,只好认栽了!

  空闲时,她又参加了一个家庭艺术,插花培训班。采访那天,她家客厅地上的玻璃大花篮里,一朵一朵的雏菊簇拥在情人草丛中,三枝郁金香亭亭玉立,田野情趣跃然而出;就连洗手间的细口小玻璃瓶里;一枝红玫瑰斜插其中,让人有意外的惊喜。她说她喜欢看到老公和儿子回来后看到自已亲手装扮的家开心的样子,那一刻,她感到特别开心,特别幸福。

  富豪的光鲜生活离我们总是还有很多距离;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去窥探一下富豪的生活方式总有某种猎奇的成分在里面:那些富丽堂皇的住宅,那些珠光宝气的宴会,恐怕是我们一辈子都难以到达的梦想。但是今天我们作这一个策划并不是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羡慕而嫉妒的目光,了解是为了消除神秘的光环。从一个社会角色分工来讲,富豪和我们是一样的社会一分子,不同的只是彼此的社会分工以及因为分工不同所连带的生活方式罢了。他们一样为他们的那个层次的生活而奔波,为了他们的感情而困扰,一样要教育小孩.处理家庭关系,与我们并无所异。当一种生活方式慢慢习惯成自然,那么吃酱菜和吃鲍鱼的区别仅是吃下去的分子结构有所不同。至于心态,大约也是差不多的:我们指望着哪天大啖鲍鱼,他们却把稀饭酱菜当作奢望:你觉得矫情?我也觉得。可我相信那是真话。

                                         玉器的纹饰 [本章字数:67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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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上的纹饰丰富多样,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因此了解这些纹饰及其使用,对鉴别玉器及提高收藏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折线纹:阴刻直线,顶端折回,主要作为动物身上的装饰。

重环纹:以两条阴线琢出环纹,饰于龙及其他动物之身。

对角方格纹:以双阴线琢刻方格,相邻两格对角线相连,等距连续排列,主要饰于龙及其他动物之身。

双连弦纹:以单阴线琢刻的人字形连弧短线,饰于龙身及首角上。

三角纹:以阴线琢刻出三角,多见于龙身,玉璜及器物柄部。

兽角纹:主要是龙角、牛角和羊角三种。

臣字眼:似古文“臣”字,故名。饰于鸟兽之眼,动物装饰中常见。

蘑菇形角:先秦玉器的龙纹,龙角顶端有一圆球状装饰,似未开的蘑菇,故名。

兽面纹:玉器上的兽面纹有龙、牛、羊等,也有未知的动物、纹饰多采用阴刻线或挤压法琢出的直线及折线构成。

螭纹:螭是传说中的一种没有角的龙,卷尾,螭屈,螭纹流行于春秋战国的玉器上,至宋代头部结构变化,嘴部较方、细长,眼较大,细身,肥臀,明清仍见有。

龙纹:龙纹是历代玉器的主要纹饰之一,最早见于红山文化。一般为蛇身,或素身,或饰有鳞纹,有的有足,有的无足。

鸟纹:一般羽毛多为阴刻细长线,鸟尾有孔雀尾或卷草式,眼部表现有臣子形、三角眼及单凤眼等。

云纹:玉器上的云纹形式很多,有单岐云,由云头、云尾两部分组成;有双岐云,云头部分分叉;有三岐云,云头部分分为三朵小卷云;还有灵芝云等。

谷纹:为圆形凸起的小谷粒,有的呈螺旋状,是历代玉器的主要辅纹之一。

                                         走进英国贵族中学??伊顿公学 [本章字数:3393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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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顿的明日之星

英国私立男校伊顿公学坐落在温莎小镇,与女王钟爱的温莎宫隔泰晤士河相望。伊顿以“精英摇篮”、“绅士文化”闻名世界,这里曾造就过20位英国首相,培养出诗人雪莱、经济学家凯恩斯,也是英国王子威廉和哈里的母校。伊顿每年250名左右的毕业生中,70余名进入牛津、剑桥,70%进入世界名校。

参观这所学校并不难,它就像一个小牛津,是没有院墙的学区。教堂、中央庭院是学区的中心,环绕学区的25座宿舍楼,代表着25个集体。但要透过层层光环,探知这所名校的秘密却不容易。在学校传达室,记者向一位老先生问路,他在伊顿工作了20多年。记者请他讲讲男孩子们的故事,他做了个封住嘴巴的手势。记者想要拍摄伊顿学生时,也被告知,需要得到学生家长的许可才能拍照。近日,记者采访了这所学校惟一的中国老师友友,她在这里担任中文课老师已经快5年了。友友告诉记者,伊顿有很多名人的孩子,老师无权对外谈论任何涉及某个孩子或其家庭背景的事情,这是伊顿的校规。

有“财”,有“才”,才能上伊顿

友友告诉记者,伊顿过去是贵族学校,世家子弟出生后即要注册。现在,学校里的贵族所剩无几,所以“贵族”实际已变成“昂贵一族”的代称。伊顿属于私立学校,原则上是面向公众招生,但要符合“财”、“才”二字才行。一个学生每年两万多英镑的学费(包括住宿费),令许多家庭望而却步。因此,每年报考伊顿公学的学生也就是1000余名,通过严格考试和面试后,录取250多人。

报考伊顿也是有条件的。私立小学的优秀学生是主要生源。私立小学与伊顿一样,也是条件好、学费昂贵,中产阶级家庭少有问津。其次是公立小学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家长望子成龙有意培养,校方也会给予报考私立中学的建议。海外学生也能报考伊顿。伊顿公学曾是英国殖民地上层家庭男孩的首选,从印度王子到阿拉伯王子,人人一口“伊顿”口音,见了面不谈国事,先称兄道弟弄清楚对方在校的年头辈分,以及住在伊顿的宿舍楼和房间号,关系就拉近了许多。伊顿现在虽然有王子头衔、后面跟着仆人的人物少见了,但出身大有来历者仍不乏其人。美国的富豪、亚洲的赌王,都把孩子送到这里。

伊顿校服犹如宫廷朝服,等级分明

友友说,伊顿的规矩使它显得处处与众不同。不论你是权贵之后,还是富贾世家,进了伊顿都得遵守校规,所有学生一律平等,谁想颐指气使,就等于自讨没趣。

严格的着装是伊顿的校规。伊顿公学为不同职位、不同等级、不同荣誉的获得者设计了不同着装。伊顿的校服类似绅士的黑色燕尾服、白色衬衫、圆领扣、黑色的马甲、长裤和皮鞋。这套行头就要700英镑,加上配套的成打衬衫、领带等,装扮一个伊顿人,至少要好几千英镑。在黑色燕尾服中,有一些带披风的,那是国王奖学金获得者的标志。有些穿不同颜色马甲的,是伊顿5年级的“明日之星”,他们是从所有获奖者中选出的佼佼者。如果配有银色扣子,则代表最高级别的优秀学生,他们有权参与学校政务。通过这些日常服饰上的变化,突出竞争中优胜者的地位,使他们理所当然地鹤立鸡群,让学生充分体会优胜者的优越感、荣誉感。

校长、教务长、舍监和各学科负责人,也有不同的黑色学袍,稍微正式的场合,学袍一穿,犹如宫廷朝服,也是等级分明。

伊顿的教学有何特色

友友告诉记者,伊顿学生现在也参加英国中学的GCSE和ALEVER水平考试(升入英国名牌大学的主要途径),成绩几乎都是优秀。伊顿教学有3要素:一是高质量的教师。名师出高徒,伊顿也认这个理。伊顿的教师很多是博士、专家,其中不乏牛津、剑桥毕业的伊顿校友。友友说,她不是博士,能获得伊顿的职位,是因为她在数所欧洲大学任教的经历。当然,伊顿选择的教师首先必须热爱学生。

二是独特的教材。伊顿也用为中学统考编写的教材,但他们只用一半时间就教完了。余下的一半时间,由系主任自己选择增添其他教材。每年9月开学时,各系主任已制订好独特而细致的教学计划,发给每个老师和学生,学生还可以在计划之外再选学更多的知识。因此,伊顿学生除了参加统考外,还多一项“伊顿考核”,每年12月进行。它比中学统考要难得多。伊顿学生几乎都能通过统考,却不能保证都通过伊顿考核。如果不幸几次没有通过伊顿考核,孩子就必须转学了。同时,伊顿考核在校内决定着下一学期的分班,在升学时,如剑桥国王学院等,会更看重伊顿考核展示的学生质量。

三是“分班制”教学法。考入伊顿的学生基本都是尖子,但不等于每个学生的天分、特长、爱好都一样。“分班制”就是为了避免成群教育的粗略。学校从每个学生考入伊顿的第一个成绩起,在英语、数学、法文等每一学科下分别分出等级(班),一般14级,较小的学科相应减少。它与笼统的快慢班不同,一个学生不是被笼统地归在快或慢的班里,而是每一科在不同的班级里。如进入第一班的学生,即证明他在该科目上已经有了超强的天分和能力,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的自我学习机会。而14班则相反,证明学生在该项目上天赋和能力较弱,缺乏自学能力。老师就要加倍细致、耐心,有时要一对一地个别辅导。

对学生而言,不会因为被划入“低班”而自暴自弃。因为一个学生这科在14班,另一科可能在1班,其间的差异,显示出自己的优势,同时产生的是“向自己看齐”,让自己“全面优秀”的动力。同学之间也会注意到每个人各有千秋,你是“数学天才”,我是“文学博士”,增进互相尊重和友谊。每年通过伊顿考核,前几名会升入更高班。每次“提升”班级,学生都得到更上一层楼式的鼓励,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

伊顿有什么奖学金

友友说,伊顿的奖学金分为两种:“国王奖学金”(简称KS)和“欧彼德奖学金”(简称OS)。国王奖学金获得者可免5年学费,全校有70名,每年级14名。每年入学的新生中,只有得到私立小学校长推荐的100人有资格参加竞争。获得国王奖学金的男孩不仅增添一件潇洒的披风,还有其他高人一等的待遇:搬出普通宿舍楼,住进学校中心庭院的“老校舍”,在专用餐厅就餐。据说,那里的有些食谱,沿用的是16世纪宫廷的烹调方式。

如果说国王奖学金代表着入学时的佼佼者,欧彼德奖学金则标志着在伊顿竞争中的优胜者。欧彼德奖学金年年颁发,3种情况可以获得:一是,已考上国王奖学金,但不喜欢在“金丝雀笼子”生活的学生,可以申请自动转换成欧彼德奖学金,搬回到原来的宿舍楼。二是,每年全校各项考试中成绩最优秀的13名学生可获得“卓越者”荣誉,连续3次或累积4次成为“卓越者”,可以获得欧彼德奖学金。三是,由于某种特长,校长特别授予欧彼德奖学金。这是一种纯粹的学术荣誉,没有奖金,也没有披风。

在伊顿的最后一年,从各种获奖者中精选出20人为“明日之星”,名为“POP”,他们的马甲可以是自己选择的颜色。当年威廉王子就曾是“明日之星”,他的马甲是一面英国国旗。

伊顿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友友说,很多人一说绅士就想到礼仪课,伊顿确实有礼仪课,但只是很短时间的选修课,大部分家教好的学生也不需要上。

初入伊顿,学生只是13岁的小男孩,离开伊顿的是18岁的谦谦君子。他们在伊顿的5年完成的是生理、心理、知识、体能、思想和社会责任感的全面成长。伊顿的校规严格,却不痛苦。比如,一年级学生入学,有10%?20%是没有集体生活经验的家中宝贝,校方的第一个措施是,家长前三周一律不准探望,要把娇生惯养的公子哥“扳”过来!在不准你留恋父母温情的同时,学校给你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集体的温暖。学校还把各种娱乐、体育和业余生活等安排得满满的。每天长知识而又有趣的活动之后,男孩们还没来得及想家,就已疲倦得呼呼大睡。有些家在香港的学生,直到第三周结束才突然想起父母。

学校的宿舍是学生们的新家,每座宿舍楼是一个集体,从一年级到五年级约50多人,除了上课之外,起居、餐厅、体育、娱乐活动都以宿舍楼为单位。伊顿学生几乎每天下午都有体育运动。其中,伊顿划船赛的礼仪优雅浪漫,“伊顿五人”、墙赛、田野游戏赛等伊顿的特有运动勇猛粗鲁。在游戏般的体育运动里,男孩们不仅锻炼体魄,而且能形成同学之间的互相尊重、团结、合作、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高年级同学的言谈举止也是低年级同学的榜样,伊顿的良好校风、礼仪,就这样代代相传。


                                         别墅文化 [本章字数:266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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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这一名称是舶来品。现在常说的“别墅”,实际上涵盖了国外的两种物业类型:一种是HOUSE,一种是Villa。如果直译过来,House应该是“房子”、“住宅”;而Villa才是真正的“别墅”,也可以译成“庄园”、“城堡”,一种带有诗意的住宅。事实上,国内目前房地产市场所销售的大部分“别墅”,并不是Villa,而是HOUSE。

    那么,如何区分Villa和House呢?简单地说,Villa是Secondhome,即第二居所;而HOUSE则是第一居所,是一个家。在中国的传统建筑中,别墅多数表现为私家园林。它最早在中国就叫“别业”,望文生义可以理解为第二处物业。从这一点来看,中国古代别墅与国外别墅在定义上是一样的。当人们的生活富足之后,其居所也会发生第一居所和第二居所的分立。换而言之,人们这时不但要有生活,还要有度假;不但要活得现实,还要活得诗意;不但要生活在此处,还要生活在彼处。这样,就有了别墅。

    因此,与House对比,Villa属于理想,而House则属于现实。设计House时,我们想得更多的是布局如何合理,分区如何明确,家里要住几口人,东西往哪儿放,车往哪儿停,一切都与锅碗瓢盆之类有关系???这是居家过日子。而设计Villa时,最重要的是看它符不符合我们的理想:如果亲水是你的理想,那么就要看这个Villa是否跨到了水面上;如果登山是你的理想,那么就可以干脆把本色的岩石贴到Villa的墙面上⋯⋯所以,House大多建在城里或者靠近城区,而Villa往往置于山野之间。

  别墅的特点

1、别墅造型外观雅致美观,独幢独户,庭院视野宽阔,花园树茂草盛,有较大绿地。有的依山傍水,景观宜人,使住户能享受大自然之美,有心旷神怡之感;

2、别墅内部设计得体,厅大房多,装修精致高雅,厨卫设备齐全,通风采光良好;

3、别墅还有附属的汽车间、门房间、花棚等;

4、社区型的别墅大都是整体开发建造的,整个别墅区有数十幢独立独户别墅住宅,区内公共设施完备,有中心花园,水池绿地,还设有健身房、文化娱乐场所以及购物场所等。

  别墅的分类

1、按建筑形式分类

A、独立别墅:即独门独院,私密性极强的单体别墅,这一类型是别墅历史最悠久的一种,也是别墅建筑的终极形式。

B、TOWNHOUSE:联排别墅,有天有地,有自己的院子和车库。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元住宅组成,一排二至四层联结在一起,每几个单元共用外墙,有统一的平面设计和独立的门户。Townhouse别墅是目前大多数经济型别墅采取的形式之一。

C、双拼别墅:它是联排队别墅与独栋别墅之间的中间产品,由两个单元的别墅拼联组成的单栋别墅。目前,在美国比较流行的2-PAC别墅是一种双拼别墅。

D、叠加式别墅:它是Townhouse的叠拼式的一种延伸,也有点象复式户型的一种改良,叠加式别墅介于别墅与公寓之间,是由多层的别墅式复式住宅上下叠加在一起组合而成。一般四至七层,由每单元二至三层的别墅户型上下叠加而成,这种开间与联排别墅相比,独立面造型可丰富一些,同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联排别墅窄进深的缺点。

E、空中别墅:空中别墅发源于美国,称为“penthouse”即“空中阁楼”,原指位于城市中心地带,高层顶端的豪宅。一般理解是建在公寓或高层建筑顶端具有别墅形态的大型复式住宅。

2、按建筑风格分类

从建筑形式上看,别墅的外观形状也早已打破地域和国家界限,世界各国优秀的别墅建筑风格在中国的别墅市场上几乎都有所体现。实际上,建筑风格的划分从建筑理论上来说是十分复杂的,但按国内市场上的说法,目前在市场上比较流行的别墅建筑风格大致有:

A、中国传统的园林式风格

B、日式风格

C、欧陆传统的贵族风格

D、北美风情风格

E、现代风格

  什么叫TOWNHOUSE?

词典上说:Townhouse是联排住宅,上楼天下楼地,有自己的院子和车库,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发源于英国新城镇时期,欧美较为普及。联排住宅,地的产权不一定独立,虽然也有前后院,但是只是点缀,住户有自己整栋的楼,卧房数多在一至三间,城市屋兼具独立屋与公寓集合住宅的特性,价位中等,各住户应缴管理费以支付公共设施及维修费用。实际上,联排别墅只是Townhouse比较常见的一种体现形式,真正意义上的Townhouse的正确译法应该为城区住宅。因为实际上,Town的正确译法应该是叫城,国外的市中心就叫做Downtown,如果是一个大学城也叫做Universitytown,所以,Town只是区别与City,是指城市而不是指大的城市,本身并不意味着郊区城镇。

在欧洲原始意义上的Townhouse是指在城区联排而建的市民城区住宅,这种住宅均是沿街的,由于沿街面的限制,所以都在基地上表现为大进深小面宽,层数一般在3层至5层,而立面式样则体现为新旧混杂,各式各样。Townhouse现在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已非常普及,由于离城很近、方便上班及工作、价格合理、环境优美,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住宅郊区化的一种代表形态。

  TOWNHOUSE在美国

Townhouse在美国与个人汽车的兴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美国罗斯福新政以后,大规模的美国高速公路网兴建起来,个人轿车,像福特的T型车到野马牌轿车,大量地进入家庭。在这几个合力的作用下,美国的确出现了市场郊区化的现象,而在许多大城市的边缘区出现了许多联排别墅,它既不同于真正处于郊区的美国独立别墅,也不同于美国城市内的公寓住宅,而是一种面向于城市中产阶级中下层的比较便宜的居住形态,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Townhouse。美国在城里居住的往往是有钱的人和最没钱的人,而中产阶级的主体则居于郊外,但有一部分刚刚大学毕业的人,他们要在城里工作,不可离城太远,但又没钱住市中心的房子,所以他们只能选择郊区的Townhouse居住。在美国Townhouse是城市中产阶级中层的对应物业。

TOWNHOUSE在香港

由于土地成本的不同,Townhouse却变成了最高档的物业类型之一。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同样一个物业类型在不同的城市,在不同的用地成本条件下,所面对的客户消费群是完全不同的,尽管其户型结构可能非常接近。


                                         世界十大最贵酒店房间排行榜 [本章字数:86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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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法国戛纳马丁内斯酒店,楼顶套房3.72万美元/晚
对于缺少阳光照射的欧洲人而言,夏季的戛纳就是天堂,戛纳电影节也是夏季的亮点之一。楼顶套房位于酒店7层,它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地中海的美景。



第二名:瑞士日内瓦威尔逊总统酒店,豪景套房3.5万美元/晚
独立电梯直达套房,所有房门和窗户都是防弹设计,从多个方向可以看到日内瓦湖全境。



第三名:希腊雅典Lagonissi大酒店,皇家别墅34088美元/晚
别墅拥有装备齐全的健身房和厨房,还有宽敞的起居室和餐厅。



第四名:意大利撒丁岛Cala di Volpe酒店,总统套房27277美元/晚
套房阳光充足,拥有一个室外海水池、一个私人观景亭和阳光浴室。



第五名:巴哈马天堂岛亚特兰蒂斯酒店,拱桥套房2.5万美元/晚
套房里的10个房间正好架在酒店的双塔之间,建筑外观就仿佛是一座桥展现在眼前。美国谈话节目著名主持人奥普拉?温芙瑞、歌星迈克尔?杰克逊都在此住过。



第六名:希腊克里特岛Elounda海滩酒店,宫殿套房21030美元/晚
空间富余是这个套房的最大特点。


第七名:法国巴黎雅典娜广场酒店,皇家套房17494美元/晚
这里可以看见埃菲尔铁塔和著名的蒙塔涅大街。套房保卫措施严密,除了阳台上安装有监视器以外,入口处还安装了指纹识别系统。


第八名:加勒比海安圭拉岛Altamer酒店,“非洲蓝宝石别墅”套房11428美元/晚
别墅拥有管家、佣人和私人厨师,还有一个练习潜水的泻湖。


第九名:中国香港洲际酒店,总统套房11183美元/晚
套房总面积达650平方米,可以眺望维多利亚湾夜色。



第十名:阿联酋迪拜阿拉伯塔酒店(Burj Al Arab),皇家套房10900美元/晚
套房的特色是带有红色顶棚的圆形卧床,床下的地板可以旋转。主人浴室内有圆形极可意牌按摩浴缸。套房拥有一部独立电梯和电影厅。


                                         时尚品牌和品味 [本章字数:302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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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el 夏奈尔 离经叛道的茶花夫人
把针织等不太流行的面料用于高级服装
促成了人造珠宝的流行
推崇的简单线条、宽松剪裁、弹性面料代表着其“女性需要自由与独立”的主张
引导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真正奢华品位-简单
名言是:时尚多变,但风格永存

Lacroix 克利斯汀-拉夸 高级时装的浅意识
看克利斯汀-拉夸的作品如同欣赏一场假面舞会。华贵典雅、千娇百媚的高级时装似乎是一系列面具,其背后隐藏了一种时刻萦绕在设计师脑海中的潜意识,或是一种精神。
克利斯汀-拉夸的时装形象中既有东方女性的神秘莫测,又有伦敦女性的古板怪异,还有法国女性的浪漫随和。创造这些形象的基础就是现实生活。
克利斯汀-拉夸一直沉浸在幻想与现实、激情与理智的矛盾之中,然而他决非孤独的探索者,他的努力,他的困惑代表了一代人的处境,也道出了无数人的心声。
克利斯汀-拉夸的时装帝国在竞争激烈的二十世纪末日益壮大;他也成为了时装界的焦点人物,面对如此了不起的成就,克利斯汀-拉夸却平静的说:"一切就这么发生了,过去的梦想一步步成为现实,就像第一次同黛安娜王妃用餐,很自然的感觉,就象是老相识,可我知道我只在梦里见过她。"

Versace 范思哲 未来主义的设计大师
范思哲对于古文明一直非常向往,这也是他决定用蛇发美女作为精神象征的原因,而在他服装上不变的鲜艳色彩更是来自希腊、埃及、印度这些文明发源地的灵感。他非常崇拜人体和肌肉的美感,表现性感决不含蓄,他一直很有明星缘,而他总是能用鲜艳夸张的华丽色彩为穿着者制造如明星般抢眼的魅力,让人 无法拒绝。范思哲最擅长表现性感,而他的服装也非常“挑人”。

Dior 迪奥 大师的老师
一位在将传统服装带入现代功能主义的革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设计师,曾经是YSL和Pierre Cardin的老师。1947年推出的与战时女装截然不同的系列被称为“新风貌”,窄肩丰乳细腰的形象给女性以前所未有的回归感,成为永恒的时尚潮流标志之一。他在50年代推出的H造型、A造型、Y造型,直到现在还深深地影 响着现代设计师的设计观念。他一直认为,“衣服的切线越少,效果就越好。” 这样的剪裁原则也一直贯彻到今天。

CK 卡尔文-克莱恩 第七大道的完美主义者
喜欢中间色调的他本人就像他的时装一样性感、有魅力。极简风格和性感主义是他在设计上的“注册商标”,设计美学倾向于一种纯粹、简单、轻松、优雅的精神,形成了一种中性的摩登氛围。他有着极敏锐的潮流触觉,近年先后流行过的内衣外穿风格、NewLength(新长度)及膝裙、不对称裙摆等都是他率先推出的。

Armani 乔治-阿玛尼 明星眼中的巨星
他的服装是世界公认的最优雅的设计,吸引了崇尚自我的人们,他是世界高层主管的最爱,也是好莱坞影星们的最爱。在好莱坞甚至流行着这样一句话, “当你不知道穿什么才对,穿Armani就对了。”知性而洗练的人士最适合他,如同高雅而艺术的色调是他最钟情的。融合了明星与主管气质的Armani套装是其服装中的极品。

Issey 三宅一生 身体雕塑家
他的服装最大的特点就是蔑视传统,力争使人的身体得到最大程度的飘逸自如。巴黎装饰艺术博物馆馆长曾称赞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服装创造家。”三宅服装充满着梦幻色彩,1989年他推出的立体派褶裥系列为服装设计带来前所未有的全新观念,“Pleats”如今已成为三宅服装独有的特色。三宅的话道出了他的服装秘密:“我的服装不像欧洲服装是个现成的包裹,我的服装留有余地,让穿着者自由发挥。”三宅服装能使你每一个动作都充满柔和与动感,这种无结构和无拘束的态度使三宅时装与众不同。

YSL 伊夫-圣洛朗 完美平衡的天才
伊夫-圣洛朗1936年生于阿尔及利亚,父母是法国人。1955年他的设计草图被介绍给Christian Dior,于是被聘为迪奥的助手。1957年迪奥去世,年仅21岁的伊夫-圣洛朗成为了这家全球最有声望的时装公司的首席设计师。
但是好景不长,由于迪奥的老顾客们认为伊夫-圣洛朗过于激进,1960年,他被炒了鱿鱼。他应征服役,又因精神崩溃而退役。但在好友的强大财力支持下,1962年,他有了自己的时装公司。
50年来,大部分经典时装,都是由伊夫-圣洛朗开的先声。1966年,他将"中性化"概念引入时装界;首创衬衫式夹克;双排钮扣厚呢上装;1968年,大胆启用不戴胸罩的模特展示薄透时装;70年代开创嬉皮服装潮流⋯⋯
他开创的时装潮流,几乎被世界上每位成功设计师追随,他无愧于"懂得如何在变革和延续性之间寻求完美平衡的天才"。

Valentino 瓦伦蒂诺
伊丽莎白-泰勒、莎朗-斯通、索菲娅-罗兰都喜欢他!原因不外乎--他能使他们更加漂亮。
瓦伦蒂诺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他的品牌,他的名字已成为意大利式优雅的同义词。
瓦伦蒂诺-克莱门特-卢多维科-加拉瓦尼,1959年初涉时装界,是少数几位闻名世界的意大利设计师之一。巴黎的同行把他看作旗鼓相当的对手。杰基-肯尼迪和船王奥纳西斯都向他定制服装,更促成了他的功成名就。
瓦伦蒂诺的成衣并不追求戏剧效果和轰动效应,而是要使缝制的衣服穿的出去,在技术上完美无缺,特别是要突出女士的个性,让他们感到自己漂亮,有魅力。
瓦伦蒂诺的艺术风格犹如高级鸡尾酒会,轻快迷人,又有些大胆,使人兴味盎然。  

HUGO BOSS
带一点家居感的休闲装是BOSS的代表,每一季BOSS的设计总令人有舒适而惊喜的感觉。中庸的色彩中,款式上的特点令时尚而成功的BOSS们爱不释手。标识:在“HUGO BOSS”的字样上是大写的“BOSS”。

Givenchy  纪梵希
始于1952年,经典、高雅、时髦,被称为法国时装界的绅士。标识:黑体字的givenchy字样,和图案堪称givenchy的金字招牌。

Karl Lagerfeld 拉格斐
作为夏奈尔(chanel)、芬迪(fendi)等国际名牌的主设计师,生于德国的karl Lagerfeld在摄影、哲学、语言等方面均有极度高深的造诣。他的设计富于时代感,精致典雅,充满艺术气质。标识:德国人的严谨和不花哨在拉格斐的logo中表现无疑,冷静地显示着大师实力。

Gucci
作为意大利最有影响的家族产业,在102年的时间里gucci传了四代,其间诸多风雨。直到今天,美国人的tom ford使gucci成为世界顶级品牌。又帅又酷,稍带一点邪气成为gucci男装的特点。标识:银色的gucci和“g”成为认出gucci的明显标志。

Kenzo 高田贤三
由日本设计师高田贤三创立的kenzo喜欢以各种不同的文化元素为灵感,混合其色彩图案创造自己的特色。作为一个外国人,与karl lagefeld并称法国时装界的二“k”。标识:色彩搭配鲜艳的大写粗体kenzo代表了设计师的理念。

Bally
150年来,bally以其做工精良的皮具享誉世界,进而更将触角伸向服装业,通过全世界500多家专卖店推广其产品,并以精美高贵为讲求品位的顾客服务。标识:“b”字成为最有代表性的logo,而标准logo中的鞋像一对翅膀一样出现在“b”字上方。  


                                        兵器知识

                                                 五十九名剑录 [本章字数:3059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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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轩辕剑:黄帝所铸,首山之铜,天文古字,《黄帝东行纪》云: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後,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一名画影。

2.腾空:颛顼所有,《拾遗记》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如龙吟虎啸。

3.禹剑:夏禹所铸,腹上刻二十八宿,面纹日月星辰,背记山川,藏之会稽山。

4.启剑:夏王启铸,铜,三尺九寸,後藏之秦望山。

5.太康剑:夏王太康铸,铜,三尺二寸,太康在位二十九年辛卯三日铸。

6.夹剑:夏王孔甲铸,牛首山之铁,铭曰夹,四尺一寸,《书》云: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甲辰铸一铭曰夹。

7.定光:殷太甲铸,文(通纹)曰定光,古文篆书,二尺,《书》云: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甲子铸一剑曰定光。

8.照胆:殷武丁铸,铭曰照胆,古文篆书,三尺,《书》云: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戊午铸一剑曰照胆。

9.含光、承景、脊练:出于殷代。《列子》曰:卫周孔其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一曰含光,二曰承景,三曰脊练。

10.镇岳尚方:周昭王铸,铭曰镇岳尚方,古文篆书,五尺,《书》云: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壬年铸五剑,各投五岳,铭曰镇岳尚方。

11.昆吾剑:周穆王时西戎献,链钢,长欠有咫,用之切玉如泥。

12.骏:周简王铸,铭曰骏,大篆书,三尺,《书》云:简王在位十四年以元年铸一铭曰骏。

13.干将、莫邪:吴人干将莫邪所造,铁,《吴越春秋》载:吴王阖庐使干将作二剑,其妻莫邪断发翦爪投炉中,剑成,雄号干将,雌号莫邪。

14.越五剑:欧冶子造,铜锡,《越绝书》载: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剑之成也,精光贯天,日月争耀,星斗避彩,鬼神悲号。”另一说是湛卢、纯钧、巨阙、豪曹、鱼肠五剑。
15.越八剑:越王使工人所铸,采金,《拾遗记》载:越王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以成八剑,名曰掩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

16.龙渊:楚命欧冶、干将所造,铁英,《越绝书》载:楚王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命风胡子往见之,使作铁剑,因成龙渊。

17.太阿、工布:铁剑,一说有三剑,另一剑名已佚。秦昭王铸,铭曰诫,大篆书,三尺,昭王在位五十二年以元年丙午铸。

18.定秦:秦始皇铸,采北祗铜,铭曰定秦,小篆书,李斯刻,三尺六寸,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年丁巳铸。

19.神剑:汉太公所得,《性命诀》载:太公微时,有冶为天子铸剑,指太公腰间佩刀曰:若得杂冶,即成神剑,可以克天下。太公解投冶中,剑成授太公。

20.赤霄:汉高祖所得,铁,铭曰赤霄,大篆书,三尺,高祖以秦始皇三十四年得於南山,及贵常服之,斩蛇即此剑。

21.神龟:汉文帝铸,三尺六寸,同时铸三剑,刻龟形,故名。帝崩命入剑玄武宫。
22.八服:汉武帝铸,铭曰八服,小篆书,三尺六寸,以元光五年铸凡八剑,五岳皆埋之。

23.茂陵剑:汉昭帝所得,上铭:直千金,寿万岁。昭帝时,有茂陵人献此宝剑,故名。

24.毛、贵:汉宣帝铸。二剑铭皆小篆书,三尺,以本始四年铸,一曰毛,二曰贵。“以足下有毛故为之贵”(这是宣帝即位前术士恭维他的话)。

25.衍:汉平帝所得,上有帝名,大篆书,平帝在位五年,以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上有帝名“衍”,因服之。

26.乘胜万里伏:王莽铸,铭曰:乘胜万里伏。小篆书,三尺六寸,莽造威斗及神剑,皆链五色石为之。

27.更国:更始刘圣公(即刘秀)铸,铭曰更国,小篆书。

28.秀霸:汉光武所得,铭曰秀霸,小篆书,未贵时在南阳鄂山得之。

29.玉具剑:光武以赐冯异。七尺,《冯异传》:赤眉暴乱,三辅以冯异为征西将军讨之,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剑。

30.龙彩:汉明帝铸,永平元年铸,上作龙形,沉之洛水中,水清时常有见之者。

31.金剑:汉章帝铸,金质,建初八年铸,投入伊水中。

32.安汉:汉顺帝铸,铭曰安汉,小篆书,三尺四寸,永建元年铸。

33.中兴:汉灵帝铸,文曰中兴,小篆书,建宁三年铸,同时铸四剑,铭文皆同,後一剑无故自失。

34.孟德:曹操所得,上有金字,铭曰孟德,三尺六寸,献帝建安二十年操於幽谷得之。

35.思召:袁绍所得,上铭曰思召,《古今注》:袁绍在黎阳,梦神人授一宝剑,及觉,果在卧,所铭曰思召,解思召为绍字。

36.蜀八剑:蜀昭烈帝铸,采金牛山铁,三尺六寸,一备自服,余赐太子禅、梁王理、鲁王永、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各一。

37.镇山剑:蜀後帝禅造,一丈二尺,廷熙二年造此巨剑,以镇剑口山,故名。

38.倚天、青虹:魏武帝铸二剑,其利断铁如泥,一自佩,一赐夏侯恩(名青虹)

39.魏三剑:魏太子丕造,一曰飞星,一曰流采,一曰华铤。

40.文士剑:杨修献魏文帝。《文士传》:杨修以宝剑与魏文帝,帝佩之,语人曰:此杨修剑也。

41.吴六剑:吴大帝(即孙权)所有。《古今注》载:吴大皇帝有宝剑六。一曰白虹,二曰紫电,三曰辟邪,四曰流星,五曰青冥,六曰百里。

42.大吴:吴大帝孙权铸,采武昌铜铁,文曰大吴。小篆书。各三尺九寸。黄武五年共作剑千口。

43.流光:吴王孙高铸,文曰流光,小篆书,建兴二年铸。

44.皇帝吴王:吴主孙皓铸,文曰皇帝吴王,小篆书,建衡元年铸。

45.步光:晋怀帝铸,铭曰步光,小篆书,五尺,永嘉元年铸。

46.五方单符:晋穆帝铸,铭曰五方单符,隶书,以永和五年於房山造剑。

47.五口神剑:晋孝帝铸五剑,铭曰神剑,隶书,以太元元年埋此於华山顶。

48.定国:宋武帝铸,铭曰定国,小篆书,永初元年铸此剑,後入于梁。

49.永昌:宋废帝昱造,铭曰永昌,篆书,元徽二年造於蒋山之巅。

50.梁神剑:陶弘景造,金银铜锡铁五色合为之,文曰:服之者永治四方。小篆书,长短各依剑术法。梁武帝以中庚,命弘景造神剑十三口。

51.镇山:北魏道武帝造,隶书,登国元年帝於嵩阿铸此二剑。

52.沉水龙雀:夏赫连氐造,铭曰大夏龙雀,《魏志》:赫连百链为剑,号曰大夏龙雀,铭其背。

53.太常:北魏明元帝造,铭背曰太常。

54.四尺千金剑:唐晋公王铎所有。《剑侠传》唐晋公有千金剑,以获李龟寿。

55.火精剑:唐德宗所有,《杜阳杂编》载:夜见数尺光明,斫铁即碎。

56.酉蕃宝剑:宋时物,《宋监》载:右相都督张浚请御前降西蕃宝剑,给赐有功将士,以为激劝。

57.古铜剑二:宋苏轼所得,《东坡集》载:郭祥正遗(赠送之意)古铜剑,东坡谢以诗云:”一双铜剑秋水光”。原诗为:

    【郭祥正家醉画竹石壁上郭作诗为谢且遗古铜剑二】

     空肠得酒芒角出,肝肺槎牙生竹石。森然欲作不可回,吐向君家雪色壁。平生好诗仍好画,书墙?壁长遭骂。不嗔不骂喜有余,世间谁复如君者。一双铜剑秋水光,两首新诗争剑?。剑在床头诗在手,不知谁作蛟龙吼。

58.楚铜剑:宋郑文所得,《方舆志》载:宋奉官郑文尝官楚武昌,江岸裂,出古铜剑,文得之。冶铸精巧,非人工所能成者。

59.安定剑:明初安定王所贡。《咸宾集》载:洪武甲寅,安定王遣使贡异剑,赐以织金文绮,命其酋长立为四部,岁入贡为常。



                                         阵法机关 [本章字数:9514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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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阵图

  三国时诸葛亮创设的一种阵法。相传诸葛孔明御敌时以乱石堆成石阵,按遁甲分成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变化万端,可当十万精兵。(见《三国演义》)

  及至后代,精通此阵者已十分罕见,却不料出现在明代太湖山庄。太湖山庄庄主澹台仲元化用此阵,训练八人立于八门位置上,攻敌时进退自如,来去如潮,古怪厉害之极,并曾用此阵法困住大内八大身怀绝技的高手。(见梁羽生《萍踪侠影》)

  再如任天吾家的假山树木即按八阵图古法布置,普通人若不熟悉此阵,绝对走不出去。(见梁羽生《鸣镝云录》)

  据《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载:“(亮)推演兵法作八阵图。”后人考其遗迹绘成图形,见《武备志》。据记载,八阵图遗迹有三处:《水经?沔水注》及《汉中府志》说在陕西沔县(今勉县)东南诸葛亮墓东;《寰宇记》说在四川夔州(今奉节县)南江边,《明一统志》说在四川新都县北三十里的牟弥镇。

  最近,河南省密县发现一套我国最早的《风后八阵兵法图》。该图共分九幅,一幅为八阵正图,其它八幅为八个阵式,即:天覆阵、地载阵、风扬阵、云垂阵、龙飞阵、虎翼阵、鸟翔阵、蛇蟠阵。图旁附有文字说明,详细介绍了每个阵式在特殊环境下进攻退守的战术应用。据《史记》载,风后为轩辕黄帝的一员将帅。密县云岩官遗存的唐朝军事家、常州刺史独孤及的《云岩官风后八阵图》碑,详细记载了黄帝和风后研创《八阵图》的事迹。此图的发现,把我国八阵兵法的历史向前推进了两千五百年。

  八卦两仪阵

  按先天小八卦乾坤排列,配合以灯光的奇妙作用的一种战阵。此阵以七数为杀着,每一正必有一反。入此阵者,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仿佛脚下地面尽向一边偏斜。灯光变幻莫测,有化一为七之妙。这七个幻影之中,第三个乃是真身。朱翠曾在不乐岛陷身此阵,得单昆之助破阵而出。(见萧逸《无忧公主》)

  七星锤阵

  武林中号称北斗七星座的戈华昌等所用阵法。七人按北斗七星方位排列,各持流星锤攻敌,其妙处是每次发招,皆能一锤化七,串成北斗星座,整齐划一,连绵不绝,无懈要击。白马公子余通纯曾为此阵所困,濒于绝境,幸得情人上官素相助才破阵而去。(见曹若冰《碧血青锋》)

  七星飞锤阵

  参照北斗七星之形布天下的阵法。“沙陀七锤”按天璇星、天玑星、天权星、玉衡星、开阳星、瑶光星、天枢星的方位站定,将敌人围在阵中,各人随意发招,每人飞锤全是一球化七,连绵不绝,产生的雄浑内力使敌人感到运转不灵,时间一长就可困死敌手。此阵暗含天地环宇的生息相克之学,虚实倒置,无本无未,实在难测难防。张定远曾为此阵所困。(见古龙《迷光血影》)

  七杀阵

  全称“天昏地暗七杀大阵”,由武林中独眼跛足的轩辕三缺创造。其特点是诡异、恐怖。该阵由七个黑衣瞎子组成,他们左手提一根明杖,右手持一把折扇,围住所要消灭的目标,在一种带着奇异节奏的琴声伴奏下,凌空起舞。琴声的节奏越来越快,他们的脚步也越来越快,明杖的舞动也越来越急,而七个人包围的圈子,则渐渐缩小,产生的压力,也渐渐加大,就好像一张织好的网,正在逐步收紧。这时他们的目标如同变成了一条网中之鱼,束手待毙。轩辕三缺曾用此阵法活捉女侠萧十一郎,结果反被萧十一良以刈鹿刀攻破。(见古龙《火并箫十一郎》)

  七星八卦剑阵

  昆仑派剑阵,为昆仑七子所创,昆仑派仗以成名。这剑阵按八卦的方位而设,又暗合七星变化。临敌时,昆仑七子之首灵虚子站在乾位上,依次灵霞子站定坤位,灵中子立坎位,灵患子守震位,灵云子把离位,灵泉子护兑位,灵玄子防巽位,留出艮位让人进出。七人功力相差无几,声息相通,心心相印,纵横合击,彼此呼应,因此,力道的发挥超出了七个人连合总力之上。昆仑七子曾以此阵困住七煞儒生闵孝和冰魄神君曹钧,二人因得灵空法师出面说项,才没有丧于此剑阵下。(见陈青云《沉剑迷星》)

  十二都天门阵

  道家四十九阵中的第一阵,系参透《易经》秘奥所创。道家高手以十二根小圆棍顺手插在地上,在外行看来,一点规律也没有,东一根,西一根有正的有斜的,仿佛随便乱插上去的一样,但是若开了“死”、“灭”两门,即便是武林高手,若不懂其中奥妙,也会在该阵法中转些时候。该阵用来阴敌,实在神妙至极。(见陈青云《巨掌魅影》)

  九宫八卦阵

  四川唐门掌门唐天生三师弟柳清河所布阵式。此阵将堆堆碎石依九宫八卦方位排列,变化繁多。人被困阵内,只觉四处昏黑如晦,阴气森森,雾气沉沉,不得其门而出。(见东方玉《红线侠侣》)

  九宫八卦剑阵

  最能表现武当剑法威力的剑阵。由九个精通连环夺命剑法的人,按着九宫八卦方位而布成。自从明末武当派的黄叶道人创此剑阵之后,百余年只用了三次。武当派的连环剑法本以迅捷绵秘见长,若是几个精通连环夺命剑法的人同使,那就简直没有半点空隙,连苍蝇也难以飞过。(见梁羽生《云海玉弓缘》)

  刀网阵

  刀王余峻峰所创阵法。该阵为九人一组,八人分站坎、离、兑、震、巽、乾、坤、艮八个方位,另外一人居中接应,以快刀攻敌,分进合击,九人如同一体,对方若图各个击破,势必伤在乱刀之下。(见梁羽生《广陵剑》)

  刀棒三绝阵

  由传神甲、容神午、曹神亥三个人执三根铜棒和三把尖刀组成的战阵。江湖上很少有人能逃出此阵。万杀门主黑杜鹃就死于刀棒三绝中。后杀手之王司马血以一柄碧血剑破掉了刀棒三绝阵。(见古龙《快刀浪子》)

  三茅宫假山

  三手真人利用三茅宫假山布置的一种奇门迷魂阵。这假山和围墙差不多高,落进假山便觉四周昏黑、山陵起伏、高峰插天,天论你如何奔跑,都找不到出路。楚玉祥、英无双曾身陷假山中。(见东方玉《东方第一剑》)

  飞鱼九鼎阵

  江泽湖水寇飞鱼蒋兴设计的一种战阵。九人、九鼎、九舟,前后左右分布,往来纵跃,飞鼎、九舟一齐动作,虚虚实实,令敌眼花缭乱。据说这九鼎乃殷商时代,天子派兵丁五百开采川境巴颜喀拉山金石练就,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见梁羽生《武当一剑》)

  据《史记?武帝纪》:“禹收九入牧之金,铸九鼎,象九州。”相传成汤迁九鼎于商邑。由于九鼎成了象征国家政权的传国之宝,战国时,秦楚皆有兴师到周求鼎之事。周显王四十二年,九鼎没于泗水彭城下。唐武后万岁通天二年、宋徽宗崇宁三年,也曾铸九鼎。金人南下,掠取九鼎北徙,后下落不明。作者利用九鼎的典故,虚构了这一阵法。

  千面搜杀阵

  八卦夺门阵的变种,和阳光折射相组合而成。列阵者每人一手执刀,一手执多棱银牌,利用特殊地形和阳光折射造成奇特的幻觉,一人幻化为四,四人幻化为八。入阵者虚实莫辨,有四面八方受敌之感。曹羽在汉阳郊外用此阵围困朱翠,朱翠跃至高处俯视窥出破绽,破阵而出。(见萧逸《无忧公主》)

  小六乘慑心阵

  病书生花明穷五年心力创研出来的阵法。郭飞鸿不慎身陷此阵中,只见密林环抱、株株相接,找不到出路。他认准一个方向,疾行三数里光景,可眼前仍然是一片密密麻麻的树林,再仔细一看并没离开原处,只是在这附近圈子。(见萧逸《天龙地虎》)

  大五行剑阵

  武当派闻名江湖的剑阵。二十五位道人,五个一组,像一朵梅花似的列成阵式,把敌人围在中间,剑阵流动,二十五支长剑,汇成一片精芒,同时出手,密不透风,威力无穷。大五行剑阵下少有人余生。(见东方玉《北山惊龙》)

  天风银雨阵

  “万里流香”任风萍为对付中原武林高手所创的阵法。它以无比精严的配合见长,具有“天、地、风、雨、日、月、云、雪、霜”九种变化,互为辅助,生生不息,又佐之以练子流星锤等奇形兵刃,极具威力。南宫平、梅吟雪等均曾陷入此阵。(见古龙《护花铃》)

  天盲大阵

  天盲会独门阵法。天盲会弟子在对敌时,由数十人一齐拉住竹竿,联结成一个奇怪的图形。其中一人出竿,则其余数十人亦纷纷也竿,有的打头,有的打腿,置对方于顾首不顾尾之境地。此阵法威力无比,天下罕有敌手。(见萧逸《金弓女杰》)

  天欲烟梦

  集邪教的邪香毒雾秘方为一炉,专门迷神乱性及使人进入亢奋与昏眩境地的邪毒阵法。一般人如果嗅到这种异香扑鼻的天欲烟梦香气,那怕只有一丝一缕,也会中毒。中毒的征兆,就是面泛桃花色,如果没有先服下解药或及时避开,则必会全身发热,渐至昏眩。在**煎熬下,双目通红,全身也泛也红色,口中干渴如焚,喉中似要喷火。不是疯狂嘶叫如犬,就是进入昏眩状态,灵智迷失,陷入幻想,直至死亡。(见鬼谷子《江湖风云录》)

  天罡北斗阵

  全真七子集体御敌的阵法。按北头星座的方位,七人盘膝而坐,马钰位当天枢,谭入端位当天璇,刘处玄位录天玑,丘处机位当天权,四人组成斗魁;王处一位当玉衡,郝大通位当开阳,孙不二位当瑶光,三人组成斗柄。北斗七星中以天权光度最暗,却是居魁柄相接之处,最是冲要,因此由七子中武功最强的丘处机承当,斗柄中玉衡为主,由武功次强的王处一承当。天罡北斗阵是全真教中最上乘的玄门功夫,迎敌时只出一掌,另一掌却搭在身旁之人身上,敌人来攻时,正面首当其冲者不用出力招架,却由身旁道侣侧击反攻,犹如一人身兼数人功力,的确威不可当。若是陷入天罡北斗阵,除非将七人中打倒一人,否则决然无法逃出。阵中七人以静制动,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腰则首尾皆应,牢牢将敌人困于阵中,但是若深谙此阵奥妙,抢占北极星位,便能以主驱奴,制得北斗阵缚手缚脚,不得自由施展。后来,这一阵法成为全真派集体御敌的法宝,可单由七人布阵,也可由九十八人布阵,每七人一组,布成十四个天罡北斗阵,和每七个北斗阵又布成一个大北斗阵一正一奇,相生相克,互为犄角,更是威力无穷。(见金庸《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

  云雾奇障

  雷火洞口以雾封洞的机关。早晨、傍晚时分,雷火道人到山中采集云雾,收入葫芦中。需要时放出云雾,则洞口茫茫一片,不虑外人窥破。(见萧逸《天龙地虎》)

  五行阵

  石梁派祖传武功。阵势圆转浑成,不露丝毫破绽,内含五行生克变化之理。一人也手,引致对方进攻,自示弱点,其余四人立即绵绵而上,针对对手身上的弱点进袭,不到敌人或死一或擒,永无休止。五人招数互为守御,步法互补空隙,临敌之际,五人犹似一人,浑然一体,变化无穷无尽。五行阵传至温氏五祖,经五祖十多年潜心钻研,又创成八卦阵作为辅佐,由石梁派温氏五祖的第二代好手十六人按八卦方位而立,阵法与五行阵全无二致。石梁派温氏五祖以此阵法擒捕金蛇郎君夏雪宜。后袁承志用金蛇郎君为破五行阵而殚竭心智创出的《金蛇秘籍》大破五行八卦阵。(见金庸《碧血剑》)

  五方剑阵

  终现五剑经过二十年苦心孤诣练成的剑阵。五人站在五个方法,呈梅花状,将敌人围在中间。进攻时,五个剑法各不相同,有的正面主攻,有的偷袭,有的从侧封解。终南五剑以此阵对付石母,石母武功虽高,也脱身不得。(见东主玉《东方第一剑》)

  五鬼阴风剑阵

  由川中五鬼所创。五鬼练有一种极其歹毒的阴毒功夫,出剑时,将内力贯注剑身发出,更利用剑身小孔震荡空气,发出呜呜鬼嚎般的声音,扰乱对方心神,使对方因而失手。地灵教教主武继光一人斗五鬼,手持金精玉魄剑绕空一匝,倒卷而下,立时削断了五鬼的二支长剑,破掉了五鬼剑阵(见卧龙生《玉剑香车》)

  反五行花树阵

  武功称雄天下的天机老人和三间神尼,手植花树依反五行原理分布于所居山洞之外,奥妙无穷。人若置身阵中,如坠入浓云密雾,耳目俱失效用,无法走出咫尺之地,此阵还能令陷落之心念浮动,生成诸般幻象,贪念、**、往事趁虚而入,四周五色缤纷的花树都化成千百个艳装美女,由念生淫,由淫生欲,由欲焚身,死状苦不堪言。故此阵专用于惩戒淫恶之徒。内宫侍卫赵海萍虽然年近三旬,却犹是童身,未曾动过**之念,所以最终通过反五行花树阵,得到了《归元秘籍》,练成天下第一高手。(见卧龙生《飞燕惊龙》)

  六合阵

  乔拓疆等海盗练成的一套六人阵法。十分复杂,进退变化均按照五行八卦的方法,六人彼此呼应,轮番进攻,威力不凡,是乔拓疆的镇山之宝。他们曾以此阵法取胜厉擒龙和邵元化一家。(见梁羽生《鸣镝风云录》)

  另,柳英奇所设战阵。包括乾、坤、生、死、水、火等六门。柳曾以此阵对付苏雨的徒弟毛一波。(见萧逸《天龙地虎》)

  六合,也是一种武术用语,以精、气、神相合为内三合,手、眼、身统一为外三合,统称“六合”。又,眼与心合、心与气合、气与身合、身与手合、手与脚合、脚与胯合,也叫“六合”。

  水心亭机关

  凤尾帮机关。凤尾帮最高府第为福寿堂,内三堂总揽本帮法治,可也没有干涉福寿堂之权,福寿堂是有功于该帮的前辈纳福之地。福寿堂的最后面有一座水心亭,是福寿堂中最险要所在,用来关押别帮高人。水心亭内设巧妙机关,外人极难闯过。从福寿堂有三条水面上的道路通向水心亭,三条路均极难辨认。正中一条和右边一条,全是假设的荷叶桩。左边一条是真的荷叶桩,乃用整根杉木连接扎入水底的,非常坚牢。但在水面下三尺多,只以一根铅条做荷梗,根本吃不住多大劲,只要你一着脚,非掉在里头不可。因而即使认出真荷花桩,欲通过时亦需借着轻功提纵术,气不能散,也不能停,而当中和右边这两条假荷叶桩,任凭你如何轻功卓绝也不成。因为身形飞纵到桩上,前边十几根全是真的,只突然的一点上是假的;假桩之后再无着脚处,乃是一片水面。凡是运用轻功提纵术的,眼看前面已没有着脚之地,势须飞纵上最末一根桩上才能回身。而这最后一根偏是假桩,设想这刁钻古怪荷叶桩时便算计到行人会自行陷溺。(见郑证因《鹰爪王》)

  水牢

  史朝英关押方辟符和聂隐娘的机关,它建筑在地底下,周围都是坚厚的石墙,分为两层,上层是个蓄水池,下层是牢房,一开机关就可以将牢房淹没。(见梁羽生《龙凤宝钗缘》)

  少林罗汉阵

  少林派弟子的阵法。临敌时五人联手,将敌人团团围住,流动时如行云流水,停下来重如山岳,敌人极难突围。这种阵法如蟒蛇盘成蛇阵,首尾相应,绝无破绽。心眉大师曾布下此阵对付阿飞。但阿飞从仙鹤对付蟒蛇的办法中得到启发,以静制动、以逸待劳,终于靠快剑、快腿破了此阵。(见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

  正反四象阵

  师陀国少女宇文虹霓布置的阵法,用以对付楚平原。它根据八卦的坎、离、兑、震、巽、乾、坤、艮等八个方位,安排八位武士占据,将敌人围在阵中。其中四个下方向和四个斜方向,虚实相生,正反互用,故名“正反四象阵”。临战时,敌人极难突围。(见梁羽生《龙凤宝钗缘》)

  四象阵法

  豫中四丑依据先天八卦易理化合,并按东、南、西、北、中五行方位,苦练而成的一种阵法。四象阵法一发动,四丑弟兄四人各按方位变化,循环出手,此进彼退,生生不息,奥妙无穷,威力至大。戈碧青与庄韵晴联手,一鞭一掌同发,瓦解了名震江湖的四象阵。(见曹若冰《金剑寒梅》)

  四绝剑阵

  青城派镇派绝艺。与少林罗汉阵、武当七星阵并重江湖。此阵共有四种不同的剑法,由四人同一时间出手,内含春、夏、秋、冬四序,相生相克。第一招出手,便含有立春木旺水绝、立夏火旺木绝、立秋金旺火绝、立冬水旺金绝等四招绝学,故名四绝剑。功力不逮的人,不要说胜过四绝剑阵,就是这第一招,都极不易接住。(见东方英《武林潮》)

  北斗七星阵

  北海玄灵门第三代弟子北海七星所布战阵。七人依上三颗“玉冲”星,下三颗“璇玑”星次序,占据七个方位,对敌形成包围。随着阵式变化,七人既可联手往复,流转不息。此阵为江清岚和崔文尉夫妇联手用乾坤一剑所破。(见东方玉《红线侠侣》)

  归流阵

  昆仑派阵法。威力极强,除了**外,天下尚没有一个武功高手身陷五伏罗汉的归流阵而能安然脱困。此阵法中,尤以“化神为烬大九环”最为厉害,第一出手必含真力,每一呼吸定蕴内劲,似乎要把敌人彻底毁灭。但大九环一旦施用出来,则不论能不只务敌,组阵之人必会精疲力竭,萎靡于地,通常需两个月以上的养息才能恢复元气,有时甚至有零点气溃散、血脉暴裂之危。此乃两败俱伤、玉石俱焚的阵法。(见陈青云《如来八法》)

  共死刀阵

  又名快刀阵,一种独特、凶残的阵法。对阵时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人交错出刀,配合得快速绝伦,如有分毫之差,非自己人劈中自己人不可。如敌人伤了组刀阵者之一,则进攻之人势必同遭刀劈。此阵的特异之处在于,唯有同伴受伤之后,刀阵的妙用才发挥的极致。欲破此阵,必须两人联手,但阵虽可破,两人之中却必有一人便伤或牺牲。(见卧龙生《七绝魔剑》)

  肉阵

  大欢喜女菩萨的女弟子以奇胖的身躯将对手夹在中间,像一道肉墙,边一丝缝隙也没有,令人恶心,又极难突围,是为“肉阵”。她们在小楼内曾以此阵对付李寻欢。幸而铃铃弄垮了小楼,救出李寻欢。(见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

  红云阵

  乃红云老祖辛云碧所创阵法。红云阵式共有七层帏幕,各有妙着,层层相叠雷火相济,厉害万分。阵法启动,蓦地当空幕顶飘落下大片红雨,这片红色光雨,一经散发而出,立刻形成密如贯珠的一边串巨大雷鸣之声,一团团烈火,击向头顶,险恶无比。昆仑飞仙蓝宛莹借助四道灵符第一个闯过了红云阵。(见萧逸《塞外伏魔》)

  金锁迷魂台

  沙陀派设下的歹毒机关。在沙陀派老窝昆山入口处,有一处机关由八具骷髅把守。每具骷髅的两只手均按在可喷射毒药迷雾的暗簧枢纽上,只要一只骨手松把,岛上立有一处喷出毒气暗簧全部弹开,只须一盏茶时分,昆山的八个山峰圈出必然尽为毒气笼罩,任何人都难以脱身。(见古龙《迷光血影》)

  毒阵图

  四川暗器名家唐门万毒宫内一座圆形建筑物。其中迂回曲折,不见天日,只有一个入口和出口,墙壁均以钢板制成。除阵法之外,里面还设有各种机关和毒物,险象环生。(见东方玉《红线侠侣》)

  枯骨幻阵

  沙陀门最得意的阵法。机关一开,无数骷髅从四面八方一齐逼来,带着怪声惨叫和骨头互磨的吱吱声响,十分骇人。这些骷髅看起来好像是由白骨牵边而成,每走一步老要摇晃一阵,但动起手来快行出奇,即使有血剑护身也难以脱围。张定远曾为此阵所制,万念俱灰,英雄气概尽失,被骷髅装进石棺,险此葬身深渊。此阵除了机关操纵之外,含有五行五克、奇门八卦之理,真是夺鬼神之机变,参天地之造化,只是太过阴毒,为正人君子年不齿。(见古龙《迷光血影》)

  星光七杀阵

  白马山庄中由六座星楼与正中大厅构成的一个高深奥妙的阵式。郭白云在当年建筑山庄时巧运灵思,按先天易理,而此阵以御敌。此阵发动时,六座星楼灯光同时大盛,七面商悬的青铜镜互相反射着这炫目的光芒。已方众人全部隐退,敌人陷此阵中便目迷镜光,足下自乱,自四面八方箭来的箭矢便足以制敌于死命。铁海棠之子铁孟能在闯此阵时吃了大亏。(见萧逸《马鸣风萧萧》)

  鬼脸大阵

  地狱镖局总镖头向绝创出阵法。这种阵法由八个戴着鬼脸面具的人持不同的类型的开器,以绝不相同的武功围攻敌人,威力很大。后龙城璧、唐竹权联手大破之。(见古龙《快刀浪子》)

  恒山剑阵

  恒山派镇山之技。对敌时女弟子七人一队,将对手围在圈内,每柄长剑指住对方一处要害,即头、喉、胸、腹、腰、背、胁。对手武功虽强,也半点动弹不得。七剑边环,既攻敌,复自守,绝无破绽可寻。(见金庸《笑傲江湖》)

  迷天混沌大阵

  又称万年冢。传说在太白山最深处,有一处人踪绝迹之地,内有千年以上古冢无数,范围广达三十多里地,山势险峻、古洞幽深。白日重雾笼罩,夜里鬼火闪烁,被称为人间阴曹。古人得用此地建此阵法,一入此阵,便迷失方向;一人出声,如八方雷吼,令人毛骨悚然。米其贵携宇宙风夜闯此阵,救出被困在古家中的宋哲宗。(见秋梦痕《血旗镇山河》)

  真武七截阵

  武当派祖师张三丰所创阵式。他从真武神像座前的龟蛇山、龟山,心想这一龟一蛇正是兼收至重至灵的两件物性,竟从中创制出一套精妙无方的武功出来。然而,从大气磅礴的龟、蛇二山山势演化而来的武功决非一人之力能同时施为。于是他传了七位弟子每人一套武功,各有精微奥妙之处,若二人合力,则攻守妆备,威力大暗。若三人同使,比二人同使的威力又强一倍。四人相当于八位高手,五人相当于十六位,六人相当于三十二位,七人相当于六十四位当世一流高手同时出手。因无机缘,此阵一直未经实战,只在张三丰百岁寿辰之际,群雄上武当山逼问张翠山时,宋远桥决定用此阵,谁知此阵未摆,张翠山夫妇却因惊痛愧疚双双自自刎。(见金庸《倚天屠龙记》)

  铁和沿

  设于少林寺达摩堂内地道入口处的机关。该处布满机括操纵,只要有人踏中地下机括,铁和尚手中的禅杖就击出,而且彼此进退呼应,每一杖都是极精妙厉害的杀着。(见金庸《笑傲江湖》)

  悬镜廊

  一道黑色石块砌成的廊洞,里面有108个人形皮偶。这些皮人被装置在不同的角度上,有立有坐有卧,甚至悬在空中,每人都能发也一手极厉害的奇招。若非有极高深的武功造诣,断难通过此廊。云海和尚设此机关,以遴选武艺高强之人。(见萧逸《天龙地虎》)

  蛇阵

  由毒蛇组成的御敌战阵。一众苗女手执长长的竹筒巡山,遇敌时即放出毒蛇把敌人团团围住,形成别具一格的蛇阵。苗疆峒主的女儿蒙赛花曾而下蛇阵攻击误入禁地的琥元感、邵湘华等人,却被石棱以一声长啸驱散。(见梁羽生《鸣镝风云录》)

  铜椰阵

  屠龙岛主铜椰老人将椰林依五行八卦方位分布,其间亦可隐藏武士。阵中“火窟”常年贮放千年珍物龙角胶。凡欲得之者,必得破解此阵。(见东方玉《红线侠侣》)

  渔网阵

  绝情谷谷主公孙止用来对付强敌的阵法。渔网以金丝和钢丝绞成,第张网丈许见方,网上缀满金刀利剑,用以刺敌作敌,网**错之处缀有吸铁石,可以吸去敌人的金属暗器。对敌时,由十六人组成一阵,每四人拉住一块渔网,由掌阵者指挥,或横或竖,或斜或平,不断变换,缩小包围圈,令敌人束手就缚。武功高绝的周伯通就曾被此网捕获。杨过等也一再为其所困。后来杨过得到削铁如泥的玄铁剑,自是方不再怕它。(见金庸《神雕侠侣》)

  混添锁云国阵

  苏半飘在八公山上下的阵法,以十二支红色小旗子为十二旗门,威力极大。困此阵内,若碰上“生”门,尚可逃得一命;若碰上“死”门,万无活理。苏半瓢不屑与楚秋阳、柳英奇等小辈动手,便将他们诱入阵内,企图困死他们。(见萧逸《天龙地虎》)

  裸女刀阵

  由练过裸女刀法的两名美丽少女组成的刀阵。裸女刀法以色相示于敌人之前,扰乱敌人身心,乘机施展快刀置对方于死地。江湖奇侠龙城壁曾用龙心神雇轻破裸女刀阵。(见古龙《快刀浪子》)

  颠倒奇门阵法

  这是阵法中最精奥的一种。这种阵法乃是按照八卦易理和阴阳五行生克之学所设。由于一反常人顺理成章的摆布之法,所以,这种阵法非常奇妙,不懂这种阵法的,走进去后,如入五里动云雾之中,无论怎样运足目力,也看不清左右道路。(见东方玉《扇公子》)  
                                         中国古代刀剑艺术 [本章字数:2346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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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的中国王朝在冶金术方面有很大的进步。如生?铸铁的能力是远超于欧洲在这方面的技术的。又如高效率、大规模的钢生?的控制管理,使得唐、宋两王朝成?东亚的主要军事势力。

  大部分亚洲武器的收藏家都晓知发展自中国的锻造和回火技术是重新被认知的日本刀剑的发展基础。这种技术最早在隋唐时代(公元589年前)传到日本的。

  日本刀剑的鉴赏在数个世纪中得到兴旺发展并且在我们的时代成?一种国际化潮流。今日,日本刀刃正如艺术作品一般被收藏着。遗憾的是,即使在其祖国大地上,对中国的“父母”铁匠所生?的刀剑欣赏也业已雕零。极好的刀刃是由中国制造,以及以利刃相搏的近身战被证明是在帝国时代取得战役胜利的关键此等事实也?人们所不顾。

  使人感伤的是,甚至乎热衷中国武术艺术的习练者也不知道他们每日习练所用的武器的历史、制造及审美的传统。他国人士就更不必说了。要区分陈列在紫禁城、巴黎的Muse de l'Arme(兵器博物馆)或者莫斯科城堡中的漂亮的标本与那些常在古董商店或者枪术表演中看到的“拳击手对抗优胜奖品”的?品或者touristic(旅游点的廉价新仿)小古玩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关主题的文献影响当今学生的了解。这类缺少参考材料的情况并不只发生在中国。一个有关技术及艺术的论文调查显示极大部分关于钢刃刀的着作最早都出版于公元四世纪(给人以早期青铜武器般的深刻印象)。可是,这种着作的出版在1644年明王朝覆灭后就骤然减少了。

  ?什么在清王朝,覆灭于1911年的最后王朝,期间缺少有关刀剑的参考材料,?说纷纭。一个较公认的解释是由于满族在其统治的帝国中只占有一个很小的比例,?避免占有决大多数的汉族人民的反叛而查禁所有的军事着作。

  在清王朝初期,如《明朝军事百科全书》这类特定着作是受到审查和限制的。尽管如此,清代技术文献的调查显示在此朝代间仍有相当数量的新主题着作的撰写和出版。毕竟清王朝仍然对其军事力量(主要由汉族人组成)有此方面的需求。研究也表明了清朝统治者对主要由平民百姓组成的军队很注重实效:例如,?所周知的康熙皇帝否决了一位官员的解除山东省人民武装的请求。

  不过,有趣的是,在清朝期间出版的军事着作中仍然涉及到火,枪大炮及爆炸性武器。(这些文章是始于帝国?叛乱侵扰的十九世纪中叶)。甚至近代的古典名着《明朝百科全书》,武备志Wubeizhi 也只相关地给予刀刃武器极少的关注。?何如此不关注”刀剑是帝国兵械库中的中流砥柱“这一实际情况呢?也许是因?刀剑工艺在那时候被认?是“老套子”,想要掌握这种工艺的人确信书中的副本对新的技术将无任何的贡献。

  同样有趣的是,注意到明朝的审美家们将刀剑作?一种艺术形式来欣赏。尽管,极少的证据表明这种欣赏在清朝时依旧盛行。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中国文化精华的品味在世纪的更替间趋于狭窄,变得前所未有地热衷于少数受?人爱戴的艺术形式的神秘专案,如绘画、陶瓷和玉器。这里可以与晚清的家具传统的衰落划上一条平衡线。最后,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贬低军事,崇扬文学的儒家思想价值观的影响。在满族人统治期间,对于学者来说,表现出对军事的不关心是一个实际的选择。

  使得对中国刀剑传统的研究成?一项真正的挑战的原因,是那些在我们的时代学习这个课题的人必须是探险家、开拓者而非被动的消费者。在揭露和翻译这些幸存的文章的过程中仍有许多东西是需要我们去做的。令人兴奋的是我们从过去研究的成绩中,得到了刀刃被小心擦亮及回复的新外观。

  我们的研究至今?止表明了中国的铸剑师们在过去的20个世纪中精巧地制作了兼有如下特性的刀刃:

  一个坚硬而且耐用的刀锋。

  一个有弹性,能承受打击而不坏的刀身。

  在一把刀上,这些特点是互相排斥的。坚硬的钢易碎。有弹性、有弹力的钢是柔软的,并不能保持刀锋的锐利。中国的铁匠以各种不同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而使坚硬和柔软的钢相结合。有三种基本的方法能做到这一点。其中一种叫“包钢”。以坚硬的、含碳量高的钢制作锐利的刀锋外表,在横断面上,像一个“V”字型的装入一个软钢的核心。作?核心的金属经常被折叠以提高强度,或者用锻造的铁来分层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一个包钢的刀刃必须由相当厚度的硬钢套子做成,不然它将在多次的打磨后失去硬度。

  一个更普遍的锻造刀刃的形式是“嵌钢”。一个含碳量高的刀锋作?核心,由两块软钢作成的表皮相夹而成。表皮是由交替叠起的铁和钢做成,从而使刀刃在打磨的时候表面上形成一种图案。一个熟练的铁匠能巧妙地处理分层,除了增加刀的结构上的强度外,还能做出很美丽的图案。

  最后一种主要的锻造方法是西方知名的“ 旋焊“]。它是由硬钢和软钢形成的双杠做成,在加热和锤击之下焊接成一个简单个体。当锻打和打磨擦亮的时候,其表面将出现如长着羽毛,星型或者漩涡状的形状排列。

  其次,中国的铁匠显示相当独创性的地方是在以液体中加热和淬火的方法锻造刀刃。这种技术几乎遍及所有的刀刃制造地区。中国是少数发明与整个刀刃相区别地加热处置刀锋技术的地方之一。这种方法增加了刀刃的强度和切割能力。日本人利用中国和朝鲜移民铁匠的技术,把它发展到最高的水平。

  中国铸剑师美妙的工艺,是一种刚开始在中国或者其它地方被重新发现的艺术形式。我们生活在一个每日都出现新发明的时代。当我们开始看见来自形式和功能的结合美丽图案,创造出一把由上好的钢材打造的刀刃时,我们仅刚开始我们对中国装甲工艺的研究。从它们的装饰图形及象征性到刀刃美学巧妙地与功能的结合,这里仍然有许多其它的研究地区等待探索。




                                         刀 [本章字数:7952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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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指雌雄两把古代名刀。《古今刀剑录》:"后燕慕容垂以建兴元年,造二刀长七尺,一雄一雌,若别处之则鸣。"
五色: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载:"少帝义符以景平元年造一刀,铭曰'五色'。"
    中山: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载:"后秦姚苌以建初元年造一刀,铭曰'中山'。"

    永安: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载:"北京以永安三年,造刀一百口,铭曰'永安'"。

    白鹿: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后魏宣武帝恪,以景明元年于白鹿山造一刀,文曰'白鹿'。"

    幼平: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周幼平击曹公胜,拜平虏将军。因造一刀,铭背曰幼平。"

    司马: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晋武帝司马炎咸宁元年造八千口刀,铭曰:司马。"

    兴国: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晋武帝衍以咸和元年,造十三口刀,铭曰兴国"。

    百胜刀: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李以永建元年造珠碧刀一口,名曰百胜。"

    安国: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黄武中累功作安国将军,作一佩刀,文曰安国。"

    赤冶刀: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后魏昭成帝,以建国元年,于赤冶城铸刺刀十口,全镂赤冶宋。"

    定业: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齐高帝肖道成,以建元二年造一刀,铭曰定业。"

    定国: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宋武帝刘裕,以永初元年铸一刀,铭其背曰定国。"

    神术: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前秦符坚,以甘露四年造一刀,用五千二,铭曰神术。"

    建义: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西奈乞伏国仁,以建义三年造一刀,铭名建义。"

    建平: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后赵石勒以建平元年造一刀,用五百金,工用万人,头尖,长三尺六寸,铭曰'建平',隶书。"

    善胜:古代名刀。《梁书?陶弘景传》载:"大通初,令献二刀于高祖,其一名善胜,一名威胜,并为传宝。"

    威胜:古代名刀,见"善胜"条。

    朝之: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云:"明帝鸾以建武二年造一刀,铭曰'朝之'。"

    腾马: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后蜀李雄,以晏平元年造刀五百口,文曰腾马。"

    麟嘉:古代名刀。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后凉吕光,以麟嘉元年造一刀,铭曰麟嘉。

    七圣刀:古代名刀。

    大夏龙雀:古代名刀。《晋书?赫连勃勃载记》:"又造百炼钢刀,为龙雀大环,号曰'大夏龙雀',铭其背曰:'古之利器,吴楚湛卢,大夏龙雀,名冠神都。可以怀远,可以柔逋;如风靡草,威服九区。'世世珍之。"

    文刀:古代名刀。《唐书?地理表》:"忠州贡文刀。"

    巨刀:刀的一种。《湘烟录》:"魏文帝造宝刀曰露陌⋯⋯查原文恐有误,名曰巨刀"。

    半垂:古代名刀。《与弟超书》:"窦侍中遗促舟全错,半垂刀一枚。"

    龙刀:古代名刀。《梁?简文帝》:"龙刀横脖上,画尺堕众前。"

    龙泉太阿:古代名刀。《南史?王蕴传》:"为广德令,欲以将领自奋。每抚刀曰:龙泉太阿,汝知我者"。

    龙鳞:①古代名刀。魏文帝《典论》:"丕作陌露刀,一名龙鳞。"《续汉书》载:"龙鳞,御刀也。"②古代名匕首。《典论》:"魏太子邳造百辟匕首三。⋯⋯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

    玉环刀:古代名刀。《南史?刘怀慰传》:"齐高帝以怀慰为齐郡。太守手敕曰:'有文事必有武备,今赐卿玉环刀一口。'"

    玉把刀:古代名刀。《宋史?于阗国传》:"开宝二年,国王男总贡玉把刀"。

    百炼:古代宝刀。晋?崔豹《古今注?上?舆服》:"吴大皇帝有宝刀三⋯⋯一曰百炼,⋯⋯"。

    百辟刀:古代兵器。魏武帝曹操令制。《艺文类聚 六十 魏》:"往岁作百辟刀五枚,炼成,先以一与五官将(曹丕),其余四,吾诸子中有不好武而好文学,将与次与之。"曹植《宝刀赋》:"'建发中,家父魏王命有司造宝刀五枚,以龙、虎、熊、鸟、雀为识。太子得一,余及余弟饶阳修各得一焉,其余二枚,家父自仗之。"

    安陵:古人名刀。高启《游侠篇》:"新削安陵刀,光夺众目眠。"

  ?党:古代名刀。宋?辅《溪蛮丛笑》:"出入坐卧,必以刀自随,小者尤?利,名?党。"

    阮师刀:古代名刀。晋?杨泉《物理论》:"古有阮师之刀,天下之所宝贵也。⋯⋯其刀平背狭刀,方口洪首,截轻微之绝然发之系,斫坚钢无变动之异,世不百金精求不可得也。"

    赤刀:古代名刀。《尚书》:"陈宝赤刀大训弘壁琬琰在西序。"郑玄注:"赤刀者武王诛纣时刀,赤为饰,周之正色。"《博物志》:"赤刀,周之宝器。"

    含章:古代名刀。《典论》:"丕造百辟宝刀,⋯⋯其二彩似丹霞,名曰含章。"

    灵宝:古代名刀。《典论》:"丕造百辟宝刀,其一文似灵龟,名曰灵宝。"

    张飞刀:名刀的一种。三国时期张飞所佩的腰刀。又称"新亭侯"。《刀剑录》:"张刀初拜新亭侯,自命匠炼赤珠山铁为一刀。铭曰:'新亭侯。'"

    宝钿刀:古代名刀。《唐史?阿史那社尔传》:"太宗美其廉,赐高昌宝钿刀。"

    郑刀:古代名刀。《周礼?考工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也。"

    青犊:古代名刀。《古今注?上?舆服》:"吴大皇帝有宝刀三,一曰⋯⋯,二曰青犊⋯⋯"。

    鸣鸿刀:古代名刀。《洞宴记》:"武帝解鸣鸿之刀,以赐东方朔,刀长三尺,朔曰:'此刀黄帝采首山之铜,铸之雄已飞去,雌者犹存,帝恐人得此刀,欲销之,刀自手中化为鹊,赤色飞去云中'。"

    昆吾刀:古代名刀。《宋史?李公麟传》:"朝廷得玉玺,下礼官诸儒议言人人殊。公麟曰:'秦玺用蓝田玉,今玉色正青,以龙蚓鸟鱼为文,著帝王受命之符,玉质坚甚,非昆吾刀,蟾肪不可治,法中绝真,秦李斯所为不疑,议由是定'。"

    孟劳:古代名刀。《谷粱传?鲁僖公元年》:"公子友谓莒不回:'吾二人不相悦,士卒何罪?'屏左右相搏。公子友处下,左右回:'孟劳?'孟劳者,鲁之宝刀也。公子友以杀之。"

    神刀:刀的一种。相传为诸葛亮指挥下百炼而成。《蒲元传》:"元性多奇思,于斜谷,为诸葛亮铸刀三千口。刀成,自方汉水钝弱,不在淬。用蜀江爽烈,足渭大金之元精,天分其野。乃命人于成都取江水,元以淬刀,言杂涪水不可用。取水者捍言不杂。元以刀画水,言杂八升。取水者叩头云:于涪津覆水,遂以涪水八升益之。以竹筒内铁珠满,申举刀断之,应手虚落,因曰神力。今屈目环者,乃是其遗范。"

    项羽刀:相传为项羽所佩之刀。《王侯鲭》:"董卓少耕野得一刀,无文,四面隐起山云文,斫王如木。及贵,以视蔡邕,邕曰:此项羽刀。"

    泰山宝环刀:古代名刀。《列异传》:"仙人王方平,降陈节之有,以刀一口,长五尺三寸,名泰山宝环,⋯⋯曰:此刀不能为馀益,独卧卦可使无鬼,入军不伤,勿以入厕,溷且不宜,久服三年后有从汝求者,可争与之。后果有与载钱百万清刀者。"

    素质:古代名刀。《北堂书钞》魏文帝曹丕《典论》:"余造百辟宝刀三,⋯⋯其三,锋似严霜,刀身剑侠,名曰素质。"《太平御览?兵部?刀》:"(素质)长四尺三寸,重二斤九两。"

    桂溪刀:古代名刀。黄庭坚:"我有桂溪刀,聊凭东风去。"

    宿铁刀:古代名刀。《北名?綦母怀文传》:"怀文造宿铁刀,其法烧出铁精,以重柔铤,数宿则成。"

    鸾刀:古代名刀。《礼记》:"割刀之用,鸾刀之贵,反本修古,不忘其初也。"《诗经》:"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筋。
铜口刀:古代名刀。《傅成奏事》:"尚书旧给介士二百人,人给大铜口刀一枚。"
    银装刀:古代名刀。《南史?席阐文传》:"梁武帝起兵,阐文劝。仍遣客私报帝,并献银装刀,帝报以金如意。"

    脱光:古代名刀。《太公兵法》:"刀之神,名曰脱光。"

    朝仪刀:《刀剑录》:"明帝鸾建武二年造一刀,铭曰朝仪刀。小篆书,长四尺。"

    新亭侯:古代名刀。见"张飞刀"条。

    漏景:古代名刀。《古今注?上?舆服》:"吴大皇帝有宝刀三:⋯⋯三曰漏景。"

    警恶刀:古代名刀。《山堂肆考》:"杨贵妃文玄琰,小时尝有一刀,每出入道途间佩之,或前有恶兽盗贼,则所佩之刀铿然有声,似警于人也,故名曰警恶刀。"

    短刀:刀的一种。短刀的刀身相对长于刀柄(刀把),刀柄只可一手或两手执之。单刃有单刀和双刀之分。单刀有斩马刀、柳叶刀、朴刀、雁翎刀、大环刀、虎牙刀等。单刀一般为单使,也有与其他兵器一起使用的。如单刀夹拐、单刀夹鞭、单刀碟、刀牌等。单刀一般式样较大,重量也大。双刀为二刀并用,其式样和重量都较刀单刀为小。双刀有鸳鸯刀、蝴蝶刀等。

    九环刀:大环刀的一种。为步战所用。形状与一般刀相同,惟其刀身厚,刀背上穿有九个铁环,刀尖部平,不朝前突,刀柄略细弯度较大,柄后有刀环。

    大砍刀:为步战所用。与一般手刀相同,惟其刀背厚,刀刃锋利,刀尖部平,不朝前突,刀柄直,柄后有刀环。

    大横刀:唐代短刀的一种。多为帝王所赐,佩者以此为荣。《新唐书?五及善传》:"尔佩大横刀在朕侧,亦知此官贵呼。"

    千牛刀:利刀的别称。《庄子?养生主》中记载,庖丁宰牛数千头,所用刀仍锋利无比。故后世称锋利的刀为千牛刀。南朝梁元帝《金楼子?一?箴戒》:"时杨玉夫见昱醉无所知,乃与杨万年同入幄中,以千牛刀斩之。"

    马刀:为骑战所用之短兵器。马刀身狭,略带弯曲,刀把也长。可两手同时握把。马刀一般较轻,锋利无比,威力较大。

    子母刀:刀身很短,刀柄处有一护手刀,称为子刀;母刀刀背笔直,刀身宽。子刀细小绕柄半圈,且有一刀尖。

    云头刀:刀身近柄持处小,刀刃弯曲向前至顶端,继续弯向刀背,刀头呈圆形,形似云头,故得此名。

    手刀:古刀名。宋?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器图》有"刀八色"。手刀即其中一种。《三才图会》:"手刀一旁刃,柄短如剑。"后演变成现今短刀。

    双手单刀:刀身细长,刀尖锋利,与苗刀相似,刀柄直面长,可双手执柄。

    片刀:古刀名。《大清会典图?六十五?武备图》载:"片刀,通长七尺一寸二分,刃长二尺,阔一寸三分。上锐而仰,銎厚二分,柄长四尺七寸,围四寸。木质铜朱,末铁?长四寸。"

    仪刀:唐代军刀。《唐六典》:"武库令刀之制有四:仪刀、鄣刀、横刀、陌刀。"始为禁卫军使用,晋时称为御刀,隋代定名为仪刀,以木或金银制成,仅供帝王仪仗队使用,故名。《制兵?刀》:"仪刀,古班剑之类。晋、宋以来谓之御刀;后魏曰长刀,皆施龙凤环。隋为之仪刀,装以金银,羽仪所执。"

    少林鱼头刀:全长三尺,形似鱼头样,是历代武士和僧徒炼武防身之器。

    连环刀:刀身宽大,刀背带环,环的数量不一,刀尖突出,锋利异常。护手圆盘形,紧裹刀身,刀柄稍弯,并系刀彩。其刀可砍可劈,可撩可扎,使用起来虎虎生风,铃铃有声。

    护手狼牙刀:其刀背形如狼牙且刀背直而不曲。刀柄处有一月牙弯刀护手。其主要用法有劈、扎、撩、绞、格、拦、推、架等。

    戒刀:僧人佩刀。只供中国古代僧人出行时割切三衣(袈裟)用,不得用以杀生,故称戒刀。

    拍髀:因佩带时拍髀旁,故名。《释名?释兵》:"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

    直背刀:其刀背笔直,刀刃弯向刀背,刀尖突出,刀刃锋利,刀柄略弯。其用法与一般短刀相似。

    服刀:多随身佩带。《汉书?九六上?西域传??羌》:"山有铁,自作兵,兵有弓、矛、服刀、剑、甲。"

    佩刀:多佩带于腰间。《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

    柳叶刀:其刀身形似柳叶,故名。

    削:属于书刀,指一种长刃有柄的小刀,为青铜或铁制成,用来修削木简或竹简上的文字。汉行于东周和秦汉时。《考工记?筑氏》:"筑氏为刂,长尺,博寸。"

    鬼头刀:刀身宽,刀背略弯,刀尖突出,刀柄弯曲。

    钩刀:其式样与一般刀同。惟其尖上 而成倒钩状。《齐东野语》:"令二壮士执钩刀,夜伏田中。"

    破风刀:刀身小,刀尖突出,刀刃锋利,刀背薄,刀柄弯曲。

    麻札刀:《宋史?岳飞传》:"飞戒步卒,以麻札刀入陈,斫马足,遂大败之。"

    掇刀:《唐书?南蛮传》:"以千人为军,十军为部,强弩二首,枪斧铺之,劲马二百,越粮刀铺之。长戈二百,掇刀铺之。"

    割刀:《礼记》:"割刀之用,鸾也之贵,贵其义也。"《正义》曰:"割刀今之刀,鸾刀,古之刀也。今刀便利,可以为割物之用。古刀迟缓,用之为难,宗庙不用今之刀,而用古刀修古也。"

    温铜刀:古代名刀。清代梁绍王《两般秋雨追随笔》载:"传为明戎政尚书陆公完字遗物,恩陵赐也。"

    雁翅刀:古代兵器。步战用刀。又名金背大环刀。其刀背厚,刀头宽大,刀体重。刀背上有五至九个小孔,孔内有空穿铜环一枚。挥动时,环击刀背,连连作响,声似雁鸣。《玉海》:"乾道元道十一月二日,命军器所造雁翎刀,以三千柄为一料。"

    腰刀:刀长约三飞,刀身狭,柄短。明?茅元仪《武备志?军资乘?器械》:"腰刀造法,铁要多练,用纯钢自背起用平铲平削至刃,刃芒平磨无肩,乃利秒尤在尖。"腰刀多与藤片并用,故共称"腰也藤牌。"

    二人夺:刀鞘形似手枚,中藏利刀,合之为杖,二人分夺时,则刀离鞘可作防身之用。

    少林龙鳞宝刀:全长三尺五寸,为历代武林名士防身之刀。普净僧尼备此刀,明四海云游除反徒用此刀。

    少林滚珠宝刀:全长三尺三寸峭右代名士防身之用。明代广会高僧备此刀,精此术也。

    白杨刀:短刀的一种。左延年《秦女休行》:"休年十四五,为宋行报仇,左执白杨刀,右据宛鲁矛。"

    大食刀:古代阿拉伯所造之刀。杜甫《荆南兵马使太常卿赵公大食刀歌》曰:"吁嗟光禄英雄弭,大食宝刀聊可比。"

    大理刀:少数民族兵器。有谓:"蛮刀以大理所出理佳⋯⋯今世所谓吹毛透风乃大理刀之类。"大理刀有铎销,柄部饰金,极名贵。

    云贵刀:少数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种。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云南刀,即大理所作,铁青黑沉沉不?,南大最贵之,以象皮为鞘,朱之上,亦书犀毗花纹,一鞘两室,各函一刀,靶以皮条缠束,贵人以金银丝。"

    壮族尖刀:少数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种。刀身长一尺二寸,刃向外曲凸,刀身最宽处为一寸二分。刀背一面有锋,锋与刃尖之间有三个凹形齿口,刃较为锋利,铁护手呈"S"形。柄以木制,长四寸半。铜制柄首呈棱形状。

    阿昌刀:少数民族兵器。平时可弯曲而系于腰间。取用时则自然挺直。质地精良,尤以刀鞘与刀把制作考究,有木制、皮制、铜制、银制之不同,饰以精美的传统民族图案。

    苗刀:古代日本所制的佩刀。短刀的一种。后又称之为倭刀。其大者又名太刀,小者名胁差。鱼皮贴香木为鞘。刀身长而窄,两面开刃,刀刃犀利,装饰精美。故宋欧阳修有《日本刀歌》赞之。苗刀刀柄较长,为双手执用,杖其锋利,故刀法较为简单,明代武术家程宋猷将其用法化入我国传统刀术,著有《单刀法选》,使之广为流行。

    苗族尖刀:少数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种。刀长一尺二,向外曲凸。刀背随刃而曲,两侧有两条血槽及两条纹波形指甲印花纹,刃异常犀利,柄长三寸至四寸,用两片木料,牛角或兽骨夹制而成,以销钉固定。苗家演练时常以笋笙伴奏。

    环刀:元代蒙古骑战用刀,其刀刃身略弯,柄小而稍扁,较犀利。

    峒刀:少数民族兵器。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峒刀,西刀州峒及诸外蛮,无不带刀者,一鞘二刀,与云南刀同,但以黑漆杂皮为鞘。"

    傣族刀:少数民族兵器。在生产工具短砍刀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为长刀。这种刀极为锋利,既是劳动工具,也是练功和自卫的武器。

    景颇尖刀:少数民族兵器。景颇刀历来精细别致,种类亦多,长短不一。刀形有直、曲两种,均有血槽。刃尖呈斜形,斜度各异。柄有木制、骨制、角制几种。刀鞘为木质,工艺精美,有龙及其他花纹凹雕,鞘上系有三道铜或银箍。也有细竹蔑编制的箍,鞘上系有皮带作背挎之用。

    傈傈族弯尖刀:少数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种。这种刀大小不等,也刃近似直形,刃尖向背曲凹,刀锋锐利。刀柄稍向背曲凸,以木制或角制而成。

    黎刀:少数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种。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黎刀,海南黎山所制,刀长不过一二尺,靶长乃三四寸。织细藤缠束之。靶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鸱鹗尾,以为饰。"

    藏刀:少数民族兵器。又称"西番刀"。短刀的一种。是我国藏族人民随身携带且须臾不离的防身器械。藏刀刀身短,刀尖锐利。刀鞘及刀把上多装饰精美。技法上常利用宽大藏袍作掩护,或突击闯刺,转腕变锋,或逼身擒举,使人防不胜防。常用招式有"牦牛闯阵""雄鹰啄蹄""骗马盖顶""喇嘛祭刀""举羊势"等,演练时,刀风嗖嗖,喊嚎惨人。

    彝族短体插刀:少数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种。多为彝族男性所用,平时将刀将于腰带中。刀为曲刃短刀,有刀柄及铅花银制刀鞘。刃背向外曲凸,刃锋居于内面,而刃尖稍向外再度曲凸,柄与刃均同一曲度。刀形精美优质,极为犀利尖锐。

    宝刀:锋利钢刀的泛称。《南史?陈世祖传》:"为临川王,梦梁武帝以宝刀授已。"魏文帝《典论》:"丕造百辟宝刀,其一文似灵龟,名曰灵宝;其二彩丹霞,名曰含章;其三锋似崩霜,刀身剑侠,名曰素质。"

    回回刀:古代名刀。《云烟过眼录》:"刘汉卿所藏回回刀,小品,背上皆全紫全错。回回刀内全错出,一人面兽,精甚。闻回回国王所佩者。"

    吴刀:古代名刀。古时以吴地作刀最为锋利,故张华诗赞曰:"吴刀鸣手中,利剑严秋霜。"

    斩马刀:宋代有名的步战用刀。从唐代陌刀演变而来。《玉梅》:"熙宁五年,作坊造斩马刀,长三尺余,镡长尺余,首为大环,上出以示蔡挺、挺奏,便于操击,战阵之利器也。五月庚辰,朔命置局造数万口分赐边臣。"

    葛党刀:古代名刀。《梦溪笔谈》:"吴钩,刀名也。弯,今南蛮用之,谓之葛党刀。"

    蜀刀:汉代军的一种。刀首有环。《汉书?文翁传注》:"刀凡蜀刀,有环者也"。

                                         中国古代十大另类冷兵器揭密【转】 [本章字数:184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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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铜铍:
铍(皮),金属元素,符号Be,灰白色,质硬而轻,用于原子能工业中,铍铝合金用来制造飞机、火箭等;铍(批),做长针、长矛讲,属于矛的一种变形兵器,也是一种锐利的刺杀兵器。
铜铍,首为尖锋,平脊两刃,通常长30CM左右,形制极象短剑;后端为扁形或矩形的茎,用以装柄,一般在茎的近端处开有圆孔,以便穿钉固定。它和矛的区别,除头的形制不同外,主要是装柄方法不同:矛是将柄纳入矛筒中,而铍是铍茎插入木柄中,外用绳等捆绑。秦俑坑中的铜铍,其首和短剑相同,长约30厘米,后装长约3.5米的木柄,柄末端装有铜樽,还有保护刃部的鞘。西汉时改为铁制,西汉中期以后逐渐消失。
铍是古代长兵器之一,秦俑坑中出土的这件铜铍铸造工艺极为精致,铍身柄同模合铸,铍格分铸,格含于铍身,并有刻铭。
此种兵器似乎当时的中下级军官颇爱使用。
2、    吴钩:
铜制,长约65CM左右,宽2.2-2.5CM。其形如弯月,齐头无锋,两边有刃,是一种推、钩两用的兵器。因出现在“吴国”,故称之为“吴钩”。

“吴钩”,或称为弯刀,其实并非是刀,而是两面有刃,属于剑的一个变种。以刀论因为单侧有刃,而吴钩钩身齐头,截面作枣核形,对开两刃,实与剑相同。古时又称为“金钩”,西汉后成为一种仪卫性的兵器。到唐朝后模仿古时吴钩研制出的曲刀也称之“吴钩”,其实才是真正的弯刀,这种弯刀流传至倭国,就是现在日本武士刀的原形。

吴钩因其奇异的形状,和不凡的杀伤力而盛名在外,也经常被文人墨客写进诗词之中.“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浩浩然写就了好男儿尚武的气概;辛弃疾“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则另有一番沉郁顿挫的滋味!自古以来,那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为背景而纵马持吴钩迎风长啸的场景都是男人心中最绚烂的景色......
3、    钩镶:
是一种汉代常见的、钩、盾结合的复合兵器,上下有钩,上钩约长25CM,下钩约长15CM,中为后有把手的小型铁盾;盾为圆角方形薄铁板,前面有突出的尖;钩为圆柱形的长铁铤,均稍向后弯;上钩顶端为锐尖,下钩末端为小球;两钩中间连接盾后的把手;盾用以推挡,钩用以钩束。此种兵器兼具防、钩、推三种功用,一般配合环首刀使用:战斗时一般用左手的钩镶将敌方长兵器钩住(对戟头横出的小枝特别有效),同时右手环首刀挥向敌面门。有的武侠小说中将它描述为护手钩类的兵器,则纯属无稽之谈了。
4,戚:
戚,俗称小斧子,属于体形比较窄小的钺;其体窄长,钺刃略成弧形,后有方形的枘,比钺体略窄,在钺体与钺内之间有微凸的阑(横挡),因其刃较长而常用于做斩首的刑具,有时做仪仗用,但它在格斗中的效果不如戈、矛(实战中的钺通常称做斧)。戚还用作乐舞时的道具,《礼记?文王世子》中说:“大乐正舞干戚”,又《祭统》:“朱干玉戚以舞”(干指盾)。
5、    钺戟:
近年来,河南考古出土了汉代一些顶上带刺的铁钺,形制和西方斧矛一体的“戟”非常相似,但古文献中从无记载,故专家暂定名为“钺戟”。现一般认为这是一种铍与钺结合的铁兵器,属于戟类;它刺长25CM、钺宽10CM、钺长15CM左右,可劈可刺,而以劈砍为主要功能。
6、    铩:
由铍演变而成,与铍的区别是铩在茎与刃之间加有两端上翘呈锐尖状的、具有格架功能的镡。铩有长柄也有短柄,流行于汉代,铩长一般25~30CM,镡宽约10CM,东汉以后绝迹。铩也属于矛类兵器。
7、    啄:
属于戈类兵器,主要流行于先秦时期的西南地区,仅具有啄击功能,晋代未见记载,但唐代又成为骑兵的制式兵器之一。先秦时期为青铜质地,用銎孔装柄,啄体较戈援窄,长约25CM。
8、    ?:
音“蝉”,形似小型矛,铁柄,属于矛类兵器,《埤苍》云“?,小矛铁矜(音“秦”)”。其形制较一般矛头稍微细长,,其身扁平,两侧有刃,下有铁柄,柄下再接积竹矜,流行于西汉,刃长25~30CM,柄长120~180CM,笔者窃以为其战斗作用应如标枪。
9、    镰:
属于戈类兵器,具有钩割功能,镰身微曲,平顶、双刃,长约40CM、宽约3CM,下有椭圆形的銎孔用来装柄。战国及唐时称为“长镰”,主要用于守城战,钩击攀登城头的敌人,似乎与吴钩的作用相反。
10、(癸+戈),音“葵”,(这个字打不出来)属于戈的一种变形兵器,商周时期主要流行于四川等西部地区,青铜制,也称为戳,援部较宽,呈等腰三角形。  
                                         西洋冷兵器 [本章字数:23196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30 03:5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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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终于走到了尽头。铅色的阴云低垂在天边,从云层之中传出阵阵雷声。在混合了雨水和鲜血的泥泞不堪的土地上,金铁交击之声连绵不绝;从前线被冲散下来的民兵拄着草叉或大镰,三三两两地拖着伤口向自己的营地撤下来,而在侧翼的佣兵们仍然排成有序的战列,冒着这个雷雨季节中不知第几次降下来的阵雨和在雨点中穿梭的飞箭,一次又一次地向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发射手中的十字弓。从他们面前,一直到敌军阵列的后方,已经扔下了数百具顶盔贯甲或不穿铠甲的尸首,重伤的人躺在同伴的尸体间,绝望地呼喊着天主及圣徒的名号。

        还在前线鏖战的骑士们早已变成了近乎捉对厮杀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拼死抵抗,而那些被打倒了但还未死的骑士就会在剑下逃得一命,被胜者俘虏起来直到他付出一笔与身份相称的赎金。但是,战役的结果还未能确定;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在电光映照之下,崭新的铠甲闪着耀目的光芒。看到这道光,其中一方的骑士不由得退了几步,而另一方的骑士们则爆发出胜利的呼喊??就这样,呼喊着本军的战号及本日守护圣人的名字,这些远道赶来的生力军紧密地排列着,以山峰崩落之势直冲向混沌的战场;从那一处开始,敌军开始溃散,战局旋即演变成单方面的追逃和屠杀。夹杂着血腥味的风吹过战场,在越发阴暗的天空下吹得王旗猎猎飘扬⋯⋯

          中世纪虽然黑暗,但是这种黑暗和随之而来的神秘气息中也带上了浓浓的华丽和浪漫。长矛和铠甲、城堡和骑士,都是那个时代中最著名的象征。虽则就战争艺术而言粗陋不堪,但那种浪漫的美感却超越了时间的界限,永远地存留下来。

                  一 剑

        在人类的潜意识里,剑是男性的一种象征,因此很多神话传说中,主角拿的都一定是剑;而现实世界里,从希腊和罗马的时代开始,剑就作为士兵的标准配备而存在了。这种传统延续到中世纪,也没有什么改变。欧洲的斧和矛虽然也有着诸多不同的型号,但基本是相同的东西,不比剑的家族,有着那么多奇形怪状的成员。欧洲的刀剑发展在十六、十七世纪时达到顶峰;在这一段时期之内,除贵族平时佩用的装饰剑以外,主要的刀剑有如下述:

                    普通装备:长剑(Long sword)

                    在很多文学作品中,为了修辞上的方便,所有的“剑”都能和“长剑”一词混用;而真正意义上的长剑则出现在中世纪早期,是一种轻、薄、长短适中,无论单手还是双手都能方便使用的一种武器,以切削,突刺为主要攻击方式。长剑的刃长70到80厘米,柄长20到25厘米,但是这种剑的破坏力实在太小,所以主要是给一般士兵用的武器。也正因为这个原因,长剑的柄头一般没有装饰或只有长椭圆配重球。

                    单手武器之王:骑士剑(Knight sword)

                    骑士剑是由长剑发展而来,并且吸收了很多维京剑的特点。在十一世纪时出现了这些在马上的骑士专用的武器:长枪和鸢形盾,但是使用盾牌和操控马匹使骑士的长剑失去了双手使用的价值,而又窄又薄的长剑对锁链甲的破坏力又不足,所以,骑士专用的刀剑出现了。骑士剑的剑刃为锐角等腰三角形,长70到80厘米,握把仅容一手握持,并有较大的配重球,在马战中可以充分发挥突刺的威力,面对站在地上或已经倒地的敌人时它也是最佳选择;《魔戒》的电影里,马上王国罗罕的骑士们用的武器就是骑士剑。但是,万一必须步战,这种剑砍劈的作用实在太差劲⋯⋯所以到了十二世纪,阔剑和斩剑就诞生了。


                    苏格兰的巨剑:斩剑(Claymore)

           这种剑是纯粹的步兵剑。看过电影《勇敢的心》的人对它应该有很深的印象:至少1.5米的长度,钝圆的头部,宽阔但薄的刃身,握把上方有一段无锋的剑刃,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砍劈”而存在。在苏格兰人抵御英格兰人的战斗中,面对英格兰整齐的长矛步兵阵容,擅长混战中“一斩多”的斩剑发挥出了它的威力。但是作为军队的装备,它实在太过极端了;所以,除了对一些佣兵外,斩剑逐渐失去了价值。

                    石中之刃:阔剑(Broad sword)

           阔剑是有着典型英格兰风味的武器。平行的剑刃,长椭圆的头部,较宽厚的刃身和够双手使用的剑柄,是一种非常没有特色的武器,但是无论是马上、步战、平时防身或水上战斗时都能发挥出作用,在十一到十五世纪中一直是主流的个人武器。传说中亚瑟王的削钢圣剑艾克斯卡里巴(Excaliber)也是一把阔剑;但是到了十五世纪,逐渐发达的冶金技术使它的地位逐步让给了大剑。

                    伟大的“杂种”:大剑(Bastard sword)

             十五世纪,通过阿拉伯人的传播,中国和日本先进的冶金技术传入欧洲。于是,长久以来一直困扰军人和佣兵们的“斩刺不能两全”的问题遂由大剑的出现而得到解决。因为同时拥有骑士剑的“突刺”和斩剑的“砍劈”以及阔剑的“顺手”,所以大剑在名字中出现了“杂种(Bastard)”的字样。实际上,这种剑可说是最完美的;无论是否使用盾牌,都能发挥它的效用。

             一把顺手的大剑,其实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刀刃长度为使用者身高一半,柄长为刃长的三分之一是最好的比例(各位发现没有?其实日本刀对古代平均身高155厘米左右的日本人来说也符合这一比例);《罗德斯岛战记》里帕恩的魔法剑和亚修拉姆的碎魂剑都是大剑(但小说里的碎魂是双手巨剑),《魔戒》里阿拉贡的剑也是如此。

                    穿刺的极端:穿甲剑(Estoc)

      正如斩剑将”砍劈“发展到了极至以发挥对付以锁链甲为装备的轻步兵的杀伤力,在十四、十五世纪,和大剑的流行同时,冶金技术的发展也使沉重的板金铠变得坚固且轻巧灵活得多。越来越多的骑士和佣兵开始青睐这种实用而简单的装备(比起由几万个铁环甚至是金属线编织成的锁甲,这种铠甲简单多了)。而一些富有的骑士也在轻锁甲外装上板金铠以提高防御力。连锐利的大剑都不能穿透这样的铠甲,而步兵的短矛也没有这样的穿透力,于是,又一种极端出现了。

                    穿甲剑和斩剑是同等级的武器,确切地说,它其实是一种放大的锥子。完全不考虑斩杀的需要,在长达90到100厘米的剑身上,往往有着三棱、四棱、菱形甚至圆形的横截面,而在可以双手使用的剑柄后也往往有着如同短枪托似的配重球,可以用肩膀加大突刺的力量。

                    虽然对穿着铠甲的士兵来说穿甲剑是如同恶魔般的存在,但是在肉搏时实在是吃亏。不过对真正擅长使用它的高手来说,高速挥舞时的穿甲剑锐利的尖端是有着极其可怕的威力的。而这时,他们也会用预备的左手短剑对敌人时间伺机做最后一击。

                    隐蔽的杀手:左手短剑(Main-corche) 

                  以法语”左手“为名的这种短剑可以说就是为了击剑手而设计的。二十岁左右、看过黑白电影《王子复仇记》的朋友应该记得最后决斗时双方都是拿两把剑的吧?其实左手短剑就是为了弥补讲究轻巧而牺牲防御力的击剑术而出现的,其中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盾剑。而也有蛇状,带锁扣的各种怪异设计⋯⋯总而言之,是辅助类的武器。但是却也有着必要时的杀伤力。

                    破刃剑(Sword breaker,ソ?ド?ブレイカ?):

                    它是一种特化的左手短剑。和一般靠半球护手抵挡对方攻击的设计不同,碎剑者唯一的目的,就是锁住和摧毁对方的武器。它有着长棒型的护手,略宽的刀身。但是在一侧的刃上有着锯齿或者格栅的设计。用来卡住对方的武器,然后用力一拧,细剑,小剑这样的武器接可以很容易地被别断。之后,军刀逐渐占据决斗中的主流冷兵器地位之后,又出现了靠沉重的棱齿型刀背硬磕断对方武器的猎刀型破刃剑。虽然比一般的左手短剑欠缺灵活性,但是却直截了当地剥夺对方的战斗力。正如西方军事俗语所说“尽快剥夺对方的战斗力是对你和他都最慈悲的办法”,因此破刃剑在决斗中仍非常常见。

                    细巧而坚强:细身剑(Tiny sword)

                    在现实中,细身剑是德国贵族喜爱的武器,但在奇幻小说的世界里,这种武器就成了精灵和女性极其偏爱的东西。比如说蒂德莉特⋯⋯当然,在古代,护卫重要女眷的女佣兵中也不乏它的爱好者。

                    虽然号称“细身”,但是它和后来专门的突刺用西洋剑(Raiper,就是平时击剑比赛中的重剑或花剑)有很大的区别。其实,这应该是一种为女性或体格瘦小者重新设计的大剑。虽然剑身很窄(和剑柄同宽),但是它略厚的刃脊使其在双手握持挥砍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破坏力。

                    由于它有很大的装饰余地,所以不少对体力自信的贵族对它青睐有加。从大仲马《三个火枪手》中的波尔多斯擅长斩击来看,他很可能用的也是这种武器。



                  细剑(Rapier)
         细剑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法国。由于城市人口逐渐增加,道路的修缮,使得人们的来往和日常生活比以往更为安全方便。因此一般人也没有必要穿甲佩刀旅行,但是佩剑却在尚武的西方文化中成了男子气概的象征。所以无论是贵族还是百姓,只要买得起,就一定会佩剑。甚至佩剑还成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差别标志。同时决斗也由披盔戴甲肉搏转变为了用细剑决胜负。甚至在服装设计中也往往把剑当作全身服饰的一部分考虑进去。从某角度上来说,细剑也许是最广为国人所知的西洋武器。

                    小剑(Small Sword)、市内剑(Town Sword)、散步剑(Walking Sword):

                    这些指的都是同一种小型化的细剑。自文艺复兴以来,到16世纪,无论市井小民还是达官贵人,男子佩剑已经是一种日常的习惯。剑的装饰,佩带的方法,乃至长度等等都成为了攀比的对象。以至于在一些尚武的国家里,佩上一把华丽的大剑或者弯刀或者细身剑都是一种风尚。但是越来越长的佩剑却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麻烦。17世纪巴黎的警察曾经抱怨过一天里出了20件和剑有关的纠纷,却没有一件是拔剑决斗。

                    而是比如走在前面的人弯腰拣东西的时候剑鞘就戳到后面的人的喉咙,在拥挤的市场一转身就扫掉一个摊子等等鸡零狗碎的麻烦事情。乃至于英国甚至颁布过专门限制佩剑长度的法令。于是很快地,日常用的佩剑已经连细剑都少见了。一种50到70厘米长,重不超过一公斤的小型的细身短剑广泛地流行开去。这种有着圆盘型的护手和用来别断对方武器的副护手设计,细长的刀身仅仅是“刚够用”的长度的小剑其实并不怎么有威力。不过在那个决斗风行而法律不允许的时代里,这种武器倒不如细剑或者长剑那么容易吸引执法者的眼球,从而在私斗(或者说,高级一点的打架)中极其常见,而“挑您最长的那把来让我看看”则成了正式决斗挑战的代称。到19世纪之后,一般人不再佩剑,逐渐地小剑成了一种礼仪性质的仪式用具。一些著名的珠宝设计商就往往要为贵族或者院士们设计独特的仪式剑,所谓的佩剑贵族和长袍贵族,也就是这么来的称呼。

                    德国劈刺剑(German Cut and thrust sword):

        这种流行在1375到1450年的日尔曼人之间的单手使用的剑是介于骑士剑和大剑之间的典型过渡类型。这种武器最先是为轻装甲的步兵所设计,逐渐也为骑士阶层所接受。它有着漂亮修长的直刃和均匀的浅弧收锋。在保证了穿刺的威力的同时也确保了劈砍时的强度。一般来说,它全长41又3/8英寸,刃长34英寸,刃宽1又7/8英寸,刃厚3/16英寸。无论是砍还是刺都能够保证足够的破坏力和强度。而且这把武器颇为轻巧,只有3磅又4盎司。从这点可以看出它是一种以步战为基础设计的武器。对重型的铠甲破坏力不足,但是却方便使用。这和往往超过4英尺,重过9磅的大剑相比确实是差距很大,但是却是最早将“砍”和“刺”结合在一起的设计,对后世的武器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焰形剑(Des Flamberge):

         焰形剑德文原名的意思,直译是“火焰般的刀刃”。正如其名,这种武器在15到17世纪之间,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宫廷权威的象征。穿着法袍的士兵手握双手焰型剑(Zweihande Flamberge)正如同中国的衙役手持水火棒,罗马侍卫肩扛“法西斯”一样,象征着法律严酷无情的一面。而身不着甲,手舞焰型剑冲入对方弓弩阵中左右砍劈大开杀戒的瑞士佣兵也正如苏格兰令人恐惧的斩剑手一般,是无装甲或者轻装甲士兵最为恐惧的噩梦。但和无法当成冲锋陷阵的兵器使用的水火棒或法西斯比起来,从这点来看也许正象征着日尔曼民族的简洁实用主义。由于当时欧洲战场的第一列步兵往往是长矛手、火枪手等轻步兵,甚至是完全没有铠甲防护的,挥舞着这种巨大而恐怖的武器冲锋的瑞士?德国山民组成的,履山地如平地的佣兵可以很快地撕开第一阵的防线,直接把重步兵和来不及冲锋的重骑兵暴露在己方火力和骑兵冲锋的锐锋之前。而那和马来西亚库里司剑极其酷似的曲刃对于无防御的肉体来说是一种残酷而有效的武器。可以比直锋的剑砍得更深,又不象弯刀那样需要垂直于切面的大力挥舞,一次直抹就可以造成很深的伤口。这一点在德国双手剑(Zweihander)上经常采用的锯齿刃是同样的出发点。

                    德国双手剑(Zweihander):

                    德国双手剑和一般被称为“巨剑(GREAT SWORD)”的一般双手剑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双手剑的比例,和长剑或者大剑是相同的。而德国双手剑4英尺半的剑身上,刀刃的部分还不到3英尺半。最有趣的是,这种长过6英尺2英寸的巨大细长的武器最常见的握法却是一手握住刀刃下用木材保护的剑身,一手握住剑柄上部,在狭窄的地方充分发挥短小的刀刃和细长坚韧的剑柄两方面打击的能力,而在野战中也可以双手握柄发挥大力砍杀的威力。但是和一般用来对付重铠甲的士兵的巨剑不同的地方是这种武器针对的目标还是轻步兵;可以说德国农民起义中最常见的武器正是这个,因此它也经常采用焰型刃或者锯齿型的设计。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更接近中国的朴刀和日本的野太刀的武器。


                    苏格兰笼手剑(Scottish basket hilt claymore/Broad sword):

           文艺复兴时代之后,苏格兰人在他们民族性的武器阔剑和斩剑的基础上吸收了大陆流行的细剑的装饰,将斩剑和阔剑略微的小型化,然后用整体的金属丝编制的笼手(basket hilt)包住整个护手,并在内里衬上鲜红的苏格兰粗呢子。先不提实用性如何,至少那些苏格兰的男人们穿着华丽的紧身外套,插着羽毛的贝雷帽,红色的格子呢短裙和长袜子时,这些装饰华美的剑成了他们身上一条亮丽的风景线,显得喜气洋洋意气风发。苏格兰人一向高傲而好斗,在那个年代,决斗可说是家常便饭。由于不再需要对抗铠甲,笼手剑几乎都是单手剑,一手笼手剑一手小圆盾正是那个年代决斗中的苏格兰男子的注册商标。当然,源自斩剑的设计,使得这些剑在决斗中依然是以挥砍为主。作为一种民族性的武器和装饰品,笼手剑到今天一直可以在各个苏格兰的民俗庆典中看到。而苏格兰传统的剑舞的道具,也正是这种象征着这个高地民族繁荣的华丽武器。正如同斩剑如同引领自由的十字架,笼手剑也有着象征丰收的篮子的意味在其中。和平时代的武器,和战乱时代的武器,也许也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吧。

                    阵剑(War Rapier,Cid Sword):

           看遍整个欧洲大陆,也许没有一个民族比西班牙人更喜欢华丽,阔气,要面子。仿佛整个西班牙民族的性格都是用浓烈的红和黑所涂成。也正是这个西班牙,可以说欧洲贵族社会所有华丽到夸张的东西多半都有西班牙人的推波助澜在。包括那著名的硬圈领,和细剑,短套裤,击剑短上衣,花边等等等等。这一切的广泛流行都和西班牙的风流骑士们脱不开关系。就是这样,西班牙的贵族们一向对造型简单干练,机能性远高过装饰性的阔剑,巨剑和大剑嗤之以鼻,称之为“蛮人的武器”,西班牙的绅士老爷们无不以佩带短小华丽的细剑为荣,甚至在上战场时仍然佩着它们。但是在其他国家的骑士们抛下断裂的长枪拔出大剑开始投入绞肉机一般的混战,以自己为中心创造出死亡和鲜血的泥泞旋涡时,我们华丽丽的西班牙大爷们楞是傻眼了。纤细的细剑别说杀人,在不脱掉铠甲的情况下连自杀都做不到。死要面子活受罪,也许说的就是这样的家伙吧⋯⋯终于,无法忍受这种被动挨打局面的西班牙骑士们在16世纪中叶妥协了。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愿意象德国骑士那样挂着敲打靴子的大剑在宫廷里登堂入室。无论如何都不肯放弃华丽装饰的西班牙骑士在踯躅再三后,设计出了一种装在细剑般的单手把柄上的重型剑。这种重心偏前的武器在马上有绝佳的破坏力,然而要习惯使用它却是非常困难。不过至少西班牙的骑士老少爷们不用在长枪刺出后就抱着马脖子拼死逃跑了。但是这样的武器却让一大群贵族们,特别是那些和战场上的辛苦无缘的长袍贵族们讥笑不已。于是凡事都爱说个条谱的西班牙人把那位11世纪的风流人物,一等一的罗曼史英雄,毕瓦尔的罗迪利格?迪亚兹,熙德爵爷的故事搬了出来,宣称这种新的武器乃是仿照熙德手中的两把神兵而来,并且将无护掌带的叫做提泽纳(Tizona),是步兵用的。将有护掌带的骑兵用剑叫做科拉达(Colada),以传说中的神兵利器的名字来命名这种武器。一般来说科拉达要比提泽纳来得厚而长。重量在8到9磅。而提泽纳则和阔剑的刃长类似,重5到7磅。在古斯塔夫时代的瑞士军团中,来自芬兰的胸甲骑兵们也使用着类似的武器。不过他们却很老实的称之为“War Rapier”,但是另一个来自他们战斗中呼号的外号“Hakkapelis”要出名的多。这个词的意思,从他们战斗中的怒吼“把他们剁成排骨!”相信大家也猜到一二了。               

                    正装剑(Dress Sword):

         正如其名所示,乃堂堂正装入朝所用的礼仪之具。然而宫廷虽然华丽堂皇,却也是阴谋和暗杀所永远潜伏的地方。于是乎,在冠冕堂皇的礼服之下,全然不下于血腥搏杀的战场上那样五花八门的防身器具也层出不穷,争奇斗艳。从链子甲背心(Chain shirt)到护心甲,从夹着薄铁片的衬衫到穿在长袍里的胸甲。但是仍然免不了在宫廷的阴暗角落或是讲台或是庭院或是来去的路上偶尔遇上那么几个抱着请你去天堂度过安逸人生的好心的路人。英国的绅士们自大革命至光荣革命这短短时间内,受够了这种威胁和恐惧。为了决斗,防贼设计的细剑再也不能给绅士们安全感,武人们将军刀佩在了腰间,而文官们则为自己设计出了正装剑。正装剑有的是一种缩小了的穿甲剑。有着修长的多棱刀身和圆盘型的护手。它是一种屏弃了细剑复杂的动作,确保对敌人一击必杀的杀伤力和足以贯穿轻型护甲的破坏力。这种多棱刀身的设计甚至影响了后世刺刀的设计很长的时间。有的则是厚身的细剑,除了突刺之外,留有锐利刀锋的剑刃一挥之下的威力也可以打倒轻装的刺客。同时,正装剑的外观庄重素雅。和英国风格的正装非常合适。给人以严端正之感。因此在正式场合也是一种普遍的装饰。。而使用正装剑的决斗,正是现代击剑中“重剑”项目所模仿的对象。

                  当年华盛顿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时所佩带之正装剑的仿制品

                  和拿破仑皇帝日常的佩剑的仿制品

                  正是两种设计风格的体现。


                    印度式长刀(Tarwar):

      随着信仰伊斯兰教的莫卧尔王朝统治印度,印度的武器逐渐带上了浓厚的中东风格,特别是在轻骑兵手中广受欢迎。受土耳其卡拉拜拉长刀的影响,印度在16世纪开始出现了单手的轻型单刃长刀。这种截面成T字型,轻而锐利的长刀在刀全长1/3的刀尖开了双刃,无论是突刺还是斩杀都可以在一个简单的甩臂动作中完成。这种刀除了在马上平端,利用冲锋的冲力取敌首级外,所有的格斗动作都靠手臂和手腕划出或大或小的圆弧。这使得刀手仿佛被包围在一团光弧之中,在凌厉的肃杀之气中透出一种飘逸高雅的潇洒。因此在东印度公司偶然带回了几把这种大马士革钢制的长刀之后,在欧洲的武人间很快就形成了一阵抢购的风潮,甚至连仿制品的价格都一路飙升上天。后来成为皇帝的拿破仑?波拿巴也是这种武器的欣赏者之一。当时欧洲军队的军刀正在直刀和弯刀间徘徊不定。时髦的法国人却已经将自己的军刀定为这种“东方式”的武器。电影“拿破仑先生”中有一段对当时用军刀格斗的传神描写。双方略曲背,左手自然平伸张开,食指和手臂一直线指向对方,右手举刀过顶,刀刃向上,以刀尖和左手食指做依据,攻击时从上而后而掠起,之后再以劈砍和转身回到准备位置对峙。这种简单但是有效地利用了军刀弧度的优雅剑术也正是源于印度。在那个东方文化熏陶着整个欧洲的时代下,法国,英国等等国家都逐一采用这种军刀,也许并不是什么巧合吧

                  印度长刀


                  英国1796式轻骑兵军刀


                  拿破仑皇帝的轻骑兵军刀

                    刑剑(Nachrichter):

          德文原意是“砍脖子的”。这种在断头台发明之前占据了死刑台上的主角的武器,是仅仅为行刑而设计的。但是却有一些人也把它带到了战场上。这种畸形,有着宽阔刀身和沉重头部的巨剑非常适合举过头顶使用,它的奋力一挥可以轻易地斩下人头。但是这只有熟练的刽子手能做到。历史上正是因为拙劣的刽子手在使用这种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能掌握奇特的平衡感的武器时带给犯人太多惨不忍睹的痛苦才发明了断头台。由于仅仅是为了行刑而设计,因此它的一切设计都是为了在举过头顶挥下时能充分发挥巨大头部和锐利刀刃的作用。一旦在横砍等动作时,全然偏前的重心使得它极度难以控制。3D格斗游戏《Soul Calib》中的齐格飞挥舞着这个武器作战的动作,一向是让笔者狂汗不已顺便怀疑其身份。顺便提一下,这种武器一般来说是禁止一般人拥有的。只有官家的刽子手可以携带。《三个火枪手》中的刽子手用的就是这东西。


                    水手的象征:弯刀(Schimiter)

          说到弯刀,大家都会联想到阿拉伯的弯刀。没错,就是这个。阿拉伯的弯刀设计思想和欧洲的骑士剑非常相似,都是为了高速的马上战斗而设计的;而且弯刀的设计,实际上也考虑到沙漠中无法穿戴沉重坚固的金属防具这一点。在重铠流行的欧洲,弯刀在陆战上根本占不到便宜⋯⋯所以,这也是在因为严寒而无法使用板金铠的俄罗斯以及以皮甲为主的水上战场弯刀获得欢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弯刀比剑更适合砍缆绳⋯⋯

          习惯使用大剑的欧洲人对弯刀也进行了改良使之可以双手使用(虽然钢没办法比)。从刀身的宽度,可分为偃月刀、半月刀和新月刀,分别对应大剑,阔剑和细身剑。还有很接近原形的哥萨克军刀,以及后来的佩剑,水手用的阔背短剑等。

          很奇怪的一点是,在奇幻的世界里,很多有着阿拉伯影子的沙漠民族却使用着欧洲式的弯刀⋯⋯

                  弯刀
                  大弯刀



                    海军刀,短弯刀(Cutlass/Hanger):

          自文艺复兴时代的帆船划开地中海平静的海面航向广阔凶险的大西洋开始,海员们就不再满足于使用和陆地上的步兵们一样的武器。那些笨重长大的武器虽然经历了陆地上千百年的战争考验,但是在摇晃狭窄的甲板上却是无论如何都显得如同瓷器店里的尴尬公牛。因此海员们往往只携带一把直刃的短剑,而为了砍缆绳,日常生活用还要带上斧子和匕首。平时已经是忙得一个人当两个用的水手们自然是对这一大堆七零八落的东西怨声载道。

                    但是,自从在穆斯林商人和海盗手中获得几把阿拉伯风格的弯刀之后。船员们惊喜地发现这玩意远比他们手中的短剑适合海战之用。而同时,军刀在轻骑兵中也大大流行开来;在糅合了这些武器之后,很快地,一种宽而厚实的弯曲短刀被欧洲的武器匠人们创造出来了。这种为了混战中使用的武器一般长60到75厘米,有略微弯曲的宽达3到4厘米的刀身。除了尖端10CM左右的地方开双锋来保证刺杀时的威力外,有血槽或者加强筋的厚重刀身即使猛力挥舞砍在锁链甲上也可以轻松地劈开,在混战中绝对有着一击就解除敌人战斗力的威力。就算是三桅大帆船粗如人腿的主帆缆绳,用它的话也可以很快劈断,在海战中凶猛地互相撞击,碰撞也不会和一般的细刃刀那样轻易地折断,卷口或者扭曲。可以说是为了轻装肉搏而极度特化的短剑。

                    除了海员外,轻装步兵也很喜欢这个武器。修长的军刀寿命不长,往往连续几场来不及休整的苦战后就成了只能用来刺的壁炉通条。无论是领一把新的还是拿来磨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很多火枪手,长矛手都喜欢用这种武器,他们把这种武器叫做“Hanger”,这个词来自阿拉伯语中“Knife”的同义词“khanjar”。区分海军用的和一般人用的最大的特点,是海军刀上有着半球型或者篮型的整体护手。而一般的短弯刀则往往只有一条保护筋。路易14时代的法国步兵中,就大量装备了这种武器。直到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伦时代才被更适合陆地混战的印度式军刀取代。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等国家的水手依然装备着海军刀。现在的海军刀只是军人礼仪装饰之一,但是在3、4百年前的地中海和大西洋上,无论是在君王的旗帜还是海盗的骷髅旗下,无数把海军刀闪烁着耀眼的光辉谱写着那段大航海时代的传奇。

                  标准海军刀


                  陆军短弯刀


                  直刃海军刀(Schiavona)

                    斩刀(Kopis):

     Kopis是古代腓尼基人和希腊人使用的、在海战中使用的大弯刀,后来在整个地中海世界都十分流行;Kopis在东方发展成一种骑刀,叫做反刃军刀(Kora)。这两种刀都是逆刃的,专门用来斩;这些武器都结合了斧子和刀的优点,可以发挥重型头部的破坏力,也有刀的有效杀伤范围长,用途灵活的优势。

                  斩刀

                  反刃军刀

                    钩剑(Shotel,ショテル):

                    钩剑是一种极特殊的埃塞俄比亚剑。那个大钩子长的足足有一米长,一般人是不可能使用这种剑的,只有经过特殊的训练才可以;这种剑和一般的刀剑不同,不是用来砍人的,而是用那个特大的弯曲部去钩;但在能够熟练使用的人手里,钩剑是相当可怕的武器。和它比起来,希腊人使用的“镰剑”(ハルパ?)就不算什么了,顶多不过是把大镰刀而已,但是在混战中却可以发挥灵活的啄,抹,割的近身格斗技能。也是很有特色的武器。
                  钩剑

                  镰剑

                   ??其它的种类??

                    军刀(Saber):一般认为是由细身剑发展而来,在中世纪的实战中鲜有使用(到17世纪时都是大剑配合火枪,军刀只是一般的日常佩剑和决斗武器,地位相当于现代的民用手枪)。直到拿破仑时代才因铠甲衰落而登上战场。诚然如此,挥舞着军刀冲锋的胸甲骑兵阵列还是很雄伟的⋯⋯一般全长90到100厘米,柄有护手,单刃,有的有一定弧度。方便砍杀。

       匕首(Dagger):这不是实战用的⋯⋯真的不是⋯⋯一般是防身或者紧急时割铠甲带子用⋯⋯平时就是小刀。

       短剑(Short sword)这个⋯⋯从金属铠甲出现开始就没什么人用了⋯⋯盗贼?恩⋯⋯战场之外还有不少人喜欢嘛⋯⋯不过比较夸张的是柄20厘米,刃40厘米的双手宽刃短剑⋯⋯是在主武器来不及拔出来时拖延时间的。

                    双手巨剑(Two-Handed sword):以双手使用为基础的大型砍劈武器,厚度一般在1.5厘米左右,长160厘米,其中柄40厘米。在刀身上靠近护手处有30厘米无锋的部分。有血槽,一般有多个装饰突起。其实也并不重,只有五公斤左右。笔者家里那把双手巨剑,连笔者这种没什么腕力的人用双手都可以轻易挥动。双手巨剑往往并不是非常锋利,毕竟对它来说,破坏力是比杀伤力要重要得多。

    此外再提一种剑:罗马宽剑(Gladius)??自从第二次布匿战争时吸收了西班牙剑长处的这种剑出现之后,在好几个世纪里一直是罗马士兵的专用装备。这种剑完全就是为步兵方阵作战而存在的:双方的士兵“盾牌顶着盾牌”地拼杀时,剑比一般希腊世界重装步兵所使用的长矛更加便利。在皮德拉战役中,突破了马其顿方阵那长达七米、恐怖至极的长枪之壁后,罗马士兵的Gladius就把马其顿兵砍得落花流水。现在可以买到几千年前的真品Gladius(一般大概一千美元左右一把),依旧保存良好;中国那些专为帝王精心制作的剑至今仍保存着,但是Gladius是泛用的大量生产品,这就足以看出这种剑的制作水平。

                  二 枪

        从原始时代开始,在尖利的东西成为战争工具之后不久,人类就发明了枪。为了弥补利器短小的缺憾,人们在匕首一类的武器上装上了长柄;最早的枪主要是用来投掷的,而到希腊的黑暗时代,金属制的枪头和富有弹性的木杆使作为投掷武器的枪有了长足的进步。史诗里英雄们互相投掷长枪决斗,就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是的,枪的始祖就是长枪(Spear,Lance),希腊、马其顿和早期的罗马人用的都是长枪,在古典时代,它是步兵常用的中距离肉搏武器,其中最变态的马其顿式长枪,最长者可达七米!而中世纪后期那种三米多的反骑兵枪则是阵地战斗的必须品;甚至在火器时代的轻步兵也常常携带短矛而不是剑,马上用的骑枪和斩杀用的斩矛也逐渐分化出来。

  枪在另一个领域的分支就是所谓“投枪”(Pike,Javalin)。但是,除了罗马人之外,投枪从来没有成为战场上的主力兵器;这种罗马重投枪(Plium)可说是罗马人的民族兵器,是独一无二的存在。Plium一般认为是在公元前四世纪的第三次萨姆尼乌姆战争时罗马人从萨姆尼乌姆人那里学来的:这是一种长约两米,有很长的铁尖安在木柄上的投枪。开始罗马人只分配军团阵列的三分之二士兵使用这种武器,而到了公元前二世纪末,所有的重装步兵就都使用这种重投枪了。在两军互相冲锋的时候,罗马军团的第一波攻击就是投枪的投射:Plium的铁尖很重,足以刺穿盾牌和铠甲。而且关键是,这种细(很细)长的铁尖在贯穿盾牌后就会弯曲,于是盾牌基本上也就废了;敌人也不可能拔出投枪再投回来。这样,在投枪之后紧接着展开的剑斗中,罗马人就能占有很大的优势。可是,和Gladius一样,Plium是步兵方阵专门使用的武器:在罗马军团腐朽,方阵的战术不复存在之后,Gladius和Plium的身影就从历史中消失了。

                  罗马的Pilum

                    骑士之友:骑枪(Lance)

         Lance一词原本指的是从早期的投刺二用矛分化为手持武器的一支。古典时代欧洲骑兵用的Lance和步兵的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当时没有马镫,所以骑兵不可能象后来的骑士那样,用枪去冲击对方,只能拿矛尖刺击,威力大大减少??这也是古典时代欧洲骑兵不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马镫传入后,Lance逐渐地为马上战斗而特化,到十三世纪基本确定其形式。骑枪的规格是确定的:在两米左右的长杆头上安装尖锐的金属锥体,硬木制的枪身在手的位置有护手,后部有配重的木锥,同时,在马鞍上制出“枪托孔”以在冲锋时吸收刺杀的冲击力。骑枪基本上是作为一次性的武器使用。因为很少能有在一次冲击下保持完整的骑枪,那样只会对骑士的手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在骑士小说描写比武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长枪折断的声音响彻云霄”这样的话,就是这种情景的写照。


                    凶险的杀手:龙刀枪(Glaive)

            在长枪的柄上装上大剑的刃。虽然在冲刺的杀伤力远不如骑枪。但是,在冲进敌阵后却是可怕的砍杀武器。尤其是混战中的它实在是令人闻风丧胆。日本和中国汉后元前那段时期的枪,确切的说也很接近这种。

                  枪头细节

                    轻步兵的武器:斩矛(Fauchard)

      在轻步兵的战斗中,沉重的龙刀枪对铠甲的破坏力比起挥舞的难度来,是得不偿失的,而阿拉伯的弯刀对软目标的杀伤能力有目共睹。欧洲的军人们在文艺复兴时代后,吸收了阿拉伯弯刀和东方关于中国大刀的传说后,发明了斩矛,它和它在日本的亲戚雉刀的外形几乎一模一样,在火器时代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斧与枪的极至:戟(Halbert)

                    在有些小说中,戟被翻译成巨斧或巨枪,其实都没错,因为它就是斧与枪的结合体。戟虽然被归在长兵器中,但和斧子的血缘是非常近的:斧子的砍杀,枪头的突刺,镰钩的钩啄,一兵三用。单纯作为武器来说,虽然沉重了一点,但杀伤力是绝对理想的,戟可称是“百兵之王”;中世纪后期,瑞士步兵复活了古代希腊式的方阵,他们代替长枪拿的就是戟。重铠的骑士面对瑞士戟兵方阵屡战屡败,在之后的时代中,活跃于欧陆战场上的瑞士雇佣兵(瑞士的永久中立国地位就是从那个以雇佣兵为国家主要产业的时代开始的)更是把自己的声名和戟的强悍刻印在所有骑士的身上和心中。

                  拿戟的瑞士重步兵

                    三叉戟(Trident,Tri-speared halbert)

       在正式的军队中,并不曾有使用三叉戟作战的历史。三叉戟本来是一种渔具,也是农民使用的草叉;和大镰、链枷一样,当平民必须作战时,这是非常容易得到的武器。罗马角斗士中的鱼网角斗士就是使用鱼网和三叉戟的,在欧洲历次农民起义中也可以看见这个奇怪的东西。

          在戟出现后,又有一种武器也可以被叫作三叉戟。和原先的三叉戟不同,这是由三个剑刃和长柄组成的十字形武器,一般是宗教骑士所使用的圣具;杀伤范围巨大,但威力一般。


                    锤矛(Pole mace):
      这种长柄的硬头锤最早出现在中世纪的中东,是一种骑兵用的特殊长枪。除了和一般骑士枪一样用作突击外,它的头部也是一个硬头锤,在马战和混战中都能发挥十足的威力,而且,这种武器对穿着铠甲的骑兵来说,也能发挥很强的破坏力。


                    巨镰(Scythe),镰戟(Scyberd):

        农民起义,最容易获得的武器当然是身边的农具。众所周知,欧洲人收割小麦所用的长柄镰刀有着厚重的月牙型刀刃。在步战中,如割小麦一般双手握住提把挥舞的威力颇为恐怖。以至于有人专门为了战斗而打造平衡感更好的镰刀。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镰刀虽然很难造成一般长兵器那样有效的伤害(朝后弯曲的刀尖造成拉开距离攻击时需要注意瞄准,这在格斗中颇为危险),但是一进入混战却颇能发挥拉,钩,啄,割的威力。但是更有趣的武器很快就产生在雇佣兵之间。那是一种被戏称为“长反了的戟”的武器。一般的戟都有一个宽大的斧头和一个细小的镰钩。而这种叫做镰戟的武器却正好相反,有着修长,双锋的镰刀和略小的斧头,还有枪头。这种武器,应该可以算是一种特化的戟吧。说实话,这种武器由于稀少,实战中的效果如何并不为人所知。不过托死神的福,镰刀算是最为人所知的奇型兵器之一,也能说得过去吧。

                    长钩刀(Bill):

        其名全写为Billhock,意思是“钩喙”。它也是一种来自于农具的武器。由于它在英国是如此的普及,甚至可以作为长弓之外的英国大众武器。以至于在英语中“揭竿而起”对应的俗语是“Rise with bow and bill!”由于原本就是装上长炳的农具,所以民兵用起来很是顺手,再加上13世纪开始步兵也逐渐有了铠甲的保护,于是在和步兵的战斗中,推刺很难真正有效地造成伤害。相反地,钩,拉,摔,绊倒对方之后再攻击却变的有效起来。所以类似的武器在各国都颇为流行。在英国,被叫作“Bill”或者“gisarme”,在13世纪的意大利则被叫做“ronco”“roncone”。很快这种武器也受到了军队的喜爱而大量装备,和使用龙刀枪、斩矛的重步兵混编。随着时代的前进,长钩刀也吸收了很多其他兵器的特点。特别是从龙刀枪上吸取了格挡对方武器的小翼,从戟上吸取了对付头盔的刺锥和钩翻敌人后狠补一枪的枪头。但是由于长勾刀的使用要比戟花费更多的训练,因此正规军中的比例一直不高。早期是民兵,市民军这些平日就将它当作农具使用的人常常使用,而后期则是有充足训练的雇佣兵的专用武器。这种武器长2到2米半,重3.5KG以下。虽然破坏力不足,但是多样化的攻击方式使它也拥有特殊的魅力。17世纪后,随着火枪的推广,长兵器的比例减小,但是法国和西班牙军队的下级指挥官依然用它作为身份的象征,一直使用到18世纪末。

                  早期型


                  后期型

                  三 钝器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棍棒(Bat,Club)

       见过棒球棍吗?在它的大头上绑上什么硬东西,或者固定一块石头或者大型动物的头骨就可以了。首推人的头骨哦,结实又可以吓唬敌人,要不就在有弹性的长木棍的头部包上带钝刺的铁皮。这个全长不过30厘米,重不到一公斤的小玩意倒是流行了很长的时间,毕竟在不允许平民在和平时期带刀剑的国家里,一般的旅行者只能用这个了。但是一旦挥舞起来,一两个强盗的脑袋是很不够看地⋯⋯作为一种从普通的棍子发展起来的武器来说,确实是很有效。

                    棍子的进步:钉头锤(Morning star)

       这个,和中国的流星锤大不一样哦。Morning star有一种很烂的译法叫晨星,是在铠甲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士兵和旅行者们喜爱的武器。在一米左右的金属杆顶端装上强力短弹簧,再连接一个一斤左右的刺球,一旦居高临下地砸下来,其势如流星,一般的头盔肯定完蛋。是很好用的武器,只要会砸东西就会用了。


                    单手钝器之王:硬头锤(Mace)

                    硬头锤的钝端由许多不开锋的斧刃组成,但是因为没有真正的刀刃,还是算作钝器。面对金属铠甲,用剑是愚蠢的行为,因为剑刃根本砍不动厚重的甲板。除非是穿甲剑;所以,步战中最称手的兵器,一种是斧子,另一种就是这个硬头锤:不但不怕卷刃而且还能砸瘪铠甲。顺便提一句,中世纪的俄国军官佩带硬头锤,当作象征身份的权杖。

                    农民的发明:链枷(Flail)

                    很多时候,链枷和链锤都被混淆了。其实链枷本是农民打麦的东西,很象中国的双节棍,但是要大得多。一旦被打到一下,哪怕穿链子甲都有骨折的危险。

                    链枷的兄弟:链锤(Spiked Flail)

                    战场上链枷的杀伤力就小了点了⋯⋯不过没关系,把前面的木棍换成一到数个小刺球吧。被打到可是很痛的哦〜〜〜,而且可以缠绕拖拉对方的武器,对步兵来说是很强悍的武器。在苏联入侵波兰时,守卫首都的民兵中还有人装备着祖传的链锤。

                    战锤(War Hammer)

                    真正的战锤在欧洲开始应用,是十三世纪的事。一般的战锤其实就一大榔头;但是德国式的有少许不同,它锐利的镰刀状锤头是最强的重武器了。长短不等,从半米直到两米的都有;尖的那头能够贯穿盔甲,而平头则可以震击,看过《剑风传奇》的人应该不会陌生。

         战锤是很强劲的兵器,但缺点是实在重得可以,能用的人较少。但是战锤的另一种形式??锤杖(Hammer staff)则完全相反,相当优雅,简直令人倾倒。

                  锤杖

                  四 斧

      在人类所使用过的武器中,斧与剑一样,是最基础和常用的短冷兵器。但是和剑繁复多样的形制比较起来,斧要朴实简单得多。短斧(Hand axe,手斧)最初出现在石器时代的人类手中,原始的石斧既是工具,也是武器;当金属斧子出现时,它也同时出现在战场上的战士与劳作的人们手中。在希腊时代,步兵经常选择斧代替剑来当作肉搏时候的近身武器,而在中世纪,使用短斧肉搏的战士也是只多不少。短斧也逐渐与劳作的工具分道扬镳,变成和剑差不多长度的主力武器,这之后就被称为战斧(Battle axe)。甚至直到拿破仑时代,工兵们的招牌,也还是威武的战斧:斧除了杀敌外,也往往是建设工事,甚至推开飞到将领脚下的炮弹的好工具。

                  短斧


                  战斧(早期)

                  战斧(中期)

                  战斧(晚期)


                   投掷斧(Toma hawk)

           投掷斧从短斧衍生,也可以当作短斧使用。它们往往短而轻,而且在重心的设计上精心计算,以保证投掷后以柄的中点旋转,精确地砍进目标。北欧的蛮族和印第安人都喜欢这种武器。往往携带好几把。甚至有以投掷斧子来竞赛的传统。在黑暗时代的蛮族还没有发展出骑士制度之前,穿上重装甲的蛮族士兵的作战方式其实很象罗马人。和罗马方阵先投出重投枪一样,蛮族的第一波攻击也是投掷斧;斧刃砍到盾牌上,也差不多能把盾牌给废掉了,但是和重投枪不同的是,敌人若想把投掷斧“送还”回来,也是很轻松的⋯⋯(图为1/1原大)

                    搏斗斧(Combat axe)

          搏斗斧是短斧家族中的另类。它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尖锐突出的前端,可以用来刺杀敌人。在16世纪之后,搏斗斧和大剑一直是肉搏战武器中的主流。后期的搏斗斧逐渐向矛斧转变,如同截短柄的戟。这一时期的搏斗斧也叫做短戟(Ugoshe)

                    矛斧(Speared axe),卫士斧(Guardian axe)

        如同一把短戟般,矛斧是单双手都可以握持的沉重武器。除了凶猛的劈砍外,尖锐的前沿和矛头也可以用来推、刺、扎,在室内战斗中往往是占据优势的主要武器,特别是守城的一方。和它同族的卫士斧(往往将矛斧也归入卫士斧)也是沉重的双刃斧。特别适合在高处向下劈杀(特别是在城堡的旋梯上??这种旋梯最早就是在城堡中,防止敌人万一冲进堡来的时候最大限度地拖延时间而设计的),因而得名。


                    巨斧(Great axe)

     简单地说,就是放大了的战斧。比较流行的是哥特式和蛮族式,前者适合马战,后者适合步兵,巨斧的刃身往往特别厚重,以增加对铠甲的破坏力;巨斧每下砍下都需要用力才能再度提起,所以是威力大破绽也大的武器。在古代战场上主要是由重步兵使用为多。

                  哥特式


                  蛮族式


        在人类战争的历史中,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逐渐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武器。虽然这些武器共通的非常多,但是也有很多武器是非常独特的。下面摘取一些形状特别的武器,作一简要介绍。


                    拳剑(Jamadhar,ジャマダハル)和飞轮(Chakram,チャクラム):

                    玩过《暗黑破坏神2》,并且喜欢用刺客的朋友想必对拳剑都不会陌生。这种剑,是印度的回教徒所特有的一种武器,在印度之外很少见:一个方框作为护手,手抓住方框中的横木,有很多拳剑是被华丽地装饰过的。有不少拳剑还带有机关,使用者可以轻易地操作剑上的机关,于是剑刃就会分成三刃,方便于格挡对方的武器或是增加拳击的伤害力⋯⋯至于飞轮,虽然也是印度的民族武器,但却是16-19世纪时锡克教徒所使用的;它就是一个轻巧的金属圆环(仅重150-500克),直径约为10-30厘米,环的外围被磨得锋利无比,然后,用手指套在环内,把飞轮旋转之后扔出去。飞轮的射程有40-50米之远,在30米的距离上能砍断直径2厘米粗的竹子。一般来说,投掷武器造成的伤害多是以穿刺攻击或重击为主,像飞轮这样能够“劈切”的投掷武器,的确要算一个罕见的异类。

                  拳剑
                  飞轮

                    虎爪(Bagh Nakh,バグ?ナク):

                    Bagh
                  Nakh也是印度的特种武器,其名的意思就是“老虎的爪子”。它有两种形制:一种是手抓住铁爪后面的把手,还有一条带子把铁爪绑在前臂上;而另一种则像手指虎一样,握在手里即可。不过,这种武器可比混混用的手指虎厉害得多:那些钢爪就像食肉兽的爪子一样,抓一下就是好几条不小的伤口,抓到喉咙更是必死无疑。这种武器在印度也不是合法的兵器,一般只有暗杀者或盗贼才会使用它。

                  两种形制的虎爪:

           托钵僧号角(Fakir's horns,ファキ?ルズ?ホ?ンズ)及角盾(Maru,マル/Singauta,シンガ?タ)

          这两种形状奇诡的兵器是17-19世纪,由印度的托钵僧教团使用的,因此得名。因为托钵僧的信仰禁止使用带刃的武器,所以他们把黑山羊的角(或制成角形的木楔)互相对着组合起来,在角顶端加以铁制的尖端。其中一种组合就叫做托钵僧号角,另一种在组合处加装小圆盾的种类则被命名为角盾(Maru),亦名Singauta,意为“杀之”。前者长约1-1.6米,重1-2公斤,除了在印度之外,北非的穆斯林平民也常常使用,不过他们所用的材料是当地的羚羊角。后者短则有75厘米,长则有3米的版本,重量也由0.8-4公斤不等;虽然外形怪异,但却是一种攻防兼备的有效武器。


                    吹箭(Blow Gunブロウガン)

                  吹箭的杀伤不是那么点小伤口,而是箭上涂着的毒药。

                    波纹剑(Kris,クリス):

                    波纹剑是马来人所使用的一种短剑,事实上Kris一词就是马来语的“短剑”之意;这是相当有名的一种剑,甚至被称为“世界上最冼炼的刀剑”;它通常用于宗教仪式,装饰极度华美。而且,打造波纹剑的铁全都是陨铁:在马来人那里,所有的陨铁都要被征集到政府手里,用来打造这种剑。因为陨铁的纯度比较高,因此波纹剑相当锋利,又因为应用了特殊的铸造技术,所以在刀刃上有着特别的纹路。

          波纹剑一般长40-60厘米,马来人得到火枪之后曾经把它安在枪口,这就是刺刀的雏形。因为用来打造它的是“天上的铁”,所以波纹剑被看得相当神圣,一般都装饰有神的雕刻,被认为是辟邪的圣物;很多波纹剑就像日本刀一样,是一个家族的传家之宝。波纹剑的使用方式主要是握住柄的横杆后,以手腕的灵活动作去刺戳对方。要领是绝对不能伸直胳膊,这样会大大降低灵活性。戳入人体后轻轻偏转方向拖出,可以造成巨大的创伤。但是无论如何波纹剑都并不是野战的武器。

                  波纹剑



                    双尖剑(Haladie,ハラディ):

        双尖剑长约25-35厘米,有两个稍微弯曲的剑刃,两头的刃是相对着的;这是8世纪左右中印度的民族所使用的特殊武器,随着12世纪伊斯兰教势力侵入印度,这种武器就传播到整个伊斯兰世界之中,成为一种泛用的武器了。
                  双尖剑



                    刺突(Peshcubz,ペシュカド):

                    刺突是北印度的民族特有的一种武器,它的特点是刀刃略呈S形弯曲,并且有着T形的特殊截面。这种短剑显而易见,是专门为突刺而设计的,一般的甲胄可以轻易地刺穿;而且,为了增加重量,在柄上通常还会附上配重。这种武器传到波斯人那里,波斯人将之称为怀剑(Kard,カルド)。

                  刺突


                  特殊的T形截面



                    断月镖(Katariya,カタリヤ):

                    虽然很少见,但这种形状极特殊的武器还是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断月镖也是印度西北部的民族所使用的特种武器,足有35-45厘米长,一端有配重球。这种武器只要投出去之后,要么砍中对方,要么⋯⋯被那球砸一下也不是好玩的。在当地的部族中,断月镖一直使用到18世纪。

                  断月镖

                    刺链(Picked chain)

                    臭名昭著的刺链,永远和宗教审判那段卑怯黑暗血腥,充满着悲鸣和人性沦丧的黑暗历史联系在一起。也永远无法洗去身上班驳的暗红色锈迹。这种将带有特意铸造的锋利铁刺的钢环串连起来的粗大锁链,在熟练的刑吏手中可以轻如情人小手般捉下爬上树的小猫,也可以如恶魔的利齿般咬进最结实的肌肉,让孔武有力的大汉在痛苦和恐惧中颤抖。据说曾经有个刑吏在被10个士兵包围的情况下,一次挥舞就割伤了所有人的手腕,并且准确地绑住了要逮捕的犯人。这种技艺实在是令人无法想象。毒蛇一般的银白色刺链在一脸阴沉的黑衣男子手中上下飞舞,无论是抽打还是纠缠都带出一条鲜红的血线的画面,实在是令人瞬间感到一阵阵的恶寒从脊梁上爬上来。据说从监狱里出来的人很长时间内一听到链条的声音就会脸色死白,这种恐怖的传闻多少也是有一些真实的吧。

                    飞镖(Dart):

         古人为了狩猎,很早就懂得用投矛的方式攻击猎物,弓箭诞生了,但是投矛的战术仍然以其简单易用而有所保留,而且发展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战争武器。中世纪之前的欧洲大陆上,无论希腊、罗马、还是凯尔特这样的蛮族都有投掷“标枪”的战术。罗马人Game Over之后,在爱尔兰,凯尔特人的后裔旁支Kern人仍然继承并且发展了这一种武器甚至直到17世纪,也就是所谓的“爱尔兰飞镖”(Irish Dart)。它有几个近亲,比如说所谓的“短矛”(short spear)和“标枪(javelin)”,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类东西都有个共同的特征:可以进行简单的投掷。

          成年的Kern男子,人人都会是个优秀的投镖手,飞镖这种东西确切地说,也就像稍大一号的弓矢,它主要长约2-4英尺(当然也有更极端一些的例子),一端装上各种形状的铁箭头,另一端有便于飞行时维持平衡的箭羽。使用飞镖时重要的发射辅助工具是所谓的“梭镖投射器(Atlatl)”,它和投矛本身一样历史悠久(目前确定的最早实物可追溯到19000年之前)而且普及广泛,各种文化圈对其有不同称呼,现在这个更流行一些的词语来自美洲的阿兹特克语,意为“投矛者”,简单地说,它是一种比飞镖更短一些的支棍,大约2英尺长,底部和飞镖用一个洞,可以暂时扣在一起。投掷手先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飞镖的中部,而剩余三个手指握住下面的投射器,发力时甩动手臂,继续压住投射器的同时先释放飞镖,然后随着投射器受到甩动手臂的转矩在垂直平面内旋转的同时也会推动飞镖本身让其以更高的初动能出手,这就像用勺子抛出弹丸那样更有效地进行远距离射击。投射器是一种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有人们说:“全靠它才能把猪肉带回家”。一个优秀的投手配合制作精良的它,可以把飞镖投掷到120-150码距离(折合110m到130m左右),在30到40码之内(27m到35m)可以比较精确地瞄准射中目标,而飞镖的出手速度也可以达到100英里/小时(折合约160公里/小时)。飞镖和投射器是一组合作密切的伙伴,为了达到更出色的表现,人们也自觉地不断试图调整两者之间的重量和长度比例。这可能就是飞镖能够被挖掘出一定的发展潜力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原因之一。顺便说一下,如果要刨根究底地寻找标枪和飞镖的主要区分方法,这主要可能也就是看是否需要投射器来辅助发射。

         除了爱尔兰人以外,在中世纪,这种奇特的投掷武器也在摩尔人------西班牙人中有所使用,当然,各种具体尺寸还是会有各种区别,这种武器虽然简单有效,毕竟在性能上还是不能和正规的弓箭相比,也似乎缺乏长弓或者蒙古复合弓那样的辉煌战例来证实自己。英国人评价他们的爱尔兰邻居对手时,在承认他们确实很有使用飞镖的技巧的同时,也不无嘲讽地说他们的dart:“喧哗有余威力不足,尤其对于骑兵更是摆设”,但是很有趣,现代英语中,“kern”已经成为了轻步兵的泛称,恐怕也可见Kern人和他们的飞镖战术对于英国人思维理念既成的影响力了。         

                  1。各种兵器对于铠甲的破坏效果比较,区分mail armor和plate armor
                  2。各种兵器对于骑兵作战的效果,比如戟和长矛的区别可以参考瑞士步兵的战斗。

                 中世纪兵器方面的文共有四篇
                  铠甲是第二篇


                                        神话理论

                                                 元会 [本章字数:1887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3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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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化生天地万物,其时间与空间原是无穷无尽,空间的总集称为「宇」;而时间的总集则称为「宙」。
为便于纪元,乃在无穷延伸的时间中,取天地循环终始为一巡,称为「元」,以「元」作为计算时间的最大单位。其下又分有「会」、「运」、「世」、「年」、「月」、「日」、「时」、「分」、「秒」等单位。
        其关系如下:
        (见上表)
        1日 = 12时(辰)
        1月 = 30日
        1年 = 12月
        1世 = 30年
        1运 = 12世
        1会 = 30运 = 10800年
        1元 = 12会 = 129600年

        众所周知,六十秒为一分钟;六十分钟为一小时。然而中国人原来所称的「时」乃是指「时辰」,而不是「小时」。


        古人依八卦的观念,将一时辰刻划为八等份,每一等份称为「一刻」,约有十五分钟。所以一时辰合计为一百二十分钟。日后为与时辰有所区别,乃将西洋合六十分钟的
      「Hour」称为「小时」,因此一时辰即二小时。


        一日:地球自转显示着太阳的出没,因此有晨、昏、昼、夜的现象,这是最基本的单位──日。一日之中分
      为十二时辰,依地支定名而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等时辰。亦即合二十四小时。


        一月:以月球一次盈亏,约三十日为一月。由于月球绕地球公转,当太阳和月球在天球上经度相同时,月球的背光面向着地球,所以看不到月光,叫做合朔,定为阴历月的开始,当月球绕到距日180度时,受光面全部对着地球,我们可见一轮明月,叫做望。月球由朔至望再回到朔平均约29.5日称为朔望月,此为阴历月的长度。


        一年:以十二月为一年。然而月份因以月球周期为准,年的长度以太阳年为准。为使月份与季节寒暑相配合,因此加上闰月的设计。称为「阴阳合历」。农民依照这种历法进行农事,所以称为「农历」;因为缘自夏朝,所以又称为「夏历」。


        积三十年为一世;积十二世为一运;积三十运为一会。


        「一元」也依十二地支排列,因而有十二会。 一元结束后,接着下一元的开始,宇宙中又开创新天地。谓之「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因此,如果以年计算,则「一会」计有一万零八百年,如下式:
        1会 = 30运
        = 30(运)x12(世)x30(年)
        = 10800年(见时运对照表)


        「一元」即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如下式:
        1元 = 12会
        = 12(会)x30(运)x12(世)x30(年)
        = 129600年(见时运对照表)
天地履一元会,其循环转变如下图(暂缺):
 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
        两仪:子至巳,为六阳;午至亥,为六阴。
天地万物生于子会,极于巳会;衰于午会,而终于亥会。这是阴阳两仪互为消长的关系。
当阳升时,自无入有,而化生万物;在阴升时,则自有返无,万物返还无极,如此循环不已。
        四相:天地循环分「四古」:
        太古、上古、中古、下古。
        亥、子、丑三会为太古,是天地之「分」。
        寅、卯、辰三会为上古,是天地之「化」。
        巳、午、未三会为中古,是天地之「关」。
        申、酉、戌三会为下古,是天地之「合」。
自太极生阴阳两仪,天地为两仪之大者。天地间的万物无一不是两仪所生,无一不是负阴抱阳,四象变通,八卦成形。
如一日之中,自子时到午时谓之上午,为阳;从午时到子时谓之下午,为阴。其中又分晨、午、夕、夜,为一日之四象。
又如一年中,自冬至后的春生、夏长为阳;夏至后的秋收、冬藏为阴。而春、夏、秋、冬即为一年之四象。
大学云:「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当一元会数尽,天地结束,大混沌以后,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子会再开天,丑会再辟地,寅会再生人,又开创新纪元。如此周期性之循环,乃是宇宙间自然规律的功能。



        而今正是午未交替,为天地之关,如四季之末三秋,如一日之夕阳黄昏⋯⋯ 
                                         佛教的法器 [本章字数:6459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5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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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器又称为佛器、佛具、法具或道具。就广义而言,凡是在佛教寺院内,所有庄严佛坛,以及用于祈请、修法、供养、法会等各类佛事的器具,或是佛教徒所携带的念珠,乃至锡杖等修行用的资具,都可称之为法器。就内义而言,凡供养诸佛、庄严道场、修证佛法,以实践圆成佛道的资具,即为法器。
  法器的种类十分的繁多,而各种法器的用途、型制、大小也差异极大,因此在不同的时空因缘中,也产生了许多的变化。即使是相同名称的法器,也因为时代、国家区域乃至宗教的不同,而在形式、材料及制作方法上,有极大的差异。在佛教的工艺美术中,也往往都是以法器为代表。

  法器如果以用途来区分,一般大约可分为庄严具、供佛器、报时器、容置器、携行器及密教法器等六种。但在本书中,为了使读者能更深切的了解这些法器,所以将之分为八种,做更为细密的分类。其中,除了分出禅门的特别法器之外,再从密教法器中,分出藏密使用的特别的法器,如此一来,读者将更能了解这些法器的原貌及运用情形。这八种法器的分类如下:

  一、庄严道场的佛具:这是指庄严佛堂、坛城、道场的器具,包括:佛坛、须弥坛、幡、盖、经幢等物。

  二、供养用的佛具:这是指日常以供养诸佛菩萨本尊的器具,包括:灯、华、香、香炉、衣(左礻右戒)、阏伽器等。

  三、梵呗赞诵用的法器:用于寺院日常行事或临时集会敲鸣用的器具,及唱诵、法会及各种仪式中领众之用。包括木鱼、钟、鼓、磬、云板等。

  四、古代比丘生活用器具:此类用品为古代大乘比丘随身所持及生活中所用的器具,包括:钵、三衣、澡豆、头巾、手巾、齿木、滤水囊、念珠等。

  五、禅门的法器:此类是指禅门中,除了生活上的实用性之外,亦常为禅师悟入学人的器具,如:拂子、如意、竹篦、蒲团等。

  六、置物用的法器:此类法具指可收藏或装置修行用的器具,如:佛龛、舍利塔、经箱、戒体箱等。

  七、密教的法器:此类法器指密教修法时经常使用之法器,包括曼荼罗、金刚铃、金刚杵、法螺、护摩器具等。

  八、藏密特别的法器:此类法器是指西藏密教中特别的法器,如:唐卡、哈达、食子、八吉祥、七宝、颅器、嘎乌等。

  法器其实是实践佛道的器物,同时也是实践佛教礼仪与佛法生活的器具,是与修行相合为一的。因此,法器除了在佛教工具艺术上,有著极高的价值之外。对于修行者而言最重要的当然是要体会法器的内在精神,而应用于佛法的修行上,以实践圆满的佛道,这才是法器真正要展现的风貌。

  佛教的法器,又称为“佛器”、“佛具”、“道具”、“法具”。

  举凡佛坛,用于祈祷、修法、供养、法会等各类佛事,乃至行者所携行之念珠、锡杖等修道之资具,统称为法器。

  在《华严经》(入法界品?宝髻长者章)中说:“如诸菩萨得不思议功德宝藏,乃至修无分别功德道具。”又<观自在章>云:“善财作如是念:善知识者,至一切智,助道之具。”

  在《中阿含经》中说:“所蓄物可资身进道者,即是增长善法之具。”而在《菩萨戒经》也说:“资生顺道之具。”《禅林象器笺》卷十九中也说:“凡三衣什物,一切资助进道之身物,具名为道具。”

  法器的内容依诸书所记,并不一定,但一般均将修行修法等所用的器物类,称为“法具”或“佛具”。依《古事类苑》<宗教部>所记载,古称之道具,即三衣六物、独钴、如意、拂子、坐具等僧众所持的资具类,也称为僧具。而花瓶、火舍、香炉、灯台、斗帐、盖、花幔、幡、磬、铃、法螺、木鱼、铙、钹、金鼓、钟等物,则总称为佛器、佛具或法具。


法器的种类

  法器的种类非常繁多,其用途、大小、形状等各自不同;即使是同一名称的法器,也会因为制作材料、手法,或宗派、时代的差异,而在形式上完全不同。如果以法器的用途来分类,一般约略可以分为庄严道场的佛具、供养佛菩萨的法器、梵呗法器、置物用的法器等六种。

  (1)庄严道场的佛具,如:幡、天盖、伞盖、宝幢等,可以用来庄严佛堂道场之器物。

  (2)供养佛菩萨的法器,例如香花、香炉、灯笼、净瓶、衣(?)等可用作日常勤行供养之器具。

  (3)梵呗赞诵的法器,例如钟、鼓、磬、木鱼、云版等,可供寺院日常行事或临时集会之敲鸣用,或于唱诵、法会、仪式中领众之用。

  (4)置物用的法具,如:舍利容器、经箱、经箧、戒体箱等,可收藏或装置有关习道之器具者。

  (5)古代比丘生活器具,指古代大乘比丘生活中必需之物,如:钵、锡杖、如意、尘尾、拂子、念珠等日常随身所持之物。

  钵为比丘游化乞食所用,依个人食量差异而有不同大小,材质则以铁钵、瓦钵为主。锡杖则是为了托钵时避免打扰施主,而于门口振锡,代替敲门。锡杖之杖头为金属所制之轮状宝珠形,其间有数环相接,振之即相撞鸣,僧侣持之,既为圣智威仪之表帜,且可于荒野行脚时,振动警觉,驱遗毒蛇等物。

  (6)密教的法器,包括了修法、灌顶及护摩时所用之法器。例如羯磨杵、金刚杵、金刚铃、金刚盘、六器(火舍、阏伽器、涂香器、华?器、灯明器、饭食器),及结界所用之金刚橛。以上,总称为大坛具。

  羯磨金刚又称羯磨杵,亦单称羯磨,呈三钴十字之状。金刚杵有独钴杵、三钴杵、五钴杵、九钴杵等诸种,其各钴(股)形状或呈鬼面,或为人形,钴之上方则呈握状,可供行者手持之用。

  金刚铃亦有独钴铃、三钴铃、五钴铃之别;若将以上三种铃安置于塔顶宝珠形之上端,则称为塔铃、宝铃。金刚盘为修法时安置金刚杵、金刚铃等物者。此外,尚有藏密特别的法器,如:唐卡、食子、摩尼轮、八吉祥、七宝、曼达、嘎乌等。

  密教的法器,除了修法所用之外,由于其制作十分精美,亦常被视为艺术品珍藏。


供养用的佛具

  在法器中,有一类是供养佛、菩萨等资具。如香华、灯明、饮食等。根据《陀罗尼经》卷三所说,供具有二十一种。如果不能具足备办二十一种,则略备香水、杂华、烧香、饮食、燃灯等五种也可以。

  供在佛前的香、华、灯明、饮食等,称为供物,盛装供物所用的盛器则称为供具。

  供物的种类有衣(左礻中戒)、饮食、卧具、汤药、香华、璎珞、末香、涂香、烧香、缯盖、幢幡、伎乐等。

  佛陀住世时,信众除供献佛及诸弟子日常所需的资具外,亦奉献苑林、精舍等。佛陀减度后,则别置佛像,以饮食、庄严、伎乐等供养礼敬。

  供养又称供施、供给,或略称供。乃供给资养之意,原是指以饮食、衣服等供给佛法僧三宝以及父母、师长、亡者。由于供养物的种类及供养的方法、对象有别,故经论中所说之供养也有种种不同,其中对佛菩萨的供养,在《苏悉地羯罗经》卷中<供养品>中说:“先献涂香,次施花等,后献烧香,次供饮食,次乃燃灯。如其次等,用忿怒王真言。此等物清净,善悦人心。”

  《大日经疏》卷八则说:“若深秘释者,涂香是净义,如世间涂香,能净垢秽息除热恼。今行者以等虚空阏伽洗涤菩提心中百六十种戏论之垢,以住无为戒涂之,生死热恼除灭,得清凉性,故曰涂香。所谓花者,是从慈悲生义,即此净心净种子于大悲胎藏中,万行开敷,庄严佛菩提树,故说为花。烧香是遍至法界义,如天树王开敷时,香气逆风、顺风自然遍布,菩提亦尔。”

  在密教,以阏伽(净水)、涂香、花、烧香、饮食、灯明六物为供物。

  (1)阏伽:即是净水,供净水代表清净一切杂染,出生清凉大智慧泉。

  (2)涂香:供涂香象徵具足诸佛圆满功德。供献佛部本尊系用由诸草、根汁之香及花等三物合制而成。莲华部本尊用由诸香树皮、白旃檀香、沈水香、天水香、煎香等类及香果和合。金刚部本尊用由诸香草之根、花、果叶等和合。因诸根果之香气重,故通用于三部本尊。又,修息灾法用白色涂香,修增益法用黄色涂香,修降伏法用紫色涂香。

  (3)花:供花代表庄严佛身,具足佛陀相好。佛部供养?底苏末那花,莲华部供养红莲花,金刚部供养青莲花。息灾法用味甘之白色花,增益法用味淡之黄色花,降伏法用味辣之紫色花。《大品般若经》卷二十一中说:“但以一华散虚空中念佛,乃至毕苦其福不尽。”

  《百缘经》卷六中也说:“诣林树间采娑罗花作诸花,(中略)以所采花散佛世尊,于是而去。”《杂宝藏经》卷五则谓天女以华奉迦叶佛塔,依其功德生天上得金色身。

  (4)烧香:供烧香表遍薰法界,具足大乐幢。佛部用沈水香,莲华部用白檀香,金刚部用郁金香。息灾法用捣丸香,增益法用作丸香,降伏法用尘末香。

  (5)饮食:供养饮食代表以如幻法悦禅密藏为食,包括诸果、饼、羹,及圆根、长根等。佛部用山中所生之圆根,莲华部用水中所生之圆根,金刚部用苦辣味淡之圆根。息灾法用甘味之果实,增益法用甜酸之果实,降伏法用淡辣味之果实。又,佛部供养米粉之食,可圆满息灾之上成就;莲华部供养麦面之食,可圆满增益之中成就;金刚部供养油麻与豆子之食,可圆满降伏之下成就。

  (6)灯明:供灯代表如来无尽正觉心灯,照破诸暗。三部皆用最佳之牦牛苏点灯。息灾法用香木油或白牛苏,增益法用油麻油、药油或黄牛苏,降伏法用白芥子油、乌牛油及恶香气油。

  而藏密中则多以八供来行供养:净水、饮水、香华、烧香、灯明、涂香、水果、乐器(多以海螺为之)。


梵呗赞诵用的法器

  此类法器是指钟、板、木鱼、椎、磬、铙钹、鼓等物。日常行事、生活作息中集合大众,或于法会、仪式中领众所用。

  《?修百丈清规》卷八<法器章>中说:“钟、大钟,丛林号令资始也;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

  大板斋粥二时长击三通,木鱼后三下叠叠击之,谓之长板。念诵楞严会儆戒火烛,各鸣三下;报更则随更次第击之。(中略)

  木鱼,斋粥二时长击二通,普请僧众长击一通,普请行者二通。(中略)

  椎,斋粥一时,僧堂内开钵,念佛唱食遍食,施财白众皆鸣之。(中略)

  磬,大殿早暮住持知事行香时,大众看诵经咒时,直殿者鸣之;唱衣时,维那鸣之。(中略)

  铙钹,凡维那揖住持两序,出班上香时,藏殿祝赞转轮时,行者鸣之。(中略)

  法鼓,凡住持上堂、小参、普说、入室并击之。击鼓之法,上堂时三通,小参一通,普说五下,入室二下,皆当缓击。”可见无论是夜眠警觉、用斋、念诵时、上堂时,皆以法鼓为指示讯号。以下简介梵呗之法器。

  (1)法鼓:法堂设二鼓,东北角者称法鼓,西北角者称茶鼓。凡住持上堂、小参、普说、入室,并击之。

  (2)钟:佛寺作法事时,击之召集僧众;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破昏衢疏冥昧。

  (3)木鱼:有两种:一为圆形,刻有鱼鳞,诵经时叩之调音节。一为长形,吊库堂前,晨朝、中午二时粥饭击之以召集僧众过堂,又名梆子。

  (4)引磬:亦称小手磬。铜质,形如小碗,隆起的顶端有钮,附有木柄,便于执掌。是一种用于佛事的乐器。

  (5)钹:亦称铜钹,圆铜片中间突起成半球形,正中有孔,常以绸条或布条,手持两片拍打发声,用为法会乐器。

  (6)云版:亦称大板,用铁铸成云彩的板,击之以报时辰。

  在第四章会有详细的介绍。


古代丘生活器具

  此类法具,为古代大乘比丘日常生活中所使用之器具,又称为“道具”,一般以“十八物”为主要代表,即古代大乘比丘常随身携带的十八种物。《梵网经》卷下中说:“菩萨行头陀时及游方时,行来百里千里,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

  十八物于各经论中所指亦稍有不同,一般所说十八物是指,一、杨枝;二、澡豆;三、大衣;四、七条衣;五、五条衣;衣、瓶;七、钵;八、坐具;九、锡杖;十、香炉;十一、漉水囊;十二、手巾;十三、刀子;十四、火燧;十五、镊子;十六、绳床;十七、经律;十八、佛菩萨像。

  在《摩诃僧?律》中说:“随物者,三衣、尼师坛、覆疮衣、雨浴衣、钵、大犍稚、小犍稚、钵囊、浴囊、漉小囊、二种腰带、刀子、铜匙、钵支、针筒、军持、澡罐、盛油皮瓶、锡杖、革屣、伞盖、扇及馀种种所应畜物,是名随物。”

  而在《百丈清规》所列,则有三衣、坐具、偏衫、裙、直裰、钵、锡杖、拄杖、拂子、数珠、净瓶、滤水囊、戒刀等道具。

  以下简要介绍之:

  (1)齿木(dantakastha):即杨枝,清洁口腔之木片。

  (2)澡豆:指由大豆、小豆、碗豆等磨成的粉末,为沐浴、洗涤时所用。

  (3)三衣:指僧伽梨(sanghati,大衣)、郁多罗僧(uttarasanga,上衣)、安陀会(antarvasa,内衣)等三种衣。

  (4)瓶:指军持(kumdika),即水瓶,盛水供洗涤及饮水之用,又有分装饮用水之“净瓶”与洗手用之“触瓶”之分。

  (5)钵(patra):又称应量器,为比丘乞食盛装食物的用具。

  (6)坐具(nisldana):即尼师坛,指坐卧时敷陈于地上或床上的垫布。

  (7)锡杖(khakkhara):头部挂?的杖,步行时,?振动出声,以警策路上的虫类,或于施主家门口托钵时,以振锡代替敲门。

  (8)香炉:炷香招请诸佛的器具。

  (9)漉水囊(parisravana):又称滤水罗、漉囊或漉袋,指用于滤过水中之虫的布囊。

  (10)手巾(snatra-sataka):拭手的布,也包括拭面巾、拭身巾、拭脚巾等。

  (11)刀子(sastraka):即戒力,供裁衣、剃发、截爪之用的刃物。

  (12)火燧:打火的器具。

  (13)镊子(ajapadaka-danda):拔鼻毛或拔刺的用具。

  (14)绳床:绳制的床,便于安坐禅观。

  (15)经:佛所说的经典。

  (16)律:即戒本。

  (17)佛像。

  (18)菩萨像:为供养而随身携带之。

  其中,小乘比丘仅用六种,即三衣、钵、坐具、漉水囊,此六种通称比丘六物。到了中国的禅宗,禅师更是通身手眼,随手拈来,锡杖、拄杖、戒刀、净瓶等,无一不可成为悟人学人之道具,也传下许多精采的公案。


密教的法器

  由于密教特别重视修法仪轨,因此其法器的种类就也更加丰富,甚至让人以为“法器”就是专指密教的法器。

  从诸佛菩萨本尊的一般供养到修法,乃至护摩法,密教的法器琳琅满目,将佛法出世间的解脱意义,以极致具体的表徵显现出来。

  如铃与杵,分别代表慈悲与智慧,如同母和父一般,和合出生无上大乐,成就圆满佛果。而灌顶时,上师为学人开眼用的金?,原本是古代印度用来治疗眼疾的医疗工具,在此则象徵阿?梨为学人除去无明眼医,具足清净智慧之眼。

  而藏密的法器,除了晚期印度佛教的传入之外,更吸引了西藏当地笨教的法器,而产生了不同的风貌。藏密法器的种类,约可分成六种:

  (1)礼敬时所用者:如袈裟、挂珠、哈达等。

  (2)叹赞时所用者:如钟、鼓、铎、人骨喇叭等。

  (3)供养时所用者:如香炉、花、幢、盖等。

  (4)持验时所用者:为修法所用,如曼荼罗、念珠、金刚杵、金刚铃等。

  (5)护摩时所用者:火坛、护摩杓、宝瓶等。

  (6)弘化时所用者:如摩尼轮、祈祷石等。

  佛教的法器,是实践佛道的器物,除了于日常生活中的实用性之外,更象征著出世间的意义,使修行者不但在世间的生活安稳,透过戒律的规范,形成一种不互相侵扰的生活,维持简朴却合乎健康的生活条件,安心办道,来圆满佛法生活。  在修法法会时,行者透过法器来实践佛法的仪轨,以法器象征的内在意义,使行者之身、器、意趣入佛菩萨本尊的圆满境界。

                                         神话中的独角兽 [本章字数:674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8 00: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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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龙和凤凰之外,会同时出现在东西方神话传说中的神奇生物恐怕就是独角兽了。然而,它在东西方神话中的形象并不相同。
  西方的Unicorn
  alicorn monocorn unicorn英语中独角兽之名Unicorn来自于拉丁文Unicornu,Uni表示“独一,唯一”的,Cornu表示“角”。它浑身雪白,前半身像马,后半身像鹿,长有一条狮子的尾巴。雄性独角兽还长有山羊一样的胡子。

  阿拉伯的Karkadann
  阿拉伯的独角兽叫Karkadann,有着灰暗的毛皮,长着螺旋形的长角。它的角能迷惑蝎子,用来喝水还能解毒。如果吃了独角兽的肉还能避邪驱魔。

  日本的Ikkakujuu
I表示“独”,kaku是“角”,juu是“兽”。它是充满了正义感的神兽,会将目光紧盯到罪犯身上,并用长角刺穿他的心。这显然是源自中国的獬豸。

  中国的麒麟
  麒麟(雄兽为麒,雌兽为麟)简称麟,羊头,鹿身,马足,狼蹄,牛尾,耸一只或一对肉角,体色五彩。明代夏原吉在《麒麟赋》中描绘道:“丰骨神异,灵毛莹洁。霞明龙首,云拥凤臆。星眸眩兮昆耀,龟文灿兮煜熠。牛尾拂兮生风,麇身动兮散雪。蹴马蹄兮香尘接腕,耸肉角兮玉山贯额。”
  它尊贵??“毛虫之长”、“毛类之俊”、“四灵之首”。
  它文雅??“含仁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
  它高尚??“择土而践”,“不履生虫,不折生草”。
  麒麟一向被视为瑞兽,古人常以玉麒麟作为随身佩戴的饰品,帝王也常以金玉麒麟赏赐予臣下,汉代还有专门赏赐臣属的金币“麟趾金”。《礼记?礼运》中说:“麟体信厚,凤知治乱,龟兆吉凶,龙能变化。”因此“麟子凤雏”、“麟角虎翅”才会被喻为颖异俊秀、不可多得的人才。
  但同为瑞兽,麒麟却比龙凤更为罕见。一来它只在明王当政时才出现,“王者至,仁则出”;二来一般的凡夫俗子还见不着它。《抱朴子》中曾提到唯有“睹财色而心不战,闻俗言而志不沮”的人才能看到麒麟。因此才会有将珍贵而罕见的人与物称为“凤毛麟角”的说法。

  当然,中国神话传说中的长有一只角的神兽不仅仅麒麟一种而已。
  獬豸:夏居水泽冬卧松林,生性耿直明辨是非的独角神羊。传说尧曾带着它巡游天下解决纠纷。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獬豸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它明辨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处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这就是古代所谓的“羊判”。据说楚王曾获此兽,因其形创獬豸冠,后来成为执法官员的顶戴。清代御史及按察使官服前后的补子皆绣獬豸图案。
  天鹿辟邪:《汉书?西域传》中有“乌弋有桃拔。”孟康注:“桃拔一名符拔,似鹿,?尾,一角者或为天鹿,两角或为辟邪。”天鹿也写作天禄。


当最后的雄鹰飞越过最后一座崩塌的山峦
当最后的雄狮咆哮在最后一汪蒙尘的清泉
他们满心疑虑看着林中暗影流连
注视着那最后的独角兽
尽管她垂老又疲倦
??1982年迪斯尼动画《最后的独角兽》的主题曲  

历史中的独角兽

  从神话时代到近代一直都有关于独角兽的见证,可以说独角兽存在的时间简直跟人类的文明史一样长。
  早在亚述王国(公元前2700-公元前600)的壁画上已经出现了独角兽。这种幻兽身形纤巧,长有双翼。而公元前三世纪的希罗多德(公元前485-公元前425)恐怕是第一个将西方独角兽述以文字记录的人,在他的记述中提到在利比亚西边生活有长角的驴。
  公元前四世纪的希腊历史学家及医师塞西亚斯(Ctesias)到过波斯旅行,在那里听商人说到印度的“野驴”。它的个头跟马一样大,有白色的身体、红色的头部,长着蓝色的眼睛,前额长有角。角的底部雪白,中部漆黑,尖端鲜红。据说这种角能够净化毒物。塞西亚斯认为独角兽的行动极为迅捷,个性羁骜不驯,而且几乎无法捕捉。
  罗马历史学家老普林尼(23-79)曾将独角兽描述为一种马身鹿头象足猪尾的生物,会发出牛鸣般的声音,前额上长有一只两腕尺长的黑角。后人认为他描述的其实是犀牛。
  圣经中也提到过独角兽。在《创世纪》中,亚当为世上每样事物都起了名字,独角兽是第一只被他命名的生物。在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独角兽也跟他们一起离开了,并成为纯净与贞节的象征。圣经还解释了为什么十几个世纪以来人们都再没有看到过独角兽。在大洪水时期,诺亚邀请独角兽上方舟,但它拒绝了邀请,于是便从此消失了。而在乌克兰的民间传说中,对自己力量颇具信心的独角兽没有上船,而是跟在方舟后游泳前行。它游了四十个日夜都不曾疲累,跟着方舟飞行的鸟儿们却累了。鸟儿们停落在它的角上休息,独角兽不堪重负,坠入波涛之中,再也没有浮起来。但是在犹太人民间故事里,独角兽接受邀请上了方舟,却因为提出苛刻的要求而被诺亚赶下了船。
  亚里士多德曾提及两种长有一只角的动物:“仅有几种动物长有坚蹄和独角:印度野驴和羚羊。”
  而来自罗马古城的艾连(Aelian)则又将独角兽源起自非洲转回亚洲。他认为喜马拉雅以北,在西藏和鞑靼以北的某个地方是独角兽的故乡。 “南亚次大陆人迹罕至的内陆山地里漫山遍野都是野生兽类。绵羊、狗、山羊和牛在人类的住地已被驯化,但在那里,它们全都自由自在地生活着。⋯⋯历史学家以及印度的有识之士,尤其是婆罗门人都声称那里有着无数的兽类。其中就有独角兽,他们称之为cartazonon,说它跟成年的马匹一样大小,有长鬃毛和略带红色的黄色皮毛,脚程极快。它的脚跟象脚一样没有关节,尾巴则长得跟野猪的一样。它的眉骨间刺出一只黑色的角,有天然的螺旋,尖端十分锐利。⋯⋯它还有最为粗砺刺耳的嗓子。其他兽类接近它时,它不为所动,但它却一定会与同族相争。不仅雄性独角兽之间会相互争斗,它们还会与异性相斗,至死方休。它们本身力量强大,尖角更是锐不可挡。这种生物经常四处游走,独自流浪。在繁殖季节,雄性对待雌性的态度要温和些,它们会一同进食,待上一段时间。但在繁殖季过后,雌性怀孕时,彼此之间的关系又回复紧张,各奔东西继续孤身独旅。据说幼兽会被进贡,用于节庆斗赛以展示其力量。但从未有成兽曾被俘获。”
  罗马皇帝朱利亚凯撒曾听属下报告在德国西南部的森林中发现了独角兽。亚历山大大帝时期的一个商人康斯默斯(Co**as Indicopleustes)曾在印度旅行,在他的作品中也描述了独角兽的形象。不过,他并未亲眼目睹这种幻兽,而仅是在埃塞俄比亚王宫的黄铜器上看到过相关的图案。他写道:“这样刚烈的野兽根本无法活捉。它的力量全在于它的角。当它发现自己被追踪,而且有被俘的危险时,就会奔往悬崖,纵身跃下。所有的冲击力都由它的角承受,于是它又可以安然无恙地逃走了。”在现代,麝牛和盘羊仍用这种方法来逃跑。
  但这些记述与里奥?约布斯?路多法斯(Leo Jobus Ludolphus)所说的埃塞俄比亚独角兽又不相同。前者说:“独角兽出现在埃塞俄比亚的高地。它就像一匹两岁大的灰色小马,不同的是它长了山羊的头,前额中间有一只三英尺长的角。这只角如同象牙般光滑洁白,黄色的条纹从尖端一直伸展至底部。⋯⋯它的角就如同解毒剂。据说在它将角伸入水中净化水之后,其他的动物才会喝水。它的行动非常迅速,既不能捕获也无法猎杀。但它跟鹿一样会换角,猎人常在沙漠中找到被弃的旧角。但这可能是编造的。”约面斯还谈道: “也有一种叫arucharis的独角兽类,它凶猛又强健,在林中生活。”
  路易斯?维托马奈斯(Lewes Vertomannus)也曾提到过独角兽。他游历过许多地方,包括圣乔治屠龙的遗址,也经历了许多的冒险。“麦加圣殿中的独角兽是在别的地方所见不到的。圣殿外的林园或附属地有两只独角兽,希腊人称之为monocerotae的。”
  直至1713年,俄国圣彼得堡附近的猎人还宣称曾猎到独角兽。
  在中国,和麒麟有关的传说也不少。相传孔子将生未生之时,有麒麟吐玉书于山东曲阜阙里人家,孔子的母亲颜征在明白这是祥瑞的征兆,就将一条系玺印的绣绳绑在麒麟的角上。不久后,孔子就降生了。传统吉祥图案《麟吐玉书》和“麒麟送子”的说法由此而来。然而,在定公24年,?商在大泽猎得一只麒麟,拿来给孔子看,孔母征在给麒麟绑的那条丝绳还在它的角上。孔子抱着麒麟解下丝绳,泪湿衣襟,认为瑞兽受伤,乱世将现,于是停止了《春秋》的编撰(因为孔子绝笔于“西狩获麟”,因此《春秋》也被称为《麟经》、《麟史》)。次年,孔子殁。
  西汉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春,汉武帝出游,回长安后颁了一道诏书,称自己往年登西陇高原曾喜获白麟,又在渥洼水边见到了天马,在泰山见到了黄金,可以根据这三件祥瑞之事,造一批麟足模样的金币。这批金币就是“麟趾金”。
  郑和在1414年曾将瑞兽麒麟献予天子,但据后来对明代留下的相关图文研究,却证明那是长颈鹿。

  知名的见证
  创世时??亚当??伊甸园
  5000年前??伏羲??中国
  公元前2697年??黄帝??御花园
  公元前551年及479年??孔子??鲁国
  公元前4世纪??Ctesias??印度
  公元前3世纪??亚历山大大帝??亚洲
  公元前1世纪??朱利亚凯撒??德国
  公元前95年??汉武帝??西陇高原
  12世纪中叶??祭司王约翰??亚洲
  13世纪前期??成吉思汗??印度



当冬日的第一阵吹息将鲜花冻成霜雪
当一轮苍白的孤月在北方缓缓升起
仿佛一切都将消散,空留世界独自哀泣
在远方却传来她的笑音
那只最后的独角兽??
“我还在呀。我还在这里。”
??1982年迪斯尼动画《最后的独角兽》的主题曲

艺术中的独角兽 

  十四世纪晚期,苏格兰的理查三世将独角兽作为皇家纹章的一部分。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成为英格王詹姆斯一世。他为自己设计的皇家纹章既包括了象征英格兰的传统图案狮子,也包括有代表了苏格兰的独角兽。
  独角兽只在处女前失却自己的野性,这倒使它变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一种“证物”。西洋画中的清纯少女身旁通常都会有一只温驯的独角兽。巴黎的克朗尼博物馆中藏有完成于1511年的“女子与独角兽”的系列织锦,独角兽和狮子温顺地依偎在图中女子的左右。
  《圣经》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动物们聚集到一个池塘周围。但它们都没有喝水,因为池塘的水被下了毒,直到独角兽打败了大象后出现,它把角浸入池水中,水就又变的纯净甜美了。这个故事的宗教寓意是指基督能解除苦难消灭世界上不合情理之事,独角兽在基督教会中常用以比作基督。因此在好些大教堂的拼花玻璃窗上也能看到独角兽的美丽形象。
  彼德?培格(Peter S. Beagle)所著的《最后的独角兽》是最令人难忘的关于独角兽的作品,迪斯尼公司在1982年把这部作品搬上了银幕,主题曲获得了当年的奥斯卡最佳配乐奖。故事内容比较简单:一只独自生活在紫丁香森林中的独角兽,得知自己很可能已是族中最后一员,于是出发寻找她的伙伴。但外面的世界已经不是她所了解的那个世界了,许多人只是把她当作一匹漂亮的母马。当她终于来到传说中伙伴消失的地方时,她的魔法师同伴为了帮她逃离火牛的追逐,将她变成了人类。为人日久,又与所在城堡的王子渐生情愫,她几乎忘却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但她的身份还是暴露了,就在她即将遭遇和伙伴们同样的厄运时,奇迹出现了。
  一直到今天,仍然无法忘记那只站在崖边的美丽独角兽,那样无奈地带着哭音一遍遍重复:"I'll remember. I'll remember!"
  除此外,刘易斯?卡洛尔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写了一只与狮子争夺王位的独角兽。村上春树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中写到了金色的独角兽。在冷酷仙境中的独角兽一改独来独往的脾性,成群结队地出现,以仙境中人们的梦境与心灵为食。龙枪系列小说之一《春晓之巨龙》中作为森林之王的独角兽,黑暗精灵系列之一《无星之夜》中出现在蒙特里小树林的独角兽,它们都是纯净自然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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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后的月光轻抚过最后一颗晨星
当凄绝的警讯还未响起,明日已成往昔
望向天空看那云彩结成的阶梯
看她是如何闪耀晶莹
那只最后的独角兽??
“我还在呀。我还在这里!”
??1982年迪斯尼动画《最后的独角兽》的主题曲

搜寻独角兽

  独角兽是祥瑞之兽,它的角又具有魔力,最实用之处莫过于可以解除一切毒素。于是,那些整日在阴谋中打转的高官权贵对找到独角兽的兴趣最大。英格兰王詹姆斯一世曾为独角兽的角悬赏一万镑的高纯度银币。教皇保罗三世为此的悬赏额是一万两千金币。
  然而独角兽独来独往,极为机警,接近它非常的困难。但是,只要有一位心地纯洁的处女静静地坐在独角兽出没的草地上或是森林中,独角兽就会主动来到她身旁,将头偎在她膝上休息。猎人们往往就在它失去警戒的时候突然将套索扣上它的脖颈。这时要特别小心,因为盛怒的独角兽很可能会杀死出卖了它的少女,要不然就是在紧迫的追逐中竭力逃跑,甚至跳崖自尽。或许正如一句话所说的“真正美丽的东西往往孤独而自由”,独角兽这样纯美刚烈的珍兽也是无法豢养的。
  既然独角兽如此难以俘获,所以被兜售的独角兽角通常都是假货,要么是鹿角要么是象牙制品,也有人拿角鲸的角和犀牛角来骗钱。据说有一个办法可以知道所得的角是否是真品:把角和几只活蝎子放在一个密闭容器中静置一会,打开之后如果发现蝎子都死了或是奄奄一息,那么说明你得到的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古代人对独角兽的存在深信不疑,他们对独角兽的搜索只是希望能找到它,而非证明它的存在。这种信念在公元九世纪受到怀疑,在文艺复兴时期随着科学的发展而衰亡。现代学者认为独角兽完全可能是鹿、马、犀牛、独角鲸等等以讹传讹的产物。独角兽渐渐变成了童话寓言和小说中才出现的幻兽,但它的象征意义至今未曾改变,它依然是纯洁、希望、爱与尊贵的化身。如今,我们只有在仰望天空时,才能在点点繁星中隐约地见到一只独角兽的茕茕孤影。

天空中的独角兽

  麒麟星座[Monoceros]第一次出现是在1624年,开普勒的继子雅哥布巴茨[Jakob Bartsch]在他的星空图上标注出Unicornu的星座名。麒麟星座恰好位于银河中央,周围都是很明显的星座:西边是猎户座,东边是小犬座,靠南是大犬座,北方则是双子座。但它本身却没有比四等星更亮的星,显得颇为暗淡,但却有些值得一看的天体。
  该星座的β星是个以等三角形排列的三合星系统。ε星是一黄一蓝的双星。罗塞塔星云[Rosette Nebula]在独角兽的头部。2003年5月观测到的吞食自己行星的红巨星V838也是在麒麟星座。同样在这个星座,距离地球2400光年的KH15D 恒星每隔48天就有一段长达20天的晦暗期,天文学家们认为这是因为恒星周围正在形成原始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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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语言中的独角兽一词
  英语??Unicorn
  德语??Einkorn
  法语??Licorne
  希腊语??monocerotae
  拉丁语??Unicornus
  希伯来语??Reem
  西班牙语??Unicornio
  意大利语??Alicorno
  挪威语??Enhjarning
  波兰语??Jednorozec
  阿拉伯语??Karkadann
  日语??Kirin 或 Ikkakujuu
  希腊语??Monokeros
  俄语??Yedinorog
  芬兰语??Yksisarvinen
  荷兰语??Eenhoorn
  立陶宛语??Vienaragis
  世界语??Unukornio
  葡萄牙语??Unicornio
  瑞典语??Enh?rning
  塞尔特、爱尔兰或戈伊德尔语??Biasd na srogaig




                                        都市相关

                                                 秦城监狱 [本章字数:6976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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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监狱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附近。是中国最著名的监狱。曾关押过满清要员、国民党将军、四人帮、成克杰等高级别的囚犯。
秦城监狱建于一九五八年,是五十年代苏联“老大哥”援助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与国防建设的产物。当时,苏联与中国订立的援建项目共有一百五十七个,其中之一便是秦城监狱。但因秦城监狱属秘密项目,对外不公开,所以外人只知道苏联援建的项目是一百五十六个。

一九五八年,公安部组织在解放战争中被俘的国民党战犯到秦城农场劳动,劳动内容除真正的农场生产与建设外,还有一部分就是属于这个监狱及其周围环境的建设。据当事人回忆,他们当时看到的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有着“很厚的围墙”,上面还架满“电网”;房子也修得“很讲究”。他们好奇地向带队的公安干部询问:“这是什么地方?”得到的回答是:“这里正在修建一所‘体育学院’”。当他们对工地高大的围墙和电网提出疑问时,有人又说:“这是很先进的‘体育学院’,是跟苏联人学的。”
的确,当时的秦城监狱,是由苏联专家设计的,共盖有四幢带审讯室的楼房,排号却为甲、乙、丙、丁---采取纯中国方式。楼房一律三层,砖结构,坡顶。每幢楼房单独成一个院落,楼前有一大片供放风用的空地。监室面积有二十平米左右,内有单独的洗手间。据回忆,室内还有电器洗衣功能,坐式马桶和脚踏式冲水机关。牢门是铁皮包的木门。房门的上方与厕所马桶齐腰部位都有“窥孔”,供哨兵对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之用。
房内的常置设施只有一张距地面一尺左右的矮床。需要写“交待材料”时,才会由管理人员送进一张小学生式的单人课桌供使用。但也许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凳子是永远没有的,床铺就是犯人平日坐的地方。室内所有永久性设施都被去掉了棱角,被打磨成圆形。铁丝、碎玻璃片、绳索甚至布条,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总之,一切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越狱的工具都在这里绝迹。
一般牢房内有一扇窗户,约有一平方米大,底层开在比一人加一只伸出的手还略高的墙面上,上层开在视线以上的位置。窗台向上倾斜,窗户向上向外开启,玻璃上涂有白色涂料。窗户共有三层:纱窗、铁栅和玻璃窗。通过向外开启的窗户,犯人看不到楼下院子里的情况,也看不到周围楼房的情况。但在有的地方可以望见远山和夕阳;大部分人可以看到一小块天空,在阴天的时候,那天空就如同一块有长方形井口的深井。但在高级囚室里,这样的窗户有两扇,且是磨砂玻璃。
在大约有三点五米的高高的天花板上,直接安有一个十五瓦的灯泡。按照前国务院副总理、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的回忆,那模样就象一个“倒挂的小人头”,它的外面不仅罩着磨砂灯罩,罩外还有铁丝网罩,散发着暗淡的光。电灯的开关却在门外,由看守控制。
一九六七年,为适应“文革”中日益增多的犯人关押需要,中国人自己又仿照苏联工程师的设计,加盖了六幢监舍。排号顺延为戊、巳、庚、辛、壬、癸。与五十年代所盖的四幢加在一起,正好凑足“十天干”。
新建的牢房为钢筋水泥结构,监室五至十平米不等,盥洗台和便池同处一室。便池是蹲式的,需自己用水冲洗。牢门为双层:外面的一层为铁门,里面的一层为木门。门上除安装了监视的窥孔外,下方还有一个四方形的活动小门,用以送水送饭。其余设置,规格与高级监舍大抵相同。

直属公安部十三局
在行政建制上,秦城监狱自建成之日起,便隶属公安部十三局。其关押的对象按不同的时期也可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人来自敌对阵营,他们是国共内战时战败被俘的国民党战犯,军衔至少在少将以上。随着逐批大赦,这部分人越来越少,到一九七五年最后一批离开为止,秦城监狱已经不再有战犯留存。
第二类人来自“革命阵营”的内部,他们被视为有通敌、叛变或重大国际背景的异己分子,或者某个“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如最早进入的有“胡风反党集团”主要成员;文革中有“彭真、刘仁叛徒集团”主要成员;文革结束时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以及中共建政以来历次党内斗争的被整肃对象。他们中党内职位最高的有中**的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如王洪文、张春桥;行政职务最高者有政府副总理、部长、省长,如陆定一、彭真、薄一波等;军衔及军内职务最高的有大将、总参谋长,如罗瑞卿、黄永胜等。另外还有一批特殊人物,那就是位卑权重的中**的领袖(特别是***本人)的“秘书族”,如陈伯达、师哲、李锐、戚本禹和**。从最低职位来说,至少也在处级以上。
在八十年代的体制改革中,随着“法制”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检、法系统也实行了体制改革。一九八三年六月,依照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预审,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改造的分工原则,公安部和司法部曾联合发出通知,将各地原来分别隶属司法、公安、农垦系统的监狱和劳改农场统一移交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但秦城监狱又属例外。据解释,根据“对敌斗争需要”,公安部门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保留几个关押特务、间谍和其他要犯、知密犯的监狱。

武装、企业与学校---三位一体
在我国的司法字典中,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九六○年十月同美国著名作家斯诺谈话时就说道:“我们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也是工厂或者是农场。”
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他对公安部关于调查处理某一案件的情况的批示中又说:“人是可以改造的,就是政策和方法要正确才行。”
根据这些精神,中国的监狱学者把中国监狱定义为“特殊的武装、特殊的企业和特殊的学校”。这“三位一体”,在理论上构成了中国式监狱的重要特征,也构成了秦城监狱的基本精神。但由于监禁对象与一般监狱不同,执政党的政策各个时期也不一样,具体到每一个犯人或一个犯人的不同时期,他们的感受又有很大的差别。
根据在秦城监狱住过的人描述,秦城监狱背面依山,两侧是果园,前面是农田和鱼塘。监狱围墙高五米,有三重大铁门。根据一九五四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对监狱管理的要求,不仅每栋监舍各有一个院落,互相隔离,整个秦城监狱院内被分为三个区域:即监狱区(其中分高级监狱区与低级监狱区),管理工作区,监管人员及家属生活居住区。
在第一道大门内,设有岗亭。除本监狱工作人员和家属外,要进入秦城监狱的人,需在大门外向站岗的人出示由公安部十三局开具的通行介绍信(犯人家属称之为“条子”)才能入内。犯人入内后,首先被带到一间小平房中,在那里留下包括鞋带在内的所有被认为不适宜带入囚室的随身携带物品,换上黑色的囚服,领取监狱统一发放的毛巾、牙具、脸盆、手纸、饭碗和匙子之类,除盛开水的搪瓷杯外,一应用品尽可能都用塑料制品。
在领取物品以后,犯人由一个监狱管理人员带路,进入他本人被分配的监区,并被移交给本监区的负责人。然后,这名负责人带他经过长长的甬道⋯⋯
据目击者记述,这些甬道一面是墙壁,一面是一间一间外面上了大铁锁的牢房。原美国专家李敦白说,文革中,他开始入狱时所居住的低级监区,一条甬道上有十一间牢房。
进入自己的牢房后,监狱的管理人员会向他宣布监规。
在秦城监狱,办案人员和管理监狱的人员按规定也是严格分开的:前者只处理案情,他们被习惯地称为“专案组”。这是文革时留下的称呼。不过那时专案组的人员是由中组部和其他有关部门派人组成,后来则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公安、检察、司法三家联合派人组成的。后者则负责犯人的吃、住、健康。没有特殊情况,前者不允许进入牢房;后者不可以知道“案情”,包括他们朝夕看押者的名字。同样,他们也不能让犯人知道自己的名字。有名有姓的犯人,到了这里,都被用代号取代了。管理人员则只剩下职责分工的称呼,如“管理员”、“看守”、“监狱长”等等。
监狱管理人员被要求思想认识、言论行动与中国共产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准打骂和污辱犯人人格;不准擅自回答犯人提出的问题;不准泄露国家机密和透露职工内部情况;不准损坏犯人的财物;不准接受犯人的贿赂或同犯人交换财物。如果发现哨兵有与犯人聊天的情况,他立即会被处以“关禁闭”的处罚。但文化大革命军队接管秦城监狱以后,这些规矩一度被打破。
文革中折磨犯人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最简单的有罚站,不给犯人喝水,坐“喷汽式飞机”,打骂也是家常便饭。受惩罚的犯人还会被戴上镣铐,最严酷的是背铐。秦城监狱的建设者,原北京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冯基平,在文革中就被戴上过这种镣铐。许多人在那段时间内致疯、致残、致死。一九七二年初,***下了一道指示,与监狱约法三章:一、让犯人吃饱;二、让犯人睡足;三、没有病症时才可以审讯。
并责成监狱管理人员不仅要遵照执行,还要原原本本地将这个意思向犯人传达,征求犯人意见。从此,秦城监狱种种虐待犯人的行为才得到制止。



囚犯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进入秦城监狱,他在外面社会使用的名字便停止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串数码组成的代号。数码分两个部分,前面的数字标志该人的入狱年份,以公元纪年表示。后面的数字表示该年份中入狱的序号。如“六九○一”,前两位数代表一九六九年,后两位数代表收监的顺序是该年度的第一人。
犯人按“级别”不同,享有“单独囚禁”与“集体囚禁”两种不同的待遇。伙食定量为三十二斤。每月的伙食费(按九十年代物价水平)高级囚犯每人在一百二十元左右;低级囚犯每人仅在三十元左右。一日三餐(星期天与节假日只有两餐)由管理员统一送到各监室门前。在低级监区,犯人自己保管餐具,开饭时,通过一个离地面约一尺高的送饭窗口递送。正餐内容为“一菜一汤”。主食一般是米、面、杂粮搭配,菜是时兴最廉价的蔬菜,少有油水;汤则是名副其实的“涮锅水”。早饭是玉米面窝窝头与一块拇指大的咸菜疙瘩。在高级监区,则备有统一饭盒,不使用送饭窗口,而是开门配送。菜有两素一荤,有“真正的汤”(李敦白语)。每周一次配送牛奶、水果;特殊犯人或即将出狱的高级犯人则有更好的待遇。
根据秦城监狱犯人回忆,他们一周或一月洗浴一次不等,每次半小时。不论男女,洗浴时不得闩门,有同性管理人员在门外监视。
在秦城监狱,犯人每天早上七点听哨音起床,晚上九点听哨音睡觉。平时不能躺在床上。被褥是薄薄的士兵用褥。低级囚室则用稻草垫铺。晚上睡觉不能熄灯,手不准放在被子里面,不准背对监视孔侧卧。否则,不论在任何时候都会被叫醒,并受到训斥。此外,还有不准损坏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划,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唱歌,不准背对监室的门之类的规定。总之,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处在看守的监视之下,如果你突然躲到墙角,从看守的视线中消失,看守立即会找来管理员,打开大门进屋查看。
根据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规定,女犯应该由女看守员监管。但是,秦城监狱没有女看守。监狱每天对犯人供开水三次,每次一杯。发放的大瓷缸就是给他们储水用的。
由于秦城监狱关押“犯人”的级别、特殊地位,按照对“知密犯”实行隔离管理的规定,对犯人们实行单独放风制度。犯人初到秦城并不能立即享受放风待遇。如早期的胡风、文革中的王光美。犯人因常年晒不到太阳,身体严重缺钙,会出现佝偻、脱发、脱牙等症状。在有放风“资格”的人那里,一周一次到六次不等,每次二十分钟或一小时不等。时间大概依天气和当时监狱人多人少,“风圈”周转情况而定。放风地点设在牢房外的一块平地上,一道长墙将平地隔为两半,墙两侧隔成小格,活像两溜“猪圈”。看守站在高高的中墙上,可以将两边格子里的情形一览无余。犯人被一个一个地单独带出来,一人一格,隔着高高地隔墙,谁也看不见别人。如果调度不当,一个犯人在甬道中碰上另一个犯人,其中一个就会被命令“面壁”回避⋯⋯
犯人在结束审讯后可以接触文字。例行的读物是一张《人民日报》,其次是经过审查的家属送来的公开出版的书籍。监狱的图书室供高级犯人使用。最早由战犯捐赠的书籍形成。内容大多是马恩列斯毛的著作与学习的辅导材料。
居住在秦城监狱的犯人,除文革时期被折磨死亡的,没有“死刑”。这大概因为在一九五七年,***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这样的人杀了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就要来,许多人头就要落地。这是第一条。第二条,可能杀错人。⋯⋯第三条,消灭证据⋯⋯第四条杀了他们,一不能增加生产,二不能提高科学水平,三不能帮助除四害,四不能强大国防,五不能收复台湾。杀了他们,你得一个杀俘虏的名声⋯⋯反革命是废物,是害虫,可是抓到手以后,却可以让他们给人民办点事情。”
因为有了***的这句话,死刑实际上被废除。但这些“废物”还要利用,所以他们在写自己的检查外,还有义务接受“外调”。平时,除战犯接触过重体力劳动外,犯人在秦城监狱也有轻微的劳动,如做火柴盒,用麦秆编织做帽圈的麦草辫,还有如**自己要求的“做布娃娃”。这类劳动一般在囚室内进行。

秦城看守所高墙上的监视设备
  审讯与接见
  秦城监狱的犯人在接受审讯时,会先接到看守的通知。然后,这名看守将他带出囚室,前往同一座楼内的审讯室。来到审讯室门前,看守即停止行进。他让犯人进去,然后必须把身后的门关上。
  进入审讯室后,犯人被里面的人带到一张无靠背方凳前面。但据沈醉回忆,他坐的那张凳子与一般的凳子相比,有着特殊的讲究:它的形状像一个腰粗、两头细的圆鼓。根据国民党审讯的经验,他认为,做成这种形状,是为了防止犯人拿它当武器,袭击审讯人员。之所以对凳子有这么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他自己就曾被拒捕的共产党用凳子打伤过腿⋯⋯
  在犯人被允许坐下之前,提审员首先向他交代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在文革期间,则代之以朗读对面墙上贴着的毛主席语录。其内容有:“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等等。
  在犯人的对面,有个半圆形的“小平台”,台上有审讯桌,是由几张普通桌子拼接起来的,上面铺有白布色的桌布。审讯员和记录员分别坐在桌子的两边。根据戴晴回忆,她所居住的高级监区的审讯室内,不仅铺有地毯,还装有室内空调器。在这里,与沈醉的叙述又有不同,犯人还可以坐有靠背的椅子。
  犯人接见家属的地方设在同一幢监舍的“接见室”中。那是一个被中间的一堵墙隔断的两个小房间,中间的墙上开有一个小窗口。在一般情况下,接见者和被接见者分处两室在窗口会面。犯人身后有管理人员监听。
  犯人家属送给犯人的东西必须在这里交给管理人员,在一本接见人送物单上登记。被审定为不能交给犯人的东西,在接见完立即责令带回。接见完必须有管理人员在“条子”上签字,否则不能走出秦城监狱的大门。

  秦城监狱的延长??复兴医院
  在秦城监狱里,设有专门的医务室、“保健医生”和护士。他们负责治疗犯人的一般疾病;定期地检查“高级犯人”的身体。内容有询问身体一般情况,量血压、数脉搏、抽取血样化验等各种项目。
  根据李敦白回忆,在监狱大楼旁边不远的地方,还设有一所小小的牙医诊所。它是一幢小型的石砖建筑。
  但是,如果犯人遇到大病、疑难病,或需要动手术,监狱医生无法处理时,监狱就会把犯人送到指定医院。座落在北京复兴门外大街上的复兴医院,是公安部的职工医院,也是秦城监狱犯人的专用医院。但在那里住院的犯人,仍然是与世隔绝的。所以,那里,只是秦城监狱牢房的延长。
  犯人在复兴医院的监狱病房同样设有铁门、有看守、有监规,也实行放风制度。据陆定一回忆,他放风地点在医院大楼的楼顶上。犯人居住的单间病房约十平方米,内有一张床、一个马桶、一个自来水龙头和一个小水斗。窗户上装着毛玻璃,窗外装着铁栏杆。看守呆在一扇小门后面。小门的插闩同样是装在门外。
  复兴医院的医生没有决定犯人治理方案的权力。文革期间,在“医疗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病房不仅变成了审讯室,病人的疾病被折磨病人的刑罚所利用,甚至存在公然的谋害。如罗瑞卿原来仅仅是右脚脚跟粉碎性骨折,但从医院出来后,竟然连左腿股骨以下的部分都遭到切除,切下的部分被烧掉。这使他从此失掉了今后安装假腿的可能性。
  一九六九年秋,也许是出于康生的策划,秦城监狱的医生忽然断言师哲患有恶性肿瘤,把他送到复兴医院。并要求给他施行“手术”。医院接诊的是外科主任大夫诊断不是肿瘤,认为没有必要动手术。但监狱来的人不答应,不但要求立即动手术,而且要在手术后立即把师哲带回监狱去。这位大夫无法抗拒上级的命令,在小心的防犯措施下,不得不进行了一次根本不必要的手术。但回到监狱后的师哲,又险些在食物中毒中丧生。

通往秦城监狱的唯一一条小路
  一部不可多得的“共和国逸史”
  按理说,秦城监狱的生活单调乏味,千篇一律,几十年如一日。住在这里的活人如同行尸走肉,文人墨客应该没有什么可多着墨之处。但由于人性的丰富,由于中国政坛的风云诡诘,司法实践的性格多变,同时更由于犯人情况的千差万别,所以,在秦城监狱的围墙中,隐藏着无数精彩纷呈的故事。它们或是令人深长回味,或是督人拍案而起,或是催人涕泪交流,或是叫人捧腹大笑,总而言之,一部顺序记录下来的,发生在秦城监狱的故事,可故谓之“秦城春秋”。

                                         内衣品牌 [本章字数:1101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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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OLFORD,是在欧洲鼎鼎大名的奥地利顶级内衣品牌.它家在时尚界中最让人崇拜的拳头产品就是它家的丝袜.WOLFORD的丝袜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丝袜.它家出产的AURA 5丝袜,是世界上最薄的丝袜,袜子纤维的纤度单位竟然达到匪夷所思的5DEN.象Nicole Kidman,以及王菲等是它家最忠实的用户.
2 VICTORIA'S SECRET: 美国著名的顶级内衣品牌,它家出产的女士内衣是美国时尚女人的珍藏.VICTORIA'S SECRET于2004年推出过一款名为"极致幻想",震惊国际时尚圈的BRA产品.BRA的底托由白金制作,罩面上布满了2990颗小钻石,并且镶嵌了一颗重达70克拉的大钻石,售价高达令人晕厥的1000万美元!!!

3 GERBE: 在法国首屈一指,可以和HERMES,LOUIS VUITTON齐名的法国顶级女士内衣大牌,它家的历史已经近乎100年了.GERBE出产的丝袜是它家的主打产品,是法国奢华和时尚的象征之一.GERBE的时装发布会经常与CHANEL.,DIOR等奢侈品牌的时装发布会一起举办,很多时候当那些顶级模特儿身穿CHANEL,THIERRY MUGLER的新款时,她们穿的丝袜就是GERBE!

4 FALKE: 欧洲规模最大,也是历史最悠久的顶级内衣品牌,Franz Falke Rohen于1895年在德国创立,整整111年的历史!是德国顶级时尚品牌的代表之一.

5 FOGAL: 瑞士不仅仅有世界最好的钟表,还出产世界顶级的内衣品牌,FOGAL是世界上最好的少数几个顶级内衣品牌之一,也是众多欧美明星青睐的品牌.FOGAL于1920年在瑞士苏黎士开张了第一家专卖店,距今已有86年的悠久历史.FOGAL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是美国大明星们崇拜的顶级品牌,一代名媛Marilyn Monroe是FOGAL的忠实用户.

6 LA PERLA:世界上最华贵,也是最昂贵的内衣大牌(除了VICTORIA'S SECRET那款"极致幻想"),它家是意大利顶级奢侈时尚的骄傲,比意大利另一个著名的奢侈内衣品牌LEVANTE更加让人疯狂.LA PERLA是一场梦,是一个贵族的梦幻.如果你是一个顶级时尚的Buyer,如果面对那么多高档内衣品牌举棋不定,那么只需要选择LA PERLA,把其他的,都扔掉吧.LA PERLA不仅仅出品最尊贵的内衣裤,海滩装,长统丝袜,连衣裙,晚礼服等等,还生产顶级的高跟鞋与香水.LA PERLA下属还有诸如MALIZIA,MARVEL,GIORGIO PERLA男装,JOELLE睡袍等副牌.

                                         鸡尾酒的名称与历史 [本章字数:808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9:0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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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古埃及的的饮料
  在酒里添加其他的材料以增加美味的习惯,从纪元前的古埃及、罗马时代开始。但真正出现“Cocktail”这个则迟至18世纪。1748年,美国出版“The Square Recipe”一书,书中的“Cocktail”专指混合饮料。1855年沙卡烈所著“Newcomes”则出现白兰地鸡尾酒一词,此时鸡尾酒已经相当普及。
禁酒令反成催生剂
  19世纪发明制冰机以后,马上有人将冰块应用在调酒上,于是冰凉美味的现代鸡尾酒立刻向全世界扩展领域。但确实年代不详,一说发源自20世纪初的美国。1920年,美国颁布禁酒令,反而为鸡尾酒催生,但是好酒之徒纷纷在酒中掺加果汁一掩饰酒味,从此各式各样的鸡尾酒乃应运而生。

有趣的“鸡尾”传说
  综合以上所见,所谓(Cocktail)指的是一种混合酒精饮料。至于它的起源,有几则有趣的传说??
  其一是:美国独立战争时,一群军官涌入一家酒吧要喝酒,但当时店内酒已售完,所以老板娘临时将各种剩酒混在一起,并随手拔了一根鸡尾毛放在杯中当装饰,军官喝后齐口称赞,从此“鸡尾酒”的美名不胫而走。
  其二是:一片因风飞来的鸡尾毛落入了大家正在喝的酒杯中的酒精混合饮料,于是从此这一类饮料为“鸡尾酒”
  其三是:据说当时有家富人请了个厨师,此人非常喜欢偷酒喝,为了不让主人察觉,他把每一种酒都偷一点,所以他所喝的酒是由各式各样的酒混合而成的,不料这样的酒别有风味,从此便流行起来。因为这位厨师的屁股特别翘,有如鸡尾一样,所以大家就称他喝的酒为“鸡尾酒”。

鸡尾酒的定义
  广义地说,任何酒与酒调和而饮,或酒与其他饮料混合调制,都可以称为鸡尾酒。
  狭义地说,著名的鸡尾酒,皆有世界公认的配方。含酒精之多寡,还要取决于调和时所用的成品酒的酒精成分。
  综合而言,只要所用材料在两种以上者,都可以称为鸡尾酒。





                                        外传

                                                 如何辨别尸体 [本章字数:4605 最新更新时间:2006-10-27 18: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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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
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
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
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
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斑的变化

(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
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元,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 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4.看尸体腐烂程度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 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回圈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 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 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 开始出现。 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4 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资料生搬硬套。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 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 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 〜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 〜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一般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受内外因素影响较大。应综合全部材料进行客观的分析。
一、尸斑:尸斑一般出现于死后2?4小时,但也可早至30分钟,迟至 6〜 8小时出现。

尸斑的出现和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1.坠积期;一般发生于死后 2?4小时,在尸体的下部位位出现淡紫红色小点、小条或小片状斑痕。用手指轻轻压迫,颜色即可消褪,去压后淡紫红色又显现。若于此翻转尸体,则原先尸斑可以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再次逐渐形成新的尸斑。

2.扩散期:组织液也和血液一样,向尸体低下部位沈降,坠积于血管周围的组织液,透过血管壁渗入到血管内,和血液混合而促进溶血。血浆被组织液稀释,且被血红蛋白染色,并开始向血管外渗出,此即扩散期。一般尸斑发展到扩散期需1 2小时 (至少8?10小时以上)。此期尸斑已融合成大片状,呈弥漫性紫红色。用手指轻压,已不易褪色。翻转尸体后,原先尸斑也不易消褪,新的低下部位亦不易形成新的尸斑.

3.浸润期:尸斑发展到浸润期约于死后 24小时。此期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渗入组织内,使组织和细胞着色。尸斑显著,呈暗紫红色,指压不褪色,翻转尸体,原有的尸斑不消褪,也不出现新尸斑。浸润期持续时间较长,以后转人腐败.检查尸斑,同时要考虑死亡原因,因为这与尸斑出现的强弱关系甚密切,如大出血者尸斑出现晚而且不显著;急死者尸斑出现早而且浓密。

二、尸僵:尸僵一般发生在死后1?3小时,少数在死后10分钟即出现,也有迟至7?8小时以上才出现。尸僵的发生,通常有一定的顺序,多数是自上而下,即所谓下降型,先从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则为躯干、上肢及下肢。验尸时,如见下颌关节开始出现尸僵,一般为死后l ?3小时以内(偶尔为死后7小时,罕见16?18小时);上肢出现尸僵为死后5?6小时;下肢出现尸僵为死后7〜8小时;全身发生僵为死亡已9 小时以上;半天后均强盛。全身尸僵高度强盛,达于顶峰,为死后一昼夜左右。死后6?8小时内,用外力去消除,尸僵还可重现,但在死后8 ?9小时后,用外力消除,尸僵就不再重现。尸僵经过1?2昼夜或更长时间开始缓解,肌肉变软,关节稍可转动。

经2?3天按发生的顺序依次缓解,肌肉全部变软,关节均可转动。一般情况,下颌关节尸僵开始缓解,为死后已超过2 4小时;上肢尸僵开始缓解为死后已超过30小时;下肢尸僵缓解为死后超过36小时;全身尸僵完全缓解消失,为死后3?7天。但搬运尸体等人为破坏则例外。心肌和平滑肌亦发生死后僵直,通常于死后l ?3小时开始,一般持续1〜2昼夜。由于心肌强直而将心腔中血液压出,尤以左心室为甚。因此,左心室常呈空腔状.但心肌变性者,则不发生强直,即使出现也微弱。平滑肌,如皮肤的立毛肌发生强直,将毛囊口上举,使皮肤呈鸡皮状(多见于大腿、腰部和臀部);虹膜肌的僵直可使瞳孔略微缩小。肠壁平滑肌因尸僵形成而呈收缩状,死后5 小时达顶峰,9小时后缓解。

三、尸冷

人死后,尸体温度下降虽有一定的规律,但尸体冷却的速度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温度、衣着多少、年龄、胖瘦以及死亡原因等。当周围环境温度高、尸体穿棉衣或盖棉被、壮年人、肥胖者、或死于高热病者,其尸冷缓慢。相反,如穿盖单薄或裸体、环境温度低、年老、瘦弱、因长期慢性消耗性疾病而死亡者,则尸冷较快。一般说来,当环境温度为1 6〜18摄氏度时,头10小时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l摄氏度左右(0.5?1.5摄氏度C)以后下降率逐渐减少。在冰雪中,尸体1小时完全冷却。用普通温度计测腋温推测死亡时间不准确,测直肠温度则比较可靠。如用特制的温度计测小脑延脑池温度,则可靠而且准确,因为它不受环境的影响,一般测定死后1 4小时内的尸温,可获高度准确的结果。

四、局部干燥

口唇粘膜、阴囊皮肤或表皮擦伤等处出现皮革样化,为死后2小时以上,皮革样化明显、干、硬、暗褐色,死亡至少已8?1 2小时以上。

五、角膜混浊

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下降。在一般室温下,角膜轻度混浊为死后6?12小时以上;角膜局部或弥漫性混浊,但瞳孔仍可辨认,为死后1 8小时一1天;角膜显著混浊呈白斑状,瞳孔已不可辨认,为死后已超过2?3天。

六、腐败

尸体腐败的速度受环境温度、死亡原因及个人体质影响极大。人体中,因回盲部容易积滞粪便,故死后该处发生腐败较早,产生硫化氢较多,所以尸绿首先出现于右下腹部。尸绿通常于第一昼夜末开始出现,然后逐渐扩大,向全腹部蔓延,进而扩延至全身。一般说来,尸体夏天腐败最快,右下腹开始出现尸绿,死后已超过2 4小时;尸体呈巨人观则已死亡3天以上;死后15天左右全身软组织腐烂、糜化、崩溃、消化。冬天尸体腐败较慢,在冰雪中甚至可不腐败。当存在有利于细菌的发育和繁殖的因素时,尸体腐败就快;否则减慢或停止。在温度2 5〜35摄氏度、湿度适当和空气流通时,腐败快。实验证明:尸体在空气中、水中和埋在地下腐败程度相同所需时间的比例关系为1:2:8 。此外,尸体腐败的快慢,同身体状态也有关系,如幼儿尸体水分较多,窒息死和急死的尸体因血液具有流动性,脓毒血症死者由于大量细菌的存在,腐败均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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